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行賄罪辯護詞(精選3篇)
單位行賄罪辯護詞 篇1
審判長、審判員: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單位行賄案被告人_______________親屬的委托,指派我們作為_______________的辯護人。接到指派后,辯護人前去審判機關詳細查閱了相關卷宗材料,并多次會見被告人。現結合今天庭審所查明的事實,發表以下辯護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辯護人認為_______________涉案金額不足_______________萬元,依法不構成單位行賄罪。理由如下:
一、在涉及_______________的五起案件中,對其中的兩起不持異議,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份在__________行賄_______________萬元的指控以及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份在__________行賄_______________萬元的指控。如起訴書所指控,_______________均是在_______________的指使下,為單位利益而行賄。
二、對下列三起指控持有異議。
1、針對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行賄_______________萬元的指控辯護人認為,_______________主觀上沒有行賄的犯意,客觀上也沒有犯罪的預備行為及實施行為。_______________通知_______________一同去為領導送行,兩被告人事前沒有行賄的意思聯絡,即無預謀、無共同犯意;_______________也沒有參與行賄物品的準備,其在電梯里才被_______________告知一個袋子是___________個子彈(___________萬元)、一個袋子是卡地亞手表,即_______________無犯罪預備;同時,_______________沒有進入房間向_______________行賄。所以,對于該起案件,_______________僅是見證人而已。對此,二卷18、39、64頁被告人_______________的供述與二卷94頁_______________的供述可以相互印證。
辯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單位行賄罪辯護詞 篇2
【案情】
20xx年2月,江某(女)應聘某外貿公司的財務崗位,其在應聘表婚姻狀況一欄填寫的是“未婚”。隨后,雙方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幾個月后,外貿公司發現江某在應聘時已經結婚。20xx年9月,外貿公司以江某隱瞞婚姻狀況構成欺詐為由解除了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江某不服,向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外貿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
【分歧】
江某應聘時隱瞞婚姻狀況,外貿公司能否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種意見認為,江某應聘時隱瞞婚姻狀況,外貿公司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律上處于平等地位,且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完全出于當事人雙方自己的意愿。勞動合同在訂立過程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誠實、善意地行使權利,不詐不欺,誠實守信。同時,《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種意見認為,即使江某應聘時隱瞞婚姻狀況,外貿公司不能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什么是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簡單來說就是履行勞動合同的能力和條件,具體一點就是學歷、技能、身體狀況等,當然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分析。就本案而言,勞動者的婚姻狀況不屬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對于財務崗位,勞動者是否結婚都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其不屬于履行勞動合同能力和條件的范疇。因此,勞動者的婚姻狀況不是用人單位必須了解的內容,勞動者沒有告知的義務,不必如實回答。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何謂欺詐?一般來說是指行為人故意制造假相、隱瞞事實真相并可能使他人誤解上當的行為。其具體又可分為兩種行為,即故意制造假相和隱瞞事實真相。通俗來說,前者指把沒有的東西弄出來制造有的假相,后者指把有的東西弄沒制造沒有的假相。“隱瞞事實真相”
有一個前提,就是行為人必須有告知的義務,否則也不存在“隱瞞事實真相”。因此,對于沒有告知義務的隱瞞,不構成“隱瞞事實真相”,也不屬于“欺詐”。就本案而言,隱瞞婚姻狀況不構成欺詐。
退一步講,即使隱瞞婚姻狀況屬于欺詐,違背了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但是用人單位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否則無效。《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用人單位不能就勞動者是否已婚而作出就業歧視的行為。在本案中,外貿公司的“真實意思”可能是“要求江某未婚”,但是外貿公司的這種要求既沒有在招聘時聲明也不符合法律關于禁止就業歧視的規定,其是無效的。因此,本案中不存在違背外貿公司“真實意思”的情形,外貿公司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有效。
綜上所述,外貿公司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有效,外貿公司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解除與江某的勞動合同。所以,江某要求外貿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的請求應得到支持。
單位行賄罪辯護詞 篇3
人員借調協議 甲方(借調單位): 地 址: 乙方(借出單位): 地 址: 甲方因工作開展需要,經與乙方友好合作、協商,現向乙方借調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甲方產品生產和產品研發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簽署本協議。
一、借調人員 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借調人員主要包括研發、工藝和生產操作等,其中技術研發 人、工藝技術 人、生產操作 人(人員名單和簡歷附后)。
二、借調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個月。如借調時間調整,由甲方雙方協商確定。
三、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借調人員的日常管理,按甲方規章制度對借調人員進行管理和考評。借調人員如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甲方有權按甲方規定文件對借調人員進行處罰;借調人員如不能勝任甲方工作需要或嚴重違紀,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由乙方進行處理。
2、借調期間,甲方應對借調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知識、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3、甲方須根據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為借調人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勞動保護設施、勞動條件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需的勞動工具。
4、甲方應承擔借調人員借調期間的各項管理費用,包括工資、福利及借調往返交通費用及其他補貼費用等。
5、根據甲方工作進展,甲方有權安排借調人員進行加班加點工作,但需給予必要的休息時間。
6、借調期間,如借調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事故主體單位為甲方。除應由國家社保賠償的部分外,其它涉及應由勞動關系隸屬單位承擔的治療、康復、補償等其它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向甲方提供借調人員的準確人事信息和工資信息。
2、負責借調人員的工資福利發放,按期為借調人員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并代扣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
3、負責對借調人員工作情況的了解,配合甲方管理借調人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造成借調人員提前返回的,應提前告知甲方。
4、借調期間,借調人員享受乙方同等醫療、住房、子女入學等福利待遇。如乙方調整工資或職級體系,借調人員仍同等享受,調整依據可由甲方提供。
5、借調期間,如借調人員與甲方發生法律糾紛或經濟糾紛,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需協助處理糾紛。
五、費用及結算
1、借調人員的工資費用(含各種社會保險),由乙方每月先行墊付,并將相關數據(借調人員的工資標準、社保基數等工資信息)提供給甲方,由甲方轉賬支付給乙方。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借調人員的各項費用,從借調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實際借調時間予以結算。
六、其他
1、借調期間,借調人員差旅補貼政策按甲方公司政策行,并由甲方給予報銷。
2、借調結束后,如甲方、借調人員或乙方同意延長借調時間,由三方協商簽訂續借協議。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有其他約定,雙方可另行約定,以作此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