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及房屋贈與合同(通用3篇)
宅基地及房屋贈與合同 篇1
贈與方(下稱甲方):
受贈方(下稱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宅基地贈與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贈與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為宅基地(以下簡稱“該宅基地”)的所有者。“該宅基地”使用證號為“ ”。
“該宅基地”四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該宅基地上無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贈與情況
甲方將該宅基地全部所有權贈與給。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贈與,并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應該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內將“該宅基地” 及其地上附著物按現狀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給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應互相配合,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及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辦理房屋產權和另一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因年齡問題乙方可不辦理房屋產權和另一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手續,上述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贈與給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確,界線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不存在抵押、質押等限制使用權的情形,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簽訂本贈與協議后,該贈與行為是不可撤消的贈與。
七、本協議公證后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和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贈與方: 年 月 日
受讓方: 年 月 日
證明人: 村民委員會
宅基地及房屋贈與合同 篇2
房屋贈與合同
甲方(贈與人):
住所地:
公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贈人):
住所地:
公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自愿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五)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房屋過戶費用由 方支付。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四條甲方保證該房屋為甲方合法所有,在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上無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進行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
第六條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 日內,陪同乙方去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并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及房屋贈與合同 篇3
贈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贈與人將其房屋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房屋狀況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該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給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條 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取得贈與房屋所有權,不得解除與_________的租賃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動提出終止租賃合同。
第三條 贈與房屋的交付贈與人與受贈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
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 贈與的撤消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1)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請仲裁。
第七條 合同的補充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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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