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物業服務合同(精選3篇)
項目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業主/業主委員會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資質等級: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 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類型物業);
座落位置:合肥市 區(縣、市) 街道(鄉、鎮) 路(街、巷) 號;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占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位于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專有部位、專有設施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詳見附件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詳見附件四,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五);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三)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維護(詳見附件七);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維護(詳見附件八);
(五)物業使用中對禁止性行為的管理措施(詳見附件九);
(六)綜合服務(詳見附件十);
(七) ;
(八) ;
(九) 。
第五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不含附屬間)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物業服務等級標準 級;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物業服務等級標準 級;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酒店式公寓: 元/月·平方米;
低密度聯排高檔住宅: 元/月·平方米;
辦 公 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及能耗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上述費用應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物業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期間,乙方按下述第 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元的酬金。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屬本合同第八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物業專項設施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于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資金)實行包干制按 (月、季度、半年、年度)進行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物業服務費也可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按 (月、季度、半年、年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次于 (公布的具體時間)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專業機構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一) ;(二) 。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
1、停車服務費收費標準參照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2、業主對車輛有保管要求的,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另行簽訂保管合同。
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郵遞、執法等特種車輛在執行公務時以及業主搬家車輛、臨時送貨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第十三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及收費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停車場所保潔、照明、巡視(或監視)等服務,并對停車場所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相關標識,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五條 甲方、乙方、業主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繳存、管理、使用、續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甲方提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所需資金預算、列支范圍、工程進展以及資金劃撥等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
第十六條 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通迅、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通迅、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迅、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的委托代收水、電、氣、通迅、有線電視等費用的,可以向委托單位收取代辦手續費,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裝飾裝修管理、治安、環境維護、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對于相關部門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乙方、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阻撓。
第十八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報告;
(四)監督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五)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以及業主、物業使用人與乙方之間的糾紛,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六)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和專項維修資金,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七)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八)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房屋出租登記報備工作,并督促承租人到公安機關進行流動人口登記、辦理暫住證。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十)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一)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并委派相應專業的物業服務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對小區內所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應按價格部門相關規定在收費場所實行明碼標價;
(五)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定期向甲方、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六)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整體委托給第三方管理,并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區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落實小區安防力量,采取各種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的辦法,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時,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記報備管理工作,對不履行義務的業主,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公安機關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并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因維修養護物業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三)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四)因業主、物業使用人未及時交納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而導致服務中斷或受到影響的;
(五)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規章制度的行為,雖經乙方采取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等措施后,仍未解決,其行為對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產生妨礙和影響的;
(六) 。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做好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維護,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支付。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物業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在合同終止90日前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應當在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并與甲方或全體業主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五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并由物業服務企業持一份樣本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三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甲方,并按照《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一、物業構成明細
二、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意見書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
六、公共綠化的維護
七、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維護
八、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
九、物業使用中對禁止性行為的管理措施
十、綜合服務
十一、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的管理和維護
十二、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物業服務承接驗收確認書
附件一:
物業構成
類 型幢 數套(單元)數建筑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 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 庫
會 所
學 校
幼兒園
用房
合 計
備 注
附件二:
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意見書
附件三: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墻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 ;
11、 。
附件四: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糞池 個;
4、污水井 個;
5、雨水井 個;
6、垃圾中轉站 個;
7、水泵 個;
8、水箱 個;
9、電梯 部;
10、信報箱 個;
11、消防設施 ;
12、公共照明設施 ;
13、監控設施 ;
14、避雷設施 ;
15、共用天線 ;
16、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 個 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 平方米;
20、物業服務用房 平方米;
21、 ;
附件五:
物業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
該項服務,人員配置: 人。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按照小區物業費收費等級標準提供相對應的物業服務。
項目服務內容運行、保養、維修服務標準
共
有
部
位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
