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精選28篇)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
為認真貫徹執行xx市政府下發的《關于xx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通〔20xx〕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xx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
1 總則
1.1概況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xx市安全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__-20__年頒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的公告》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xx市應急管理局批準我鎮32家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1.2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處置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制定本預案。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3.2規章、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3.3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1.3.4地方法規
《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安徽省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xx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xx市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從事煙花爆竹發生各種煙花爆竹場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超出鎮轄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區轄社區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鎮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1.5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1 Ⅳ級(一般事故A級和B級):
一般事故A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傷,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輕傷,或者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超出村(社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村(社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
1.5.3鎮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
小于本預案一般事故的生產安全事故,由村(社區)、相關單位制定預案應對處置,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進行指導。
1.6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級管理、部門配合、協同作戰、快速反應、單位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1.6.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損害。
1.6.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根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事故處置實行以地方政府為主,分級負責,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6.3資源共享、協同應對。根據現有企業應急救援能力現狀,充分利用煙花爆竹庫的現有應急救援力量,采取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整體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救援能力。
1.6.4加強合作,信息共享。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技術和救援裝備,提高預警預防水平,加強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統一調度,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
1.6.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救援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應對事故的救援工作機制。
1.6.6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2事故類型及評估
煙花爆竹可能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有: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通常有火災爆炸共同發生。
給個人、家庭帶來嚴重傷害,當地政府產生負面影響。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成立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在鎮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
鎮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
指 揮:
成 員:
成員單位:xx市消防救援大隊、xx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負責人等。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實行分級組織指揮,與企業、縣級和市級聯動。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統一組織協調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xx市消防救援大隊、xx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專業組織和有關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3.2.2組織制定、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及保障方案。
3.2.3統一指揮現場治安保衛、人員物資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
3.2.4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傳達領導指示和意見。
3.2.5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相關技術專家和調集相關資源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3.3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
3.3.1鎮安監站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負責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xx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負責向鎮政府相關領導和x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救援情況并傳達指示等。
3.3.2鎮經濟發展辦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會同xx市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3.3.3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保衛、警戒和有關物證及資料的搜集。交警中隊負責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3.4鎮社會事務辦負責調集安排醫護人員、醫療器械、救護車輛和救治醫院,指揮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等工作。
3.3.5市監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掌握應急救援所需汽車吊、叉車等設備信息,并協助調用;組織對職權范圍內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上級對事故調查處理;接受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6鎮環保站負責協調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并指導事故搶險人員洗消工作。
3.3.7事故發生企業負責及時搶險,提供必要的圖紙資料,配合做好現場施救工作。
3.3.8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事故應對工作的需要,在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按照《xx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3.4專家職責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為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其主要職責是:
3.4.1參加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研究和咨詢。
3.4.2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4.3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
4應急響應
4.1信息監控和報告
安監站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企業信息,經核實后及時上報鎮政府和xx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向鎮應急辦、公安、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于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鎮安監站和有關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鎮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應急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在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鎮應急辦和鎮有關主管部門接到發生一般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鎮政府。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事故分級和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煙花爆竹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對應上述事故等級,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確認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部門協調。
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指導;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鎮政府、xx市應急管理局,通報其他有關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現場應急準備處置工作。
4.3現場處置
企業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搶救。政府相關部門、政府派出機構和救護大隊及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后,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部門和單位職責成立現場施救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治安警戒組、后勤保障組等,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4預案啟動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要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本企業現有救護隊伍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搶救遇險人員,實施事故現場勘察,給縣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下一步救援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和情況。
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盡可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鎮級應急預案啟動后,經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事故仍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鎮政府、x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請求市級應急救援機構給予支援。
5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將煙花爆竹事故主要分為:火災、爆炸,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處置方案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以火災、爆炸為主,沖擊波強,事態發展迅速,難以控制,易發生二次爆炸等),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1隔離現場。事故發生后,根據火災、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5.2.2疏散人員。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按照設定的疏散路線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
5.2搶險施救
5.2.1個體防護:進入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人員應穿戴個體防護裝備,其他救援人員應在警戒區外。
5.2.2撲滅火災:選擇水作為主要的滅火劑,救援人員應盡量遠離火災現場,采取低姿勢或依靠防護設施,邊控制,邊滅火,如遇爆炸,應及時后撤。
5.2. 3搜救人員:當火災撲滅后,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搜救人員、清理現場。
6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有毒有害區域,應在安全警戒線外。應急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安全繩,救生索、警示標牌、警戒線等設施。
做好救援人員安全保障,檢測或救援人員要充分探查救援現場,充分掌握救援現場狀況,選擇正確的救援方式。另外,煙花爆竹事故過程中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會導致救援人員中毒,所以救援人員應該占據有利地形或上風口,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防止中毒事故發生。
組織和指導員工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
7事故分析和后果評估
應急響應和救援工作結束后,地方人民政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應急工作結束后,xx市應急管理局應將應急救援有關文字、圖片、錄像等資料整理歸檔,并對事故應急響應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并按程序逐級上報市應急管理局。
8信息發布
在鎮宣統室的組織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事故信息。發布的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
9應急結束
煙花爆竹事故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針對事發地事故現場危險的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救援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10后期處置
10.1善后處置
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10.2應急救援總結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組織評估應急救援工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對策建議。
11應急保障
11.1通信和信息保障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確定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建立專家組的聯絡數據庫。
11.2應急支援和裝備保障
11.2.1救援裝備保障。煙花爆竹事故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救援需要和特點,配備有關應急救援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
11.2.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安監站負責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應急救援、公安、消防、衛生健康、環保等部門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反應快速,常備不懈。
11.2.3交通運輸保障。在應急響應時,安監站根據需要及時協調交通等部門提供運輸保障;公安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暢通辦對受損道路迅速組織搶修,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運輸系統,保證及時調運有關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11.2.4醫療衛生保障。鎮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人員急救工作,xx市人民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社會救援組織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參與救援工作。
11.2.5治安保障。公安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11.2.6物資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必要時,xx市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11.2.7資金保障。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11.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與公園、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并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11.2.9技術保障。發揮相關行業、領域機構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建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加強技術力量儲備,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11.3宣傳、培訓和演練
11.3.1公眾信息交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要按規定向公眾和職工告知煙花爆竹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全民安全生產和應急避險意識。
11.3.2培訓。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應急救援隊員參加培訓;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教育。
安監站負責組織、指導對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11.3.3演練。安監站負責監督指導煙花爆竹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演練結束后向xx市應急管理局及時提交書面總結。
11.4監督檢查
安監站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12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管理
12.1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xx鎮政府,每三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并報鎮政府和xx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12.2當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本預案啟動時,服從《xx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
12.3本預案解釋權歸xx鎮安監站。
12.4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在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有序地組織和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事故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2)統一指揮、部門聯動、分級實施、分工負責、快速反應。
(3)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救援費用。
(4)公安部門負責處置燃放、運輸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部門負責處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類事故。
(5)整體規劃、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常備不懈。
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岳陽縣轄區范圍內煙花爆竹在運輸、經營、儲存、燃放以及非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等重大事故。
1.5應急預案體系及預案銜接
《岳陽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應急預案”)是全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人民政府應對本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規范性文件和行動指南,由縣應急局牽頭制定并報縣人民政府公布施行,抄送市應急局備案。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各相關單位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預案依照本預案進行編制。
2岳陽縣煙花爆竹行業基本情況及風險分析
2.1煙花爆竹行業基本情況
目前,岳陽縣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共有2家,儲存倉庫2個。4個零售攤點的煙花爆竹配送均由2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公司分別承擔。春節及重要節假日以及大型晚會、商家大型促銷活動,可能會舉行煙花爆竹焰火晚會,集中燃放煙花爆竹。
經過普查,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__)標準進行辨識,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單個儲存量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煙花爆竹倉庫儲存臨界量為50T)。
2.2事故風險分析
煙花爆竹屬爆炸品,具有遇高溫、撞擊、摩擦、雷擊、靜電、明火、暗火(火星)可能發生燃燒或爆炸的共有特性。煙花爆竹在儲運、銷售、燃放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主要危險是著火、爆炸、毀物、傷人。煙花爆竹經營過程中的主要危險目標是倉庫,其危險性主要表現為爆炸事故,同時引發火災事故。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具有事發突然、發展迅速、危險性大、影響范圍廣、極易造成大范圍或重大人員傷亡等顯著特點。在運輸、經營、儲存、燃放過程中,稍有不當或疏漏,極易引發事故。
事故類型主要包括:煙花爆竹發生爆炸以及引發的火災、建筑物倒塌等次生災害而導致人員傷亡。發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善、監控不力、操作不當、運輸不妥和設施、設備存在隱患缺陷等,另外,自然災害、其他事件也可能造成或衍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2.3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措施
針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主要采取澆水淋濕、引爆、隔離、覆蓋、轉移、收集等處置措施。在應急救援工作中,主要任務是搶救受傷人員,防止再次爆炸,可能要采取緊急疏散、轉移群眾的應急救援措施。
預警級別、事故級別與響應級別: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預警級別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嚴重(II)級和特別嚴重(I級)級四級。事故級別劃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級。根據不同的預警級別和事故級別采取不同的響應級別,事故的響應級別分成IV級響應、III級響應、II級響應、I級響應。
3組織體系及相關職責
3.1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設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應急局局長、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設在縣應急局。
主要職責: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跨地區和部門的重要聯絡事宜;協調部門、地方、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3.2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3.2.1縣應急局應急指揮中心
設置縣應急局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中心”),作為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管理辦事機構。
其主要職責為:負責24小時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處理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編制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應急工作;負責全縣煙花爆竹信息的統一收集、匯總、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煙花爆竹應急知識、安全常識的宣傳工作;負責縣級應急平臺建設,制定全縣應急管理制度,重點實現監測監控、信息報告、綜合研判、指揮調度等功能,為市級應急平臺報送所需數據、圖像、語音和資料等;負責縣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2.2指揮部成員及其職責
指揮部成員由縣政府辦、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岳陽縣分局、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衛健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總工會、轄區派出所等部門單位、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有關負責人組成,如有需要,應急指揮部可增設相關部門。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事務工作;承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承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的總體組織、協調工作;通知煙花爆竹專家組趕赴事故現場;掌握各應急單位應急救援進展情況;及時向岳陽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縣公安局: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承擔事故現場的警戒保衛工作,維護治安秩序;協調、聯系、配合“122”“119”開展交通管制;按權限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生態環境岳陽縣分局:負責事故現場的環境監測、評估、清理恢復工作。
縣衛健局:承擔事故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組織、協調工作;協調、配合“120”開展受傷人員醫療救護工作;及時了解傷亡人員情況,及時向岳陽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縣民政局:負責協調、配合做好死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安撫、穩定工作。
縣紀委監委:負責監督各應急單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職責,按事故調查處理規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公安部門開展煙花爆竹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物資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配合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聯系有工程機械資質的單位,協調、配合工程搶險;協調供水部門做好事故現場供水保障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協調電力、電信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供電、通信保障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撲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及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應急工作職責及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工作任務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3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中心下設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邀請相應的煙花爆竹專家為應急指揮部應急提供決策咨詢、工作建議和技術保障。
3.4應急聯動機制
3.4.1應急救援值守制度
實行領導帶班的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值守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并做好值守記錄,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將事故地點、時間、性質等信息要素通知帶班領導,并根據帶班領導的指令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4.2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需要縣級有關部門單位(含派出機構)提供幫助支持的,由縣應急指揮中心協調處理;需抽調機動民兵的由縣應急指揮中心向縣人武部提出申請,形成共同應對處置的應急聯動機制。
