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雨雪天應急預案(精選3篇)
道路雨雪天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冰雪天氣時我區城市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統一組織和指揮,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資源,明確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作為城市防雪應急指揮中心以及各應急成員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做到迅速、積極、有序、高效地處置災害事件,控制突發事件,將冰雪天氣帶來的影響減少到最小,保證道路交通設施完好,確保全區生產、生活正常進行,為全區社會、經濟的穩定發展提供保障,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四方區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政府領導原則: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冰雪天氣防雪工作,形成社會整體合力。
1.2.2依法規范原則:明確各相關部門、單位、個人責任、權利和義務,規范冰雪天氣防雪清雪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
1.2.3分工負責原則: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駐區單位、部隊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2.4優先原則:防雪清雪工作重點保證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橋梁等(兼顧其它道路)交通暢通。
1.2.5屬地化原則:各責任單位負責組織區域范圍內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實專業防雪清雪隊伍工作責任的基礎上,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駐區單位的作用,就近協調力量,提高防雪清雪清雪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
1.2.6快速反應原則:保持快速、高效、通暢的通訊聯絡,收集、傳達、反饋、匯總有關信息,接到信息后請示快、處理快、反饋快。
1.2.7協同配合原則:及時進行全行業救援、配合,通力協作。
1.2.8資源共享原則:冰雪天氣應急需要動用人力、物資等不同資源,做到資源共享,減少資源儲備,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1.3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和青島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編制本預案。
(1)《青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青島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辦法》;
(3)《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4)《青島市冰雪天氣應急預案》;
(5)《四方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與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于四方區范圍的車行道、人行道防雪清雪、清雪,重點保證主、次干道、高架道路、橋梁、人行立交橋、地下通道、公交線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較大的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處的冰雪天氣應急處置。根據氣象信息提供的降溫、降雪天氣警報,預測有道路積雪或降水結冰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2、城市道路冰雪天氣應急體系
2.1冰雪天氣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作為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區建管局,負責轄區內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運行管理和事件處理,辦公室主任由建管局局長擔任。
2.1.2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2)建立由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救災通訊網、應急隊伍、應急保障所組成的應急救援系統,提高冰雪天氣應急救援快速反應能力。
(3)及時掌握降雪信息,并將防雪情況及時通報各有關單位。
(4)代表區政府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轄區內的防雪清雪工作。
(5)組織召開區內有關單位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制定并審核冰雪天氣應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計劃、經費預算及使用情況。
(6)做好冰雪天氣預防和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全區人民群眾冰雪天氣安全和積極參與防雪清雪應急工作的意識。
