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酒店用工合同(精選3篇)
正式的酒店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市縣路大酒店的后廚管理和出品等工作承包給乙方,但暫時不包括后廚雜洗,面點這幾部分等。
試用期滿后酒店運營正常,甲乙雙方如均無異議此合同正常延續。
二、工作崗位和薪酬;
第一條;甲方聘用乙方同志擔任并兼任
第二條;乙方負責以下管理事務;
第一條,乙方負責酒店調控運營成本及利潤核算,應在配合酒店所指定經營菜品的基礎上進行。
第二條,乙方負責對酒店的設施、設備及人事、物料,工資,技術,生產出品等日常全面管理工作,有權調整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人員。同時乙方享有酒店管理期間對日常顧客消費的打折權限為折,酒店每月為乙方提供元作為酒店應酬費用,超額部分由乙方個人承擔。
第三條,乙方負責協助董事長,總經理配合酒店日常運營生產銷售宣傳策劃。
第三條;雙方協定,基本底薪為人民幣元/月,人數暫訂為人。
第四條;酒店確定每月15日為上月工資發放日。不拖欠不延遲。
三、勞動紀律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一條;乙方如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批準交接后方可離職,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下類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的;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應予辭退;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致他人殘疾、死亡的;不服從甲方指揮和管理,后果嚴重的;
2、乙方被勞動教育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和同規定,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并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形式責任。
五、違約責任;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未提前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六、其它
第一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正式的酒店用工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根據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自愿簽定并共同遵守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受聘于甲方籌備工作,乙方按甲方工作需要及領導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受聘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乙方試用期可根據本人的工作能力及表現酌情縮短或延長)試用期的縮短及延長以綜合辦下文為準。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因甲方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條件為: 。
三、工作任務
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
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貨幣工資,人民幣為 元/月(稅后薪金)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為 元/月,甲方可按酒店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有突出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五、試用其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六、試用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評定。合格者按酒店崗位需要,并按酒店《員工守則》有關條款辦理聘用入職手續,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延長試用期(延長期不超過-----月)或辭退。
七、本酒店的《員工手冊》和各項管理制度,應視為本合同的組成條款,乙方必須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進行修訂,解釋權屬甲方所有。
八、乙方在受聘內應按《員工手冊》中的勞動紀律,員工行為規范,獎罰制度,員工培訓,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要求,勤奮工作,盡職盡責,為酒店的建設與發展做出貢獻,共創企業輝煌偉績。如嚴重違反,按有關條例處罰。
九、違約: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如不遵守本合同條款,均屬違約,如乙方自動離崗,除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外違約方賠償對方違約金(以本人月基本工資數額為罰金)。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中未盡事宜,應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也可通過當地勞動局仲裁部門依法解決。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職工)簽字:
地 址: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式的酒店用工合同 篇3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擬填:20xx.6.1--20xx.5.31)
(二)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3個月。(擬填:20xx.3.1--20xx.5.31)
(三)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崗(擬填20xx.3.1)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條件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獨立辦公室與住宿條件,并提供工作餐。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參照《目標管理責任書》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5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
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擬填8000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固定)工資為( )元/月,(擬填10000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參照《目標管理責任書》約定標準)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0)日。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五)甲方為乙方辦理福利保險時間為合同簽訂生效后。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