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運行中應急預案(精選7篇)
供熱運行中應急預案 篇1
緊急會議,會議傳達了北京市市委書記,市長的講話精神,針對當前華北網燃氣緊缺的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為保證不受嚴重影響,望各單位以大局為重,做好宣傳解釋及控制燃氣用量的工作,同舟共濟,共渡難關。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特制定供暖用氣緊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供暖領導小組:
組長:于利。
副組長:張洪生,趙志剛,李井鑫。
組員:周哲,索復興,楊濤,張德興,馬順利。
二,各部門做好學生,教職工的宣傳解釋工作。
三,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通報信息。
四,壓縮燃氣用量方案:
1、假期前: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分時段調整供暖溫度,5:00至7:30保持正常供暖溫度,7:30至17:00降低供暖溫度,17:00至23:00保持正常供暖溫度,23:00至5:00降低供暖溫度。
(2)盡量保證正常供暖溫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溫度。
(3)盡量保證學生公寓,居民區,幼兒園等重點供暖區域。
(4)減少鍋爐運行臺數。
(5)通過管線控制,并閉調整供暖外管路;降低辦公用房,公共建筑,賓館,商場,娛樂場所供暖溫度。學生公寓在上課時間降低供暖溫度。
(6)食堂定時供餐,調整飯菜結構,減少用氣量。
(7)減少開水供應,洗澡次數。
(8)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比沒有采取措施前的每日燃氣使用量47800,降低2800立方米。
2、假期內:辦公用房,教室,學生公寓供暖方案。
(1)保證取暖設備不凍壞。
(2)盡量保證居民區,幼兒園供暖溫度16℃的情況下,降低鍋爐出水溫度。
(3)進一步減少鍋爐運行臺數。
(4)食堂定時供餐,減少用氣量。
(5)放假后將留校學生采取集中住宿方式,保證正常供暖。
(6)加大巡視檢修力度,杜絕跑,冒,滴,漏,降低供熱補水量減少浪費。
通過再次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2800立方米,比假期前每日的燃氣使用量45000立方米,再次降低2200立方米。
五,通訊聯系電話:
名稱
姓名
聯系電話
供熱運行中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遼寧省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營口市城市供熱條例》及《營口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方案。
1.3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應由我市處置的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設備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及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
(2)煤炭采購困難或運力緊張而影響正常供熱;
(3)因鍋爐、換熱設備故障或供熱主管線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積停供或低溫運行。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及各供暖企業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負責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穩定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市主城區供熱突發事件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主,縣(市)區供熱突發事件以所在地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各自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搶修、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修隊伍、材料、車輛、工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市、縣(前)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2事故風險描述
2.1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運行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器壓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單機(臺)故障等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全部中斷或部分機器設備低溫運行;
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一定范圍內供熱中斷;
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低溫運行;
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缺乏備用熱源等因素導致供熱中斷或供熱能力不足造成低溫運行。
2.2事件分級
本方案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縣(市)區政府能夠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2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內;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2萬戶以下,12小時內恢復供熱;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24小時內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縣(市)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下,完全停熱超過24小時;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縣(市)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影響供熱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造成低溫運行,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過分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72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停熱,影響供熱面積200萬㎡以上,完全停止供熱72小時以上。
(3)供熱設施設備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運行,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以上,96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
(4)出現供熱煤炭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5)供熱企業擅自停供,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
(6)因熱源單位熱源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200萬㎡以上。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住房城鄉和建設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信訪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政府、沿海產業基地管委會、國網營口供電公司、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必要時調度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持;
(3)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3.2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長擔任。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方案中的各自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方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方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
3.3專家組
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為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咨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方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3.4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協同配合,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向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發布藍色、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方案和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收集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做好信息報告工作,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搶修作業,為搶修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對受損道路進行搶修恢復等。
