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鮮蛋買賣合同(精選3篇)
家禽鮮蛋買賣合同 篇1
__以下簡稱甲方;
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產,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對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據商業部頒發的《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理結算。
3.獎售辦法: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
(按派購任務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不屬派購或派購基數以外的產品,按當事人協商的交貨期限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款總值的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應交部分貨款總值的__%(1-20%的幅度)付違約金。
2.乙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其它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七天之內作出答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簽復的,視為默認。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購銷合同的變更,還應報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批準。
由于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隨意變更計劃、調度失當、非法干預等錯誤,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義務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按規定先向對方償付違約金、賠償金,之后再要求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承擔責任。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鄉政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家禽鮮蛋買賣合同 篇2
供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糧食品種、數量、價款、交(提)貨時間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用途:__水分≤14 無霉變、雜質50
粒度 原煤 最大粒徑小于80,大于50者,少于5%.
洗煤<50
內水份 %
全水份(含內水份) Mt %
全硫份 Stad %
空氣干燥基低位發熱量 Qnet.ad kcal/kg ≥5900
揮發份 VMad % 22~30(不可混摻無煙煤)
灰份 Aad %<22
煤干石 原煤<0.5
洗煤 0(不應含有)
雜石、異物含量 % 0(不應含有)
注:雜石是指煤炭中不應含有的石塊。
四、訂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和方式:
4.1訂購數量: 噸(每月交 噸)
其中春節前可交貨 噸。
4.2交貨時間:甲方每月20日傳真通知乙方次月的交貨數量與時間。
4.3交貨地點和方式:船運至甲方碼頭(湖北黃石陽新富池鎮)船板交貨。
五、煤炭價格(基準單價) 元/cal,(一票結算,含17%增值稅)如市場發生變化,雙方另行協商價格 .
如兩票制(運輸發票≯300元∕噸),(基準單價) 元/cal.
六、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煤炭依約定數量、時間抵達甲方指定地點并卸畢后,依甲方檢驗報告每月1日及16日各結算一次,7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檢驗報告并作結算確認,乙方按照該數據開立增值稅發票(稅率為17%), 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后10日內結該批煤款的80%. 付款方式為銀行電匯,支付前乙方必須提供收據。是、否承兌匯票(不低于40%),接受部分每噸價格調整 元。
七、驗收方式:
7.1煤炭品質之檢驗以甲方化驗室之檢驗方法及檢驗報告為準,甲方化驗室無法檢驗之項目以國家標準來執行。
7.2煤炭的驗收:
7.2.1甲方在每艘船卸煤過程中,人工每車采樣。甲方將采來的煤樣,混合成一個大樣,大
樣混合均勻后分成三個代表性小樣(每個小樣約5公斤)其中一個,由甲方化驗,并出具檢驗報告作為驗收之依據;另兩個小樣密封保存一個月備查。;若雙方對化驗結果有所爭議,可將留存樣品交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具有公信力之第三方合法檢驗機關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作為結算依據。若化驗結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規格,則送檢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化驗結果符合本合同規格,則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7.2.2甲方在卸煤時,抽檢1~2抓斗煤炭。若發現含有煤干石,則以之為平均數量來推算整船煤炭的煤干石含量。若煤干石含量超過0.5%,處以煤干石含量的10倍的煤炭重量罰款,即將該煤干石含量的10倍數量 ,自煤炭總重中扣除后計價。
7.2.3.甲方在卸煤時,抽檢1~2抓斗煤炭。若發現含有雜石,則以之為平均數量來推算整船煤炭的含石量,并處以含石量10倍的煤炭重量罰款,即將該含石量的10倍數量,自煤炭總重中扣除后計價。
7.2.4甲方在卸煤時,若發現含有其它異物(非煤炭中應有物質,如木塊、鐵塊、石塊、磚塊、草泥、橡皮等),則處以100元/件的'罰款;若由異物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由乙方全額賠償。
八、品質未達本合同規格時,處理如下:
8.1 發熱量(均指空氣干燥基低位發熱量Qnet.ad,簡稱空干基低位發熱量)
8.1.1發熱量位于5700~65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實測值。
8.1.2發熱量高于6500kcal/kg時,仍按6500kcal/kg的煤價來計價。
8.1.3發熱量低于57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5700-基準單價×2×(5700-實測值)
8.1.4發熱量低于55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5500-基準單價×3×(5500-實測值)
8.1.5發熱量低于5300kcal/kg時,甲方拒收。
8.2 水份:
8.2.1全水份超過8%時,全水份超標部分不計重,直接從煤炭重量中扣除。
8.2.2如發現惡意非法灌水,則依甲方所取艙底高水份之煤作為檢驗水份的煤樣,根據檢驗結果,按8.2.1處理。
8.3 揮發份:揮發份低于18%或高于33%時,甲方半價收購。
8.4 全硫份:硫份超過1%時,若硫份位于1%~1.2%(含)時,每高出0.1%罰扣煤款3元/噸;若硫份位于1.2%~1.5%(含)時,甲方拒收或以每高出0.1%扣煤款6元/噸進行累加扣款;若高于1.5%以上時,甲方拒收或半價收購。
8.5 粒度:對于大于80mm的煤塊,處以20元/塊的罰款。
8.6 可磨性(HGI)可磨性小于48時,甲方半價收購。甲方視需要對本指標檢驗。
8.7 若乙方一艘船煤品質不合本合同規格:
8.7.1若有2個項目達到甲方半價收購的程度,甲方對該艘船之煤按4折收購。
8.7.2若有3個項目達到甲方半價收購的程度,甲方對該艘船之煤按4折收購,并拒絕與乙方再次往來。
九、重量鑒定:
以甲方地磅計量為準。
十、裝、卸運:
10.1乙方須依照甲方通知,履行交貨數量與時間。若乙方當月未依照甲方通知交貨,則視為逾期, 甲方將以每噸10元×未交貨數量作為罰款,并于其它煤款結算中扣除。
