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崗位職責(精選3篇)
安全操作崗位職責 篇1
一、職工安全職責
1、要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2、嚴格遵守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不冒險作業;
3、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不串崗、班中不睡覺、班前四小時和班中不飲酒;
4、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并有權監督他人做好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
5、堅持每班對所負責的區域、設備進行巡回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和險情及時報告上級領導。發現有重大險情,有權先停止生產迅速報告上級領導組織處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態擴大相關工作;
6、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有關安全
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7、熟悉掌握有關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對發生的各類人身事故,要首先對傷者進行搶救,并要做好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和對上級報告工作,不得發生隱瞞事故或遲報事故現象。
二、安全操作規程
本工種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
皮帶輸送機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必須熟練掌握本崗位所有設備的工藝、性能及運轉維護要領,認真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并有權拒絕和制止他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必須經常檢查皮帶輸送機的繩索開關、跑偏開關、機頭機尾防護罩及其他安全裝置,確保使用時安全有效。
嚴禁工作人員在皮帶輸送機附近休息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設備、地面、環境衛生清潔,保證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禁止在皮帶運轉的'情況下清掃托輥、皮帶距地面高度過小時嚴禁進入皮帶下清理衛生,生產需要必須清掃時,必須經批準后停機處理。
清理皮帶輸送機的頭部或尾部下料溜子時,必須停止
皮帶運轉,并將開關打到閉鎖位置,清理高處下料溜子必須系安全帶并設專人監護才能作業。
巡檢運轉皮帶時,嚴禁身體各部位接觸運轉部件。
皮帶輸送機檢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檢修制度,檢修完畢要將防護罩欄桿等安全裝置恢復后才準試車運轉。
巡檢爬坡皮帶時,要注意防滑,遇有冰雪天氣要及時把人行道清除干凈,確保巡檢作業安全。
皮帶機上方或附近禁止電氣焊作業,因工作需要必須進行作業時,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保護措施,方能進行電氣焊作業。
皮帶輸送機運轉部位絞進雜物,必須停機用工具處理,禁止用手直接清理皮帶滾筒上的粘煤或對設備進行其他清理工作。
禁止在運行中的皮帶上直接用手撒松香或涂油膏,皮帶在運轉中不準對設備進行維修工作。
在運行的皮帶上用人工取煤樣或撿出石塊等雜物的工作,應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人身接觸皮帶或轉動部分。工作人員應站在欄桿外面袖口要扎好,以防被皮帶掛住。
安全操作崗位職責 篇2
(一)養老保險方面
1.負責科里全面工作。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本地實際擬定組織實施的辦法。
3.監督、檢查轄內城鎮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4.監督、檢查轄內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5.協助做好企事業破產改制工作。
6.負責特殊工種的認定工作。
(二)醫療保險方面
1.擬定轄內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2.擬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
3.擬定醫療、生育保險費用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費用補貼、大病醫療互助以及特殊人群醫療保障等管理辦法。
4.組織擬定轄內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以及勞動能力鑒定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辦法,負責直管醫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認定和年審工作。
5.擬定工傷保險定點醫療單位、定點藥店、定點康復和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資格標準,并負責對上述機構的年審工作。
6.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基本醫療生育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價格。
7.承辦職工工傷認定工作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8.組織擬定傷病療期、勞動能力、職業康復鑒定標準和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檢查轄內醫療、生育、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安全操作崗位職責 篇3
一、協助站長全面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相關指示精神,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實現車站的.安全管理目標,協助站長搞好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定車站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各種活動方案、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書和上級領導對車站安全、檢查的匯報材料;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時調整、修改、完善安全相關管理制度。
三、負責組織車站一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對整改情況予以跟蹤、檢查、督辦及臺帳建立,向站長及時反饋整改情況;定期排查、整改安全生產隱患。
四、負責審核安全生產報表,匯總安全生產報表,總結車站安全生產情況。收集、填寫、整理車站所有安全報表,并按照規定時間向各職能部門報送安全報表。
五、按照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落實車站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六、參加制定車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定期召開車站安全生產例會。
七、完成站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