防臺風預案
4、區交通部門組織各地做好相關渡口、碼頭、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的避風防臺工作,做好人員撤離的各項準備。
5、區國土資源部門做好防臺抗災準備,組織各地加強對重點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巡查,應急小分隊處于警備狀態。
6、區建設部門組織各地做好城鄉危舊房、臨時工棚、易出險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檢查落實高空設施、建設工地、城鄉防洪排水設施、低洼易澇地帶和地下空間設施的防臺工作。城區公共場所的電視屏幕滾動播出臺風信息。
7、區城管部門組織力量,拆除廣告牌、行道樹及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危險設施,同時做好簡易工棚內人員的撤離準備。
8、區供銷部門組織各地落實有關抗臺救災物資,做好隨時調運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運輸工具和搶險應急人員等。
9、區民政部門做好救災應急準備工作,指導各地做好被轉移人員的安置后的保障工作。
10、區衛生部門組織各地建立應急指揮小組、醫療衛生機構組和防疫應急隊伍,準備應急藥物、試劑和監察儀器,做好隨時派送物資到災區的準備工作。
11、區教育
部門組織各地學校、幼兒園通報臺風警報,密切關注臺風動向,檢查校舍安全,做好防臺工作。
12、區電力部門組織各地對電力設施、設備進行再檢查、再部署、再落實。
13、區經貿部門組織指導各地檢查船舶修造企業防臺措施落實情況,對險段、險地的無動力船舶做好隨時轉移的準備工作。
14、區旅游部門督促各地組織游客回到安全地帶。
15、區級新聞單位及時播放市、區氣象臺發布的臺風警報,區防指部署的防臺工作和防臺自救知識。
移動通訊企業通過手機短信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臺風消息和預報。
(三)發布臺風緊急情報
區防指召開防臺電視電話會商會議,緊急部署防臺工作,區防指領導組織指揮防臺工作。
1、區氣象部門作出臺風可能登陸地點、時間、移動路徑、臺風暴雨的量級和登陸區的預報。區海洋與漁業部門作出風暴潮和海浪預備,區水利圍墾部門根據氣象預報對水庫、山塘、河道進行洪水評估,根據降雨實況及時發布洪水預報,同時發布沿海潮位預報。
2、根據省、市指示,區防指或區政府對臺風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的鎮(鄉)、街道,結合農村住房防災能力普查情況(等級評定),發出人員轉移命令(根據情況可提前發布),要求各級領導深入抗臺第一線,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抗臺救災措施。特別是組織危險區域、危險地段群眾實施梯度安全轉移。
3、區水利圍墾部門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和水庫、山塘、海塘、小流域、河網的實時情況,并及時對降雨、洪水、水利工程險情等發出警報。對屋頂水庫、山塘根據險情采取放空等措施,對河道、水庫、水閘等進行科學調度。組織有關部門重點對在建的圍墾工程進行評估,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對施工人員及受威脅地段人員安全撤離的各項工作。
4、區海洋與漁業、港務、海事、公安等部門督促檢查沈家門、蝦峙等地漁港及避風港,做好防止船只互撞、撞堤、撞碼頭等工作,除必要的人員外,視情做好人員撤離;在臺風、強臺風嚴重威脅我區時,根據省、市有關人員轉移的命令,包括沿海養殖人員必須全部撤離上岸。
5、區國土資源部門(根據情況)啟動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具體部署全區防臺抗地質災害工作,對易發區域的人員實施撤離工作,督促各地加強巡查,提醒有關人員做好撤離準備,加密對地質災害氣象的預報次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