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秘書職責說明書(通用3篇)
董事會秘書職責說明書 篇1
1、負責領導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安排及董事長行程安排;
2、負責領導辦公室的文書撰寫、文件收發、文檔管理工作,并每天備份工作文件;
3、負責協調董事長辦公室與總經理辦公室的各項工作、溝通和聯系;
4、負責跟進、督辦、匯報董辦/總辦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5、及時準確地傳達、執行領導的工作要求及指示,落實交辦的工作;
6、負責收集、統計、匯總董事長/總經理辦公室所需的各類信息、報表、資料;
7、負責董事長/總經理辦公室的對外聯絡、來電記錄、來訪接待應酬及禮儀服務工作,保持電話24小時待機傳達服務,隨時電話順暢;
9、隨領導上下班工作,不得隨意請假或提前下班,與領導確認當天工作完成后,領導下班后才能離開。
董事會秘書職責說明書 篇2
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崗位職責
在所董事會的領導下,要對董事會負責。
1、準備和遞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出具的報告和文件
2、負責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與證券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機構之間的溝通和聯絡。
3、負責處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督促公司制定并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辦理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
4、協調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接待投資者來訪,回答投資者咨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資料。
5、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準備和提交有關會議文件和資料。
6、參加董事會會議,制作會議記錄并簽字。
7、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8、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資料,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9、協助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則、證券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協議中關于其法律責任的內容。
10、促使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在董事會擬作出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時,應當提醒與會董事,并提請列席會議的監事就此發表意見。如果董事會堅持做出上述決議,董事會秘書應將有關監事和其個人的意見記載于會議記錄,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11、證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董事會秘書職責說明書 篇3
1、準備和遞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出具的報告和文件。
2、籌備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并負責會議記錄和會議文件、記錄的保管并起草董事會的會議紀要、文件。
3、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合法、真實和完整。
4、保證有權得到公司有關記錄和文件的人及時得到有關文件和記錄。
5、使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明確他們應當崐擔負的責任,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6、協助董事會行使職權。在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時,應及時提出異議。
7、為公司重大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
8、處理公司與證管部門及投資人之間的有關事宜。
9、公司章程和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其它職責。
10、承辦董事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