2.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煤炭、天然氣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
4.市國資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國有資產搶救和保護,并對損失情況進行評估處置。
5.市衛健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傷亡人員以及搶救人員的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受傷人員心理疏導等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籌措、供應及使用情況的監管和評估。
7.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人員傷亡的供熱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
8.市公安局:負責維持好搶修現場秩序及煤炭運輸通道順暢、依法制止各類影響供熱搶修、維修的行為。
9.司法局:負責研究處置供熱突發事件的涉法事務,并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見,及時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受傷職工的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
11.市民政局:認真做好低保戶和特困供養人員的供暖解決方案,及給予家庭一定的幫扶。
1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組織專家提出控制事態和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污染物收集、清理與安全處置,組織制定并監督實施生態修復方案;參與涉環保事件的調查評估。
13.市信訪局:負責做好信訪群眾的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負責調查供熱事件單位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信息,并在事故善后工作中依法對其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職責范圍內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
15.市商務局: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1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運輸企業的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應急運輸保障。
17.市氣象局:負責應急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18.市總工會:參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善后處理工作。
19.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轄區人民群眾思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0.國網營口供電公司:負責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影響供熱能力的電力故障搶修工作。
21.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處理影響供熱用水的故障搶修工作。
22.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4預警及信息報告
4.1監測預測
(一)預防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方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各供熱企業要制定本單位供熱區域的應急處置方案,設立安全員,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檢查。
(二)監測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警機制,依托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通過專業監測、視頻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氣象、地震(應急)、國土(自然資源)等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進行傳播,提出防范應對要求。
(三)預測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匯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于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2預警
(一)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2、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趨勢。
3、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4、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二)預警發布
1.預警發布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發布。
2.預警發布內容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3.預警發布的形式
預警的發布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三)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及時做出響應;加強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3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有關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并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報告信息,1小時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盡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信息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30分鐘內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匯總,分別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電話: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方案的應急響應,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市政府調派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群眾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2響應分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5.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于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協調先期處置。
對于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并建立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營口供電公司、熱源單位、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方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后勤保障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營口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布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健委牽頭,縣(市)區政府、開發園(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紀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總工會、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參加,負責對供暖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后處理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市衛健委、市民政局、供熱事件企業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群眾,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鑒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5.5應急處置措施
