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應急預案(通用3篇)
宿舍應急預案 篇1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生宿舍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住宿學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特制定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學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學生宿舍的房屋、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地面不防滑;電線電器設備老化和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違章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未按規定配齊有效滅火器材,通道堆物,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學生追逐、打鬧玩耍;校外人員私自進入寢室、生活老師管理失職或不當以及學生自身疾病等情況是可能引發學生宿舍和住宿期間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辦法
加強對生活老師責任制的落實和師生安全意識的教育。
#8226;對住宿學生進行行為規范和安全教育,做好逃生自救的演練,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8226;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措施,責任到人。
#8226;夜間要有專人值班巡視,并做好值班巡視記錄。
#8226;加強對宿舍房屋、設備以及生活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8226;配齊有效滅火器材,保持通道暢通,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要良好。
#8226;電線拉接、電源插座位置、電器設備使用要規范。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以最快速度及時將受傷學生就近送往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
2、報告。
(1)學生應及時報告值班教師。
(2)值班教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3)校方馬上報告教育局。可先口頭后書面。
(4)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火災事故,按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4、重大事故,按學校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5、發生人質事件,按學校防范暴力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四、組織機制:
略
宿舍應急預案 篇2
為了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對住宿生的行為規范教育,培養住宿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增強住宿生的集體觀念,促使住宿生學會生活,健康成長,特制定我校宿舍內務評比方案。
一、總體要求:
整潔、美觀、規范、和諧
二、參加對象:
所有年級全部宿舍
三、具體要求和評分細則
1、內務(65分)
(1)鋪面平整干凈,無雜物(5分)
(2)被子折疊整齊,呈長方體,枕頭統一放在被子上面,放在靠里的床頭正中(10分)
(3)白天蚊帳統一收起、折齊(5分)
(4)衣服疊好放在柜子內(5分)
(5)鞋子放置鞋架上,鞋后跟向外成一線(10分)
(6)毛巾懸掛在毛巾架上,洗漱用品統一放置(10分)
(7)牙杯擺放要整齊有序;牙杯、牙刷、牙膏擺放方向朝向一致(10分)
(8)臉盆、桶統一放置(5分)
(9)清潔工具、撐衣桿統一放置(5分)
2、衛生(35分)
(1)門板干凈,無泥跡、腳印、塵土(5分)
(2)門玻璃干凈明亮,窗戶玻璃干凈明亮(5分)
(3)墻面無腳印、無污染,不亂貼亂畫(5分)
(4)墻角、房頂無蜘蛛網、無灰塵(5分)
(5)地面干凈,無痰跡、泥跡、污痕,無垃圾(5分)
(6)衣物一律晾曬在陽臺,不在宿舍內晾曬(5分)
(7)開窗通風,無異味,空氣清新(5分)
四、評比方式:
分年級初評、學校復評
年級初評:第四周周三前(具體時間年級定),各年級評出40個男生宿舍、40個女生宿舍
學校復評:第四周(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獎項設置:
分年級獎勵,每年級評出
男生宿舍:一等獎10名,二等獎10名,三等獎20名;
女生宿舍:一等獎10名,二等獎10名,三等獎20名。
宿舍應急預案 篇3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為提高師生安全意識,確保宿舍內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后的損失,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此預案。
一、適用范圍
在學生宿舍內發生的突發性安全事故。
二、成立組織機構
組長:王太雄
副組長:王彩虹
成員:陳昌義、王慧、白壽清、李娟、吳坤榮、王麗。
三、宿舍安全教育與管理
1、教育學生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不從宿舍窗戶向外探身張望。
2、宿舍管理員24小時值班,保證在應急狀態下安全疏散口的暢通;認真落實學生宿舍晚值班、查鋪制度,并做好每天的記錄。
3、宿舍管理員結合有關人員定時在宿舍內檢查各種設施;收繳學生宿舍內的各種鈍、銳器。
四、各種應急情況預案
(一)、火災的預防和教育:
1.在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煤汽油爐、燒酒精爐等。
2.在宿舍內嚴禁抽煙、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3.在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燒水、做飯,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4.在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5.學生要養成安全用電。習慣、愛護、保護好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嚴禁破壞消防設施,杜絕消防隱患;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學校指派專人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使用和水路暢通。
7.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8.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并開通安全通道緊急疏散,及時將學生轉移至安全地段。
9、不準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設備滅火,及時報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10、火災發生后的處理,參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處置預案》。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 119 急救電話 120
(二)、住宿學生急性生病處理預案
1、班主任及晚上查鋪教師老師隨時對學生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蒼白、惡心嘔吐、肚疼等),應仔細詢問,查明原因,并建議學生到醫院接受治療;學生到醫院應有老師陪同。
2、若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暈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班主任或值班老師應立即與學校值班帶隊領導聯系,同時將患病學生送往就近醫院。若不能由學校護送者,應立即撥打120(至少三次),發生費用由學校先行墊付。
3、在將患病學生送往醫院的同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行政人員在到達出事現場后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5、若存在意外情況,需通知警方;在警方到達后,學校行政和教師應積極配合警方解決問題
(三)、被盜案件處置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人員案件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學校安全保衛負責人、校園值班人員、學校分管領導等有關人員
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校園負責安全的有關科室報警;
(2)報告案件涉及的部門負責人;
(3)根據案情報告分管領導和校長;
(4)經校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負責安全的領導和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校外滋事人員處置預案
1、學校門衛要加強對入校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防止不法人員入校給師生帶來安全隱患。
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出校。
2、宿舍周圍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立即向學校保衛科報告,為防不測,并同時撥打“110”報警,現場教職工要設法與犯罪分子周旋,穩定當事人雙方的情緒,爭取救援時間。報警時,一是要講清發案的地點、現場人數、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槍、炸藥)等基本情況;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報警,盡量減少損失。
3、學校在接警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群眾,組織救援工作,并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領導組成員。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學校應將組織事故現場師生安全疏散和搶救受傷人員生命擺在第一位,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五、責任與追究
凡遇緊急情況未按以上規定去辦理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