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5 )下屬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使保安員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
6 )熟悉酒店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緊急出口以及酒店的緊急疏散程序。
7 )控制好酒店停車場的安全,保障酒店車道的暢通。
8 )完成交給的其它任務。如:施工現場及人員的安全督導、施工辦證工作等。
9 )對自己主管的工作負責制定計劃,做好總結,并及時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
10 )熱情接待來訪。
11 )協助經理處理當值期間發生的問題。
3 、主管崗位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上級的有關指示、規定。
2 )掌握酒店的火災特點,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酒店的平面布局、建筑特點、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況;熟悉酒店的火災危險性和相應的防火措施;熟悉重點消防保衛部位存在的火險隱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關的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及其貫徹落實情況;熟悉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情況及其防火、滅火能力;熟悉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狀況。
3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并督促落實。
4 )對保安員及酒店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提高遵守法規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5 )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時及時上報并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 )協助主管部門對工程維修員、服務員、保安員等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考核工作。
7 )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制定滅火作戰計劃,負責組織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7 )制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制度、規定的行為,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并做好記錄上報。
8 )協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檔案。
9 )發生火警立即報告,同時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參與火災原因的調查和對責任人的責任追查。
10 )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部門、個人,向行政領導提出表彰及獎勵的建議。
4 、保安部領班職責:
1 )職權:
為便于領班的管理工作,領班享有以下權利:
a. 對下屬工作不服從管理者,領班有簽黃單的建議權。即:領班可向上級建議、請示,給下屬簽單處罰。
b. 領班必須對本班員工進行嚴格考核,掌握他們的工作情況,為其升降職向上提供建議。
2) 職責:
a. 正常情況下,領班兼任樓層巡邏崗,負責檢查各崗位運轉情況,處理一般的突發事件,并將事件書面報告部門經理。
b. 除有重要情況需向上級報告、填寫值班記錄外,不得在辦公室逗留。
c. 當值時,必須保證不缺崗。如各崗警衛需去衛生間、喝水時,該崗均由領班代替;如有特殊情況需調人時,必須向上級匯報,批準方可。
d. 病事假履行請假手續,嚴禁隨意離開,找人代班。
e. 每天當值的遺留問題,除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外,必須向當值總負責人匯報。
5 、監控員崗位職責:
1 )認真學習消防、安全專業知識,掌握消防、安全之監控技術,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并立即報告。
2 )熟練掌握各類監控設備、報警系統、廣播系統、聯動系統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及非專業人員操作。
3 )控屏幕情況要隨時報告,發現異常立即定點錄相,并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 )愛護各種設備、器材,注意了解設備設施的運作情況,有問題要及時報告,并通知工程部派員修理,保證正常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