10.2乙方在確定裝運后,須立即以甲方之規定格式及傳真號碼以傳真文件通知甲方,裝運通知需包括: 合同編號、發運時間、發運港口、發運數量、船號、預抵時間等。甲方在未收到此通知前,將不作卸貨安排,因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10.3乙方在煤炭發運前應以防水帆布嚴密遮蓋,防止煤炭被雨水淋濕及污染等。
10.4乙方船舶在甲方碼頭進行卸載作業,須配合甲方各項作業規定,違規者則依甲方之作業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10.5甲方在許可范圍內,允許乙方待卸船舶免費靠泊甲方碼頭。若甲方通知乙方到港待卸船舶不能靠泊甲方碼頭,乙方船舶必須自尋錨地停泊待卸。乙方亦必須配合甲方,及時要求乙方 船舶服從甲方的調度安排。
10.6由甲方安排卸船時間和順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賠。
10.7卸貨前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獨立承擔。
十一、其它:
11.1乙方必須具備有效的煤炭經營資質,并獨立承擔由次引發的各類責任(含甲方被其他部門及機構追究的責任)
11.2如有爭議或違約,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訴訟解決。 11.3其它未盡事宜, 另行商議。
11.4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蓋章生效。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稅 號
家禽鮮蛋買賣合同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證照種類: 號碼 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證照種類: 號碼: 電話: 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新、舊)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有權出售屬于自己的(新、舊)機動車,(或乙方受 的委托),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為:的(新、舊)機動車(見附件一:《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
第二條 (新、舊)機動車狀況 車牌號碼 出廠日期 已行駛公里數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編號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 有效期從 至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車輛瑕疵狀況:
第三條 價款 (新、舊)機動車價格(不含稅費): 金額大寫: (新、舊)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稅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一半( );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 )、雙方各負責一半。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 付款方式(支票、現金):
2、 付款時間:
第五條 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換時間、手續
1、 驗收時間:
2、 驗收方式: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并辦理相關手續。
3、 交接時間、交接手續:車輛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 15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并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
2、 持本人(或本單位)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戶或轉籍手續;
3、 車輛交接后在辦理過戶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總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 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5 、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2、 如實向甲方陳述保證真實性,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保證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39;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3、 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接受甲方退車要求,解除合同、全數退還車款,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 因出售車輛的所有權或委托權問題,造成甲方與
第三方發生爭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變更 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責任方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約定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其他方式:
第十一條 幾項具體約定
1、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門有關的車輛管理規定,并遵守(新、舊)機動車交____市場的規定,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共同違反有關規定,則損失共同承擔;
2、 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購車款后,按規定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4、 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 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
2、 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復印件
3、 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條款: 附件一 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 請將(新、舊)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托書》(或復印件)粘貼于此處 附件二 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復印件 請將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復印件粘貼于此處 附件三 乙方應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1、 機動車行駛證
2、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3、 養路費繳會憑證
4、 車輛年檢證明
5、 稅訖證明
6、 其它材料: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意見: 經辦人: 備案機關________年____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