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方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泄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通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4)通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2.分級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調度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3)約談企業負責人,督促提高供熱質量;
(4)緊急調運政府應急儲備煤炭;
(5)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
(6)啟動備用熱源;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2)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接管供熱的工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備;
(2)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上級請求支援。
5.7應急聯動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5.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防寒保暖工作,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復供熱,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6信息公開
6.1信息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通過媒體、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適時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6.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對低溫運行造成群眾室內溫度不達標的要予以低溫補償。
7.2社會救助
司法行政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7.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7.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進管部門。
8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方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和應急煤炭。加強對儲備物資和煤炭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給予支援。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臨時征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8.2通信保障
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信局等部門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網絡(含衛星通信)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信聯絡。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并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信暢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后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路、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衛生保障
市衛健委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為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8.6技術保障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為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9應急方案管理
9.1應急方案培訓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方案發布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方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9.2應急方案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縣(市)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自行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方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3方案制定
本方案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并在征求各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報市政府批準。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參照本方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9.4方案修訂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方案進行修訂,實現方案可持續改進。
9.5發布實施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熱運行中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縣供熱和燃氣行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鎮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方案》《濟寧市供熱管理辦法》《濟寧市燃氣管理辦法》《汶上縣燃氣專項規劃(20xx-20xx)》《汶上縣城市供熱專項規劃(20xx-20xx)》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編制本方案。
1.3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2堅持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城區供熱和天然氣事故安全防范意識教育,高度重視城區供熱和燃氣安全管理工作;加強事故的預測、預警工作,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1.4.3實行分級管理。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部門單位聯動應急工作機制。
1.4.4力求快速反應。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預報體系和快速應急機制,構建人、財、物和信息科技保障機制,迅速控制和處置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盡快恢復城區供熱和天然氣正常運行。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信息
2.1.1設立汶上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住建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縣總工會、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廣播電視臺、國網汶上供電公司、熱力企業、燃氣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2.1.2縣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縣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1)負責領導和協調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妥善處置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期間的問題,盡快恢復正常供熱供氣;
(2)部署縣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了解掌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貫徹國家和省、市、縣應急工作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及時修訂完善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負責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7)其他有關縣突發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2.2.2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應急機構中相關部門的聯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時向縣應急指揮小組指揮長匯報;
(2)指揮專業搶險隊伍開展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供熱和燃氣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3)編制審查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道稿件,并報送縣人民政府;
(4)根據縣應急指揮小組的要求,組織、協調與應急救援工作相關的通訊、交通、物資保障等工作;
(5)負責落實城區供熱和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
