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崗位職責(精選6篇)
交通安全崗位職責 篇1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安全法規制度,制定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辦法、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交通安全預防活動、有措施、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有效果。
二、組織駕乘人員安全學習,召開安全會議,增強駕乘人員的安全意識,每周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對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總結教訓、查找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杜絕今后。
三、發生交通事故接報后,第一時間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及時勘察現場,調查事故原因經過、傷亡、損失情況,掌握事故資料核定責任,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分析處理意見,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報告有關部門及保險公司,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死亡事故要盡快寫出事故快報,及時報公司領導。
四、負責對車輛的`行車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gps管理系統的實施監控,經常進行路檢路查,對監控檢查中發現的違章行為、事故隱患、安全管理漏洞進行現場糾正、處理和處罰。
交通安全崗位職責 篇2
一、在駐地監理工程師及所授權的安保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合同段安全監理工作。
二、積極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制定安全監理細則,明確各專業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負責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監理責任制,檢查并考核安全監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負責組織對全體監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并進行安全培訓考核;
五、熟悉合同條款及規范、設計圖紙,在施工過程中對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對施工中出現的安全問題,按規范要求,提出處理意見。
六、檢查承包人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并督促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衛生防疫、防暑防寒等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制定各項安全考核制度和操作規程。
七、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臨時用電方案和安全措施以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
八、按規定和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重點巡視,與各專業工程師密切配合,監督施工單位是否按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并做好巡視記錄;檢查中發生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或上報。
九、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并負責記錄和保管。
十、完成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交通安全崗位職責 篇3
1、負責對公司所有項目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項目安全計劃,落實安全主控項目,提出實施目標的具體措施,檢查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及經費、勞保用品的質量等實施情況。
3、認真貫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并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4、經常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各項防火、防盜制度,措施的落實。
5、配合有關部門和項目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護能力,檢查特鐘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6、認真開展安全活動,做好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違法行為,發展安全隱患及時處理,解決并及上報,遇有嚴重隱患有權暫停施工。
7、參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的`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或者監督相關部門實施。
8、組織擬訂或者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參與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技術規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9、實施生產經營場所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責令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告有關負責人予以處理。
10、參加審查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項目設計計劃,參加項目安全評價審查、工程驗收和試運行工作,并負責審查承包、承租單位資質、條件和證照等資料。
11、組織落實本公司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落實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12、組織實施本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交通安全崗位職責 篇4
一、努力學習和掌握各種安全生產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二、了解各項工程的施工和生產情況,深入現場檢查、督促指導和協調基層專業人員安全生產工作。
三、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如遇有重大險情,有權要求暫停生產,并及時上報公司進一步處理。
四、參與對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的`審核,并對其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
五、參加安全檢查,負責做好記錄,草擬事故隱患通知書等工作。
六、認真調查研究,解決安全隱患問題及時總結經驗,促進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貫徹和落實,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七、協助科長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新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八、做好各種安全資料的記錄、保管、歸檔工作。
九、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交通安全崗位職責 篇5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指導公司各部門、車間安全生產工作。
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六、督促檢查公司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安全整改措施落實工作。
七、組織開展安全巡檢工作,通報公司生產和建設中違規、違章情況,糾正和處罰違規違章行為。
八、組織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九、組織或參加公司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交通安全崗位職責 篇6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編制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及各類安全臺賬,確保企業經營活動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2、負責應聘駕駛員從業資格、相關證照審核及技術考試,并進行崗前安全培訓;
3、負責車輛所需證件及時辦理、年檢和更換;
4、監督車輛日常保養、維護等,對駕駛員行車安全進行日常監管,檢查運營車輛違章情況;
5、車輛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及時親赴現場,詳細了解事故情況并對駕駛員進行安全培訓與幫教;
6、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并組織駕駛員安全培訓和教育,及時宣傳相關交通安全法規和政策;
7、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備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書面資料;協調交警部門的檢查;組織完成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