(7)加強區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經驗。
2.2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的構成與職責
2.2.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的構成指揮中心成員單位:區建管局、區發改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城維總公司、各街道辦事處、公安四方分局、交警四方大隊。
2.2.2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2)在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做好冰雪天氣預防和宣傳工作。
(3)參加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召開的工作會議。
(4)區建管局全面負責防雪清雪工作的組織、指揮和監督檢查工作;區發改局負責全區企業的防雪清雪工作;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接到通知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救援;區城管執法局負責落實駐區單位“門前三包”范圍的清雪工作;區城維總公司負責轄區市政設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各自轄區防雪清雪。
(5)各有關責任單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將所屬防雪清雪任務分解至具體防雪清雪作業隊伍,并嚴格落實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監督單位監督人以及材料貯備、車輛、人員等有關事項。
(6)監督、檢查責任單位負責分片巡查并及時掌握防雪防雪清雪執行情況,督促各項相關工作的落實。
(7)各部門、單位要切實保障本單位的搜救力量和資源處于隨時可用的良好狀態,及時按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要求參與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定切合實際的應急工作程序,學習掌握防雪清雪應急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氣,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組織社區群眾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時要加強信息反饋。
2.3 應急聯動機制
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必要時可調動區內大型設備和人員、物資,情況緊急時可啟動社會聯動網絡。
3、預警預防機制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通過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將冰雪天氣帶來的影響降至最低。
3.1 預警預防行動
3.1.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根據氣象預警信息,及時啟動《四方區冰雪天氣應急預案》,并通知有關單位。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做好參與冰雪天氣應急行動的準備工作。
(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密切關注冰雪天氣形勢的發展態勢。
(2)相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專業防雪清雪作業隊伍開始值班待命。
(4)應急保障隊伍、應急設備、物資準備。
3.1.2預警預防行動的監督檢查
(1)監督檢查內容:應急值班、應急人員、防雪清雪隊伍、物資的準備情況等。
(2)監督檢查方式:電話查詢或實地檢查等。
(3)區建管局負責區內專業防雪清雪隊伍、應急人員的監督檢查。
3.2 預警級別
積雪、冰凍自然災害等級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嚴重性,可以分為特大事件、大事件。
(1)結冰及積雪情況嚴重,不能保證車輛正常行駛,可定為特大事件。
(2)結冰及大范圍積雪情況較輕微,仍可保證車輛正常行駛,可定為大事件。
4、應急反應與設置
4.1 除雪應急反應與處置
4.1.1 應急要求
(1)各專業除雪作業隊伍要做到雪中與雪后防雪清雪并舉,及時做好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橋梁、人行立交橋、地下通道、公交線路集中道路、坡度較大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重點位置的防雪清雪作業。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轄區內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駐區單位要根據“門前三包”的要求做好清雪工作。
出現白天降雪情況時,各專業防雪清雪作業隊伍要密切關注道路積雪或結冰情況,出現積雪時要及時組織防雪清雪,在雪停后兩小時內完成防雪清雪劑播撒任務;出現夜間降雪情況,路面出現積雪或結冰時,各級專業防雪清雪作業隊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防雪清雪劑播撒任務;出現連續降雪情況時,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保證道路交通暢通;各單位、各街道辦事處清雪工作標準參照專業隊伍的工作時間要求執行。