2.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住建局:承擔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指揮小組的聯系,及時了解最新信息,根據縣應急指揮小組的指示,協調各部門的應急工作,組織縣應急指揮小組對事故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我縣天然氣長輸管線(城市門站以外)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事故傷員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縣公安局:負責做好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現場保護、交通管制和人員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和滅火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參與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因特種設備及壓力容器、管道引發的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負責現場環境污染的監測處理,預防次生環境污染。
縣總工會:參與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事故調查處理。
縣民政局: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縣人社局、縣廣播電視臺: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
國網汶上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電力保障工作。
各燃氣企業: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各熱力企業:負責建立專門的應急搶險搶修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城區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快恢復。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信息進行接收、監控、存儲、常規分析處理、事故信息跟蹤,并負責對發生在縣外但對我縣城區供熱和城鎮燃氣有重大影響的事件的信息收集與傳報。
燃氣和熱力企業及用戶發現城區供熱和天然氣管道隱患后應立即上報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收集到的`有關信息和早期發現的隱患進行核實、分析、評估,必要時組織專家、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后認為可能引發重大突發安全事件的,應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并擬定隱患整改措施,報縣政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電話: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預防
3.2.1.1行政主管部門的預防措施
(1)定期研究城區供熱和城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域熱力和燃氣企業建立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和隊伍,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應急救援方案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應急物質儲備情況。加強對城區供熱和管道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2)加強對城區供熱和天然氣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險情或重要信息及時上報,做好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3.2.1.2經營企業的預防措施
(1)按照本方案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單位實際,針對可能出現的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及時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并報縣住建局備案,方案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本單位燃氣供熱設施、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②在日常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突發安全事件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
③本單位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搶修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隊伍。
④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通訊聯絡方式、培訓與演習等。
⑤明確突發安全事件性質、等級與上報程序。
(2)定期檢查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方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搶險設備、應急物資儲備和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落實巡查、巡線、入戶檢查制度。
3.3預警級別
按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I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等級劃分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預警解除
根據事情發展動態和處置情況,由發布分級預警命令的政府決定并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后,堅持屬地處置為主的原則,燃氣熱力企業和管理部門立即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4.2分級響應
按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①一般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V級):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5000戶以下用戶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②較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II級):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用戶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③重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I級):造成10-30人死亡,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用戶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④特別重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萬戶以上用戶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4.3情況報告
(1)基本原則
①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②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③直報:發生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要及時按照報告程序上報,也可直報縣指揮小組辦公室。同時可撥打110、119。
(2)報告程序
①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員(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燃氣、熱力企業報告。燃氣、熱力企業接到報告后,立即派搶修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初步判斷是否屬于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Ⅱ級)或特別重大(Ⅰ級)事故,并根據事故程序確定警戒區。
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一經確認,供氣企業應立即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報告,并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應急指揮小組及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按照指揮小組的指示向縣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機構報告,并立即派人赴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組織有關專家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助搶險救援工作,同時立即啟動應急方案。
4.4響應行動
(1)縣應急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報后必須做到:
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②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③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④服從指揮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發生城區供熱燃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報送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4)事故快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②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供熱能力、輸配規模,存儲設備,氣源地;
③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⑤事故的簡要經過;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⑦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⑧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⑨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⑩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5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縣應急指揮小組的指示和事故相關信息;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指揮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4.6指揮協調
(1)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獲悉發生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后,應立即報告縣應急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通知成員單位,并提出啟動本方案的建議。
(2)縣應急指揮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決定是否啟動本方案。
(3)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方案啟動后,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相關單位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將現場情況及時報告指揮小組組長,并立即成立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
4.7應急支援
當應急力量不足、需要有關應急救援力量支援時,由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支援請求按程序報指揮部批準。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有關調動、聯絡、指揮程序及協調事宜,按指揮部批準的計劃或方案執行。
4.8新聞發布
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公開發布由縣應急指揮小組決定。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規定的要求。信息發布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9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
5后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事故應急處理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向指揮小組做出書面報告。
5.1.2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5.2.1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協調指揮機構設在縣住建局。及時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顯示和傳遞城鎮燃氣事故信息,為專家咨詢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接收、傳遞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為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指揮、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
6.2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通訊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小組同縣政府、燃氣熱力單位和應急救援單位通信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根據本方案規定的職責分工,指揮小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支援力量與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提供支援。
7監督管理
7.1方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應急指揮小組及其成員單位應加強對燃氣安全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同時,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應加強應急方案的宣傳、貫徹、培訓和演練工作,不斷提高應急應變能力,每年組織一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模擬演練,提高救援人員應急處置能力。
7.2監督檢查
縣人民政府、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7.3獎勵與懲罰
對事故應急救援中積極履行職責、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瀆職、失職造成嚴重后果和損失的,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方案管理與更新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對本方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制定與解釋
本方案由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制定并解釋。
8.3方案的生效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運行中應急預案 篇4
隨著新區的快速發展,熱負荷特別是工業熱負荷持續、快速增長。同時,受國家嚴格控制燃煤電源項目建設規模的影響,新區與新區熱電廠項目難以同步建設,造成新區熱力供需矛盾日益加劇,為有效解決新區熱力供應短缺問題,促進新區加快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供熱范圍
北環路以北、京廣鐵路以東、石武客運專線以西、縣新城區北邊界以南。
二、供熱現狀與熱負荷測算
(一)供熱現狀
熱源現狀。新區集中供熱范圍內現有熱源為宏偉熱力公司,該公司現有3×75噸/小時循環流化床鍋爐+1×7.5兆瓦+1×6兆瓦背壓機組,理論最大供熱能力215噸/小時。宏偉熱力公司現有熱用戶實際熱負荷130—150噸/小時,在不考慮備用容量的情況下,理論上尚有富余供熱能力65—85噸/小時。但是,由于工業生產的不可中斷性,為保證可靠的熱源供應,該公司一般采用2開1備運行方式,因此該公司現有產能已基本飽和。另外,受蒸汽供熱半徑的制約,天健熱電有限公司和能信熱力有限公司蒸汽末端參數無法滿足該區域工業企業工藝用熱要求。熱力管網現狀。自年以來,新區范圍內已累計建成以蒸汽為主的配套熱網15千米,供熱管網已覆蓋北外環以北、京廣鐵路以東、昌盛路以南、文峰路以西區域。
(二)熱負荷測算
初步測算,年前,新區集中供熱范圍內新增熱負荷為150噸/小時,其中卷煙廠50噸/小時。
三、熱源建設方案
年年底前,擴建1×75噸/小時循環流化床鍋爐A6兆瓦背壓機組;;年年底前,擴建1×75噸/小時循環流化床鍋爐工A6兆瓦背壓機組;中遠期(年后)依據《市熱電聯產規劃》實施。
四、熱力管網建設方案
xx年年底前,以宏偉熱力公司為熱源,完成尚集產業集聚區工業蒸汽網建設;年年底前,以宏偉熱力公司為熱源,完成縣新城區民用采暖高溫水網建設。同時,根據中原電氣谷用熱需求,同步建設工業蒸汽網和采暖高溫水網。
五、投資估算
熱源擴建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2×75噸/小時循環流化床鍋爐+2×6兆瓦背壓機組及輸煤、化水、除塵、脫硫等公用設施擴建工程);熱力管網建設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
六、具體措施
(一)給予熱源和熱力管網建設單位財政貼息支持。由于煤炭和鋼材價格持續上漲,熱力價格保持相對穩定,造成熱源和熱網企業經營困難。為提高企業的積極性,由市金融辦牽頭,協調相關金融機構對新區熱源和熱力管網建設項目予以融資支持,新區給予3至5年的貼息支持。
(二)民用采暖比照市區補貼機制給予財政補貼。由于居民采暖用熱價格倒掛,新區居民供熱比照市區補貼機制,在核定居民采暖價格的基礎上,由新區給予供熱企業相應的財政補貼。
(三)營造良好的`項目施工環境。新區在進行市政設施規劃時要預留熱力網的敷設位置,并在拆遷補償等方面給予支持,為熱源和熱力管網項目建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妥善處理新區熱電廠與宏偉熱力公司的關系。新區熱電廠建成后,如占用宏偉熱力公司已有的熱力市場資源,應對宏偉熱力公司予以補償(或重組),并妥善安置其從業人員。
(五)妥善處理近遠期熱力網的銜接問題。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協調能信熱力有限公司盡快研究、制定宏偉熱力公司與市區熱網聯網運行方案,提高市區北部的供熱可靠性;中遠期規劃建設要按照《市熱電聯產規劃》,搞好與新區熱電廠的銜接與配套。
供熱運行中應急預案 篇5
