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學習《從嚴治黨》心得體會
要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對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提出了新目標、新任務、新要求。在從嚴治黨上組織部門要以構建黨的作風建設常態機制為突破口,強化黨的作風建設,切實增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首先我們要不斷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加強對干部的甄別,及時清除不合格的蛀蟲,更要建立提拔倒查機制,誰推薦誰負責,誰提拔誰負責,出了問題追究連帶責任。
其次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完善體制機制,提高腐敗成本,斷絕貪腐人員的僥幸心理。對貪污腐敗之徒,涉嫌貪污腐敗的財產必須歸還國家,直到還清為止,對行賄人員實行連帶責任。
再次本著治病救人的方針,露頭就打,早發現早治療。我們需要從思想上和制度上落實“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理念,及時發現并治療干部的問題,避免這些干部得不到及時治療,一錯再錯,鑄就大錯。
最后拓寬對干部的監督監管,讓干部處于陽光下。很多腐敗得不到監督和懲戒,在很大程度上源于領導干部的財產不公開,干部沒有處于陽光之下,缺乏監管監督渠道。我們須迅速完善體制機制,及時公開領導干部的財產,拿出俄羅斯的勇氣。
提高黨內生活質量,必須嚴格組織生活制度,特別是要督促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使他們了解基層、掌握實際情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沒有好的制度,思想作風就好不了。我們要繼續加強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各項具體制度建設,從干部和機制兩個方面努力,通過教育使干部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規矩、方法,通過機制解決民主不夠、集中不夠的問題,引導各級干部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把心思和精力更好地集中到干事創業上來。
從嚴治黨,我們需要經歷陣痛,老虎蒼蠅一起打,肅清黨風政紀,并建立完善相關體制機制,以制度管人用人,預防與治療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讓黨員干部不敢貪污腐敗、不愿貪污腐敗,及早發現問題干部,及早治療,避免秋后算賬,給黨和國家造成更大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