(2)防雪清雪材料主要采用防雪清雪劑,防雪清雪劑應選用當前較環保的品種,嚴禁使用鈉鹽產品用于防雪清雪。人行道的除雪要采取清掃的方式進行。
4.1.2 處理辦法
(1)當氣溫降至零攝氏度以下,降雪量不大,僅有少量積雪時,要保證專業防雪清雪作業隊伍到位,組織搶險人員,采用“防雪清雪和掃雪相結合”的作業方式,清除道路上的積雪。
(2)降雪量較大,路面開始結冰,道路通行條件趨于惡化的情況下,要使用撒水車噴灑防雪清雪劑,并配合人工灑防雪清雪劑,以保證車輛正常通行。須控制單位面積的防雪清雪劑用量,每平方米灑防雪清雪劑溶液(濃度為20%)不得大于200克。
5、后期處置
5.1后期處理
5.1.1防雪清雪工作形成的廢渣,包括沙土等剩余物料,由區建管局監督道路保潔單位在雪融后兩天內打掃、清運完畢。
5.1.2當冰雪天氣有所緩和后,區城維總公司應組織力量對噴灑過防雪清雪劑的設施進行沖洗,最大限度的減少防雪清雪劑對設施的不利影響。
5.2調查和總結
防雪清雪工作完成后,區建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等責任單位要繼續跟蹤和落實設施損壞情況,收集和匯總本轄區范圍內的工作情況及有關信息,及時報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要將全區防雪清雪工作總結上報市應急指揮中心。
6、應急保障
6.1 人員保障
6.1.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立由區建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等單位組成的應急預案工作小組。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后,由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實行統一指揮。
6.1.2各有關單位要成立應急搶險隊伍,應急預案啟動后負責各責任區的設施運行安全。應急隊伍人員應對市政道路設施情況熟悉,有專業技術,能夠在現場指揮領導下有序地執行所承擔的職責。
6.2 物資保障
6.2.1區建管局、城維總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應急處置預案有關規定,配備應急車輛、工具、材料和通訊設備,并保持良好狀態。車輛停放地點,材料堆放點、工具存放倉庫要有明確位置,以保證按要求及時到位投入使用。各單位設備由各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維修和維護。
6.2.2防雪清雪劑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向市城市防汛辦公室統一采購、調配。
6.3其它保障
在應急處置中,醫療救護等社會公共部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的需要,各司其職,行使保障職能,共同做好惡劣氣候下的應對措施。
7、宣傳、培訓
7.1宣傳
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要加強冰雪天氣安全知識宣傳工作,使公眾了解冰雪天氣安全知識、區防防雪清雪應急指揮中心職責以及相關預防、應急常識,增強應對冰雪天氣突發事件能力。
7.2培訓
7.2.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對應急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7.2.2各實施責任單位對各自應急隊伍人員開展防雪清雪專業知識培訓,區應急指揮中心承擔相關指導工作。
8附則
8.1冰雪天氣
據資料記載,青島市年平均結冰日為82天,年平均降雪日為10天。每年自11月15號起進入防雪清雪階段。
8.2監督檢查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門前三包”工作的監督檢查,區建管局負責分片巡查并及時掌握防雪清雪執行情況,督促各項相關工作的落實。
8.3 獎勵與責任
8.3.1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將視情對在冬季防雪清雪應急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8.3.2對于在防雪清雪應急工作中拒不執行本預案,玩忽職守,造成損失或影響的單位或個人,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將予以通報批評,違反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4實施時間
道路雨雪天應急預案 篇2
1.目的
使項目全體員工對突發事件具備快速反應能力,做到遇突發事件有步驟、有秩序地實施各項緊急措施,以確保小區內的公共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2.范圍
2.1適用于各項目、各部門
3.事件級別的定義
3.1三級事件:小雪
3.2二級事件:中雪或夜間降雪
3.3一級事件:大雪
4.事件處理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4.1項目經理為總指揮。
4.2工程主管負責組織實施。
4.3客服部負責組織引導客戶。
4.4其他部門應服從工程主管的工作安排。
5.通用處理程序
5.1保潔人員在主要客戶出入口處鋪設防滑地墊,并擺設“小心地滑”等警示牌;(各項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位置)。
5.2工程部根據需要安排按劑量潑灑融雪劑(工業鹽)。
5.3各部門按照區域劃分和清掃順序要求進行清掃。
5.4積雪應推放在污水井旁,或堆放在不妨礙行人車輛的位置。
5.5秩序維護部積極疏導車輛,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5.6工程部應明確除雪、鏟冰物資和工具的數量、存放位置和保管人,保證24小時隨時可調用。