門廳
戶外墻面、頂面、地面
樓梯間、水泵間、 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
走廊通道
其他
共
有
設
施
設
備
上下水管道、 落水管、水箱、水泵等供水、排水系統
天線、供電、燃氣線路
消防設施設備
共
有
設
施
設
備
中央空調
電梯
避雷裝置
道路、場地、路燈
溝渠、池、井等
休閑椅、涼亭、雕塑、景觀小品、水景等
健身設施、兒童樂園等公益性文體設施
路標、安全標志等
共有設施設備房
電子防盜、監控、報警系統等
樓宇對講、電子巡更等
物業服務用房
其它
附件六:
公共綠化的維護
該項服務,人員配置: 人。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按照小區物業費收費等級標準提供相對應的物業服務。
項 目服務內容養 護 標 準
草坪修剪
清雜草
補栽、補種
施肥
灌、排水
病蟲害防治
其它
樹木修剪
中耕除草、松土
施肥
病蟲害防治
扶正加固
其它
花壇盆景綠籬布置
灌、排水
修剪
補栽、補種
施肥
病蟲害防治
其它
附件七:
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維護
該項服務,人員配置: 人。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按照小區物業費收費等級標準提供相對應的物業服務。
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
樓內公共區域地面和墻面
樓梯扶手、欄桿、窗臺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設施
天花板、 公共燈具
天臺、屋頂
門窗等玻璃
垃圾收集
電梯轎廂
樓外公共區域道路地面、綠地
溝渠、池、井
公共燈具、宣傳欄、路標、標志、
雕塑、景觀小品等
水景
垃圾廂(房)
果皮箱、垃圾桶
消毒滅害
其它
附件八:
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維護
該項服務,人員配置 人。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按照小區物業費收費等級標準提供相對應的物業服務。
服務
內容服 務 標 準
人員
要求
1、按照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等級標準配備相應的門崗和巡邏崗安防人員,其中門崗
人,巡邏崗 人、消監控崗 人、車輛停放服務崗 人;
2、
3、
門崗
1、門崗整潔,設專人24小時值勤;
2、對進出小區的裝修、家政等勞務人員實施有效管理;
巡邏崗
1、對小區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 小時至少巡邏一次;
2、
3、
4、
技防設施和救助 (監控崗)
1、配備有安全電子監控設施的,實施24小時監控并及時記錄,發現問題 小
時內有專人到現場處理;
2、
3、
車輛管理
1、引導進出小區的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2、
3、
4、
5、
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
1、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告知相關業主
(物業使用人),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2、
3、
4、
其它
1、 物業服務企業應自覺接受當地公安機關對小區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導和督導;
2、 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配合業主大會推進小區監控系統接入公安專網工作。
附件九:
物業使用中對禁止性行為的管理措施
附件十:
綜合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按照小區物業費收費等級標準提供相對應的物業服務。
服務內容服 務 要 求
物業服務中心設置
服務人員要求
服務時間
日常服務
其它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項目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甲方:(業主)
委托代理人姓名:
根據《__大廈住宅用房物業管理和費用收取辦法》,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業管理服務及費用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管理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在管理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項目有: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的清潔、水池清潔、水電設施的維護、化糞池清理、代收水電費;
五、物業管理費標準為______元/月,月總額為______元。乙方每月x日前按現金付款方式繳付物業管理費給甲方。乙方簽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后,應向甲方預繳兩個月物業管理費作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預繳水電周轉金______元,合同期滿后無息退還。
六、乙方須遵守如下規定:
1、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設備,乙方須以書面文件(附施工圖)向物業公司申報,根據乙方的申報材料,甲方負責向業主申報審批。我司接到業主審批通知后,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設施及其設備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維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須負全部責任。乙方使用房屋不當或人為造成房屋或公共設施損毀的,須負責修復或賠償。
3、乙方在承租屋內需增設、使用超過原核定標準規定的水、電設備,須經業主和物業公司同意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不得在房屋內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5、乙方須遵照政府有關法律、遵守大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制造環境污染、噪聲污染、空氣污染、不發生影響大廈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
6、乙方須按時如數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的費用,無正當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甲方責任、義務
1、認真貫徹、嚴格執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省、市物業管理規定。
2、為乙方提供報批裝修所需的圖紙及技術資料。
3、對的服務項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租戶滿意度的調查及征詢,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4、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八、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違反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批評、教育、勸阻,或接受業聯會委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協議之約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甲方有權按日加收應交費用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于簽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物業服務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合同說明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就委托事項雙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公用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維修和養護。包括高低壓設備、供水設備、上下水管道、電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設施、消防樓道、水電管道井、廠區內道路等。
2、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消防樓道及公共場所臟、亂、差的治理。
4、維護房屋辦公秩序,保證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安全。
5、廠區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7、負責向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小型維修費;裝璜垃圾清運費等。)代收代付水電費用。
8、除日常維修外的大型維修時,乙方需在維修期間進行維修相關事宜的接洽、監督及檢查,并安排驗收事宜。
9、根據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類專項有償服務。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乙方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和制度執行情況。
2、在不破壞和影響房屋結構的條件下,對所屬房屋進行裝修,但改動方案應報相關部門審批許可后及乙方知曉后方可實施,安裝電話、空調,應在乙方指導下進行,確保功率不得超過原設計負荷方可實施,不能自行加大電容,以確保不造成安全隱患。
3、根據乙方所提供服務的項目,應交納費用的要按時按約交納。
4、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用要按時交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甲方自行承擔滯納金。
5、對乙方違反法規及制度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下列目標實施服務管理:
1.1按時代收、代付水電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擔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
1.2房屋外觀:無破損、無污垢。
1.3設備運行:保證甲方物業房屋內水通、電明、電梯正常運行。
1.4如遇特殊情況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廠區內租賃戶,正常維修4小時內完成。供水、供電部門檢修、維修設備除外。
1.5公共環境衛生:消防樓道清潔,有照明,垃圾井道暢通。
1.6根據建設部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有權對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有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進行制止。
1.7安全:見附件(安全協議書)。
2、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和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服務管理費。
3、對甲方違反法規及相關條例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對物業使用人有違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的,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七條服務管理費
1、服務管理費由乙方直接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約定物業管理費用的相關事項。
2、甲方提出的特約服務,經雙方協商后另行收費。
3、說明:
3.1房屋公用設備和設施中大修及更換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實際發生額承擔,乙方不負責費用。
3.2外墻、玻璃幕墻清洗費用不屬物管費收取范圍,發生時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情況承擔。
4、服務管理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4.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4.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4.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4物業管理區域及甲方辦公區區域的水電費代收代付服務費。
4.5物業管理區域大型維修時的接洽、監督、檢查、驗收安排服務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無法完成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予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部經濟賠償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全部經濟賠償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付一定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九條條款補充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并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條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愿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申、乙雙方同意可向人民起訴。
第十三條生效日期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文本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