3.4.3在超過本級或規定權限的應急工作指令時,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向上級報告;遇有特別緊急情況,應當邊處置邊報告。
4預警機制
4.1信息平臺及信息處理
根據現有條件,逐步整合全縣政府值班信息系統和縣公安局、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應急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岳陽縣分局、通信等部門建立的應急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和完善岳陽縣政府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縣煙花爆竹應急信息系統”)。
縣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有關部門上報的各類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監測、預警信息和動態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總、上報等工作;根據對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向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提出啟動本級預案的建議。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急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
4.2接警與報告
(1)在岳陽縣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及有關人員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時間、發生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目前的危險狀況、聯系人及電話號碼等。事故單位報告的時限為單位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的1小時內。
(2)縣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核查情況,并將事故初步情況報縣應急指揮部、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及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時限為接到事故報告的2小時內。
4.3 預警與監控
4.3.1對遭受或可能遭受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影響的區域和人群信息,縣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在公開信息平臺上予以公開;當已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在事故現場告知周邊群眾避開事故警戒區域,避免因誤入危險區域而受傷。
4.3.2縣應急指揮中心接到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近期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情況,應當及時向煙花爆竹經營企業通報。
4.3.3縣應急局負責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進行定期巡查,檢查企業執行煙花爆竹儲存有關規定的情況、檢查監控設施和各類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檢查企業落實監控制度情況;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負責確保按規定儲存煙花爆竹,配備監控設施,完善監控制度,落實監控人員及職責;春節前及春節期間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應急、公安、市場、交通等部門組成巡查組,對零售攤點的安全經營狀況進行巡查。
4.3.4其余預警和信息要求按照《岳陽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4.4信息報告
4.4.1信息報告責任主體: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事發單位、各級各有關單位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責任主體。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當在村(居)委會和有關單位建立專(兼)職信息報告員制度。
4.4.2信息報告時限和程序: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向縣應急指揮中心上報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并在第一時間做好應急反應和應急處置工作。縣應急指揮中心接報后,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并按值班領導的指令啟動相應應急程序并上報。
一般級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相關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將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上報應急指揮中心,對于基本情況不清的,可先首報再續報,首報時間在接報后30分鐘之內,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后2小時;達到上報標準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信息,超過首報時限2小時的視為遲報,超過12小時的視為漏報,超過24小時的視為瞞報,內容嚴重失實的視為謊報。
一般級以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涉及或影響到本縣行政區域外的,由縣應急指揮中心及時通報外縣區。
在事發地現場指揮處置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等有關領導要保持通訊暢通,全面了解掌握最新情況信息,及時接聽縣應急指揮中心總值班室電話(),并按照有關要求準確反饋現場處置工作情況。
4.4.3信息報告內容: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影響范圍、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發展態勢、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以及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聯系電話等。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已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時,接到報告的各級各有關單位負責人應按照相關預案、各自職責以及有關要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開展自救,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針對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社會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對事故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或衍生災害。縣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岳陽縣人民政府相關領導,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控制事態。先期處置的主要任務包括:啟動現場處置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封閉現場、疏導交通、疏散群眾、救治傷員、排除險情、控制事態發展、上報信息等。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先期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單位)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群眾等措施,避免發生次生或衍生災害。
5.2分級響應
5.2.1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實行分級響應機制。
(1)根據響應的級別成立相應的煙花爆竹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到位,涉及的指揮部成員單位到位,迅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行動,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一般級(IV)應急響應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岳陽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及發生事故的行業(領域)監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等指揮部主要成員單位領導及有關人員參與事故應急行動。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規定全力以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3)較大級(III級)應急響應時,應急指揮部全部成員單位到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縣委、縣政府全面動員轄區的響應部門和應急力量,按照國家、省、市的應急預案開展先期處置,全力以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5.2.2發生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時,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響應行動具體如下:
(1)縣應急指揮中心的響應:與發生事故單位取得聯系,掌握事態發展情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了解核查事故情況;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以及縣政府分管領導報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及救援的進展情況;擬定現場指揮部成員名單,經應急指揮部批準后,通知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有關應急支持時,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按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2)縣應急指揮部的響應:對事故的緊急情況進行判斷、評估,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當發生較大以上級別事故時,迅速組建現場指揮部,決定現場指揮部組成;向縣應急指揮中心下達啟動預案的指令;決定事故應急救援先期處置等重大事項;按安委會的決定,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3)各相關單位的應急響應:按照職責和部門預案進行響應;接到縣應急指揮中心響應指令后,迅速通知本部門及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工作;到現場指揮部報到并匯報本部門應急實施情況;落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5.3指揮與協調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指揮與協調按照《岳陽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事故應急救援先期處置的指揮與協調由縣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牽頭處置;現場指揮部成立后,由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縣應急指揮中心承擔對各部門撓鋇鞫戎霸稹
5.4應急處置措施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有關部門單位視情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5.4.1煙花爆竹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根據煙花爆竹產品火災發展蔓延快、燃燒面積大的特點,要采取統一行動、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呼吸器,穿戴防護服等。
(3)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4)首先應進行火情偵察,迅速查明燃燒范圍和火勢蔓延的途徑。
(5)及時撲滅外圍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范圍,并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
(6)正確選擇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然后逐步撲滅火勢。
(7)現場指揮人員應密切關注各種危險征兆,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的情況,指揮員必須適時準確判斷,及時下達撤退命令,現場人員看到或聽到事先規定的撤退信號后,應迅速撤退到安全地帶。來不及撤退時,應就地臥倒。
(8)火災撲滅后,相關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和上級應急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部門和上級應急部門的同意,一律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5.4.2煙花爆竹爆炸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由于儲存點煙花爆竹隨著溫度變化和外界因素的影響,個別部位極易發生爆炸事故,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員、現存物品及設施的重大破壞。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可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根據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具有瞬間性、連環性、不徹底性等特點,要采取先救人、再滅火,堵截爆炸源,最大限度地排除險情,防止發生連環事故。
(2)一旦發生爆炸事故,現場人員不要驚慌,保持清醒頭腦,迅速向救援辦公室報告并報警。
(3)現場指揮員及救護人員必須采取自我防護措施,佩戴防護面具、呼吸器,穿著防護服。
(4)迅速查清造成爆炸的原因,若有人員受傷或被困,必須首先對人員實施救護。
(5)現場指揮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迅速查明和判斷可能再次發生爆炸的危險性,必須緊緊抓住爆炸后和再次爆炸前的有利時機,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發生。
(6)對于爆炸后引起的火災,應按火災的處置方案進行處理。
(7)爆炸事故發生后,爆炸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核定損失,查明責任,未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爆炸現場。
5.5現場指揮部
根據實際需要,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或應急指揮部牽頭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一般設立8個應急工作組,具體數量由現場指揮部根據響應級別和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確定。
(1)警戒保衛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兼任組長。負責協調配合事故現場警戒保衛應急行動,確定警戒范圍,實施交通管制,維護治安秩序和確保應急交通順暢等。
(2)搶險救援組。由縣應急局負責,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住建局協同配合,縣應急局局長兼任組長。具體協調現場人員搜救,事故控制及各種事故控制措施的組織實施。
(3)醫療救護組。由縣衛健局負責,事故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事故所在地衛生院、紅十字會協同配合,縣衛健局局長兼任組長。具體負責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事故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
(4)應急保障組。由縣應急局負責,縣工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財政局、供電、通訊保障等單位及發生事故單位協同配合,縣應急局局長兼任組長。主要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物質、裝備保障及調度配給工作;協調配合現場供電、通信保障工作。
(5)工程搶險組。由縣住建局負責,縣城管局、供水單位、管道燃氣及其他燃氣供應單位協同配合。縣住建局局長兼任組長。主要負責應急供水、供燃氣、臨時給排水,事故現場道路清障等。
(6)疏散安置組。由事故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政府辦、事故單位、紅十字會協同配合。事故所在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兼任組長。主要負責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疏散及安置工作。
(7)善后處理組。由縣民政局負責,事故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人社局、縣總工會、事故單位協同配合。縣民政局局長兼任組長。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及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8)后勤保障組。由縣政府辦負責,縣司法局、縣應急局、事故單位、事故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協同配合。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兼任組長。主要負責應急搶險現場指揮部及搶險人員的后勤保障、新聞發布工作。
5.6擴大響應
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事態進一步擴大,超出本縣控制能力,或事故已波及到我縣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國家、省、市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5.7應急聯動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有關部門單位、中央(省、市)駐縣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服從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調配,加強應急聯動,密切協同,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做好事故防范處置工作。縣人武部及駐縣有關部隊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要和上級命令,協助、配合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5.8社會動員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要根據處置工作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微博、戶外顯示屏、短信、微信等向社會發布應對提示,動員社會力量協助做好應對工作。
5.9區域合作
加強與毗鄰縣政府關于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建立區域間應急管理聯動機制,為應對區域性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提供信息共享與應急聯動處置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跨行政區域、軍地之間、政企之間的應急管理聯動機制。
5.10應急結束
一般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指揮部向縣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情況,請示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由縣應急指揮中心宣布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省委、省政府,省專門指揮機構負責人或市委、市政府,市專門指揮機構負責人決定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5.11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的原則。縣應急指揮中心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湖南省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做好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并根據事態進展和輿情,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配合做好信息發布等相關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事故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6恢復與重建
6.1善后處置
(1)善后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密切配合,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事故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參與應急處置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各類物資,按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3)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受傷群眾正常生活。所需救災物資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安排,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給予補助,必要時申請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予以支持。
6.2事態監測與評估
最初到達現場的應急部門應迅速了解事故現場情況,掌握人員傷亡和人員受困情況,迅速判斷事故性質、事故規模、影響范圍和趨勢,明確事故現場是否存在火災、爆炸等危險,初步劃定警戒范圍。
6.3劃定危險區域
先期到達的應急響應單位應在危險區域外設立工作站,待公安、消防部門確定確切的現場危險區域,以免人員誤入危險區,造成傷害。通常情況下,初步確定現場危險區的方法如下:
(1)事故中心區域。距事故中心點0~140m的現場區域。
(2)事故波及區域。距事故中心點141~180m的`現場區域。
(3)受影響區域。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
6.4保險
事故發生后,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做好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保險理賠工作。
6.5調查評估與總結
(1)縣直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會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組成調查評估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岳陽縣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及時對事故的起因、性質、過程和后果、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進行調查評估,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對相關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損傷進行評估與調查,提出善后處理措施。
(2)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收集、整理有關資料,總結評估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同類事故應急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在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報縣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單位。
(3)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每年底要組織有關單位對年度事故應對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并向縣政府報告。縣應急指揮中心會同有關部門于每年初對上年度全縣發生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及其應對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向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6.6恢復重建
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規劃,提出恢復重建的意見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報批后組織實施;需要市、省、國家支持的,由縣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7保障措施
7.1隊伍保障
7.1.1各級各有關單位應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依托消防救援大隊組建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由政府相關部門組建的配備專業裝備器材并具備一定專業技術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由武警、民兵預備役等力量組成的骨干應急救援隊伍;由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村(居)委會等群眾自治組建的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由各行業、領域具備一定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專家隊伍。
7.1.2各專業隊伍組建部門每年定期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隊伍組織、編制、人數、裝備、訓練、執勤情況,重大變更及時報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7.2 通信與信息保障
7.2.1縣政府有關部門、縣廣播電視臺以及電信運營企業應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對事故通信暢通。縣應急指揮中心應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完善處置事故網絡通訊錄,保障應急工作聯絡暢通。應急通信方式為手機聯系與固定電話聯系。通訊錄中的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值班人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值班人員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
7.2.2由縣應急指揮中心辦負責編制信息報送的規范格式和程序。有關部門、經營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煙花爆竹相關信息收集,匯總,將信息上報縣應急指揮中心。如有變更,應在10日內向應急指揮中心報送變更信息。
7.3交通運輸保障
7.3.1縣政府有關部門應協調公路、鐵路等單位保障救援人員和受事故危害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并按規定統一向有關人員、車輛等配發相關應急標志。交通設施受損時,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及相關鄉鎮政府等應迅速組織力量搶修。現場指揮部應按照緊急情況下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規定程序,依法征用必要的社會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及時安全送達。
緊急情況下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程序為: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現有交通工具不能滿足應急需要時,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征用報告,經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在應急處置特別緊急情況下,現有交通工具不能滿足應急需要時,經現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征用結束后及時返還,征用后損毀、滅失的,應按當地平均市場價格給予補償。
7.3.2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需要和可能,開辟應急“綠色通道”,優先確保應急人員、物資、裝備的運輸。必要時,應實行交通管制。
7.4醫療衛生保障
7.4.1由縣衛健局明確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醫療衛生隊伍設備、物資調度等方案,并負責應急處置救護工作的組織實施。
7.4.2發生事故,根據“分級救治”的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救護。縣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衛生救護工作。
7.5治安保障
7.5.1事故發生后,在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或應急指揮部領導下,由事發地公安派出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在事故處置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做好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眾、維護公共秩序等工作。
7.5.2由縣公安局負責,協調縣人武部予以協助配合,承擔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警衛,必要時請縣人武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予以配合;指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積極發動和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7.6財力保障
處置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所需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多渠道籌集,分級負擔,確保應急需要。對縣政府負責處置的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以及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等所需財政經費,由縣應急局提出,經縣財政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預算。
7.7物資及生活保障
7.7.1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應急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岳陽縣分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衛健局、縣商糧局等職能應按各自職責定期提供應急物資儲備設備目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建設應急物資儲備庫,并根據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需要,采取商業儲備、生產能力儲備等方式,與有關企業簽訂合同,保障處置與救援所需物資的生產供給。
建立縣、鄉鎮兩級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充分發揮物流企業作用,探索運用物聯網技術完善重要物資監管、生產、儲備、更新、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鼓勵和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家庭儲備基本的應急自救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縣應急局、縣商務糧食局等有關部門應會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做好受災群眾衣、食、住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縣應急指揮中心和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負責統計參與應急救援隊伍的人數,做好食宿保障。
