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事故應急預案(精選3篇)
防火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為了保證建設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能快捷、高效、有序地做好緊急處理和調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消防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公司財產和職工生命的安全,根據《消防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xx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項目冬季施工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建筑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火患猛如虎、勤查漏洞以防為主”為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態度,建立信息傳遞快捷及時,火災事故控制(中止)果斷迅速的事故應急網絡。
二、組織機構
為使工作能有組織,按步驟順利進行,成立國際會展中心消防火災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滅火組、火災起因調查組,分別對火災現場進行緊急撲滅、勘察、收集資料和調查處理。
消防安全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
1、應急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成員:
職責:負責火災事故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重特大火災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及時通知消防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和應急滅
火組,按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救援,做好與政府、消防、公安、醫院等部門的聯絡工作,同時負責應急滅火器材和后勤保證工作。
2、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劉勝利、姚虎林、尹樹剛、楊峰及各班組組長 職責: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傷員、疏散施工人員、保護現場、收集資料
3.火災事故調查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尹樹剛 蔣代斌、宋德欣、陳琳、趙雪琳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勘察、攝影、攝像、記錄等工作。 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1、建筑工地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項目經理或安全員應立即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控制并展開撲火行動,防止火災進一步蔓延,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消防、火災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應急辦公室迅速通知應急滅火組趕赴現場實行緊急撲火,火災事故調查組進行火災調查;并在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用最快速度分級上報。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快速出動,緊急救援
3、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4、剖析案例,防范教育
五、火災應急聯系電話:
防火事故應急預案 篇2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1)組長職責:
負責本項目經理部應急事件、突發性事件,搶險救災的指揮及妥善處理,并及時向上級機關做出匯報和信息反饋。
(2)副組長職責:
負責本經理部應急事件控制,制定控制措施,并及時與當地120救護中心聯絡,搶救傷者,并要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到二次大型應急事件及危害事件的演練,提高全員的應急防范意識。
(3)成員職責:
全體成員在應急事件發生時應積極協助組長、副組長,控制災情、搶救傷者,把事故、事件危害控制在最低點,并保護現場,以便有關部門取證。
2、應急措施
(1)現場負責人員在巡查中注意觀察,以期防患于未然。一旦發現有異常現象,應找出原因并及早治理,尤其是在雨季,更要及時查看有否險情,以便適時采取措施。
(2)對開挖后舊路頂面至基礎底面進行支擋,以消除其不穩定的隱患。
(3)根據天氣預報,對挖基坡面進行遮蓋防雨,避免雨水沖刷,造成塌方發生。
(4)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5)開挖過程中現場負責人及安全員要全程監控,發現隱患及時停工處理。
(6)在舊路設置安全標志,增加隔離擋墻,距離基礎邊緣2m,減少舊路行車擾動,保證挖基立面穩定。
3、責任分析
(1)工程部日常巡查中未發現應發現的.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上報和未及時采取救急措施,屬工程部人員的責任,工程副經理應負領導責任。
(2)因工程部日常養護中未認真清理排水設施,不能保證地面水的排除和地下水的疏干,造成水流不通暢,導致塌方,屬工程部直接責任,工程副經理負領導責任。
(3)日常養護中和塌方發生期中,未適時補救,屬工程副經理失職責任。
防火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目的
為了降低火災事故發生時,對公司造成的不良影響,保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經濟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務院第393號令之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場內所有可能發生的觸電事故。
三、觸電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通信組:行政部、品管部
引導組:倉儲部
搶救組:四氫車間、糠醇車間、維修車間
救護組:經營部、行政部
善后處理組:企管部
四、職責
1.總指揮:(事前)審批“應急救助預案”,保證訓練計劃的實施與完成;(事中)指揮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組織有關人員協助上級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
2.副總指揮:(事前)組織編制“應急救援預案”;(事中)協助總指揮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進行;(事后)協助總指揮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并寫出內部調查、總結報告。
3.通信組:(事中)負責事故發生期間的通信聯絡工作,安排有關人員詳細記錄領導的指示及與有關部門、人員聯絡的情況。
4.引導組:安排有關人員在主要路口,引導專業救援車輛及人員,使其順利到達事故現場。
5.救護組:(事中)按總指揮的要求,指揮有關人員對事故現場傷亡進行救助,及時護送傷者到附近醫院進行治療。在專業救護人員到來后,按其要求協助傷、亡者進行救助。
6.善后處理組: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協助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傷亡者家屬進行安撫和理賠工作。
五、觸電事故規模的劃分
1.小規模觸電事故:沒有施工人員遇險,不能發生二次觸電事故。
2.中等規模觸電事故:遇險人數二人以上,不能發生二次觸電事故。
3.大規模觸電事故:施工人員遇險人數二人以上,有二次觸電的可能。
六、搶險要求
1.觸電事故發生后,由維護電工立即切斷電源,防止搶險過程中發生二次觸電事故。
2.小規模觸電事故,由項目部報急救中心或直接將遇險者送往醫院搶救。
3.中等以上觸電事故,在項目部組織搶險的同時,立即上報公司安全部。
七、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1.事故發生時,如總指揮不在現場,在總指揮返回前,由副總指揮代替總指揮主持滅火工作。如果個別小組長不在現場,在組長返回前,按組員排列順序,由本組成員代替組長組織滅火工作。
2.生產部任何管理人員有責任在接到火警報告后,在第一時間通知總指揮、安全員及通訊組成員。
3.觸電事故發生后,現場的綜合部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判斷坍塌規模、制定搶救方案、組織人員搶險。
4.屬于小規模觸電事故綜合部可自行進行搶險。
5.屬于中等以上規模觸電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6.通訊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項目部相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
6.2立即報告公司安全部。
6.3如事故中有人受傷較重,通訊組長應立即向市急救中心報警。
7.引導組工作程序:
7.1引導組長在項目部辦公負責引導工作,并準備接受總指揮交給的新任務。
7.2引導組成員,分別指揮有關人員在x街(路)與xx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導消防車輛(救護車)進入火警現場。
8.救護組工作程序:
8.1救護組長負責將救火現場的傷員情況及時通知總指揮。
8.2救護組成員負責對輕傷員的傷口進行簡單包扎及對重傷員的看護,并及時轉交救護醫生。
9.善后處理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險人數、家庭、傷亡等情況并及時登記。
9.2安排人員照顧被搶救的遇險人員,安撫遇險人員家屬的情緒。
9.3通知遇險人員家屬,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遇險人員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觸電事故發生后,本預案組織機構中各小組應同時啟動救助工作程序。
10.2總指揮在接到報告后,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協調搶險、救援工作。
10.3組織機構全體人員必須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職守者將由政府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10.4由項目經理安排有關人員調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并將結果上報公司安全部。
八、應急聯系電話: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