5.7清掃標準:主要通道、坡道無積雪、無凍層、臺階處不濕滑;保證車輛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5.8遇有下雪天氣或夜間降雪,所有員工應主動提前出行,以免路上堵車造成應急工作延誤,途中應注意安全。
5.9掃雪過程中所有員工必須服從指揮,不得有拖延、推辭、打鬧現象,并注意自身的安全。
5.10除雪完畢應將所有工具收集并按指定地點存放。
5.11保潔人員應及時清理大堂、門廳的雪水鞋印,有條件的可為客戶提供雨、雪具套袋。
6.特殊崗位要求
6.1工程部為物業除雪、鏟冰工作的責任部門,負責相關物資準備、回收、清點及保管工作,及時清掃降雪,做好公共區域的防護工作。
6.2工程部負責除雪、鏟冰工具的維修工作。
7.不同級別的除雪鏟冰事件的處理程序
7.1三級事件處理程序(小雪)
7.1.1現場指揮人:客服部/總值班/工程部/中控值班員
7.1.2在崗的秩序維護員、保潔員、工程員工對相關的責任區進行除雪。
7.1.3應確保主要行人、車輛出入口地面不積雪、不結冰;大堂、門廳內外地面、臺階不濕滑。
7.2二級事件處理程序(中雪或夜間下雪)
7.2.1現場指揮人:客服部/總值班/工程部/中控值班員
7.2.2在崗的全體員工和秩序維護員、保潔人員、工程員工(安排值班的人員除外)對相關的責任區進行除雪鏟冰。
7.2.3夜間降雪:(小區)應于8:00前完成各單元門前以及小區主要道路的清掃。
7.2.4白天降雪應隨降隨清,先清掃人行通道及車庫坡道,再清掃車行道路。
7.2.5夜間降雪后次日(節假日除外),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在7:00前到崗,組織參與除掃鏟冰工作。
7.2.6除雪時應以人力除雪為主,融雪劑融雪為輔。
7.3一級事件處理程序(大雪)
7.3.1現場總指揮:項目經理
7.3.2包括公司員工全員參與(聽從項目統一安排)除雪鏟冰工作。
7.3.3在物業區域內交通主要通道及出入口按情況鋪灑融雪劑(工業鹽)。
8.善后處理
8.1如條件允許,項目經理應到場主持除雪鏟冰工作的有關事宜。
8.2客服部應做好對住戶、客戶防滑、防摔的宣傳提示工作。
8.3清掃的堆雪應整齊堆放于不妨礙通行的地方(禁止放置在樹坑內),干凈的白雪可直接投入草地。
8.4雨雪天氣過后,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一次徹底清潔。
8.5如因場地濕滑、結冰造成人員摔傷,客服部應立即救治傷者并現場拍照取證,后續配合客戶辦理相關保險索賠工作。
道路雨雪天應急預案 篇3
為進一步強化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持續規范和整頓文化、旅游體育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及旅游環境,確保元旦節、春節節期間我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安全平穩有序,我局定于1月1日至2月15日集中力量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元旦節、春節節期間文化、旅游、體育安全生產及市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國家、省、州、縣相關決策部署,結合近年來我縣文化、旅游、體育行業整治、投訴舉報和網絡輿情暴露的突出問題和行業亂象,通過落實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持續加強文化、旅游、體育市場綜合監管,嚴厲打擊文化、旅游、體育企業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規范文化、旅游、體育經營、服務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安全感和獲得感,確保元旦節、春節我縣文化、旅游、體育接待實現“安全、有序、優質、高效、文明”工作目標。
二、工作時間
1月1日至2月15日
三、工作重點
(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
1.旅游市場:貫徹落實旅游景區“預約、錯峰、限流”疫情防控規定,按照“提前預約、避免聚集、做好防護、有序進入景點”的原則開展旅游服務,并靈活掌握、及時調整,嚴格執行門票預約管理制度。各景區要通過各種渠道公布預約電話,并充分利用“一碼游貴州”等“互聯網+旅游”技術平臺,通過景區官網、手機客戶端、電話預約、第三方平臺等多種渠道,實現門票分時、分段預約,錯時入園,控制瞬時流量。落實體溫檢測工作,在景區入口要安置紅外線自動測溫儀,同時在入口顯眼處張貼貴州健康碼和中國行程碼,以便游客掃碼測溫。一旦發現發熱病人,立即將其隔離在臨時隔離觀察間或相對獨立區域,并及時報告屬地衛生健康部門按防控要求處置。在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秋冬季旅游景區開放管理,接待游客量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75%;
2.酒店、鄉村旅游客棧:嚴格落實衛生防疫要求,建立員工健康管理臺賬,在酒店和客棧入口處設立紅外線自動測溫儀、顯眼處張貼貴州健康碼和中國行程碼,以便游客掃碼測溫,在前臺和洗浴間要放置酒精或面洗手消毒液。對營業場所、廚房、辦公室、電梯、衛生間等區域和設施設備全面消殺防疫。對門廳、樓道、地面、墻壁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觸物品開展定時消殺,如星級飯店和鄉村旅游客棧就餐人數較多,要預約、錯峰安排就餐人員,避免擁擠。
(二)加強安全隱患排查
1.加強旅游景區地質災害排查。對景區進行地質災害排查和安全生產評估。加強對景區安全開展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景區存在公路坡陡彎急、路面破損、水毀塌方、臨崖臨水導覽警示標識不全、山體落石、崩塌,存在地質災害安全隱患的,要做到有安全提示、有監測人員,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區及車行道路堅決實行閉園和封路、限行等措施,并及時對外發布公告。
