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業務外包服務合同(精選3篇)
人事業務外包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就人事業務外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的需要,委托乙方為甲方進人事行業務外包服務;乙方根據甲方授權范圍及服務要求,為甲方提供 人事業務外包服務工作。
二、乙方服務范圍:
1、根據甲方業務需要代理甲方業務的相關所有工作;
2、提供代理員工的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復印件,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3、處理被退回人員的后續事宜;
4、及時發放代理員工的工資;
5、做好安全教育,處理代理員工的勞務糾紛。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質量。
2、甲方應提供所需人員的數量、工作內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至乙方,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a、由于派遣人員本人原因,完不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的,或發生嚴重的人為事故的;
b、不服從分配,不遵守勞動紀律影響正常工作的;
c、提供證件資料不真實。
4、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__元的業務外包費用,甲方提前支付乙方______% 的外包服務費用,剩余費用在工作結束7個工作日內日結清。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工作開始前兩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遞交業務外包計劃書。
2、乙方應按時支付勞務報酬。
3、乙方派出的人員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能夠勝任工作。
4、乙方應教育派遣人員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就業規則,服從工作安排。
5、乙方在現場必須設有1—2名現場指導監督、負責人員。
六、其它約定:
1、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終止或者變更協議的,均應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事業務外包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現雙方就該協議中有關外包商服務費、有關費用、及機具價格等約定的調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年月日起,乙方的所有標扣類新簽約商戶參考如下行業標準,并按交易額完成情況享受甲方對應分潤費率。
1.行業簽約費率和結算費率:
類別
簽約費率
最低簽約費率
結算費率
餐娛類
1.25%
1.15%
1.06%
一般類
0.78%
0.65%
0.64%
民生類
0.38%
0.35%
0.32%
2.封頂類最低簽約費率及結算費率:
封頂類
最低簽約費率
結算費率
0.78%<3333<26
28元/筆
23元
1.25%<6400<80
80元/筆
76元
備注:低于封頂交易金額部分(低于3333元)最低簽約費率及結算費率:
類別
低于限定交易額最低簽約費率
結算費率
0.78%<3333<26
0.78%
0.66%
1.25%<6400<80
1.25%
1.06%
3.乙方應獲甲方公司的分潤比例:
拉卡拉平臺
交易量(標扣)
分潤比例
300萬~500萬
65%
500萬~1000萬(含1000萬)
78%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
85%
5000萬~1億(含1億)
95%
1億以上
100%
中付平臺
交易量(標扣)
分潤比例
300萬~500萬
75%
500萬~1000萬(含1000萬)
85%
1000萬~3000萬(含3000萬)
90%
3000萬~5000萬(含5000萬)
95%
5000萬以上
100%
根據當月標扣商戶的交易總額按以上階梯式分潤比例計算分潤;封頂扣率商戶結算費率以上100%結算分潤。
4.積分商戶簽約費率和結算費率:
類別
簽約費率
最低簽約費率
結算費率
餐娛類
1.25%
1.15%
1.06%
一般類
0.78%
0.7%
0.66%
民生類
0.38%
0.37%
0.33%
積分類商戶不得簽訂封頂費率。
二:補充條款
1、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平臺使用費零元。
2乙方或(及)乙方的其他合作方在業務推廣過程當中不得出現任何損害甲方利益以及違反監管機構政策的情況,甲方發現一次,乙方需補繳2萬元平臺使用費。
3乙方或(及)乙方的其他合作方在業務推廣過程當中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對已經安裝甲方公司標識設備的商戶發展同類業務,甲方發現一列,需補繳1萬元平臺使用費。
4乙方須嚴格按照簽署區域發展商戶,不得出現跨區拓展業務行為(甲方許可的除外)。
甲方發現一例,視情節嚴重,乙方需繳納1000-10000元不等的平臺使用費。
5乙方發展商戶的實際地址必須為報備地址,不得出現移機行為。
甲方發現一例,視情節嚴重,乙方需要繳納1000-10000不等的平臺使用費。
6乙方承諾在拓展業務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以及銀監會以及銀聯相關規定,不得違規操作或為條件不符合的客戶違規裝機,并有配合甲方進行風險監督的義務,如有發現違規操作,或停止乙方新業務開展。
三、機具采購價格:
3.1乙方購買機五臺起訂。
3.2乙方向甲方采購的機具價格,以甲方公布的為準。
四、本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五、本補充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蓋章)
有權簽字人:
日期:
乙方:
(簽字/蓋章)
有權簽字人:
日期:
人事業務外包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即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范、安全的貨物包裝,并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并達到一個月期限后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后所簽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為準,并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