7.7.2根據事故處置需要,縣人民政府及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處置主管部門可依法征用處置所需物資。
7.8現場救援和搶險裝備保障
各級各有關單位應根據專業應急救援業務需求,采取平戰結合的原則,配備現場救援和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保障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搶險和救援。建立救援和搶險物資裝備信息數據庫并及時維護更新并定期上報縣應急指揮中心,保障應急指揮調度準確高效。
7.9人員防護保障
7.9.1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直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應急避難場所內應當設置應急辦公區、應急棚宿區以及供水、供電、通訊、物資供應、廣播、衛生防疫等必需的預留位置及基本保障設施,并按有關規定設置標志標識。
7.9.2各級人民政府要制定人員緊急疏散預案,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為市民提供疏散、臨時生活的場所。要指定或明確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7.9.3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及有關部門單位要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7.10社會動員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視事故的嚴重性和處置工作需要,在本級人民政府管轄的特定區域范圍內,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處置事故。
7.11法制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會同縣司法局根據應急工作實際,組織起草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必需的規范性文件,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執法監督,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法律素質。切實保護災民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安定團結的社會秩序。
7.12其他保障
7.12.1氣象局應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能力,科學分析氣象資料,提高預報預測水平,為應急處置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7.12.2科技局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相關科研力量開展事故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科研工作。
8監督管理
8.1預案演練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有關部門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通過應急演練,及時發現和解決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指揮機制和決策、協調、處置程序,評價應急準備狀態,培訓和檢驗應急隊伍快速反應能力,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并予修訂完善。
本預案至少每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切實讓演練成為發現問題、鍛煉隊伍、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的重要載體。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總結評估報告和有關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8.2宣傳和培訓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制定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宣傳教育、培訓規劃,編印應急知識手冊。
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經常組織開展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應急預防、自救、互救等知識,針對不同人群編制培訓教材,并對所屬單位宣教培訓工作加強指導監督。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8.3監督與檢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加強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檢查通報,督導有關單位及時整改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8.4責任與獎懲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依法依規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依規給予撫恤。對遲報、謊報、瞞報、漏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對有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5預案管理
8.5.1本預案由縣應急局組織制定和實施,由應急局負責組織修訂、完善、評審和更新;縣各有關部門及其他處置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有關單位應服從本預案要求,根據各自工作的職能,組織制定相應專題預案。本預案報縣人民政府審批,抄送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8.5.2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參照本預案,制定完善相應預案。
8.5.3本預案每3年修訂一次,遇有重要情況變化,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改和補充。
8.6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局負責解釋。
8.7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1號)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17號)
1.2.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高溫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
公司座落于馬鞍山當涂縣烏溪鎮工業園,占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有員工52余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于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存放量大,分布廣,消防設備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煙以及動火作業等行為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溫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溫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設備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設備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人員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違反操作規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志牌制度等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設備、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運行中碰撞建筑物、構筑物、堆積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組成: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場傷者的救護。
后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煉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制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 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于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__),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并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應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后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 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系電話及聯系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范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評審、發布、備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發布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安全科負責匯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 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于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后,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6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梁工程建設,建筑工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審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后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后的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御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布程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預警信息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后,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信息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后,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后,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信息發布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本著如實、公開的原則發布對外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七、 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后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后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見附錄二。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干,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并確定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脫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后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7
1、工程概況:
1)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縣冶峪中學校園內,為框架結構.總建筑面積4333.8?,建筑總高度25.5m,腳手架為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2)現場使用機械主要有:40塔吊設立一臺,按照總高度30米,大臂長度48米選用,在開工以后即進行安裝。沖擊式打夯機、蛙式打夯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鋼筋對焊機、鋼筋調直機、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電焊機、電鋸、電刨、柴油發電機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產管理方針、目標:
(1)、管理方針:在施工中,我項目部將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理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認真執行建設部及陜西省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發生,以安全促生產。
(2)、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實現以下目標:①杜絕重大傷亡事故;②控制輕傷事故在3‰以內。
3、組織措施
(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成立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圖見下頁圖所示。
(2)、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建立與項目安全組織系統相配套的各專業、部門、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如下圖所示
項目安全組織及責任人名單
姓名
職務
職責
組長
總負責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人員職責:
項目經理: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搞好安全生產中問題。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員和施工班組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保證一定安全投放,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事故隱患,制定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生產,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安全員:
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勞動保護法,組織安全活動,定期安全檢查、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嚴重危險情況有權暫停施工,報告領導處理。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項目副經理
各作業隊伍及班組負責人
電工
機械管理員
保衛員
材料員
安全員
質量員
施工員
財務組
行政組
技術質量組
材料、設備組
生產安全組
施工項目安全責任體系圖
項目經理
電工
其它有關部門負責人
材料員
消防管理負責人
機械管理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生產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1、保證現場臨時供電安全。
2、提供夜間施工必須的光照度。
3、經常檢查宿舍、辦公室的用電器具,嚴禁亂拉亂接用電設備。
1、監督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
2、配合有關部門排除障礙。
3、安全員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
1、制定項目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
2、負責安全技術交底。
3、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技術問題。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產計劃。
2、組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清除
1、保證項目使用的各類機械安全運行。
2、監督機械操作人員持證遵章作業。
3、配備各類機械的防護設施
1、保證防火設備設施齊全、有效。
2、消除火災隱患。
1、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按規定進行隔離,做出明顯標識。
2、控制各類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庫房的采光、通風和庫房安全
1、財務部門保證安全措施的經費。
2、后勤部門應提供必須的勞動用品、保證質量
班前安全
施工隊長、班組長、安全員、具體操作者
消防措施
電氣絕緣
保護設防
機具設防
勞保機具
操作規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為安全知識教育與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知識教育:我項目部對全體職工進入工地后進行入場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種工種結合培訓進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外來工務人員和新工人要進行上崗教育,工人變換工種,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職工勞動保護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安全教育每周對工人至少進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內容見下表:
類別
重要性內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產的思想基礎
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的思想教育,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與生產辨證關系教育、三熱愛教育、共產主義協作風格教育、職業道德教育
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生產的重點內容
施工生產一般流程、環境、區域概括介紹、安全生產一般注意事項、企業內外典型事故案例簡介與分析、工種、崗位安全知識
安全技術教育
安全生產的必備知識
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產法規和責任制度、法律上有關條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摘要介紹處分的先例
安全紀律教育
安全生產保障
廠規廠紀、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5、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組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部位,根據檢查情況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內容檢查評比打分,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和違章現象,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安全生產組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若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問題,檢查組有權下達停工指令,待隱患問題排除,并經檢查組批準后方可施工。
6.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專業檢查。
(1)、定期的例行檢查:包括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組實施,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組合“安全活動日”將檢查結果進行安全生產評講。每周進行安全活動,由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實施,檢查結果在班組長會議上進行評講。每個作業班組結合上崗安全交底,每天開展安全上崗檢查,保證操作機具及作業環境安全。
(2)、不定期的專業檢查:是按工程進展需要確定,由安全生產部按安全制度規定的項目,組織專人實施,也可由工程項目經理從安全生產的宏觀考慮時組織專門檢查。
7、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對具體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每一次下達任務時對工人班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上班對全班工人要進行上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具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簽字,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班組長每班上崗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安全員每天上班前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對本作業范圍內存在的危險和防護措施進行針對性交底,提供必須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
8、本企業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項目經理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b)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技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后實施,否則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
d)建立并執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e)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聯合檢查,根據檢查情況按“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文明
施工檢查評分表”、“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評分打分,對檢查中所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的違章現象,開出“安全整改通知單”,各責任人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部主管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f)建立機械設備、用電設施等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g)行為控制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帶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證件復印件報項目經理部安全組備案。
嚴禁在施工現場酗酒、賭博。
9、安全臨時用電方案:
(1)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2)臨時配電線路按規范架設,架空線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3)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設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須統一式樣、統一配置,箱體統一涂色,并按規定設置圍欄的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聯結,采用外插聯結方式。
(5)獨立的配電系統按部頒標準采用三相五線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7)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8)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混凝土墻板中預埋線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布線,必須按規定裝設施工照明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接線長度小于5米,二次接線長度小于30米。接線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曬。
10、施工腳手架搭設、拆除方案
(1)各類施工腳手架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技術防護標準和支搭規范搭設,腳手架立網統一采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每一層腳手板處設踢腳板,鋼管、踢腳板表面涂黃黑相間的警戒色.
(2)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扎。
(3)腳手架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4)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并及時清理。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米。
(5)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須設置正反斜支撐。
11、臨邊洞口的防護
(1)基坑邊1米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基坑邊與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況必須采用有效技術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邊立1.2米高的防護欄桿,刷成紅白相間的警戒色,防止人員靠近防護欄,必須按規定制定防墜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員窒息等安全防護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3)建筑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一道防護欄桿立掛安全網封閉。
(4)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厘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定。
(3)、塔吊重新安裝之后,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執體妥善連接。
(6)、塔吊基礎不得有下沉現象。
(7)、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信號。
(8)、工作完畢,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塔吊應將吊鉤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應轉至平行于軌道的方向。動臂變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轉半徑處,小車變幅式塔吊的小車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須板到停止位,拉下電源總開關。
(9)、四級風以上應停止爬升。如爬升過程中突然遇到大風必須停止作業,并將塔身螺絲緊固。
(10)、爬升過程中,嚴禁回轉,必須按說明書規定步驟操作注意撐腳和銷子的到位,塔吊的升節必須有專職安全監護。
(11)、附著形式和位置,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進行,垂直偏差須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內。
(12)、每次附著升節后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理》,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規,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防火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有效地落實防火措施,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強化消防工作管理,實現杜絕火災事故,避免火警事故,盡量減少冒煙事故的發生。
(2)建立防火責任制,項目部主要人員均負責一定區域的防火工作,負責開展日常的消防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及時下發通知單,并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并根據不同季節和工程進度,制定出分階段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對發生火災后包括報警、滅火疏散、搶運物資、搶救傷員等項工作,應詳細分工,明確職責,使滅火工作忙而不亂,有序有效,把損失減少到最底程度。
(4)現場要設立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季度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
(5)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發生火陷部位,應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保證靈敏有效,干粉滅火器必須按規定時間換干粉。
(6)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在寒冷季節應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7)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行電、氣焊工的持證上崗制度。無證人員和非電、氣焊工人員一律不準操作電氣焊、割設備,電、氣焊工要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別進入裝修階段后動用明火,須經項目經理部開具用火證后方可動火。消防人員必須對火嚴格把關,對用火部門、用火時間、用火人、場地情況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對用火部門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
(8)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落實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9)施工現場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0)施工現場內和辦公區,未經消防部門批準嚴禁使用電爐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現場施工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是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針對性。
(12)冬施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溫材料進行冬施保溫。
14、施工機械管理
(1)固定機械設備應搭防曬、防雨操作棚,使用前應固定,不得用輪胎代替支撐。移動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啟動裝置、離合器、保險鏈、防護罩應齊全完好,完全可靠。從攪拌機停止使用到攪拌機料斗升起時,必須掛好上料斗的保險鏈。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設專人監護。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據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內容和特點,提前編制有針對性和切實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報請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審批同意后及時落實,確保以先進的措施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保證質量目標及整體施工部署的實現。