2.加強旅游景區裝備設施檢查。強化對旅游景區游樂設施設備的檢查,對景區、公園內的索道、滑道、游樂器械、觀光電梯、玻璃棧道等設施設備的資質情況進行檢查,查處擅自安裝、使用不合格設備以及違規操作、不進行定期檢驗的違法行為。
3.加強旅游景區食品衛生檢查。對景區及周邊鄉村旅游客棧、農家樂餐飲衛生、環境衛生和食品安全集中監督檢查,重點監管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對于未達到餐飲衛生標準的企業責令整治和依法處罰。
4.嚴厲查處旅行社租用無資質車輛及駕駛員從事旅游運輸任務的行為,重點排查旅游運輸車輛超速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非營運車輛從事道路旅游客運。督促旅游客運公司落實安全責任制和內部安全責任、對駕駛人員身體和心理健康定期檢查,嚴禁出現酒駕、毒駕、疲勞駕駛、使用手持電話等行為。
5.嚴格排查網絡文化經營場所消防制度不健全、消防設施陳舊缺失、應急通道不暢通等情況。
6.嚴格排查文化娛樂場所消防應急通道阻塞,易燃易爆物品堆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消防器材設備過期、缺失行為。
7.加強文化娛樂活動場館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市縣兩級文化館、圖書館,鄉鎮(街道、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文化活動場所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嚴格檢查博物館、圖書館、非遺館、文化館、文化演藝場所等消防安全情況;落實安檢制度,暢通疏散通道;聯合相關部門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對文化演藝活動現場的安全指導,確保文化娛樂活動絕對安全。完善應急預案,檢查消防設備和通道,確保場所安全。
8.加強群眾文化演藝活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根據活動制定應急預案,事前排查交通,用電,火災等安全隱患,做好安全宣傳和教育引導,確保元旦、春節期間大型文化演藝活動安全。
9.加強博物建筑、文物單位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嚴格檢查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巡查記錄、消防管理檔案和疏散應急方案、滅火應急方案演練情況;督導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暢通逃生應消防通道;檢查消防滅火器材配備情況,禁煙、禁火標識張貼情況,電線裸露、亂拉亂接情況,杜絕電氣火災發生。檢查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情況,日常值守巡查制度落實情況。
10.嚴格旅游景區游客集散地、博物館、圖書館、非遺館、文化館、文保單位、文化演藝等人員密集場所危化物品和液化氣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面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堅決落實“人人身份核對,包箱件件檢查”的安檢制度,確保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旅行社、導游和司機要將禁止游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在行前和旅游過程中進行宣傳和警示,發現相關情況采取措施立即制止,并報告公安部門。
(三)加強市場秩序監管
1.加強對旅游景區的監管。檢查旅游景區是否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和政策,做好相關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是否存在經營戶強買強賣、欺客宰客、尋釁滋事,是否存在倒賣門票、商販尾隨兜售,圍堵、攔截旅游車(團隊)等違法違規行為。鄉村旅游景區(點)、鄉村旅游客棧(民宿)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等行為。
2.加強旅行社和從業人員監管。嚴厲打擊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不簽訂規范旅游合同、強迫或變相強迫、誘騙游客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在線旅游產品及信息監管,運用網絡信息和大數據分析,對企業和個人利用戶外俱樂部、社團組織或網上平臺、公眾號等方式售賣“不合理低價游”產品及信息,堅決督促相關企業、組織、個人或平臺進行整改、下架、刪除,對保健品銷售企業或保險企業組織“不合理低價游”作為促銷辦法的行為,開展聯合整治;依法查處導游人員違法違規執業行為,加強導游人員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等。嚴厲查處旅行社未足額購買旅責險問題,鼓勵旅行社為游客購買意外險,強化游客人身財產安全保障。
