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保外包服務采購合同(精選3篇)
物業安保外包服務采購合同 篇1
項目編號:
審批編號:
采 購 人:
成交供應商:
合同編號: 計劃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分標號(有分標時填寫): /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南寧市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競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采購內容
1.1 服務名稱: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報價表
1.2 數量: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報價表
1.2 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2.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 )。(詳見投標報價表)
3.服務期限及服務地點
3.1 服務期限: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年 。
3.2 服務地點: 南寧市邕寧區采購人指定地點 。
4.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5.1 質量保證期: 1 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
5.2 售后服務:按投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內容及售后服務承諾執行。
6.合同款支付
6.1付款方式:供應商所提交服務經采購人書面驗收合格后,按月以轉賬方式支付合同款。
6.2 當采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甲方可以在報經南寧市邕寧區財政局審核同意后,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供應商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6.3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采購人暫停采購活動,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0.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技術資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購服務的有關技術要求。
8.2 乙方應在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務的有關技術資料。
8.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9.驗收
9.1 乙方應對提交的服務成果作出全面檢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清單應隨提交的服務成果交給甲方。
9.2 乙方在指定地點提交服務成果后,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依據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等組織驗收,驗收完畢后作出書面驗收報告。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
9.3 對復雜的服務,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機構參與驗收,并由其出具驗收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0.違約責任
10.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服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0.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3 乙方逾期提供服務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0.4 乙方所交的服務承諾內容、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采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服務,乙方愿意更換服務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服務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訴訟
12.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南寧市邕寧區財政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南寧市邕寧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書
(2)項目需求一覽表
(3)競爭性談判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請提供)
(4)競標函
(5)競標報價表
(6)競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成交供應商澄清函(如有請提供)
(9)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如有請提供)14.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采購代理機構執一份,并報南寧市邕寧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名稱(蓋章): 承包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安保外包服務采購合同 篇2
用工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外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將部分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外包給乙方進行勞務服務外包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明確乙方從事勞務服務外包的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 人員自行負責其指定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應為乙方員工提供符合政府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和各項安全生產條件。對于首次上崗的乙方員工,甲方將對其進行安全和操作規程方面的培訓,并將相關培訓資料和要求發給乙方。
(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別不同歧視乙方員工。
(四)甲方有權抽查復檢經過乙方認定體檢合格的乙方人員,對于復檢不合格的乙方員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生產;甲方有權抽查乙方員工的勞動合同、身份證明等,乙方及其員工應配合甲方的抽檢。
(五)乙方員工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
1、乙方員工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所負責的工作不能正常運行,或不能保證工作質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2、 乙方 員工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勞動紀律的;
3、 乙方員工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健康證明、身份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健康證明、身份證明的;
4、 乙方員工在工作中謾罵他人或斗毆或以肢體、拳腳相擊的;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的進展;對于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支付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七)甲方應對知悉的乙方有關信息、數據和資料(包括但不僅限于技術、財務、銷售方面的信息、數據和資料)及其他信息負有嚴格保密的責任。
(八)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
(九)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為乙方員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幫助。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資質,提供甲方有關生產、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特別是有關員工勞動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時承諾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等各項指導原則。
(三)應根據甲方工作需求,選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員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點工作,同時承諾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應為派到至甲方的員工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員工的其他有關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歷表、學歷證、身份證和健康證等)的復印件,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有效性。同時乙方應承諾遵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五)除經甲方特殊的同意情況外,乙方員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身體健康,精神狀態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證;