為確保20xx年度我市集中供熱熱能分配合理、熱效最大發揮、熱溫穩定提高,給廣大居民創造一個溫暖舒適的環境,根據省、呂梁市加強城鎮供熱工作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保障廣大居民用戶安全平穩用熱、滿足群眾采暖需求為目標,以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安全、平穩、優質、高效供熱的要求,科學高效管理、加強應急處置、嚴格巡查監管、合理調度運行、嚴防供熱故障,堅決杜絕大面積停暖事故,切實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推動供熱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一)20xx年冬季,全市城區集中供熱總面積為1500萬平方米。任務分解如下:
(二)20xx年冬季,我市三大礦區燃氣鍋爐供熱總面積為133萬平方米。具體如下:
1.高陽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為40萬平方米。具體負責高陽礦轄區及周邊的供熱;包括新區、68樓、木廠樓、鵬陽溝、舊區、醫院和東大院共7個換熱站的供熱。
2.水峪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為51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水峪礦轄區及周邊的供熱;包括鍋爐房、工村、旺家垣、公寓、高層、寺溝小學共6個換熱站的供熱。
3.柳灣礦供熱管理中心:承擔供熱面積為42萬平方米。具體負責柳灣礦轄區及周邊的供熱;包括柳灣1#2#3#4#、陽泉曲共5個換熱站的供熱。
(三)20xx年冬季集中供熱采暖期從20xx年11月1日開始至20xx年3月31日止。
(四)用戶室內采暖溫度參考標準為18℃±2℃。
三、階段任務
(一)集中供熱前期準備階段
嚴格按照20xx年11月1日零時供熱的時間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業中心、熱力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各供熱企業要細致、全面做好今冬集中供熱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結合以往經驗和今年實際,充分考慮供熱運行可能存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認真完善保障措施,做到進展有序、準備充分。同時,要做好提前供熱的準備工作,11月1日前如遇氣溫驟降、天氣明顯轉冷等突發情況,做到隨時提前供熱。
1.如期高質量完成供熱工程建設。市熱力公司要對目前未完成且影響正常供熱的各類工程,倒排工期、加快推進、嚴把質量。所有工程竣工后,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要求,認真組織竣工驗收,確保供熱設施安全正常運行。
2.全面做好供熱管網維護和節能技改。市熱力公司要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手段,加快老舊一次管網更新步伐,推進一次網全網平衡和二次網節能改造,穩步實現小區、樓宇、樓道按需分配熱量;全面推行“遠傳智能表閥”分戶控制,采取舊區替換和新區配套方式,穩步實現用戶室溫精準調節,形成智慧供熱、節能環保、高效調控的供熱運行體系,建立城市住宅供熱計量收費機制,著力提升城市供熱服務能力。
3.全面排查檢修設施設備。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對供熱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排查、檢修,特別加強重點部位、重要設備的檢修,對新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徹底消除;對人員到崗、值班安排、通訊聯絡、運行記錄、安全防火等工作進行再檢查;對末端邊緣用戶進行針對性的回訪和檢查;對新發展用戶進行內部系統的把關和驗收。各小區(單位)要對庭院供熱管網系統沖洗、打壓、防腐、保溫,保證不漏熱、不堵塞、不生銹、不失水,提高管網運行效率和供熱質量,確保各系統、各環節具備運行條件。
4.加強崗前業務技能培訓。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及早調配技術力量充實崗位,配齊配足業務骨干和技術操作人員。要開展全員崗前技術、制度培訓,加強帶班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新到崗人員的培訓,嚴格進行培訓考核,要確保盡快熟練和掌握各項業務技能和規章制度,保證人員到位、技術到位、精力到位。
5.保障供熱生產燃煤燃氣的儲備與使用。各熱源廠要以一個月煤炭儲量為下限,提前做好煤炭儲備工作,及早應對市場波動帶來的儲備風險。市屬各產煤企業要服務民生,優先供應,積極助力社會基礎功能;市交警部門要開辟綠色通道,暢通道路交通,保證供熱物資及時到位。市熱力公司要提前與市天然氣公司統籌協調礦區生產用氣總量,保證氣源充足;市天然氣公司要繼續執行居民氣價,減輕供熱接管負擔,保障礦區供熱職能可持續接管。
6.提前做好供熱調試運行。各熱源廠要提前進行聯車調試,市熱力公司要做好管網系統注水和換熱站調試。按規定和要求完成一網和二網注水,組織供熱系統冷運行;10月30日開始升溫,達到隨時供熱條件;保證10月31日下午6時前各熱用戶室內溫度達標。
(二)集中供熱穩定運行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1.加強分階段運行管理。20xx年11月1日準時開始集中供熱,并采取分階段調節方式運行。
初寒期(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市熱力公司按規定抽測住戶室溫,保證住戶室溫合格率不低于98%。同時,根據天氣變化調整總供回水溫度,各熱源廠在保證住戶室溫達標的基礎上,采用低流量低溫度的運行方式,注意節約能源,科學運行。初寒末期要落實后續燃煤儲備,逐步提升設備穩定運行能力,為確保嚴寒期連續供熱提供保證。
嚴寒期(20xx年12月16日—20xx年2月25日):作為整個供熱期的最關鍵階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熱源廠要采用大流量高溫度的運行方式,所有鍋爐房高效連續供熱,并隨時調整運行狀況。元旦、春節期間,各熱源廠要保證用戶室溫比平時高出1—2℃,讓廣大居民溫暖過節。
末寒期(20xx年2月26日—20xx年3月31日):各熱源廠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續抓緊抓實安全運行,認真做好供熱總結和收尾工作,為開展夏季設備維檢修作好準備。
2.加強故障應急處置。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進一步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預案。確保搶險器材、設備配備齊全,特別是重要設備、易損設備要做到一備一用。要加強應急搶險隊伍建設,選擇有經驗、懂技術的'熟練人員,保證人員充足,11月1日開始進入應急備勤狀態,供暖期間必須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各熱源廠要制定首站搶險應急預案,對出現的故障立即組織搶險,盡快恢復供熱,并同步上報市熱力公司調度室,并通過電視臺、公眾號等媒體通告熱用戶。
3.加強用戶訴求服務。市熱力公司要定期回訪用戶,做到有報必查、有訪必回,切實解決居民供熱效果不好問題。因市熱力公司供熱管網或設備發生故障,出現用戶室溫不達標時,搶險維修隊伍應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小故障應在4小時內解決,大故障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并及時將處理結果公布;如因其他問題導致用熱效果不佳的,市熱力公司要積極協助解決。
4.加強供熱安全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各崗位的安全責任,認真做好管網、設備、電器等重點設備定期巡查,細致做好管線、電路等關鍵部位動態監測,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供熱安全事故發生。各小區(單位)要做好內部管網系統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用熱設施設備狀態,持續關注內部管網運行,確保用熱安全高效。
5.加強值班值守管理。各相關單位和熱源企業要嚴格制定供熱期間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崗位職責制度、值班信息報告制度,時刻保持聯絡暢通,嚴禁值班時間空崗、脫崗、離崗,確保供熱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理。各有關鄉鎮、街道值守時間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供熱單位、熱源企業自供熱系統滿水升壓日至停熱停爐日,實行24小時值守。
四、費用結算
(一)熱源費用結算
1.吉焦補貼。市熱力公司按樓東、東義、金巖、城東、惠眾熱源廠安裝的熱計量表計量數,每月底向各熱源廠結付一次熱源費。其中:對實行熱電聯供的樓東、東義、惠眾熱源廠,熱源價格按每吉焦23元結算(政府熱價補貼每吉焦13元,市熱力公司支付熱源價每吉焦10元);對專職集中供熱的金巖、城東熱源廠,熱源價格按每吉焦25元結算(政府熱價補貼每吉焦13元,市熱力公司支付熱源價每吉焦12元)。
2.虧損補貼。為彌補燃煤及其他供熱生產材料漲價帶來的熱源生產增加成本,破解獨立礦區汾西脫管后市熱力公司的接管負擔,市財政要依據熱源成本的審查與核算結果,及時撥付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廠虧損補貼。
(二)采暖費用收繳
1.采暖費用收繳標準。20xx年度,我市采暖費價格按照《孝義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孝義市城區供熱價格的通知》(孝發改發〔20xx〕110號文件)規定執行。即:按建筑面積計算,居民住宅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7元;機關團體用戶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7元;商業經營性用戶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
2.用熱報停業務辦理。本年度不用熱的用戶,及時向市熱力公司提出申請,符合報停條件的,按照應繳采暖費30%的標準繳納基礎熱費,市熱力公司將鎖閉分戶閥門或切斷報停樓宇。
3.采暖費用收繳辦法。各熱用戶單位(小區)在10月31日前,將本年度采暖費用一次性全額交付市熱力公司。由財政支付采暖費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市財政根據市熱力公司與采暖單位核定的采暖面積,直接將采暖費用支付市熱力公司。