3.加強旅游購物場所監管。堅決取締采取向旅游團隊發放“參觀證”、“貼號碼簽”等方式封閉式、包廂式經營,將游客隔離培訓或強迫游客買夠金額、待夠時間的旅游購物場所;嚴肅查處旅游購物場所虛假宣傳、商標侵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碼標價、低報價高結算、商業賄賂、價格壟斷、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對從事旅游購物經營的納稅人隱瞞收入、偷逃稅款、虛開發票或不開發票等違反稅收征收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嚴肅查處冒充“富二代”等欺騙和由不法分子操控以及旅游購物場所針對游客強迫消費、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4.加強旅游客運公司監管。堅決取締以低運價、零運價從事“不合理低價游”購物欺詐的車隊(輛)運營資質;嚴肅查處旅游客運經營者違反誠信原則,不按旅游客運服務質量規范提供服務,車購車銷產品商品或會同導游人員、旅游購物場所參與欺客宰客、加點進店私拿回扣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5.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歌舞娛樂市場和游藝娛樂場所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重點查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歌舞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件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上網服務和歌舞娛樂游藝經營業務的場所;對轄區內場所實施比照檢查,嚴查含有禁止內容的網絡文化產品,違法表演節目(曲目)和播放違法違禁內容行為;聯合公安部門,嚴肅查處歌舞娛樂場所存在涉黃賭毒以及涉惡等問題、游藝娛樂場所含有宣揚賭博等禁止內容的違規機型機種,嚴防涉賭問題等。
6.加強演出市場、藝術品展覽監管。嚴肅查處未經審批、擅自舉辦的營業性演出活動和淫穢色情及低俗表演;加強非營業性演出、藝術品展覽意識形態管理,突出社會效益,確保意識形態領域安全;
7.加強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監管。加強出版物進銷貨環節監管,加大對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查堵力度,切斷非法出版物流入渠道,搗毀非法出版物銷售網絡,堅決防止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我市銷售發行。查堵涉爆恐有害出版傳播活動,堅決查處淫穢色情、恐怖暴力迷信、侵權盜版出版物經營行為,全面清理涉邪教、類邪教非法出版傳播活動;嚴防印刷企業盜印出版物和印刷違規出版物行為,嚴查印刷企業開展違法承印業務;嚴厲打擊非法安裝銷售地面衛星接收設施行為。
8.加強網絡輿情排查,妥善處理游客投訴。公安、網信、文化和旅游等部門要加強涉旅網絡輿情排查,確保敏感輿情能夠第一時間發現,掌握工作主動和輿論主導權,有效提高網絡輿情處置成效,消除負面網絡輿情隱患。市、縣(市、特區、區)文化旅游部門要保障旅游投訴電話暢通,及時處理游客投訴,杜絕因投訴電話無法接通引發網絡輿情事件。
(四)加強服務質量提升
1.豐富假日產品供給,切實保障市場多樣化需求。結合各地實際,以豐富人民群眾節日文化生活為主旨,在元旦、春節期間有針對性地在鄉鎮街道,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景區(景點)、邊遠山區、深度貧困地區、邊界地區等地開展一批群眾喜聞樂見群眾文化活動,營造假日氛圍,吸引游客廣泛參與,創新消費模式,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加大旅游新業態建設,著力開發民俗文化體驗游、鄉村民宿游、休閑度假游、觀光自駕游等。加大旅游產品品牌推廣力度,著力打造精品旅游景區、旅游線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假日旅游消費需求。
2.優化公共服務,切實保障游客便利化體驗。機場車站、旅游集散中心、景區換乘站等重點地區加開臨時交通,快速疏解客流,及時發布旅游目的地交通、天氣和景區景點限流等方面的信息。在人流密集度高的文化和旅游經營場所設置數量充足的廁所和醒目導向標識。增設購票、檢票等臨時服務窗口,緩解高峰時段游客購票壓力。及時發布旅游目的地交通、天氣和景區景點限流等方面的信息,倡導游客錯峰出行。各地要指導轄區內重點旅游景區、大型文化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采取預約、分流、管控等多種方式調控人員數量。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文明旅游宣傳,引導游客文明旅游。宣傳部門要強化社會和輿論監督,通過宣傳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為,積極營造文明旅游良好環境,提升游客出行體驗。旅行社要在轄區內重點涉旅酒店內設立服務點,涉旅酒店內要擺放旅游宣傳折頁、景區直通車相關信息,引導游客文明出行,為游客提供優質周到的服務。
3.加強旅游廁所監管,持續深化廁所革命。強化旅游景區(點)環境衛生整治和旅游廁所建設管理緊密結合,進一步完善旅游廁所設置,提高旅游廁所管理維護及運營水平,提升旅游廁所服務功能,督促旅游廁所責任單位(人)建好、用好、管好旅游廁所;杜絕旅游廁所簡陋臟臭,衛生狀況未達相應旅游景區(點)、旅游廁所等級標準;針對旅游廁所的特殊性,加強管理服務人員培訓,切實加強對旅游廁所服務的監督管理等。
四、工作措施
全面排查。各股室要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方案,督促管轄區內文化、旅游、體育企業開展自查,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全面完成轄縣文化、旅游、體育領域市場秩序及安全隱患專項治理行動,做到不留死角。
