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4.3.5 水利工程調度:1、中型以上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余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2、溫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溫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余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 物資車輛調用:1、發生重大汛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范圍內調用防汛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后下達調運任務;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需要誰負責。
4.3.7 人員物資撤離:1、各地、各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2、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4.3.8 新聞采訪: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夸張;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氣象、海洋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隨意修改;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需經宣傳報道組審查后才能發布;3、電視臺在臺風登陸24小時內編輯洪災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 領導分工
4.4.1 市委書記、市長領導負責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4.4.2 分管防汛的市委副書記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防汛工作;
4.4.3 分管防汛的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4.4.4 赴各縣(市、區)指導抗臺的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落實。
4.5 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組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和責任人如下:
4.5.1 決策指揮組:由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指揮部指揮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委秘書長、市政府秘書長。主要職責:1、發布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2、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3、決定調用搶險隊伍;4、負責請示省政府、省軍區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5、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4.5.2 專家調度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辦、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溫州海洋預報臺、市地震臺、市水文站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牽頭單位為市水利局,責任人為市水利局局長。主要職責:1、負責汛情、災情、工情的匯總;2、負責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3、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4、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御對策措施。
4.5.3 紀檢督查組:由市委辦、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責任人為市委分管紀檢副秘書長。主要職責:1、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2、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3、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5.4 抗洪搶險組:由市府辦、軍分區、武警部隊、海軍91765部隊、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交通局、電信溫州分公司、市郵政局、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溫州海事局、溫州港航管理局、市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農業副秘書長。主要職責:1、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2、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3、負責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4、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5、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6、負責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7、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