4.嚴格采暖費收繳秩序。市熱力公司要認真做好采暖費收繳工作,確保應收盡收,對惡意欠繳采暖費行為要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對截留、挪用、侵占采暖費的單位或小區有關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嚴厲打擊搭車收費。各小區物業要嚴格執行市政府批準的收費標準,堅決不準借采暖費名義,加價收費、搭收其他費用,更不得以收繳采暖費限制其他公共服務。市市場監管局要常態化稽查,對加價收費、搭車收費等不按規定收費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保障冬季供熱平穩運行,市政府成立20xx年市冬季城市集中供熱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城市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房產中心、公用事業中心、公安城警大隊、交警大隊、熱力公司、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供氣公司等單位及各所涉駐市單位、各有關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和樓東、東義、金巖、惠眾、城東熱源廠負責人組成。領導組負責對全市20xx年冬季供熱工作進行統籌指揮、協調和決策,定期組織召開供熱例會及現場辦公,及時研究解決供熱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檢查各供熱單位工作情況。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熱力公司,負責統一調度、協調解決供熱相關問題,并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各項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熱力公司總經理馬紅兵同志兼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冬季供熱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狠抓落實。特別是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安全供熱、用戶至上的理念,健全規章制度,完善運行、搶險方案,細化目標任務,保障全市集中供熱安全穩定。
(二)狠抓責任落實。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業中心要加強對供熱單位的督促檢查,積極協調幫助解決供熱中的困難問題。市財政局要認真落實政府供熱補助政策,保證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市供水公司要保障各熱源廠、換熱站的水量和水壓。市供氣公司要協調上游氣商,充足供應三個礦區燃氣鍋爐天然氣。市供電公司要提前兩小時告知停電計劃。各有關鄉鎮、街道及所轄村委、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各小區物業機構的管理,積極化解供熱矛盾,協調做好小區及住戶供熱設施的檢修管護和采暖費用收繳工作。各駐市國有企業、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本單位供熱運行、搶險工作方案,積極配合供熱各項工作的開展,確保今冬供熱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格運行管理。市熱力公司和各熱源企業要強化運行管理,進一步完善人員培訓教育、需求預測分析、供熱運行考核、值班信息報告等制度建設,確保安全穩定運行。各熱源廠應服從熱力公司的調度指令,確保供熱運行的安全穩定和質量標準。市熱力公司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巡查監管,保證供熱管網系統運行穩定。
(四)強化供熱稽查。各供熱單位要以對人民負責的態度,保證供熱質量,以質量和服務贏得群眾好評,形成宣傳效應,營造良好工作環境。供熱期間,市熱力公司要嚴厲打擊破壞表閥、竊水竊熱及偷接轉供等不法行為,堅決取締違法安裝、使用管道循環泵、換熱水箱、放水閘閥等情況,可采取停供、不供、罰款等懲處措施,必要時聯合城警大隊、電視臺等單位組成工作組,加大對用熱違規行為的稽查頻次和打擊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打擊一起,有力整肅供熱秩序,確保供熱安全、優質、高效。
供熱運行中應急預案 篇6
為進一步加強今冬二道區水、氣、熱等公用產品供應,按照市、區政府統一部署,就二道區冬季公用服務保障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時限
城區冬季供熱服務保障法定工作時間自20__年10月20日0時起至20__年4月6日24時結束,總計169天。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經研究成立二道區冬季公用保障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如下:
長春燃氣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負責人、長春天然氣公司二道分公司主要負責人、水務集團二道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第二凈水廠主要負責人及轄區內各供熱、汽車燃氣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區住房保障和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供熱服務科,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住建局:負責城區范圍內供熱企業、燃氣經營企業、水生產企業和二次供水泵站的行業監管,依托已建立的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督促各部門、各企業嚴格按照《冬季公用服務保障工作方案》進行落實,對供熱企業、供水企業、燃氣企業的供應質量、服務質量、信訪投訴等情況按照《綜合信用等級評價細則》進行考評,對不按《方案》規定落實、不服從行業管理的企業予以嚴肅處理。指導各街鎮開展供熱管理工作。
(二)英俊鎮、各街道、社區
供熱方面:負責轄區內供熱企業日常監管,處理信訪投訴問題。采暖期對供熱投訴采取“三長”聯動管理制度,“三長”負責做好居民與供熱企業的對接工作,第一時間將各類供熱投訴反饋至供熱企業進行處理,并進行跟蹤回訪,當居民對供熱企業測溫提出異議時,要配備專人負責供熱入戶測溫工作。采暖期結束后,綜合供熱企業的供熱質量、服務質量對供熱企業進行綜合信用等級評價考評。安排專人每日現場查看供熱企業儲煤和消耗情況。
供水、燃氣方面:負責轄區內燃氣經營企業、水生產企業和二次供水泵站的日常監管、處理信訪投訴問題,對供水管線進行巡查,如發現滲漏爆裂等情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在督促物業小區對二次供水設施采取防寒防凍措施的同時,一并做好棄管小區泵站及管網的防寒工作。配合燃氣企業開展入戶安檢和燃氣使用安全的宣傳工作,并持續開展屬地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排查、檢查工作。
(三)區宣傳部負責城區冬季公用服務保障工作期間相關報道、媒體宣傳、輿情搜集等工作。
(四)區信訪局負責公用行業信訪問題的解釋和安撫工作。
(五)區公開電話辦公室負責受理居民投訴,發現上訪隱患立即向相關部門分派。
(六)區應急局負責對應急突發事件進行跟蹤,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及應急處置。
(七)區財政局負責對應急煤和應急資金予以保障,不足時應及時補充。
(八)區市場監管分局負責對轄區公用企業收費投訴問題進行處理。
(九)區交警大隊負責為冬季公用保障工作提供綠色通道,確保供熱企業運煤渠道暢通和各公用行業應急搶修設備、物資運輸到位。
(十)區城管局保障公用企業各類搶修施工。
(十一)區工信局應積極協調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拓展購煤渠道,幫助供熱企業與煤源產地對接。
(十二)各供熱企業確保按時開栓供熱、保障供熱溫度質量和服務質量。
(十三)燃氣經營企業負責保證居民燃氣供應和社會車輛的燃氣需求。
(十四)水務集團及供水產權單位負責保證居民生活用水和供熱用水量充足。
四、工作任務
(一)供熱企業:
1.確保按時開栓供熱。按照市建委要求,具備條件的供熱企業在15日0時開栓供熱,需要調整的企業要確保在20日0時實現達標供熱。
2.保證采暖煤炭儲備。嚴格按照疫情常態化底線思維,做好儲煤工作。開栓前,各區域鍋爐房現場及合同儲煤要達到采暖期用煤量的75%以上。有條件的供熱企業,應一次性儲備整個采暖期的供熱用煤。
3.提高供熱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服務意識,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簡化繳費程序,嚴格落實《長春市居民熱用戶供熱溫度檢測及退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做好入戶檢查等工作。同時要保證24小時供熱服務熱線暢通,構建供熱服務微信群,做好居民熱用戶服務工作。
4.強化冬季供熱運行調度。要制定運行方案,科學組織生產。建立并完善自動化控制系統及監控平臺建設,按要求上傳固定測溫點、鍋爐房、熱力站等參數數據。要確保各調峰鍋爐房設備完好,全時待命,如遇突發情況,各相關供熱企業應按調峰指令啟動調峰鍋爐。
5.做好安全及應急管理工作。要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應急預案,加強隱患排查、做好整改工作并建立隱患排查臺賬。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處置,供熱管網出現破損,要第一時間自行維修,確保居民生活不受大的影響。
6.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各供熱企業要按照環保要求生產運營,減少污染排放,加強煤場、煤渣管理,降低揚塵。重污染天氣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落實減排措施。
(二)供水企業
1.科學調整供水管網壓力,優先保證采暖用水。水務集團要對各供暖單位、各熱電廠的供水情況進行實時監控,隨時根據需要調節市區管網壓力,保證供熱企業管網注水。要通過分區、分期注水方式,確保各注水區域水量充足、壓力穩定,減少對居民、企業生產生活用水影響。
2.加強設施設備維護,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第二凈水廠要強化水廠生產、技術管理,加強產能調度,按冬季供水量做好生產運行,維護保養好水泵機組等供水設施,特別是在冬季寒流到來前后,要加強保養巡查,提高供水能力。
