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出納崗位職責(通用3篇)
中學出納崗位職責 篇1
在校長的領導、分管領導的管理和主管會計指導下,負責以下業務:
1、票據的領取、回收、繳銷與管理。
2、及時辦理學校預算外資金繳存工作,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3、及時辦理和劃轉財政部門下達的用款指標和直接支付轉賬手續,在財政和銀行劃撥經費,必須向分管領導請示,報校長批準后方可。各項費用的收支必須按法規執行,不得自行其是,不得違背財務制度和上級有關精神。
4、根據收支憑證及銀行進賬單,開出收入傳票,交會計記賬,現金賬、銀行賬,必須根據收、付憑證逐筆逐日按時登記,每日結余余額,執行“日清月結”制度。備用資金不得超過指數,做到賬款相符。
5、根據會計簽發的付款憑證辦理資金結算。
6、妥善保管好專用的單據、空白支票等;管理好學校財務印章。
7、做好財產登記入賬,盤盈、盤虧、報廢等的管理工作,及時和會計進行學校資產對賬,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8、完成學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中學出納崗位職責 篇2
1.收集分類保管財務資料;
2.指導檢查各下屬公司的貨幣資金管理收集;
3.審核匯總下屬公司《現金(銀行)日報表》;
4.盤點集團公司固定資產,核對抽查下屬公司固定資產增減變動表;
5.報銷集團公司費用單據;
6.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安排事項。
中學出納崗位職責 篇3
1、 負責日常費用報銷;
2、 劃轉、核算內部往來款項,到款確認;
3、現金、銀行憑證制作、裝訂、保管;
4、 協助會計準備每日、月單據及報表;
5、購買、認證及開具增值稅發票;
6、上級交待的其他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