(2)根據該工程特點,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資準備工作,冬季防寒勞保用品、防護用品應及時發放。
(3)冬季、雨季應根據天氣變化,氣溫情況適當調整工作內容及作息時間。環境溫度達到-50C時即為“低溫焊接”應嚴格執行低溫焊接工藝。嚴禁焊接過程直接接觸到冰雪、風雨雪天氣時,必須對操作部位進行封閉圍擋,使焊接部位緩慢冷卻。
(4)雨季施工應注意機具、材料的防雨保護工作。雨中配合電焊機等其他電動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電造成安全事故,預埋管預留時應主意防護管口及預留套管口,防止雨水進入管內銹蝕管道,冬季施工應有防凍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員摔傷凍傷。
(5)冬雨季中搬運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試水應在00C以上的環境中連續進行,并且要有防凍措施,完畢后應及時將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對倉庫、室外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做相應的保養和防凍保護。車輛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車規定執行;現場或生活區的用水管道要有過凍保護措施。
(7)冬雨季施工應對職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強職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責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倉庫及生活區應配備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檢查。
(8)加強現場工程防護工作,確保已安裝的設備、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現砸傷、碰傷、凍裂現象。
(9)加強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對施工質量和進度造成影響。
(10)安全警示標志布置方案:在危險地段、部位、臨邊四口等部位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牌。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8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并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并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采取緊急措施自救,盡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后,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群、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事故發生后,應按照“先人員、后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后,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
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
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9
一、落實整改責任,成立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隱患整改領導小組:
組長:(負責隱患落實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置、全面指揮及組織協調管理工作)
副組長:(負責整改工作期間的現場指揮、跟蹤、隨時抽查跟進隱患整改落實進度情況)
(負責審核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協助組長解決整改過程中出現的技術難題)
成員:(具體負責各項整改工作的實施和安全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根據自身職責分管范圍進行隱患整改跟進,力爭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整改任務。)
安全隱患整改領導小組職責:
(1)對編制的整改方案認真進行會審,并提出會審意見。
(2)對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可行,遺漏補充,負責整改工作安全。
(3)制定隱患整改表,對隱患整改進度進行跟蹤檢查。
(4)嚴格執行“編號登記、復查銷號”的整改制度。
(5)整改領導小組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層層落實責任。
(6)對各項整改項目,責任人必須到現場指揮、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在隱患整改過程中,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時,由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召開領導小組全體工作人員會議,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措施。
(8)按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安全措施不到位決不允許施工。
(9)做好整改期間各項記錄。在規定期限內對所有隱患督查整改落實到位。
2、設立安全隱患整改、復查驗收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
成員:
安全隱患整改、復查驗收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所有整改項目復查驗收工作,對整改不合格的必須重新進行整改,直到合格為止。
(2)制定各項整改項目驗收標準,嚴格按標準進行驗收。
(3)對整改期間“三違”現象進行督查,對各類違章、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狠抓整改工程質量,對各項整改工程質量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對整改工作失職人員進行嚴肅查處。
(6)對整改各項安全檢查記錄進行檢查、完善。
(7)整改結束并經自查自驗合格后,報請集團公司驗收。
3、整改所需資金及物資設備保障
董事長、總經理和財務科長負責籌措整改所需資金及整改期間物資設備的正常供應等。
二、整改要求
嚴格按照定措施、定時限、定資金、定預案、定責任人的“五定”原則,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重點整治,嚴密防范。同時要求各隊、各班組對安全隱患必須本著快速、安全、優質、高效、限期的原則進行整改,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如果發現對隱患整改采取消極態度、拖延或采取應付使整改質量無保證而導致發生事故的,將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隱患內容及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間
1、煤礦無礦級安全管理機構文件,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
(1)整改措施:成立我礦的礦級安全管理機構,由董事長簽發并進行公示,且逐步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期限:在4月15日前完成。
2、主斜井探放水鉆孔已施工結束,無鉆孔竣工圖和允許掘進距離。副斜井探放水資料不完善。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主斜井的施工單位按照實際比例繪制探放水的平面圖和剖面圖,在圖上必須標示清楚煤(巖)層位和允許掘進距離。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單位完善探放水資料,資料完成后報我礦進行審核。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3)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3、副斜井、主斜井無瓦斯檢查牌板。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屬兩施工單位在《規程》規定位置必須懸掛瓦斯檢查牌板,且按有關規定及時檢查和填寫瓦斯數據。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4、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瓦斯員、安全員、絞車司機、安全監控員、探放水工、防突工等)。
(1)整改措施:要求兩施工單位按規定配齊相關特種作業人員和證件。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4)整改期限:4月20日前完成。
5、副斜井瓦斯探頭懸掛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單位立即將瓦斯探頭吊掛到規定位置。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6、井巷施工牌板(五圖一表)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屬兩施工單位將“五圖一表”做成規范的牌板按要求懸掛在施工現場。
(2)整改責任人:
(3)整改監督人:
(4)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以上隱患內容及整改方案見附表。
四、整改期間安全技術措施
1、兩施工隊根據本次所查出來的隱患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期限,以及整改后達到的標準,確保整改工作順利完成。
2、在隱患整改過程中要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嚴格按標準施工,嚴格按相關操作規程的規定操作,嚴禁違章作業和在處理隱患過程中發生事故。
3、在整改期間要加強安全隱患整改過程中的現場指揮工作。
4、凡本次列入的井下安全隱患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對照進行整改,確保整改質量。
5、礦分管領導要加強對所分管范圍內存在的隱患整改工作指導并監督按要求進行整改。
6、要加強協調配合,對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反饋信息到整改辦公室。
7、要高度重視這次停產整頓整改工作,要站在為礦負責、為職工負責、為本人負責的高度責任感,加強本次整改工作的力度,確保各項整改工作得以很好的落實。
8、安全礦長要對本次整改工作加強跟蹤落實,整改一條,注銷一條,直到所有整改工作結束。
9、各擋車裝置必須保持常閉狀態,只有在車輛通過時才能打開。
10、必須有礦管理人員在現場跟班作業,嚴禁脫崗。
11、各整改項目整改結束后及時報告礦安監部,并由安監部長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對整改不合格達不到標準的必須進行限期重新整改,再達不到要求的對分管領導和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
12、整改工作結束后,由礦安監部組織進行初驗收,認為合格后,及時向上級申請進行驗收。
13、未述部分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操作規程》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0
1 編制目的
編制應急預案的要求和對安全服務制度完善的要求,以及對事故的事前控制。
2 行業概況
企業名稱,地址,總圖布置,周邊概況,人員結構,主要服務項目及對象。
3 危險性分析
企業內的電器,用火,燃料等特性描述。
4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企業內成立服務行業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4.1 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總經理不在時進行現場指揮)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服務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制訂,修改并實施事故應急預案。
(4)負責現場疏散,急救的指揮工作。
(5)及時,準確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
4.2 工作組組成人員的職責
應急搶險組:負責報警,報告領導,疏散人員,協助搶險。
組成人員:各班組人員。
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隔離,疏散人員,引導消防車等工作。
組成人員:門衛及保安。
5 預防與防備
5.1 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
(2)定期檢查檢測電器,防雷,煙感應器,煙道設施的完好。
(3)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有效備用狀態。安全通道的暢通。
5.2 防備與通訊
單位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處于完好狀態。
應急電話:
火警電話119
匪警電話110
醫療急救120
單位內部各部門負責人24小時開通的電話號碼。
6 應急響應
若干子方案組成。
7 附則
7.1 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7.2 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于1次。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盡快控制事態,盡量減少損失,盡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后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盡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圖: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安檢科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段建鋒)、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段江濤)、專職安全員(司留戰)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骨干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2)負責建立公司網絡系統,保證與各分公司、項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并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匯報工作;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系及情況匯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5)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6)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7)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8)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系及情況匯報;
(9)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10)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4、項目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信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系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設備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
(2)危險品數據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系方式。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采取緊急救援措施。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2
為了認真貫徹9月9日縣政府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縣局決定,在全縣煤礦范圍內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百日專項行動,確保到年底實現安全生產零死亡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時間
20xx年9月20日-20__年12月30日
第一階段(20xx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為煤礦企業自查自糾階段,全縣所有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深入查找分析各類安全隱患,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確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第二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為縣煤炭局組織全面檢查階段。由縣煤炭局各包抓領導帶隊,包礦技術干部和駐礦安全監督員參與進行全面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要做到整改措施、責任、時限、預案、資金“五到位”,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第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為重點督查階段。由縣局組織督查組,進行重點督查和整治。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百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監科,何國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本次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
三、檢查內容
(一)煤礦安全“十必須,十禁止”和礦長守職盡責執行情況。
(二)礦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滅火、防治水、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礦井通風系統是否健全、完善、可靠,是否存在微風、無風作業現象;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滿足要求,抽采是否達標,有無瓦斯超限事故。
(三)水害事故預防措施落實情況。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及探放水設備配備情況;礦井及相鄰煤礦采空區、廢棄老巷及積水情況是否查楚,探放水措施落實情況;地面防洪災、泥石流、滑坡等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
(四)防滅火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井下有無一氧化碳超限問題;灌漿、注氮措施落實情況;采空區封閉情況。
(五)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節日期間值班安排情況。煤礦法人、礦長是否堅持坐鎮礦井指揮安全生產工作,是否落實帶班下井制度,在建、技改、整合礦井是否落實雙帶班制度。
(六)“打非治違”貫徹落實情況。
(七)其他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各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活動,成立專門機構,依據檢查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自查方案,做到安排具體,任務明確,措施得力,責任到人,確保自查自改工作收到實效。
(二)各煤礦礦長要親自抓,負總責,主管安全礦長要具體抓,切實負起責任,不得應付差事,走過程,確保本次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效果。
(三)縣煤炭局檢查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提出處理意見,并跟蹤督促落實,消除事故隱患,建立隱患臺賬和檢查記錄,由局安監科將工作開展情況匯總備案。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3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時有效的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本公司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運輸生產事故一旦發生,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人員應根據預案,及時組織搶救,協調處理事故,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公司經理必須在20分鐘內到現場,30分鐘內反饋給運政機構。
三、運輸生產事故發生后,駕駛人員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防護措施,然后打公司電話通知公司經理,電話為:1864711,公司領導應根據事故大小,迅速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并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駕駛人員在聯系不到單位的情況下,也可直接與交通運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險公司等部門聯系。
四、駕駛員發生運輸安全生產事故后,應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根據生產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給予責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建立應急保障車輛,應急小組各成員必須7×24小時保證通迅暢通,嚴格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調動,聯系方式如有變動,應提前通知應急小組。組織機構組長:副組長:成員:。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統一思想,步調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努力開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4個應急工作組,分為路障清理組;運輸保障組;后勤服務組;信息聯絡組,具體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職責:負責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災、橋梁坍塌、道路中斷等,應及時派出車輛和人員予以疏通,保證道路暢通無阻,車輛應隨時加滿油料,人員應保證24小時待命。具體機械車輛由貨運科負責組織解決。
2、運輸保障主要職責:應及時合理安排車輛對滯留貨物和被困人員的安全運輸,保證所有貨物安全、及時運達。具體車輛由公司和貨運站負責協調解決。
3、后勤服務主要職責:負責好被困人員的生活住宿,確保所有人員和滯留貨物的安全。
4、信息聯絡主要職責:具體工作任務是上傳下達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確保信息暢通。
各組要認真對照各自工作分工,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應急工作組,確保完成分管工作。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為保證公司、社會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及時有效的處理因各種原因而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文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預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安辦〔20xx〕41號)
1.2.2有關技術規范
《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xx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2801-91
《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15603-1995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xx
《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或單位)。當事故發生時,相關單位根據響應等級條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公司級應急預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啟動,車間級應急預案由發生事故部門(或單位)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啟動。
1.4應急預案體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為三個層次: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與《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銜接。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切實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市、區安監局的統一領導下,公司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企業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危化品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散和爆炸,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省、市、區安監
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單位概況
潛江市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型企業,公司地址位于潛江經濟開發區鹽化一路西特一號,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勇,注冊資金3000萬元,主要生產、經營范圍為液氯(3萬噸/年)、燒堿(5萬噸/年)、鹽酸(2萬噸/年)。公司采用鹵水為原料、離子膜電解和隔膜電解工藝生產。20xx年實現產值1.5億。公司占地面積380畝,公司員工312人,其中技術人員90人,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36人。
公司擁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統、原鹵開采礦井等系統。公司礦區位于潛江凹陷鹽礦(田)的中心,擁有2.167平方公里開采權。
廠區北面為謝灣村二組(約120人)和海濱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氫氣充裝銷售,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南面為可賽化工公司(共有員工50人,從事硝基甲苯加氫生產甲基苯胺,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西面為誠實化工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次氯酸鈣生產,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東北面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10人,從事精細化工生產,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現已停產)。見附件一(公司周邊環境“四向”圖)
2.2危險源辨識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見附件二)
1、企業主要危險化學品調查表:(包括原料、中間品及成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重大危險源辨識的依據為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經辨識,廠區確認為一個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級別為一級。
3、危險源確定:
公司存在危險源主要有:電解裝置、危險化學品(鹽酸、硫酸、燒堿、液氯和次氯酸鈉)儲罐區或倉庫、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有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登高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車輛駕駛)。
2.2.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災爆炸
(1)氫氣屬2.1類可燃氣體,泄漏后遇電火花、雷擊、明火、灸熱表面等點火源能夠燃燒,如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性遇點火源會爆炸。
(2)在各系統進行檢修、動火、啟停活動時,特別是氫氣物質存在的場所,會因管理不善或處置不當,發生誤操作、誤損傷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輸送氫氣管道的.連接部位若發生泄漏,或管道破損發生泄漏遇明火會發生火災爆炸危險。
(4)變壓器會因絕緣老化和層間絕緣損壞引起短路,導致火災,或由
于絕緣套管損壞爆裂起火。
(5)鍋爐爆破事故:設備嚴重故障、運行人員松懈麻痹和誤操作,可能造成鍋爐嚴重缺水、嚴重結垢、嚴重腐蝕、超壓、安全附件失效等。如處理不當,就會造成鍋爐爆破事故。鍋爐系統的其他承壓部件如高壓鍋爐區及降水管、高壓過熱器、高壓汽包也存在發生爆破事故的危險。
(6)各類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過載運行,或由于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均有發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險性。如液氯鋼瓶和液氯貯槽遇高熱、容器壓力增大有開裂和爆炸危險。
(7)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配電裝置、電動機以及各種照明設備等存在電氣火災的危險。如:在配電間,因開關觸點等部位發熱可能引起火災、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氣、氯化氫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險。
(2)貯罐在修理過程中若罐內物質抽取或清洗不干凈時,排除不及時,未檢測氧含量和有毒氣體含量,也未采取通風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傷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質(液氯、鹽酸、硫酸等)的過程中發生泄漏,操作人員不小心吸入會引起中毒。
(4)液氯儲罐的破裂或液氯鋼瓶瓶閥斷裂,大量氯氣外泄,人吸入氯氣會引起中毒和窒息。
(5)鍋爐房如出現抽風設備停機、風道不暢等情況,可導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鍋爐房內集聚,導致人員出現頭暈、頭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癥狀。
3、觸電
(1)雷電傷害。常見的氣象危害,在防雷裝置不完善時,可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控制失靈或設備誤動作。
(2)靜電傷害。氫氣在管道中快速流動和急速噴出時,能產生靜電并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燃燒和爆炸。
(3)漏電傷害。電解裝置的電極板裸露,人員接觸容易引起觸電。各種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出現絕緣不良、保護裝置缺失等情況時,可出現外殼帶電、帶電部位裸露等情況,可能造成人身觸電傷害和火災傷害。
4、機械傷害
各種泵、電機、風扇等機械設備的快速轉動部件、快速移動部件、擺動部件、嚙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護設施或檢查、維修作業浮躁、毛糙,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
5、起重傷害
本公司起重設備(電解、液氯包裝、瓶檢、機修工段行車吊裝作業)在運行、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起重傷害。
6、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登高、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或系帶方法不正確,在檢修中防護欄斷裂,人員違章(如身體探出欄桿),可能發生高處作業人員的墜落危險高處作業或人員進入深坑作業時,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傳遞、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較重的物品處置不當,使人遭受物體打擊。
