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出租合同(精選3篇)
舞臺出租合同 篇1
舞臺租賃合同
承租房(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簽訂以下租賃合同,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設備租賃內容
1、租用時間:20__年10月日,租用物品于活動當天下午5:00前到位;
撤展時間為20__年10月日下午,活動完畢撤展。
2、租用場所:衡陽市八中,科技樓前方場坪
3、租用物品如下:
物料名稱:
備注:
數量:
單價(元)/場:
時間:
總價:
舞臺:Xmmm(高)含舊地毯
X㎡(紅地毯面積)
X元/㎡
5場
背景畫(彩繪)
X元/㎡
背景行架
X元/米
X場
場外音響
1套
合計
元
優惠價
元
4、付款方式:乙方設備進場安裝調試好后,甲方付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元整(¥……元),合同內容執行完畢,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剩余總額50%,即人民幣*元整(¥……元),此合同從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二、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在現場的安裝及進出;承擔現場制作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場租、管理等)
2、甲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額按每天0.3%賠付滯納金。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上述設備安裝、調試好,確保租賃期內正常使用。
2、乙方不能確保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上述設備安裝、調試好,或不能確保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甲方將扣除給乙方的全部合同款項。
四、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的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傳真件有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取消合同。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日期)負責人:(簽字/日期)
電話:電話:
舞臺出租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20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南寧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的概況
1、塔機型號:_____壹臺,_____壹臺,整機機件齊全,機況良好。
2、塔機結構型式:預埋地腳螺栓固定式。
3、塔機高度:自由高度為41米/臺,安裝總高度為90米/臺。
4、塔機有效臂長:55米和40米。
5、使用工地名稱:南寧國際商業貿易中心
6、工地地址:南寧市江南區沙井大道
二、租賃期限
1、從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預計租期6個月以上。
2、每臺塔機租期少于6個月,租金按6個月計算,超出6個月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塔機租金(月):塔機租金采用月包干形式,安裝高度以內型號為QTZ5513的每月每臺租金為壹萬叁仟元/月(¥13000元/月);型號為QT80A的每月每臺租金為壹萬貳仟伍佰元/月(¥12500元/月)。塔吊每一個自然月最后一天,結算一次。
2、甲方每臺塔機推薦兩名持證的塔機司機和兩名持證的塔機指揮工,塔機司機和塔機指揮工的工資由乙方直接支付,塔機司機和塔機指揮工為每人每月壹仟捌佰元(¥1800元/人月),甲方應保證2個司機、2個指揮人/臺24小時常駐工地以保證隨叫隨到,在工程封頂進入裝修時,甲方應保證1個司機、1個指揮人/臺正常上下班不得隨便脫崗發現一次扣300元/次。
3、乙方工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外,甲方每天照收租金。
4、乙方工地在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時,乙方每天照扣租金。
四、設備進退場及結算付款方式
1、進退場安拆費:甲方負責塔機的安、拆。正常作業(指塔機在不借助特殊方法或設施,塔機自身能正常加高、降低,能用25T汽車吊進行安裝或拆除的作業。)下安裝高度以內的安裝和拆卸費用及進退場費用為每臺叁萬貳仟元(¥320___元/臺)(含地腳螺栓及附墻拉桿在內)(每條附墻拉桿的長度在8米以內)。如因附墻拉桿超長、場地或建筑物等原因造成塔機無法正常安裝、拆除的,乙方需支付因此而增加的費用。該費用于合同簽訂后塔機進場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塔機從進場安裝自檢驗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設備可以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退租之日止計算租金,不足月QTZ5513按每天肆佰叁拾叁元/臺(¥433元/臺天)計算,不足月QT80A按每天肆佰壹拾柒元/臺(¥417元/臺天)計算。停工時間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并依法追討所欠租金。
3、每一個自然月最后一天甲乙雙方對帳確認當月(從本月1日到當月最后一天)的租賃時間,并填寫書面結算單,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作為結帳的依據。
4、結算單送達乙方后,乙方于7天內以轉帳(現金)形式付清當次結算的租金。甲方按所付金額開具收據給乙方。延付則每天按欠款總額的4%加收滯納金。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必須保證乙方現場塔機的正常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能自行撤退出場),但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出租方的義務。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移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對塔機進行拆裝,不得轉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給第三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塔機的技術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T94_____。
2、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必須執行行業標準JGJ3320___。
3、根據乙方提供的建筑資料,編制塔機的施工裝拆方案,提供塔機的基礎資料和圖紙,指導預埋地腳螺栓;并向乙方提供合格證及相關資料。
4、按乙方的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按塔機的各項安全規范要求裝拆塔機,承擔裝拆過程中的全部安全責任。
5、負責提供的塔機是符合國家有關塔機質量及其標準的性能良好的設備,承擔由于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并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及其人工和配件的費用。塔機在使用中出現故障,甲方立即派人到位修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修或拒修。
6、推薦持有有效上崗證的塔機司機,并進行政治、技術、業務教育、證件存檔備案工作。履行工地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提供全天候優質服務。
7、對以上分清的安全責任,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
8、負責向南寧市建筑管理處建筑安全監督站申報塔機的安裝、使用及拆卸,待塔機安裝好后,負責向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申請檢測,并支付其各種費用,同時把所有資料交給乙方交監理備案。
9、對塔機進行定期(每月二次以上)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并把檢查保養記錄交乙方備案。
10、塔機司機按“十不吊”準則有權拒絕違章的運行,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場對塔機的正常安排使用。
11、每月每臺因故障累計不超過48小時,超過部分乙方每天每臺按日租金的雙倍(日租金=月租金÷30天)扣減相應的臺班費。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筑資料、地質資料報告、塔機的布置圖及基礎設計方案,根據甲方提供的塔機資料,負責塔機的基礎定位、施工及其費用,并提供基礎的試塊報告。
2、負責提供塔機按規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境和條件,如需拆除腳手架,則負責拆除腳手架并支付其費用;如需支撐地下室樓板,則負責支撐地下室樓板并支付其費用;如需占用城市道路,則負責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費并支付其費用。若因現場無條件及道路不暢通,致使塔機誤期安裝或者因建筑物阻礙不能進行拆塔機作業的,乙方按誤期照付臺班費(日租金=月租金÷30天)。
