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工作崗位職責(精選3篇)
客運工作崗位職責 篇1
(1)分管客運執法工作;
(2)貫徹執行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3)參與重大決策討論,組織制定和實施分管的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按規定權限組織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
(4)負責組織對分管工作的監督檢查;
(5)組織處理分管范圍內的重大業務問題;
(6)負責分管范圍內運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7)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8)其他職責。
客運工作崗位職責 篇2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運輸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
二、參與制定本轄區道路運輸稽查制度和管理辦法等。
三、負責規劃轄區內道路運輸檢查站,負責組織本市重點項目的統一稽查行動。
四、負責組織實施轄區道路運輸檢查,監督檢查道路客貨運輸、搬運裝卸、運輸服務、車輛維修業戶的經營資格和經營活動。
五、組織培訓本市稽查人員。
六、建立稽查檔案,發布稽查通報、信息、寫出分析報告、對縣區運輸管理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客運工作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科室全面工作。
2.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維護穩定和社㈱合治理的方針、政策、決定和部署。
3.研究加強社會治安餘治理的政策和措施。
4.組織、指導基層社會治安綜合防范工作。
5.組織、指導安全文明小區創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