7、車輛傷害
在原料、產品運輸過程中,由于車況不好,燈光不良、地面不良(濕滑、結冰、顛簸)、道路過窄或者由于司機和他人原因,可產生車輛傷害。
8、高溫灼燙
電解、合成鹽酸、氯氫處理、蒸汽鍋爐及管道等設備設施存在高溫,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質或高溫容器、管道壁或長時間受到高溫輻射時,易造成人體灼燙。
9、化學腐蝕灼傷
燒堿、鹽酸、硫酸、次氯酸鈉、氯化氫和液氯具有腐蝕性。以上物質泄漏途徑有閥門、法蘭密封不嚴、泵等運轉設備動靜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設備外殼裂縫、運輸車輛泄漏等,有造成作業人員化學灼傷危險,液氯有造成作業人員凍傷和化學灼傷危險。
10、淹溺
廠區內有事故池、污水池、應急處理池等多個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員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臺風、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強臺風時,固定或移動的設備、設施可能發生傾斜、倒塌,將會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
危險源的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見預先危險性分析結果總表
1、中毒窒息的危險等級為Ⅳ級,是主要危險因數,一旦發生,后果極其嚴重。主要是防止氯氣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燙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原因為腐蝕化學品、高溫裝置和高溫物料,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料或高溫容器、管道時,容易造成人體灼燙。人體沾染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時會造成化學灼燙。
3、火災爆炸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體現在氫氣的泄漏燃燒爆炸。
4、觸電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觸電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為設備漏電,電線絕緣老化,電氣設備接地不良,未按照電工作業規范進行作業等。
5、容器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為鋼瓶、儲
無紡布科技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1號)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17號)
1.2.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高溫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
公司座落于馬鞍山當涂縣烏溪鎮工業園,占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有員工52余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于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存放量大,分布廣,消防設備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煙以及動火作業等行為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溫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溫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設備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設備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人員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違反操作規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志牌制度等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設備、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運行中碰撞建筑物、構筑物、堆積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組成: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場傷者的救護。
后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5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精細安全水平,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高員工安全素質,規范員工操作,有效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發生,根據發[20xx]號文件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為自己、安全為大家”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狠抓貫徹落實,強化安全培訓,狠抓班組建設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規范員工操作,推行手指口述,嚴格采掘確認,全面開展安全精細化管理各項工作,切實提升公司精細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全年絕對死亡人數為零,重傷人數不超過一人次;全年無火災及一級非傷亡事故;達安全質量標準化二級礦井;實現班組達標、崗位達標;大幅提高公司安全精細化管理水平。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安全精細化管理工作的領導,確保方案有效實施,公司成立領導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各分管副總經理
成員:各科、隊負責人
領導組下設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辦公室主任由安全副總兼任,主要負責安全精細化各項工作的監督落實,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的整理匯編,精細化工作進度的檢查、分析、考核及安全精細化月匯報工作。公司還成立了六個安全精細化工作小組,并分別指定一名副組長牽頭,開展具體工作:
1、班組建設小組
負責人:生產副總聯系方式:138
負責部門:調度室
主要職責:加快班組隊伍建設,按要求配足人員,嚴格班組長選拔,突出班組長在現場施工作業過程中的領導能力;健全班前會議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班組建設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落實;強化安全培訓教育、宣傳教育等,積極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提高員工安全意識,轉變思想,實現“人人講安全,人人會安全”;健全完善考核細則,加強日常檢查,獎優罰劣,充分調動員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2、隱患排查治理小組
負責人:安全副總聯系方式:159
負責部門:安全科
主要職責:做好作業現場、設施設備、人員狀態及各系統(通風、瓦斯、機電、運輸、防塵、滅火、頂板、防治水等)的安全檢查,著力建設三級群監網絡,充分發揮群眾在安全監管中的作用,同時重點抓好隱患排查閉合管理,做到有檢查、有整改、有驗收,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3、操作規范小組
負責人:總工程師聯系方式:135
機電副總聯系方式:158
負責部門:生產科
主要職責:完善作業規程及各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在采掘作業規程中要明確探放水和采掘作業的銜接工序,細化各系統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管理,工具、物料的使用和存放等規定,確保對施工作業起到實際指導作用,同時根據不同崗位工種作業特點,制定完善各崗位技術操作規程,并按要求懸掛在作業現場。
4、“手指口述”操作法小組
負責人:安全副總聯系方式:159
負責部門:安全科
主要職責:做好“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法的宣傳、培訓教育等工作,并督促各單位推行實施,健全完善考核細則,建立獎罰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手指口述”崗位操作競賽活動,充分調動廣大員工執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法的積極性。
5、采掘安全確認小組
負責人:總經理助理 聯系方式:151
負責部門:調度室
主要職責:監督、督促各施工隊嚴格落實采掘安全確認制度,每班班前檢查工作面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積極組織整改,由班組長、安全員、瓦斯員現場驗收并簽字確認后匯報調度室,調度室根據整改落實情況下發施工命令,方可組織施工作業。同時要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帶班領導、帶班長、要害部位崗位人員、安全員、瓦檢員必須在現場交接班,認真填寫交接班日志。
6、防治水小組
負責人:總工程師聯系方式:135
負責部門:地測科
主要職責:督促、指導各開拓、掘進工作面貫徹落實探放水各項制度,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認真組織探放水工作,保證做到探掘分離,嚴格按照“探水-驗收-掛牌公示-下發掘進通知單-掘進施工”的作業順序執行,確保安全。
四、實施步驟及主要內容
1、1-2月份(總體規劃部署)
(1)編制20xx年安全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標準及各崗位操作規范,完善采掘安全確認制度、探放水安全確認制度等。
(2)通過會議、文件、標語、宣傳材料和宣傳專欄等方式對安全精細化管理進行宣傳,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進一步加深全體員工對安全精細化管理工作的認識,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2、3-6月份(塑造精細化典范)
(1)建章建制,進一步健全完善班組培訓學習、班前會議、交接班等安全管理制度,規范日常施工日志、隱患排查記錄、交接班記錄等,并嚴格執行落實,4月底所有班組要全部完成建章建制工作,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配備人員,按要求配齊班組長及特種作業人員,公司現有班組12個,持證班組長8人,對未持有效證件的班組長,制定培訓計劃報縣局參加培訓,6月底實現所有班組長全部持證上崗;5月份以開拓隊四個班組為試點班組,開展班組建設達標活動,在建章建制、配備人員的基礎上,深入開展親情教育、每日一題、班前合唱礦歌、入井前宣誓等安全培訓教育活動,同時在班前會議室懸掛各項管理制度、各崗位責任制、工資考核細則,安全學習專欄等牌板,營造班組安全文化,6月底實現四個試點班組達標。
(2)印發“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法操作標準手冊,人手一冊,進行學習。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手指口述”培訓,4月底完成所有員工培訓工作。5月份以安全員、瓦斯員、變電工、爆破工、主斜井和副立井絞車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為試點工種,大力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法,嚴格崗位責任制、操作規范上墻制度,6月底保證所有特種作業人員能夠熟練的運用“手指口述”進行崗位描述和安全確認。
(3)嚴格落實采掘安全確認制度和探放水安全確認制度,規范現場管理和匯報程序,4月底實現所有工作面懸掛采掘安全確認牌板和探放水安全確認牌板;5月份以、為試點工作面,深入推行采掘、探放水安全確認,6月底做到兩個試點工作面采掘、探放水安全確認臺帳齊全,牌板填寫及時準確,班班有確認、班班有匯報,及時發現并消除工作面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3、7-10月(全面推行)
以試點班組、試點工種、試點工作面為標準,全面推行安全精細化管理,10月底實現所有班組精細化管理達標,所有崗位操作規范、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墻,所有工種能夠熟練運用“手指口述”進行崗位描述和安全確認,所有工作面能夠嚴格按找采掘安全確認制度和探放水安全確認制度執行。
4、11-12月
(1)11月份舉辦精細安全主題演講比賽,宣傳精細安全在公司安全管理中的先進性和重要性,營造精細安全氛圍,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同時以班組為單位,對本年度1-10月精細化管理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總結評比,獎優懲劣,推廣學習先進的經驗和做法,促進精細化管理穩步向前推進。
(2)12月份進入聯合試運轉階段,是公司由建設礦井向生產礦井過渡的關鍵時期,要切實將精細化管理作為一種先進的管理模式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中去,使公司的精細安全水平上一個臺階。同時做好20__年安全精細化管理年度規劃。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領導要充分認清推行安全精細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分管專業特點,認真做好安全精細化管理的監督、落實工作,同時嚴格執行礦領導和施工單位領導雙值班、雙帶班制度,保證各項工作有序順利開展。
2、加強培訓,規范操作。
根據不同崗位工種工作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培訓計劃,認真開展日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并采用會議、條幅、講座、活動等形式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有效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及技能水平。同時加強精細化管理知識和操作標準培訓,讓全體員工掌握精細化操作方法,改變粗放操作習慣,矯正不安全行為,逐步規范員工操作。
3、健全制度,嚴格考核。
各工作小組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健全完善分管專業安全精細化管理各項制度,安全精細化管理辦公室負責整理匯編,并編制詳細的考核細則,對各小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嚴格檢查,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登記建檔、落實整改,每月分析、評比、總結,摒棄工作中的不足,推行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提高公司安全精細化管理水平。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事故影響,確保正常的施工生產工作秩序,維護企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1.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手冊》;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冊》;
1.2.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xx;
1.2.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
1.3適用范圍
1.3.1適用區域范圍
本《預案》針對公司各項目重大風險因素的預控措施,制定了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同樣適用于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結束等應急程序,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指導性文件,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工程項目部/區域公司。
1.3.2適用事故類型、級別
本《預案》適用于工程項目發生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等各類各級事故的應急救援。
1.3.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循本《預案》,協助或者配合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編制公司層面的應急預案,即本預案。
各工程項目部依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氣候等,針對本項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及潛在的重大危險因素,結合本《預案》,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公司級預案--項目級預案--專項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可作為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的一部分,針對專項工程和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明確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起重機械應急預案;電動吊籃應急預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5應急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分工協作。將事前預防與事故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預案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應急行動中,執行預案但不唯預案,依據事故不同情形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做出及時調整,及時響應,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消除事故影響。
2、公司項目施工生產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項目概況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遍及東三省各地,危險性主要來自各工程項目。
項目概況(本處略,項目部編制時應詳細說明)。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開展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形成重大危險源清單。危險源辨識全面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六種類型(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性、行為性和其他危險因素),項目部應對施工生產全過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認存在的重大風險因素,形成《危險源識辨與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
公司重大危險源見附錄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層面)
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應適時進行辨識和評價,對確定為重大風險因素的危險源,制定預防和嚴格控制措施。當出現新的重大風險因素時,應及時進行評價、監控和預案管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經理任總指揮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總指揮長,成員由公司生產安全部、技術質量部、綜合辦公室、財務資金部、物資設備部、辦公室(工會、后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擔負各自應急職責。
3.1.2各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小組(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其他相關成員(崗位)、分包隊負責人參與,實行分級協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負責日常事務管理。
(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全司范圍內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動工作。各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作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下設機構,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負責本項目部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演練等應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并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二)根據事故發展嚴重程度,決定調集或協調全司資源,展開應急救援。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時,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
(三)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協調做好穩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負面影響。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范和完善。
3.2.2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大小和嚴重程度,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二)負責組織在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時,向上級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
(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3.2.3副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行動。向應急總指揮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對策和建議;
(二)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三)協調救援行動,負責與企業外部應急人員、組織和機構的聯絡與溝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財產損失。
3.2.4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生產安全部:具體負責事故報告工作,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執行、傳達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技術質量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技術方案、技術措施等)
財務資金部:負責應急資金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現場保衛,協調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組織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負責信息發布及接待工作;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準備和調度工作。
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采購、調撥、儲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協調應急人員配備、教育、培訓工作。
項目部應急小組: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措施,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協調社會關系,必要時向公司發出救援請求;負責項目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等的準備、保管、調配和運輸。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生產安全部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評價、分析、處理、監控,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應急機制和應急系統,依托公司信息平臺及局域網絡,構建安全監控信息網,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體系。發布安全預警信息及相應預防措施,實現資源共享。
4.1.2各項目部應當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時段及時更新,具體制定和落實監控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跟蹤隱患治理、整改情況。
4.2預警行動
生產安全部針對施工過程中(包括氣候變化)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通過公司局域網絡平臺、QQ信息、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發布安全預警。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預警信息,并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
項目部應針對不同時段、不同部位的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發布安全預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監控臺賬。做到事前有預防、事中有檢查監控、事后有總結;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親臨現場初步判定事故性質,采取適當措施,實施應急救援。
發生重傷或較大經濟損失事故時,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生產安全部報告。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故等級向當地安監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遲報。事故發生后,事故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生產安全部。(見附錄四:事故快報表)
4.3.2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按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
4.3.3當自有應急能力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4.3.4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單位的應急小組須保持通訊通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3.5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部值守電話: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分級響應條件時,事故項目應按照應急響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響應,開展應急行動,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5.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3-9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300萬元的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3Ⅲ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10萬-100萬元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為:接警與通報、指揮與控制、現場救援、擴大應急、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等程序。見附錄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5.2.1Ⅰ級響應行動
①發生Ⅰ級響應事故及險情,事故單位(項目部)應立即報告公司,同時立即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司副總指揮報告事故發展狀況、險情控制進展和應急救援情況。
②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向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公司小組和項目小組合并為一個領導小組),確定應急方案,進行現場救援,通報地方主管部門。
⑤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應急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初始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蔓延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立即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地方應急機構和救援部門的支援)。
⑥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確定具體應急救援方案。
⑦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或配合地方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負責啟動,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②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組成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據事故情況通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或應急中心指導救援行動。
③依據確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事故擴大、蔓延,展開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信息發布、治安保衛、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
④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救援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⑥隨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有關事故進展情況。
5.2.3Ⅲ級響應行動
發生Ⅲ級及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項目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應急行動,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消除社會影響。
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向公司報告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5.2.4發生安全事故或集體事件后,項目部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盡自身一切能力實施救援和處置,不得消極對待、拖延處置。
5.3應急結束
5.3.1經過現場搶險救援,事故事態得以控制,險情已排除,人員、財產、公共安全和環境污染破壞的危害性已消除,傷亡人員和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妥善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現場經檢測沒有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經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批準,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布應急結束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5.3.2應急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將現場保護情況向事故調查組陳述,同時移交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3.3緊急事件或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相關人員應進行總結、分析,寫出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和事故報告,報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
