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學習心得體會(通用3篇)
建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1
通過對建筑法規的學習,不僅了解建筑法規的概念范疇、作用、特征以及規范現狀,而且對建筑行業的認識也有進一步的了解。從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規范,也有了一些心得體會,最明顯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規很難掌握,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要求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依法進行,在建筑行業正是建筑法規的作用,約束著建設者的活動,使建筑業文明有序的正常運行。因此我們必須學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規方面的意識,增強對建筑法規的重視。
首先,應該明確建筑法規的概念,建筑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的部門制定的,旨在調整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經濟組織和個人之間,在建筑領域中所發生的諸種社會關系中所運用的法律和規范的總稱。
它有它的一些相應特征,例如:行政性、經濟性、政策性和技術性等特征:
1、以行政管理手段作為調整方法;如授權禁止、許可、計劃等詞的應用。
2、消耗資源、創造財富
3、有投資意愿、另外依據政府控制經濟政策。反映基本建設政策。
4、質量保證、技術性規范、標準。
從上面建筑法規的概念和特征可以很容易的看出,建筑法規很重要,它管理和約束著建筑業以及建筑市場的各個層次,對建筑師而言既有約束也有指導作用,換句話說也就是在建筑師的構思到建筑的實體出現,建筑法規的意識始終貫穿與建筑師的思想之中。
建筑法規具有約束性,形成一個“度”來貫穿著建筑領域。
建筑法規在社會中的約束性,是因為它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為保證建設活動順利進行和建筑產品安全可靠,必須建設法規原則:
1. 確保建設工程質量
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對工程建設的適用、安全、經濟、美觀等一系列指標的要求。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規定對建設工程提出了強制性質量要求,是建設工程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并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權力。
2. 確保工程建設活動符合安全標準
工程建設安全標準是對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統一要求。多年以來,我國建筑業就是傷亡率非常高的行業,建筑工地傷亡事件時有發生。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規定對工程建設活動的安全提出了強制性要求,并同時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建設法規權力。
建筑法規在設計構成中也具有約束性。在我看來,建筑師不能憑借自己的想法進行設計,各個層次、各個方面都受建筑法規的約束,這也正是人們所說的一個“度”。設計師不能超越這個“度”而進行設計,必須嚴格準守住這個底線。
這個底線可不是沒有說法的,它們都是建筑領域經過長期的實踐總結出來的非常實用的規范。 建筑法規還具有指引性,通過學習,下面的規范性文件就是我們進行建筑設計中最基本的指導,指導著我們設計出適用的作品。
建筑法規是各地政府規定在該地區的建筑所必須遵守的規范性文件。其主要內容有:
(1)確定建筑基地四周的交界線,稱“建筑紅線”。
(2)建筑的高度、形體和處理與城市市容或周圍環境相協調的規定。
(3)防火和三廢處理的要求。
(4)基地上主要道路最小寬度的限定,包括消防道路。
(5)最高建筑密度和最少綠化設施的系數定額。
(6)紅線上建筑立面及基礎處理的規定:建筑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的修改要求,以及在紅線外建筑施工和堆料允許范圍規定。
建筑法規是在各地基本建設招待中必須遵循的依據,以保證建筑質量,保障安全,具有良好衛生環境和市容。
總之,規范指導建筑行為。保護合法建筑行為。處罰違法建筑行為。對建筑特別敏感,看著千奇百怪的建筑形態,總會幻想著自己叼著一根筆,設計著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建筑結構。總以為作為一個建筑師,有了天分與靈感就足夠了,然而學習了建筑法規,才認識到單單的擁有這方面的靈感和天分是不夠的,還應該用建筑行業的法律法規來填充自己的思想,里面講述了很多值得注意和注重的地方,記得老師授課過程中說過這樣的一句話“脫離建筑法規的規定進行設計,嚴重的后果可能導致犯法行為”,也就是這句話使我們牢牢的記住,它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神圣,讓我們不敢越雷池一步,指引著我們在建筑行業里更好更規范的進行設計。
僅僅要掌握繪畫技巧,空間感受創意等知識與能力,但不懂得如何選擇材料和節省材料、如何確定建筑的進深以及跨度,這些知識的缺乏都會影響我們所設計出來的建筑的適用度,也許就是一個擺飾品,僅僅可以供人們參觀卻不能真正的居住使用。然而建筑規范卻為我們的設計指明了方向,它為我們提供了合理的數據,這樣我們設計出來的作品將不再是僅僅的“藝術”擺設,而成為一個即堅固、適用又美觀具有藝術性的作品。所以想成為建筑師的道路是十分艱難的。如果要成為一名建筑師,繪圖、建筑設計、建筑理論、物理學和法律法規等課程的學習是不可或缺的。特別是在建筑的法律法規方面,沒有它的約束和指引,創作出來的作品將失去最基本的適用原則。
夢想成為一名建筑師,為實現這個夢想,必須加強學習建筑法規理論知識,培養自己的審美與空間想象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同時,要多讀有關建筑的書籍、雜志、報刊,在建筑領域充分的學習。
根據建筑法規的學習,不再幼稚的做設計,而用心的去做有法規的設計,這些都能幫助離自己的理想更近一些。相信有一天能設計出屬于自己的建筑!