3、負責提供塔機使用的電源線,按塔機用電要求,塔機電壓要求在380±20V,把開關裝好在塔機附近3米以內,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塔機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后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甲方設備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按當時市場價賠償,配合甲方的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塔機周圍10米范圍內非塔機作業人員的進入。
5、對認可甲方推薦的塔機司機和塔機指揮工負責辦理勞務工手續,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安全生產教育。
6、負責塔機司機和塔機指揮工人員工資并安排住所。
7、在塔機使用過程中,提供每月不少于2個工作日的時間給甲方檢修塔機。
8、負責自備塔機大鉤以下的吊索、吊具等。免費向甲方提供裝拆工程中使用的氧氣、電焊。
9、負責架設塔機安裝附著框桿的安全護欄、過道、垂直度測量。負責提供和搬運檢驗、驗收塔機使用的標準重物。
八、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時支付塔機的'租金和進退場費,逾期二十天付款,甲方有權停機,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負責。在停機期間,甲方照收租金。停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拆除塔機,并保留繼續追款的權利。
2、塔機進入現場后,因乙方停工、風雨、停電等造成的停工待工與甲方無關,乙方照付臺班費(日租金=月租金÷30天),不可抗拒自然災害除外。
3、塔機每月檢修定為2天,檢修時間由雙方現場商定。塔機正常的頂升、安裝附著框桿的停機,不視為甲方造成的停機時間。
4、塔機安裝好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做好驗收工作或填報各種資料,并從驗收日起雙方協商啟用時間(不超過2天),并填好書面的起租確認單。
5、塔機報停,乙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雙方做好租金的結算支付工作后,按期退場。乙方沒支付完結算款,甲方可以不拆塔機,不退場。停機期間甲方按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每天照收租金。
6、承租期間,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本合同外的其他間接責任。
7、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中止合同,因故中止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不能視為違約。
3、乙方不能保證塔機安全使用,經甲方書面通知后7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4、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支付對方現金貳萬元(¥___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協議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工程所在地的當地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的有限期
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租用設備支付租金完畢止。
十二、未盡事宜
本合同條款已經雙方協商確認,所有字體均為打印字體(除簽字和日期外),其他書體及涂改均無效,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原件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款項付清失效。
十四、其它約定:
1、塔吊混凝土吊桶由甲方提供。
2、塔吊在安裝過程中未移交之前,如有丟失材料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負責任。
3、塔吊進場安裝完成后移交給乙方,在使用的過程中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丟失,甲乙雙方各承擔50%責任,按市場價賠償。
甲方單位名稱(章):
公司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章):南寧市大朝建筑機械設備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舞臺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位置和狀況條款
甲方將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共計約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條款
租賃期限為_____年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賃房屋的用途條款
從事違法活動。在租賃期間,乙方若對房屋進行轉租或改變用途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條款
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整,年總租金______________整,租賃費每年半年預交一次,以后依次類推。乙方應于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和_____月_____日分二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五條房屋的交付條款
甲方應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遲于上述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六條費用承擔
租賃期內,按國家規定因房屋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由乙方承擔。
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按物價部門及有關部門規定價格計費,交費方式為每月________交。
第七條房屋修繕條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施應進行必要的檢查、修繕。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應于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日內進行維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見證后代為維修或由乙方自行維修。本條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由甲方承擔。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和承擔相應損失。
第八條房屋的改建、裝修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經乙方同意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協議。因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動裝修物乙方帶走,不可移動裝修物乙方無償留給甲方。
第九條房屋轉讓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
(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政府決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終止協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租金_______個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項費用達_______個月以上;
第十一條合同的延續及優先權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十二條繕后條款
合同到期時,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乙方應于本合同到期日前騰空、交回房屋并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予以賠償。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確需解除合同,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返還多交租賃費并賠償乙方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人民幣______個月房租;
如乙方確需退房的,應提前______個月通知甲方,并賠償甲方所造成的損失,并支付違約人民幣_____個月房租。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有關機關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其他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