5.3.4應急處理結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
6、信息發布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通報事故信息,未經指揮中心允許,任何單位和人員不得向外發布事故信息,嚴禁夸大事實、編造和傳播謠言,防止造成負面影響或引起恐慌。
7、后期處置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結束后,應組織現場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交通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修復和恢復,清理施工現場,制定預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隱患,盡快恢復生產,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意見,以便修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相關部門協商,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通信保障體系,確保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應急迅速。
(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8.2應急隊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施工現場,根據作業人員的流動性特點,項目部應組織分包單位共同組成各專業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附件六:專業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建筑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常用物資裝備在施工現場配備,各項目部應配備指揮用車和運輸車輛,配備常見事故應急所必須的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附錄八:常用應急物資清單)
8.4應急經費保障
財務部門全面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實際情況,對應急所需財力儲備進行統一規劃,監督落實。
8.5其他保障:
8.5.1應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時,項目綜合辦公室(黨群綜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應急技術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項目部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和技術信息資源,由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編制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和救援技術支持。
9、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人員及施工人員應明確“做什么”、“怎么做”、“誰來做”,項目部和公司應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應急培訓與演練。(附培訓計劃)
9.1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后,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和應急隊伍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應急任務的技能。
9.2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協調能力,項目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各個專業預案的演練。演練時,應急小組成員和義務應急隊員應全數參加。
演練內容應包括:現場人員發現事故(風險)、報告事故;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親臨現場初步了解事故概況,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和應急隊員參與應急,落實應急物資、車輛;判斷事故性質和可能的發展情況,疏散人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進行事故上報;在不會造成二次傷害的情況下,立即搶救傷員、重要財產,同時對現場進行記錄;傷者現場救治及施救方法,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維持現場秩序和交通道路暢通。在自身能力不能處理時,尋求社會支援的方法。
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10、獎懲
在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指揮中心提出申請,報經領導批準后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隱瞞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延誤,造成嚴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借故躲避,臨陣脫逃或拒不執行救援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專項應急預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自身特點編制)
1.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2.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
3.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4.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5.電動吊籃應急預案;6.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7.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8.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
9.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10.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2、專項應急處置方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專項預案編制)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7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所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的組織實施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所管轄路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進行。事件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以人員疏散為先,人員搶救為主,其次減少設備、財物損失,再次考慮障礙排除,維持交通秩序、車輛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車輛發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況。
四、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組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的應急處置以所轄路段主管單位響應為主,依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屬各單位的負責人是事故路段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
(二)所轄各管理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報警,詳細了解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車輛類型、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接警記錄,對接警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三)值班監控員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性質后,及時通知值班領導、駐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
如火災事故嚴重,人員傷亡較多時,救援應急小組在報請上級單位同意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四)在必要情況下,及時通知醫療、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區域分流的,應及時與相鄰高速管理單位聯絡。
六、現場處置
(一)先期到達的值班領導與路政巡查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后,及時在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規范放置救援車輛,劃定警戒區,及時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險品種類及損失情況)及時上報,在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領導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二)應急救援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方案、組織救援: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路政和交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3)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1)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貨物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貨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2)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3)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4)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他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5)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路政人員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路政人員予以協助。
3.事故現場須確保與監控中心信息暢通,及時向監控中心匯報事故現場情況,監控中心可采取可變情況板、收費站預警等方式向過往司乘人員告知事故情況,引導司乘人員繞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災而再次發生惡性事故。
(三)現場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處理完畢,現場路政人員及時撤去警示標志、警示牌和標志筒,通知養護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維修已損設施。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是否恢復交通。事后按照上級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二)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摩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三)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四)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集團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8
一、演練目的:
為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消防和職業衛生意識,提高對各種特發事故應急應變能力,提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職工對泄漏的防范及職業防護能力,公司決定開展油庫儲溶劑罐發生泄漏安全生產綜合應急演練。
二、考核標準:
本次演練重點考核公司管理人員、基層車間操作人員、后勤保障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正確使用各類救護器材的本領、環境應急處置和合理運用技戰術水平,以及人身保護、救護的熟練程度。
三、演練時間:
20xx年10月18日下午15時。
四、演練地點:
油庫儲溶劑罐區。
五、演練內容:
罐體突發泄漏而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演練人員:
總指揮:公司副總經理姜萍;副總指揮:總工程師曹忠富。
成員:綜合部部長杜傳清、生產主管陶學鳳、財務主管計春林、采購主管程遠川、安全員張衛衛。其他人員:樹脂、制漆車間當班工人及后勤保障人員20余人。
八、演練過程:
發現事故后,崗位責任人亢昌清立即向后勤班長汪家雙報告,汪家雙接報后,一邊迅速切斷通往罐區的電源,一邊向主管領導姜萍報告。
九、姜萍接到報告后,立即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1、立即安排車輛對在泄漏中受到輕傷的兩名員工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疏散其他人員到安全區域。
2、通知義務消防隊員趕赴因泄漏而起火的現場,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指示消防隊員站在上風口滅火,避免救護人員受到傷害。
3、反應釜停電、停轉期間,立即用氮氣置換,并緊急降溫。
4、經過義務消防隊員10分鐘的緊張撲救,因泄漏產生的火災被撲滅,演練圓滿結束。
5、應急救援結束后,組織生產人員應清理現場。
6、應急處理:
泄漏事故產生的危害:輕則損害設備,影響環境和正常生產,重則造成人員傷亡,危及企業的生存發展。
事故發生后,樹脂、制漆車間緊急停產,針對不同崗位的特點,做好停產狀態時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工作,避免事故擴大,減少損失。
十、參演人員簽名:
馬鞍山采石磯涂料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8日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1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應急管理部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等法律法規,《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通知》(南府辦〔20__〕29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4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生產安全事故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1.5工作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施救的原則。實行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并積極配合和落實上級預案要求。
1.6應急預案體系
(1)本預案是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與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目錄中的公路、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各項專項預案配套實施,是為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而特別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與《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相銜接;
(2)局屬各事業單位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報局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備案;
(3)南寧市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并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報當地安監部門和行業監督機構備案。
2組織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成立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局長
副指揮長:分管行業的局領導、分管綜合安全產的局領導
成 員: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科,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擔任主任,局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局屬各事業單位及局辦公室、財務科、道路運輸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公路建設管理科、安全監督科等對應科室抽派人員組成,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
2.1.1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度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負責、指揮、協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2)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對本局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動決策;
(3)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4)組織實施本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物資、設施設備運輸保障工作;
(6)按權限規定統一對外發布本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
(7)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1.2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根據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分析判斷,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
(2)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
(3)決定對外通報的相關事項;
(4)決定應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終止。
2.2應急處置工作組
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
2.2.1應急協調組。應急協調組設在局安全監督科,組長由局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成員由局安全監督科和相關科室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承擔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編制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和演練;在緊急狀態下,綜合收集、報告事故信息;執行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記錄工作;聯系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確保上傳下達工作快速、準確。
2.2.2道路運輸保障組。道路運輸保障組設在局道路運輸管理科,組長由局道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道路運輸管理科、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道路運輸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群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3水路運輸保障組。水路運輸保障組設在局水路運輸管理科,組長由局水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水路運輸管理科、市港航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水路運輸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船只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4城市客運保障組。城市客運保障組設在局公共交通管理科,組長由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科長(負責人)擔任,成員從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對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公交、出租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群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5后勤宣傳保障組。后勤保障組設在局辦公室,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從局辦公室、安全監督科、財務科和局屬各事業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本局工作車輛、物資裝備的調度;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有關信息公開、宣傳等工作;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如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提供飲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2.2.6工程建設保障組。工程建設保障組設在局公路建設管理科,組長由局公路建設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公路建設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市公路發展中心和市港航發展中心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和指導公路、水運建設項目業主對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管理及應對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組織技術專家提供行業技術指導意見;協調抽調有關施工機械進行搶救施工等。
3預警
3.1預警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發展態勢,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各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與預測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認為達到或預計可能達到紅色、橙色、黃色預警的報告提請南寧市人民政府發布;藍色預警由局屬各事業單位報請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同意后發布。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發布機關等。
3.2預警發布
3.2.1 Ⅰ級、Ⅱ級、Ⅲ級預警發布程序
(1)局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對應科室負責收集本行業發生Ⅰ級、Ⅱ級、Ⅲ級事故隱患信息,按照信息報告程序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按規定報告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派單位(科室)進行核實、分析,符合Ⅰ級、Ⅱ級、Ⅲ級預警條件的,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向南寧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3)接到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或其他單位(部門)發出預警后,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應當逐級轉發通知,立即組織采取預警預防行動。
3.2.2 Ⅳ級預警發布程序
(1)局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對應科室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經核實、分析,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發布建議;
(2)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發布Ⅳ級預警時,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簽發預警發布文件,及時對外發布警報;
(3)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預警后,應當立即組織采取預警預防行動,局機關對應科室做好監督指導工作。
3.3預警預防行動
局屬各事業單位將預警預防行動寓于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范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突發事件隱患。
預警發布后,局屬各事業單位和機關對應科室要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停產停業、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群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4信息報告
局屬各事業單位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4.1信息接收與通報
值班人員在接收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并按照程序及時通報事故情況。
4.2信息上報和傳遞
4.2.1 Ⅰ級、Ⅱ級、Ⅲ級事故信息報告
對以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核實事故基本信息后,2小時內報告南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1)造成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2)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生產安全事故;
(3)發生在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4)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5)需要市級層面支援的生產安全事故;
(6)其他需要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
4.2.2 Ⅳ級信息報告
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于2小時內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故發生地交通運輸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的同時,負責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指令后,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本預案,迅速下達應急處置命令,組織協調指揮行業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急隊伍及時有效地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5.2分級響應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生產安全事故級別相對應。(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1)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應急響應分別由國務院和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按照上級部門的指示,在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各應急工作組積極配合救援和處置工作。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科室,根據《南寧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應急處置,并將現場情況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經批準后,向南寧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報告。
(2)Ⅳ(一般)應急響應由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科室趕赴現場,配合事發地的縣(區)、開發區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并將現場應急處置情況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
5.3處置和救援措施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進入應急狀態,跟蹤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生產安全事故救援信息;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采取相應措施,并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系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4信息公開
后勤宣傳保障組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必要時,在南寧市人民政府指導下,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處置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5.5應急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得救治,事故現場得到控制,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的事故隱患得到消除后,經上級部門或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確認、批準,現場處置響應工作結束。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完成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書面總結。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1)協助事發地政府和企業積極穩妥做好受難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環保、衛生的處理工作。
(2)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設備。對不能歸還或損耗的物資、設備,報請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審批后,送本級財政部門核準,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6.2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493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6.3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后,應及時總結事故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較大級別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完成,于救援結束后20日內向上級報告。
