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雨雪冰凍應急預案(精選3篇)
突發雨雪冰凍應急預案 篇1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打造和諧校園,防范雨雪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快速、及時、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1、總務處應提前做好以下相關準備:檢查校園設備和設施,及時處理好存在的安全隱患,如自來水管的防凍保護,防凍裂而出現斷水等;食堂發電機的檢修與維護,柴油儲備;教師宿舍照明用具;防滑用麻布袋,主要應急用于學校易積水受凍區域及公共場合入口處;食堂、宿舍、教室房頂在出現長時間厚積雪時的清理和防壓措施;適量的應急現金。
2、班主任要對學生做好形勢知情教育,教育學生防凍防摔、以室內活動為主,停止一切室外活動包括早操和體育課。
3、當日值日領導及值周老師全部到崗,應特別注意在校門口、教室門口、走廊、食堂入口、宿舍進出口等處,引導組織學生小心行走、有序活動、防滑防摔。保證學校主干道、校門口及走廊暢通,大雪天氣各班按區域衛生劃分及時掃雪鏟雪。
4、醫務室有適量的防治凍傷與感冒類藥品儲備,做好在校人員特別是學生傷病的治療和日報告。
5、學校應急通知應嚴格執行,否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未盡事宜,以當天緊急通知為準。
突發雨雪冰凍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政治性、政策性很強,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人心的安定,關系到清溪鎮的形象和信譽。為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地做好我鎮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東莞市突然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清溪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在清溪鎮內發生的特別重大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和對外報道工作,同時適用于指導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和對外報道工作。
1.4 工作原則
(1)及時主動,準確把握。事件發生后,力爭在第一時間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穩定公眾情緒,最大程度地避免或減少公眾的疑慮猜測和境內外媒體、互聯網站(頁)不準確的報道,積極掌握新聞報道和輿論宣傳的主動權。
(2)加強引導,注重效果。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意識和工作水平,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有利于全鎮工作大局,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會穩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處理。
(3)嚴格制度,明確職責。進一步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加強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工作規程。具有全局影響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處理工作由鎮委、鎮政及鎮政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新聞處理工作由負責事件處置的鎮政有關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對違反工作紀律、蓄意封鎖或隨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極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新聞處理領導機構
新聞處理領導小組是鎮政成立的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鎮政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清溪鎮突發公共事件新聞處理應急委員會。作為全鎮突發公共事件新聞處理應急領導機構。應急委員會由鎮長擔任主任,由負責相關工作的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宣傳教育辦、財政分局、司法所、公安分局、黨政辦、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等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為成員。
2.1.1 新聞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接受鎮政應急機構的授權,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等情況啟動各工作小組,迅速集中辦公。必要時設立新聞中心;
(2)審定新聞發布方案,決定新聞發布內容,負責新聞發布組織;
(3)管理采訪事件的中外記者;
(4)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向鎮政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并向鎮政有關部門或事發地政通報情況;通過相關媒體以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引導輿論;
(5)落實辦理鎮政相關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2.1.2 相關成員單位職責
(1)宣傳教育辦要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有關新聞發布事項的工作;主動配合鎮政和有關新聞單位的工作,及時提供與事件有關的信息;擬定新聞發布初稿,負責審核向新聞單位提供的新聞通稿;參與新聞發布并回答記者提問;視情況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2)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負責提出對內對外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宣傳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和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工作。負責互聯網站(頁)的監控、管理及網上輿論引導工作。
2.2 各工作小組職責
2.2.1 新聞處理小組
由宣傳教育辦、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等部門組織,負責制訂處理方案,擬定新聞處理內容,組織新聞處理工作,回答記者提問。
2.2.2 信息監控小組
由宣傳教育辦、清溪電視臺、公安分局等部門組織,負責對境內媒體、互聯網站(頁)有關事件報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及時上報重要信息;組織對網上的輿論引導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2.3 新聞中心
必要時臨時設立。由宣傳教育辦、清溪電視臺、清溪報社、公安分局和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鎮政有關部門或事發地村(居)委會會組織,負責組織新聞發布會、為現場采訪事件的記者提供相關服務。
3.新聞處理應急響應分級
(1)Ⅰ級:由國務院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授權國務院主管部門處置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Ⅱ級:由省政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授權省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處置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響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
(3)Ⅲ級:由事發地市人民政負責指揮處置的較大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局部影響較大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Ⅳ級:由事發地鎮(市、區)級人民政負責指揮處置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Ⅳ級應急響應
4.1 啟動
發生Ⅳ級突發公共事件后,鎮政成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授權鎮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處置,同時啟動本預案。
4.1.1 啟動新聞處理預備
新聞處理領導機構主任向機構成員傳達省、市或者鎮有關精神,分析形勢及境內外輿情,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各工作小組和工作人員職責。
4.1.2 啟動新聞處理方案審批機制
突發雨雪冰凍應急預案 篇3
一、完善防范機制,落實防范責任
學校建立以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范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衛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后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并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并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系并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干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并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系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后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群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志,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