五、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強化組織領導,結合各自的工作職責,認真分析安全形勢和突出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精準摸排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認真分析查找管轄區內各經營單位存在的問題苗頭和根源,圍繞工作重點,堅持組織領導、部門聯動、社會監督原則,細化整治工作方案,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確保綜合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全局做到24小時領導帶班制和電話暢通制度,做到信息暢通。
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應急、突發治安事件,使學校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元旦期間安保工作的應急預案(突發治安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應急、突發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任辦公室主任,協助管理,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應急、突發治安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統一調度
根據突發應急事件的具體情況和要求,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突發治安事件的報告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發現突發治安事件后,必須在5分鐘內向教育局報告,并及時向政府、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接到突發治安事件報告后,帶班領導負責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及時向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組長負責全面指揮,副組長負責人員調集,檢查到位和工作落實情況,配合組長工作。所有人員到現場后,按職責各就位立即開展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將從嚴予以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
四、突發治安事件的處置
(一)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外來未經允許者強行闖入校(園),學校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并應盡力將其驅逐離開學校附近范圍。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緊急報告帶班校長,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分管綜治校長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有關人員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查證據提供方便。
(3)總務處負責聯系醫院,請求“120”支援并落實車輛。一名分管校長帶領總務后勤人員負責驅散圍觀群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保安人員,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分管校長帶領德育處、教務處人員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住宿學生夜晚突發受侵害事故
值班人員通發現有人進入宿舍或進入宿舍附近范圍時,應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立即打通“110”或學校值班室電話()。如已經有人進入宿舍不方便打電話報警,可通過手機、小靈通發信息的方法報警。平時要注重對師生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自我保護的常識教育以及快速應急反應、緊急撤離及自我救護的演練。
(2)警衛立即趕往事發地點的同時報告值班校長。在趕往學校的同時,值班校長把簡要情況電話報告教育局領導。
(3)立即采取得力措施有效制服、控制侵入人員,制止其侵害行為。如萬一入侵人員以學生為人質控制宿舍,應以學生的生命安全為重,先控制事態不要激怒對方,更不要擅自行動,待公安部門趕到后處置。
(4)所有住校教職員工趕往事發地點。安撫學生、維持秩序、保護現場,待公安部門勘察取證。
(5)保安人員驅散圍觀群眾、安撫學生家長,不得讓其進入校(園)。
(6)任何人未經授權不得向外界人員反饋情況,以免引起不應有的負面影響和社會輿論。一切以公安部門的結論為準。
(三)交通安全事故
平時,各級部、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做好交通安全防范。學生進校、出校門,學校保安人員按保衛科規定的職責疏導交通,監護、保護學生順利出入一中街。學生到家后,要給班主任回電話,到時不回電話,班主任給家長電話,詢問情況。若發現、聽到學生出現交通安全問題,立即報告帶班校長,同時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分管安全的校長立即組織人力(校醫、搶險人員)、物力及車輛前去援助。
(2)校長指揮有關人員立即趕到出事地點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搶救人員,同時聯系有關交通、安全部門協助處理現場,做好善后工作。
(3)總務處負責聯系醫院,請求“120”支援。
(4)校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分管校長帶領德育、教務處人員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