6.4表彰與責任追究
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在救援工作中表現出色、貢獻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履行救援義務不力、散布謠言、貪污、挪用救援資金和物資等違法違紀的人員要按程序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應急保障措施
7.1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組織交通運輸行業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同時,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企業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將評估結果上報局相關對應業務科室,并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包括:分析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7.2應急預案管理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培訓、演練。針對演練、應急救援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修訂,實現可持續改進,原則上每3年對預案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按程序抄送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7.3通信與信息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船舶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車輛、船舶的數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7.4加強應急基礎建設
按照平戰結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加強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基礎建設,擬定緊急狀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適當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落實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7.5加強宣傳培訓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宣傳工作,按照應急實戰要求,加強救援隊伍、人員的培訓、演練,并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提高整體作戰和協調能力。
7.6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8.附則
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四)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本條款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0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傷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xx月xx日時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1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盛市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決策部署,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執法、安全生產治理“三項行動”,有效防范、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動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市局成立推進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推進“安全生產年”目標任務落實。加大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檢查,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全市小煤礦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小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開展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重點內容
(一)執法行動的重點內容: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
2、超層越界開采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二)治理行動的重點內容:
1、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和技術人員配備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帶班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3、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藝和淘汰機電設備的;
4、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以及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自救器配備不足的;
6、通風、排水、機電運輸、防滅火、安全監控等系統不健全和壓風、通訊、供水三條生命線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9、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三)宣傳教育行動的重點內容: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煤礦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制度,公布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四、工作步驟
(一)認真學習發動,開展自查自糾(5月底以前)。
各單位結合本實施方案,抓好組織發動,提高思想認識,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本單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間,安排整改資金,認真組織整改,全面、及時、主動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6至9月)。
1、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行為;
2、進一步強化瓦斯綜合治理和整頓關閉,切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電等安全措施,嚴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4、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各單位在9月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為國慶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至12月)。
針對四季度煤礦安全生產的特點,堅決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回頭看”行動,對督促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排查治理隱患,及時研究解決威脅安全生產的問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要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人,責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職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點,穩步推進實施。各區(縣)煤炭管理部門要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規違章現象,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范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及時總結成果,營造良好氛圍。各單位要及時總結貫徹落實本實施方案的成果,提高方案實施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安全例會等,總結宣傳典型事例,積極推廣先進經驗,努力營造良好安全生產氛圍。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2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傷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模擬泄漏) (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X月X日X:00-:時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3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建筑法》第四十四條和五十一條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促進企業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以及當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企業能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根據企業的特點,特制定本企業的建筑施工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證建筑施工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企業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筑施工的主要特點及事故隱患的分布
建筑施工是一個技術復雜,隱患眾多,事故多發的行業,它有與工礦企業明顯的不同特點:
1、產品(建筑物、構筑物)形式多樣,很難實現標準化。結構、外形多變,施工方法必將隨之改變。
2、產品位置固定,生產活動都是圍繞著建筑物、構筑物來進行的,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場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設備和施工機具進行作業,而且各種機械設備、施工人員都要隨著施工的進展而不停的流動,作業條件隨之變換,不安全因素隨時可能出現。
3、產品點多、面廣,施工流動性大,這給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難。
4、產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業多,施工周期長;施工人員在室外露天作業,工作條件差危險因素多。
5、建筑結構復雜,工藝變化大,規則性差。每棟建筑物從基礎、主體到裝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生產過程也不同。而隨著工程進度的發展,施工現場的狀況和不安全因素也隨著變化。
6、手工操作為主,機械化程度低。
可見,建筑施工是一個特殊的、復雜的生產過程,是一個各種因素多變的生產過程,存在的危險因素甚多,因此,建筑業是一個事故多發的行業。據全國傷亡事故統計,建筑業傷亡事故率僅次于礦山行業。
通過對事故的類別、原因、發生的部位等進行的統計分析得知,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等五種是建筑業最常發生的事故,占事故總數的85%以上,因此,這五種事故稱為“五大傷害”。此外,中毒和火災也是多發性事故,所以,我們在日常生產活動中要加強對以上多發性事故隱患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三、各類事故的預防措施
(一)個體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觸電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觸電傷害事故的環節
在建工程與外電高壓線之間不達安全操作距離或防護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電架設未采用TN-S系統,不達“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雨天露天電焊作業;不遵守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末作接零保護,潮濕作業末采用安全電壓;高大機械設備末設防雷接地;非專職電工操作臨時用電等。
(2)預防措施
① 施工現場做到臨時用電的架設、維護、拆除等由專職電工完成。
② 在建工程的外側防護與外電高壓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要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避免施工機械設備或鋼架觸高壓電線。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強行施工。
③ 綜合采用TN-S系統和漏電保護系統,組成防觸電保護系統,形成防觸電二道防線。
④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下方施工、搭設工棚、建損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⑤ 堅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開關箱要合理設置,避免不良環境因素損害和引發電氣火災,其裝設位置應避開污染介質、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高溫、潮濕、水濺、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 雨天禁止露天電焊作業。
⑦ 按照《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凡移動式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⑧ 堅持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環節
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物料堆放不平穩;架上嘻戲、打鬧、向下拋擲料;不使用勞保用品,酒后上崗,不遵守勞動紀律;起重、吊裝工末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龍門、井架吊籃乘人。
(2)預防措施
① 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陽臺邊、屋面邊、基坑邊、基槽邊、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置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② 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運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 腳手架外側邊緣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并設置踢腳板和防護欄桿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為詳細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⑤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變幅及行走限位裝置,并靈敏可靠。塔吊的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⑥ 嚴禁架上嘻戲、打鬧、灑后上崗和從高處向下拋擲 物塊,以避免造成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3、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機械傷害的環節
機械設備未按說明書安裝、未按技術性能使用;機械設備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失效;對運行中的機械進行維修、保養、調整,未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設備帶病運作。
(2)預防措施
① 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② 按規范要求對機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 機械操作工持證上崗,工作期間堅守崗位,按操作規程操作,遵守勞動紀律。
④ 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⑤ 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中毒的環節
人工挖孔樁中,地下存在的各種毒氣;現場焚燒的有毒物質;食堂采購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質或工人食用腐爛、變質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時發生煤氣中毒。
(2)預防措施
① 人工挖孔樁中,要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 嚴禁現場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 工人生活設施符合衛生要求,不吃腐爛、變質食品。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脫水現發生。
(二)火災、化學物品爆燃或爆炸應急預案
1、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環節
電氣線路超過負荷或線路短路引起火災;電熱設備、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民工生活、住宿臨時用電拉設不規范,有亂拉亂接現象。民工在宿舍內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質等。
(2)預防措施
① 做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器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范要求。
② 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范,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
③ 現場用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④ 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于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60w的燈泡。
⑤ 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并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并配備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⑥ 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 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范要求。
2、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災、爆炸的主要環節
施工現場的使用油漆、松節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劑;使用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的涂料時使用明火或吸煙;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過小;
(2)預防措施
① 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三)土方坍塌應急預案: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坍塌事故的環節預防監控措施:
土方施工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挖土;積土、料具、機械設備堆放離坑、槽小于設計規定;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設專項支護設施、不設上下通道,人員上下坑槽采踏邊坡;料具堆放過于集中,荷載過大;模板支撐系統末經設計計算;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等。
(2) 預防措施
① 嚴禁采用挖空底腳的方法進行土方施工。
② 基礎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 支撐。基坑深度超過5m有專項支護設計。對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 支架應隨時檢查,發現邊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墻或臨時建筑堆放。
③ 施工中嚴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屋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造成樓板或屋面斷裂。
④ 基坑施工要設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沖刷土壁邊坡,造成土方坍塌。
(四) 暴風雨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由暴風雨引起傷亡事故的主要環節,強風高處作業(陣風六級、風速10.8m/s);基礎土方施工由于無排(降)水措施導致土方邊坡失穩;
(2)預防措施
① 基礎土方施工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有效的排(降)水措施
② 六級以上大風嚴禁登高作業,塔吊、施工電梯等應按規定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
(五)地震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地震、水災災害,由于地震導致建筑物損毀、人員傷害。
(2)處置措施
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六)水災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地震、水災災害,由于水災導致建筑物損毀、人員傷害。
(2)處置措施
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四、各類事故的救援預案
(一)處置程序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并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盡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項目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并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二)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
公司報警電話:
(三)各類事故的救援預案
1、觸電事故的救援預案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干燥的絕緣木棒、布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邊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的救援預案
工地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3、坍塌事故的的救援預案
一旦發生事故,應盡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蘇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4、機械傷害事故的救援預案
(1)對于一些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醫院。
5、中毒事故的救援預案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備檢驗。
6、火災事故的救援預案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4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 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預案。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工程項目部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1、工地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負責指揮調動工地現場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5、協助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質,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實相應的預防措施,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6、負責安排專人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使各級人員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實做好預防措施和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報有關上級部門,爭取盡快批準恢復工地的正常生產。
一、根據施工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類別
1、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處墜落:包括從架子、高支模、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的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
二、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設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2、工程開工前應制定本項目的保衛、消防方案,內容包括:防止發生事故所采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三、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后,發現人應立即報警。
2、項目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項目設緊急聯絡員一名,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7、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后,部門負責人應填寫記錄,并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四、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工地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工地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總部,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或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工程總部及公司領導。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組趕赴施工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系、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托、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各類事故的預防
1、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預案
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筑行業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周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
(1) 物體打擊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 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 安全通道上方應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墜落物穿透。
③ 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
④ 邊長小于或等于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⑤ 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
⑥ 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⑦ 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后才能起吊。
⑧ 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置警戒區域、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⑨ 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2、觸電事故的預防
觸電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流經人體電流小于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電流大于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并隨著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仍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三分鐘內就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好預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1) 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施工(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① 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有企業的法人公章。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敷設,竣工后輸驗收手續。
② 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范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③ 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④ 根據不同的環境,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安全電壓必須由雙繞組變壓器降壓獲得。
⑤ 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⑥ 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或容易產生誤判斷、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志,提醒人們識別、警惕危險因素。
⑦ 采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設備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⑧ 采用適當的保護接地措施,將電氣裝置中平時不帶電,但可能因絕緣損壞而帶上危險的對地電壓的外露導電部分(設備的金屬外殼或金屬結構)與大地作電氣連接,減輕觸電的危險。
⑨ 施工現場供電必須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注意事項有:
a) 在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設備做保護接地。
b) 采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柜兩側做重復接地,配電箱(二級)及開關箱(三級)均應做重復接地。其工作接地裝置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Ω。