3.落實供水設施防寒措施,防止供水管網凍害。水務集團要加強供水管線的附屬設施維護、防寒工作,對居民住宅樓的二次供水設施要進行全面排查,對一戶一表新出戶改造用戶和已經出現保溫層破損、未進行防寒處理的樓道內供水管道的.保溫維護,做到發現一處解決一處,對戶外水表、地溝管道、閥門井等防寒薄弱環節填充防寒材料,保證管網設施完好率。要提前做好分管二次供水設施防寒準備。
4.加強供水系統巡查,確保供水安全。第二凈水廠要保證取水泵站設備運行良好,滿足水廠源水需求。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使用規程,嚴控保管,使用環節,保證制水氯氣的安全使用;二次供水產權單位和管理單位要加強二次供水管線、泵站及附屬設施的巡查管理,嚴格按照《長春市供水條例》落實水箱清理和水質檢測工作,確保居民飲用水安全、達標。各供水企業要完善應急預案,加強突發停水事故搶修演練,做到快速反應、處置有序。
5.加大水質檢測力度。水務集團要完善冬季供水水質檢測方案,對源水水質、出廠水水質、管網水水質和二次供水水質,加大檢測力度和檢測頻次,定期公布各項水質信息,讓居民用水放心。
(三)供氣企業
1.抓好應急管理。針對極寒天氣下,可能出現的燃氣供應短缺,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要嚴格按照市天然氣保障應急指揮部要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特殊情況下,要根據“保民用、壓工業,保重點、壓一般”的原則,按照工業用氣、汽車用氣、商服用氣、采暖用氣、居民基本生活用氣的次序確定限、停、供順序。
2.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燃氣經營企業要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名操作人員。根據冬季低溫特點,提前研判安全風險,落實管控措施,嚴防各類事故發生。正常運營的燃氣企業要全部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制定修訂冬季極端天氣專項預案,做好應急演練及應急準備。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要加強小型微商業用戶用氣和送氣安全管理,嚴格按崗位職責和操作流程作業。向用戶送達安全用氣指導手冊或宣傳單,提示用戶經常檢查減壓閥、軟管、灶具等是否安全可靠,規范用氣行為。汽車加氣站要嚴格現場管理,嚴禁非工作人員自行充裝加氣,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3.加強巡視巡護。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大對老舊散小區、重點燃氣設施巡查頻次,汽車加氣站、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要加強設施設備檢查,細化管網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全面完成防凍措施。
五、全面做好冬季應急搶險準備
各街鎮、社區,各水、氣、熱企業要高度重視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一旦遇有險情,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妥善處置,及時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一)供熱方面
按照《二道區冬季公用保障工作應急預案》要求,區住建局成立區級供熱應急搶修隊伍,加強應急資金保障。供熱企業要嚴格落實市、區兩級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文件的精神,完善各項安全運行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各類應急搶險預案,建立應急搶險隊伍,組織應急演練,做好崗位人員的培訓及安全教育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供水方面
水務集團組建的供水管線搶修隊伍要處于全時待命狀態,一旦發生管道漏水,力爭24小時內完成搶修并恢復供水。供水搶修電話要24小時專人值守,接到報修,隨時出動。
(三)燃氣方面
長春燃氣公司、長春天然氣公司搶險、搶修人員、車輛要24小時在崗值班,一旦發生燃氣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企業主要領導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迅速切斷氣源,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六、保障措施
(一)要加強領導。各公用企業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人做到親自抓直接管,按照《方案》要求,認真制定措施。加強生產調度,提升服務質量,全力保證供應,保障市民需求。
(二)要加強溝通。建立聯動機制,各企業要主動加強與街鎮、社區等部門溝通,及時處理市長公開電話、信訪等事項,掌握天氣變化等情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對突發應急事件,各企業要第一時間向市區主管部門報告,確保信息及時上傳。
(三)要加強防控。各企業要強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領導機制,成立防疫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防疫工作,制定采暖期防疫應急預案,并報冬季公用保障應急指揮部備案。同時強化人員管理,規范人員流動、做好人群排查。
(四)要加強服務。各企業要科學調度生產,科學調節運行參數,保證水、氣充足供應,確保供熱達標。要及時、快速、有效處理市民投訴問題,及時回應市民訴求。要重點加強“兩會”“兩節”期間供應保障,確保供應平穩安全。
供熱運行中應急預案 篇7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方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后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盡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戶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方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柜、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方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應急車輛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運行一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二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三處
隊長:
成員:
運行四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五處
隊長:
成員:
管線所
隊長:
成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并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范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后,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匯報并盡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方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方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后,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匯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系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后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方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并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了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后,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并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采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并恢復正常供熱后,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并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并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匯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后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后,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并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方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方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方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方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方案需要修訂。
本方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方案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