2. 具有初中或以上學歷。能有效和清楚地口頭和書面表達自己;
3. 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職業病鑒定委員會鑒定的職業病。
(六)教育乙方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工作規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期內應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秘密,不得將有關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教育員工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秘密,如因乙方員工的原因(經甲方允許事宜除外)導致甲方有關的商業秘密泄露,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乙方應根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按月支付其員工的工資,為其員工按規定投繳社會保險及支付其他國家規定相關費用,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最低工資規定。
(九)乙方應遵照甲方的制度進行生產管理,并且處理員工與勞動、人事相關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員工離職和違紀處理等。
(十)乙方應教導其員工嚴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產操作規程等質量標準進行工作。 意外產生的工傷、經濟補償、勞動爭議等均由乙方承擔。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許可,乙方不能隨意調換其員工的工作崗位,更不的隨意召回其員工(乙方員工辭職除外)。
(十二)因乙方員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崗位的空缺,乙方應自接到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補齊。
(十三)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雙方所約定的標準和方式為乙方員工結算勞務服務費用: 根據雙方的約定: 本費用包含乙方員工的工資、保險、乙方的管理費用等雙方所明確的所有費用。 具體結算參見合作雙方月度所傳遞的費用結算清單及明細。
(二)乙方管理人員應及時與甲方相關管理部門確認員工的工作表現。
(三)甲乙雙方同意上月1日至上月30日為勞務費的正常結算周期,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勞務發票,甲方于每月15日前按時付給乙方上月度勞務服務費用。
(四)正常情況下,乙方應保證按甲方的檢驗計劃完成生產。
(五)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完成產品未能滿足甲方質量規范,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更正。
四、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質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員工的有關證明材料,又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拖欠員工工資,或支付員工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四)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勞務服務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五)乙方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其他規定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前 日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本合同期滿前 日內簽署新的合同。
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七、甲乙雙方除因書面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八、爭議及未盡事宜:
(一)關于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任何一方就對方針對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違約行為的自動棄權或重復性棄權不應被視為是對下一次針對同一條款的違約行為、或針對其它條款的違約行為的棄權。
(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所在地區勞動力價格及用工成本進行顯著調整(如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福利待遇發生顯著變化的等等),甲乙應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積極予以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物業安保外包服務采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總則
經甲、乙雙方協商,受乙方委托,甲方為乙方有償提供以下人事外包服務。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根據深圳人才引進相關政策,為乙方提供人才引進事務外包服務,即為乙方錄用的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辦理畢業生接收、落戶手續,為乙方聘用的符合條件的人才辦理在職人才引進、落戶手續。具體內容包括:
為乙方需要辦理畢業生接收、人才引進的員工提供網上信息錄入申報、商調檔案事宜;
為乙方需要辦理畢業生接收、人才引進的員工提供材料整理、檔案審查、上報手續事宜;
為乙方已獲審批通過的員工打印調令、并指導辦理落戶手續。
2、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人力資源事務外包服務,內容包括:
代理乙方聘用員工的人事關系及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其原有身份。
為乙方當事人提供戶口管理、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相關證明、職稱申報等服務。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及當事人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
2、乙方必須實際聘用當事人,不得以“空掛”方式委托甲方辦理當事人的人事業務。同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申請甲方提供的人事服務時,應出示公函以及提供相關的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否則,甲方將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嚴肅處理。
3、乙方與當事人聘用關系終結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通知當事人辦理個人委托人事外包服務或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調出。
4、乙方必須按時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用,辦理人才引進和畢業生接收的在遞交材料時交清費用,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應在到期前交納下個年度的費用。
四、協議期限及費用
1、本協議期限3年,從_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月_日止。協議期滿,若甲乙雙方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未提出終止,本協議將自動逐年延續。若乙方需到期終止協議,應以書面形式到甲方處辦理相關終止手續。
2、甲方為乙方員工辦理在職人才引進的費用標準為2500元人,辦理畢業生接收的費用標準為2300元人。
3、在職人才引進和畢業生接收獲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但乙方或其員工放棄辦理的,須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標準為:在職人才引進000元人、畢業生接收800元人,其余費用可憑發票及乙方書面申請退款;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未獲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須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標準為:在職人才引進500元人、畢業生接收300元人,其余費用可憑發票及乙方書面申請退款。退檔時產生的相關費用按中心檔案館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人員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按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公布的收費標準交納。
五、附則
1、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可視為乙方解除委托,可拒絕為乙方或當事人提供服務,但對甲方已做出的工作應當繼續支付費用;如當事人提出轉為個人委托代理的,甲方可予受理。
2、乙方委托甲方辦理人事外包服務的人員名單以附屬文件列明,乙方如有增加或減少人員須向甲方書面申報名單。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