c) 所有振動設備的重復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d) 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e) 電動設備和機具衽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熔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
f) 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開關,開關箱漏電開關控制電源線長度≯30m。
3、火災和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施工需要一定數量的可燃板材,這些材料如果處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極易發生火災,在施工階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氣,對鋼筋進行焊接,如盛裝乙炔和氧氣內的鋼瓶儲存方法不當,使用不規范,也容易發生因氣體泄露而產生的氣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強對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安全,企業利益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有效措施。
(1)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組織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機構。指揮部、項目分部要成立義務消防隊,并明確指揮部、項目分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揮部、項目分部要加強對員工、外來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技能的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進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練。
c)辦公場所、集體宿舍、設備、材料堆放場所要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d)制訂事故發生時的撲救方案和人員疏散步驟、方法和路線,使事故的損失將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各單位要按規定設置乙炔和氧氣瓶的庫房,氣瓶儲室通風要良好,在庫房門口張掛醒目的放火警示標志,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氣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
c)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必須先辦理“三級”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作業許可證,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動火作業,動火時要設專人值班,隨時觀察動火情況。
d)嚴禁對盛裝過有可燃氣體的容器進行焊接。
e)焊接(動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參加勞動、消防部門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焊工證后,方可上崗,在作業時應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f)集體宿舍的用電要由持證電工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涼掛衣物,不準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燒香拜神,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g)倉庫存放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
h)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的燈具。
i)庫房內設置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護,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做到人離斷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j)廚房不準同時使用煤氣爐、柴爐和油爐。
(2)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應急措施:
①發生火災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撲滅火源和報警,及時疏散有關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②火災發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發生火災部位的人員要及時把握好這一時機,盡快把火撲滅。
③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撥打“119”電話報警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
④在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指揮員工撤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
⑤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域進行保護。
⑥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⑦發生員工傷亡,要馬上進行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打“120”電話求救。
4、中毒事故的預防監控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見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錳、苯中毒、液化石油氣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筑內、人工挖孔樁井底窒息等。遇到中毒緊急情況時,必須:保持冷靜;確保自己安全; 報警和電話求援; 將患者移離危險區; 實施第一救援。
(1)防止錳中毒的預防措施
集中焊接場所,可以采取機械抽風系統,即在每個焊接作業點上方設置吸煙塵罩,將錳煙塵吸入支管道,再匯入總管道,經過過濾凈化后再進行排放。
現場焊接作業場狹小,流動頻繁,每次焊接作業時間短,難以設置移動排毒設備,裝置焊接時應選擇上風方向進行作業操作,以減少錳煙塵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術措施有:
1)通風不良的車間、地下室、污水池內涂刷各種防腐涂料或環氧樹脂玻璃鋼等作業,必須根據場地大小,采取多臺抽風機把苯等有害氣體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現場油漆配料房,應改善自然通風條件,減少連續配料時間,防止苯中毒和鉛中毒。
3)涂刷冷瀝青,凡在通風不良的場所或容器內涂刷冷瀝青時,必須采取機械送風、送氧及抽風等措施,不斷稀釋空氣中的毒物濃度,如果只送風不抽風,就會形成毒氣“滿溢”而無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應急措施 凡是含碳的物質如煤、木材等在燃燒不完全時都可能產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進入人體后會很快與血紅蛋白結合,形成碳氧血紅蛋白,而且不易解離。一氧化碳的濃度高時還可與細胞色素氧化酶的鐵結合,抑制細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環境,如燃燒、濃煙,且缺乏良好的通風設備。傷員有頭痛、心悸、惡心、嘔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癥狀特征,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現上述癥狀應立即將病人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松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對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并注射呼吸興奮ji,如山梗菜鹼或回蘇靈等,同時給氧。也可對昏迷者人中、十宣、涌泉等穴針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復后方可送醫院。
(5)液化石油氣中毒應急措施
液化石油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組成液化石油氣的全體碳氫化合物均有較強的麻醉作用。但因它們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壓條件下,對機體的生理功能無影響,若空氣中的液化石油氣濃度很高,從而使空氣中氧含量減低時,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后有頭暈、乏力、惡心、嘔吐,并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襪筒形的感覺障礙,接觸高濃度時可使人昏迷。
對此類傷員要立即脫離現場,解衣寬帶,保暖,吸氧。使用腦細胞代謝劑,如細胞色素C、ATP、輔酶A和維生素C、B1、B6、B12等靜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興奮ji,如可拉明、洛貝林等。
五、本預案的發布和修改程序
本預案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會議通過,有公司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程序的修改須重新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由公司重新發布。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5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后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范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范”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范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項目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后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權限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后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于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2.4.1.1發布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4.1.2按照《預案》程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2.4.1.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并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采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2.4.2.1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2.4.2.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2.4.2.3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2.4.2.4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2.4.2.5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3.1.2.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系電話、報告人;
3.1.2.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1.2.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1.2.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后,因玩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6
一、目的
為保證液化氣爆炸發生后的及時和響應處理,以便減少可能伴隨對環境造成的損失,確保公司的環境健康目標的實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辦公活動和高速公路沿線各所站。
三、職責
1、公司管理者代表負責主管,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各所站指定相應的負責人,成立應急準備小組,建立應急方案。
3、各站所建立各站所的應急實施方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程序:
1、當廚房液化氣發生爆炸(指廚房液化氣可能發生爆炸及傷人事件)時,第一發現人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120急救電話,及時通知值班員,值班員接到電話后立即通知應急小組。同時采取一定的救護措施。
2、應急小組于5分鐘內趕至現場,對人員及時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轉移。
3、應急小組副組長接迎120急救車。
4、應急小組同時對爆炸整個區域其它危險源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
5、如爆炸引起了火災,應急小組組長應視報119火警電話,并立即通知義務消防小組進行撲救。
6、120急救車或119急救車到來后,應急小組人員協助醫護或消防人員開展救護疏散和人員轉移和滅火。
7、成立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及時上報公司。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7
為認真吸取水城礦業集團馬場煤礦“3·13”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煤礦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文化煤礦 “一通三防”工作落實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開展、頂板管理、機電運輸等相關工作正常開展,經礦委會研究決定,成立文化煤礦隱患排查治理管理機構,明確相關工作職責,望礦屬相關單位認真遵照執行。
一、成立隱患整改領導小組:
1、組長:
2、副組長:
3、成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職責:負責全礦整改、驗收的全面監督管理工作,包括資金、材料、人員到位。
2、副組長:配合組長工作,負責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整改整改期間控制入井人數不得超過規定,監督檢查在規定的時間內有效快速完成。
3、成員:主要是加強現場管理及巡查,并負責每一項工程在整改期間確保安全及工程質量達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現場督查落實工作的到位情況。
三、存在問題及隱患。
(一)安全生產管理:
1、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監控員3人,無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嚴格執行礦領導入井帶班制度規定,2月21日煤礦復工以來礦長王偉入井帶班1次,工程師未帶班。
3、礦井未做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按突出礦井進行管理,未落實區域防突措施。
(二)監測監控:
1、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針對井下水倉、泵房、變電所等地點設置的瓦斯報警值(0。79)、斷點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擋車欄和防跑車裝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運輸石門掘進工作面、1270回風石門掘進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設到工作面迎頭。
2、1219回風石門掘進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層,該石門從1219車場處施工本煤層瓦斯抽放鉆孔,未控制石門揭煤整個斷面及范圍正迎頭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個掘進工作面無局部防突預測預報牌板,且考察臨界值指標和鉆屑量不符合要求。
4、礦井高負壓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處未安設放水器。
5、礦井各掘進工作面編制石門揭煤消突評價報告無針對性,無相關瓦斯治理參數。
6、礦井未配備測定瓦斯相關參數的儀器儀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礦井主排水系統未安裝完善。
2、1185運輸石門掘進工作面未嚴格執行“逢掘必探”的規定,現場檢查無探放水鉆孔。
(四)通風管理。
1、未嚴格執行測風制度,部分測風牌板填寫風量與實際相差較大。
2、1270回風石門掘進工作面導風筒未使用彎管連接裝置,轉死彎。
四、所需資金:
20萬元。
五、隱患整改期間安全管理辦法。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礦安全管理責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進一步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工作職責、輔助單位、職能機構的業務保安制和各崗位人員的崗位責任制,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承擔整頓期間的安全生產任務,把安全生產的責任逐項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各崗位人員,達到齊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
2、明確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負責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規范;組織制定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落實領導入井帶班制度;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保障職工安全生產的合法權益,落實職工安全培訓;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報告和組織事故搶救;主動接受并積極配合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建立和維護煤礦安全生產。
3、建立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我礦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其中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不少于12人,并確保每班都有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在井下跟蹤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4、落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開1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專門研究解決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辦公會議決定事項要明確責任,形成紀要,并在下次會議檢查落實,有記錄備查。
(二)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管理。
1、建立技術管理體系。
法定代表人負責建立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技術負責人對我礦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礦設立技術管理機構,配備采掘、通風、機電、地質及測量等專業技術人員。
2、加強技術基礎工作管理。
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災害預防處理計劃、采掘作業規程、各類安全措施和預案及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確保技術方案的針對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
3、嚴格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認真編制、會審、貫徹、執行和復審環節,增強技術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礦井采、掘、機、運、通、地測、調度等各專業臺賬、卡片和記錄,完善各類圖紙資料和相關技術資料。
5、加強我礦水害防治的技術管理。
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則,落實“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水措施。對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水文地質特征分析,查明井田范圍內老空水、斷層水、導水鉆孔、陷落柱水和含水層水等對我礦開采的威脅程度,制定水害防治的專項措施,提出警戒性預測方案,對水文地質條件不清的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況,在未查明水害情況前,嚴禁從事采掘活動。
一要堅持先探后掘,落實老空(窯)探放的責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空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確定探水警戒線,并準確繪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
二要開展水害預測預報工作,建立班、日報防治水報表領導簽閱制度。
三要把好探放水的關口,探水前,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制定探放水措施,由專業人員、專用鉆機探放水,嚴格控制鉆孔的超前距離,探放水時,要撤出探放水點部位受水害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要認真檢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四要加強職工自主保安意識教育,明確告訴職工,礦井的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預兆時,應立即撤到安全地點。
6、對所有錨桿支護掘進巷道按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三)加強安全整改現場管理。
1、落實煤礦法定代表人和礦領導入井帶班制度。
井下每班必須確保至少有1名礦級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帶班礦領導要做到與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整改重點環節,督促區隊加強現場整改,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措施細化落實到區隊和班組。
2、落實現場管理制度。
嚴格落實井口檢身制度,嚴禁人員酒后或帶火種等下井。要建立各生產、輔助單位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必須認真執行現場帶班管理制度,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采掘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整改方案組織整改,從嚴查處“三違”。現場存在安全重大隱患時要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存在險情時必須立即將人員撤出到安全地點,并及時上報。
3、加強局部通風機管理,局部通風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功能,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確保掘進工作面連續供風和風量滿足規定要求。
4、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合理增設瓦斯檢查地點,嚴禁空班漏檢、假檢;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
5、要牢固樹立“煤塵堆積就是事故”的理念,井下所有通風巷道都必須定期沖刷,產塵點、轉載點等容易積塵地點必須做到隨積隨沖。
6、要按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要求,配齊各類傳感器和加強現場的檢查和維護,確保系統運行平穩、數據傳輸準確。
7、要建立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制度,發現自然發火、有害氣體的指標超過或達到臨界值等異常情況時,立即撤出作業人員,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加強現場的頂板管理。各小班必須解決存在的質量隱患和安全問題,確保采掘工作面支護強度和整改作業安全。
9、加強礦井機電管理。建立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保證設備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保證礦井用電安全。
10、對有水害威脅的地點,堅持“三不”生產,即:“不查明情況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
11、加強現場管理,對現場作業不執行相關規程、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必須追究處理。要充分發揮當班帶班礦領導、安全員、瓦檢員的作用,做好各類事故防范工作。
(四)嚴格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1、加強隱患排查整改。
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明確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級管理的任務、范圍和責任。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以隱患排查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大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負責隨時進行隱患排查。對新查出的各類隱患要進行登記,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員,限期進行整改。
2、認真做好停產整頓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完善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隱患整改、驗收領導小組,要積極組織落實資金、材料,并限期進行整改。
3、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嚴禁進行井下整改和采掘活動,但必須保證礦井的正常供電、通風和排水,保證井下監控系統正常,準確、有效監控。
4、每天三班,輪流下井巡查且必須有礦級帶班領導。加強對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點的巡查,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匯報調度室,根據情況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五)加強停產整頓期間安全教育培訓和勞動保障。
1、每天組織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它作業人員集中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法律、法規、規程、措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學習,提高職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意識,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特殊崗位(礦調度、監控室等)不得空班空崗。
3、領導小組成員、管理人員、值班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4、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必須按照請假辦理請假手續,按時認真考勤,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地面其他值班人員必須服從值班領導的統一指揮,輪流值班,24小時進行巡查,不得脫崗,必須認真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尤其是加強夜班對重點部位的巡回檢查,嚴防發生偷盜或其它破壞現象,保護礦上財產不受損失,確保礦井安全。
六、礦井存在問題及隱患整改的安全保障措施:
1、停止所有采掘作業,每班必須有礦領導帶班,與工人同上同下,落實好礦領導帶班制度,特殊工程現場跟班交接,必須做到責任到人、管理到位,檢查到位,嚴禁走形式、弄虛作假。
2、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措施編制必須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并貫徹到相關人員。
3、加強現場管理,嚴格控制每個小班下井人員,每個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人數不得超過8人(包括管理人員)。
4、做好交接班工作,開好每班班前會,交待工作任務要明確,安全注意事項要講清楚,讓職工明白,保證整改施工安全,符合質量要求。
5、采掘工作面每次整改前,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標準施工。
6、臥底、清理文明衛生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必須顧前觀后,防止工具傷人;
(2)嚴格按腰線清理,清理后的巷道斷面必須設計斷面要求;
(3)清理的煤矸及時裝入礦車運走;
(4)水溝按尺寸清挖、暢通無阻。
7、推礦車注意事項:
(1)平巷推車人員必須站在礦車的后方,推車間隔距離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2)過車場、轉彎、道岔等處必須向前方發出行車信號,并減速慢行;
(3)嚴禁放飛車、蹬車、扒車等。
8、每個工作面每小班不得小于3次瓦斯等有害氣體的檢查,并做好詳細記錄,嚴禁空班漏檢、虛報亂填數據,嚴禁瓦斯超限作業。發生瓦斯超限,必須立即撤出所有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掛上警示牌,查找原因進行處理,未處理好前,嚴禁作業。
9、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前,必須先切斷源,掛上“禁止送電”牌,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10、斜井嚴禁行車行人,副斜井有人作業時,嚴禁絞車運行,絞車運行時,斜井所有人員必須提前撤到躲避硐室內等安全地點并按規定使用阻車器,擋車欄。
11、保證瓦斯監控系統準確、有效正常監控。
12、保證井下通信暢通,加強巡回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13、嚴格按工程質量和支護質量標準進行整改、檢查和驗收,如發現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驗收并及時返工。
14、跟班礦長每班將整改情況必須向礦整改驗收工作領導小組及調度室報告并做好記錄,確保礦長掌握每天的整改質量、施工進度等。
15、整改期間嚴格控制下井作業人員不得超過措施規定,除機電設備維修工、通風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及少數整改人員外,其余人員不得下井;特殊工種必須配齊配全,并持證上崗。
16、物資供應部門要確保供給材料滿足整改的要求。
17、主扇風機必須正常運轉,做到停產不停風,地面主扇因故障停電必須保證在10分中內正常啟動,否則值班礦長必須及時匯報有關領導,以便及時有效處理。
18、井下獨頭巷道必須保證局扇正常運轉,并每班安排專職瓦檢員檢查風筒是否正常供風及檢查瓦斯,加強井下各地點的通風、瓦斯情況檢查,每班檢查瓦斯不少于3次。
七、整改期間,整改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安排情況。
(一)礦領導入井帶班負責人:。
(二)特種作業人員安排情況:
1、零點班。
(1)帶班領導:。
(2)安全員:、。
(3)瓦檢員:、。
2、八點班。
(1)帶班礦長:。
(2)安全員:、。
(3)瓦檢員:、。
3、四點班。
(1)帶班礦長:。
(2)安全員:、。
(3)瓦檢員:、。
(三)機電負責人:。
(四)通風與防突負責人:。
(五)防塵負責人:。
(六)施鉆及探放水負責人:。
各項整改工作必須嚴格認真落實到位,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由驗收領導小組進行整改復查驗收,對落實整改不力的責任人要嚴肅追查處理。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范文 篇28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