建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2
《建設法規概論》是工程管理專業本科具有重要地位與意義的專業基礎課。作為工程管理專業的學生的我們,都應當學習和掌握工程建設領域方面的法律知識。 通過學習,我了解了建筑法規的概念范疇、原則、特征以及規范現狀建設法律體系的構成;重點學習了土地管理法規、建設勘察設計、質量管理、招投標、房地產開發、企業權利法律。明確了建設法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論體系;掌握建設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系統掌握我國建設法的基本理論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培養了我試著運用建設法的理論,根據法律規定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我總的感受就是建筑法規是一個很龐大的體系,他規范貫穿了建設的全部領域與全過程,它很詳盡、細化到了基本操作層面。如果想學好,一定要勤翻相關法律,思考相關案例。學習建設法規,不能僅靠死記硬背,應在記憶、理解的基礎上掌握問題的要點,不僅要掌握該概念、原理、方法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而且應結合識記和領會的基礎知識、原理和互動關系,能夠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我覺得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分析案例,把身邊發生的、媒體報道的、司法部門公布的案例,運用所學知識加以分析。 還要結合我們以前所學過的法律知識,如民法概論、經濟法、合同法等。
建設法規的重要作用:一是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二是規范和保障建筑各方主體的權益。三、對建設單位行為的規范和監督,合同簽訂和履行的問題,防止簽訂“黑白合同”等違法行為;四、能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五、工程索賠問題。
下面是我對現在建設領域一些問題的個人思考。希望老師指正。 雖然,拋去一些挑剔、細節,建設法律體系在我國已經比較完善了,可是現實執行實施卻不是這樣,建筑領域里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著嚴重危機,存在大量的問題。我平時很關注一些報道的案例,也曾經去工地實習過。我發現的、總結的問題有如下: 1、 工程質量差。不規范操作,施工人員無職業道德,建設單
位資質審查不把關。倒塌、傷亡事件司空見慣。
2、 工程建設腐敗。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
3、 勞資關系管理不到位。依然存在欺騙、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4、 拆遷不以人為本,存在暴力侵權行為,補貼不合理。
5、 工程款拖欠現象十分嚴重。 “沒有資金爭著上,有點資金
全面上,有了資金也不給,逼著企業先墊上”,
5、 無序的掛靠,轉包及承包也存在 好多不合法的現象,最
直接的后果就是工程質量無法保證。最近有報道,連廚子
都承包鐵路工程建設,令人震驚。
6、 由于我國的監理制度起步比較晚,工程監理單位更是存在
著很多的問題。
我覺得誠信缺失是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們不僅僅要用法律來防范和治理失信行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來支撐誠信制度,維護良好秩序的屏障。
因此我建議在建筑業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體系系統,將企業身份、工程質量安全和服務情況等信息記錄在案,打造“誠信建筑”,通過市場主體之間的相互制約關系來完成市場主體行為的互相約束和自我約束,這將大大緩解由于供大于求造成的嚴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惡意壓價等行為。最后,通過立法來確保工程保險和擔保的事實。如何讓建筑法規普及,讓更多的人了解它,運用它,更好的發揮它的規范作用,恐怕是我們法制機構要完善的方面。
腐敗、拆遷問題,根源是行業體制和政府機構的官本位思想和瀆職。要透明政府的工程建設招投標,讓企業公平公正競爭,給民眾監督權利。這些要通過立法解決。只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不會發生權力尋租。政府要關注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拆遷問題,確立平等的談判地位,否則社會問題會日益嚴重。
我們必須要學好建設法規,提高自身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自己從事建設行業的法律水平;提高在從事建設領域作為當事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增強對建筑法規的重視。
建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3
民法原理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真的是無處不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可能會和民法打上“交道”,毫不夸張的說,我們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范圍內,因此學習好民法,掌握好民法,運用好民法就顯得頗具實際利益和現實意義。
民法被稱為是“萬法之母”,因此學習法律應當或者必須從研習民法開始。眾所周知,民法學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有著龐大而瑣碎、完整而嚴密的理論體系。學習起來有一定的難度,這就要求我們在民法學習過程中應當掌握一些有效的學習方法,更好的對民法知識融會貫通,領會民法學的真諦。
對于民法學的學習方法,曾有諸多的民法學者撰文論述,我結合自己學習民法的實際感受和收獲來對學習民法的方法進行粗淺的介紹。
一愛好第一,留意培養對民法學習的愛好
興趣是第一動力,熟悉和學習任何一種學科都應當建立在興趣之上,民法學習也是如此,只有對民法學習產生濃厚的興趣,才能在學習過程中一直保持學習激情和熱情,才可能有動力去對某個詳細知識點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很多人在論述民法學習方法時留意強調如何思維等方面,其忽略了興趣這一大前提,沒有興趣是學不好或者說是學不“專”民法的。因此我們在開始學習民法時就要努力培養自己對該學科的興趣。那么通過什么樣的方式來培養學習興趣呢?以下幾方面可以參考:如像本文開始的那段笑話一樣,把現實生活中一些大家熟知的現象想象成民法中的名詞和原理,這樣,一方面有助于我們理解民法中一些名詞的基本含義,更能使我們加深記憶,從而有興趣對這些知識深入學習;還可以通過對一件大家所熟知的事來進行小組討論或者辯論賽的形式來培養學習的興趣;此外可以介紹一些民法學界的知名學者,了解他們的求學經歷、畢業院校、學術成就等方面的情況,或許發現其中有自己的校友,這樣也會對民法學習興趣的培養產生一定刺激和促進作用。
二點面結合,宏觀上把握民法的完整體系,微觀上掌握民法的詳細知識點
民法是法學的“老大哥”,其理論體系是經過長時間發展和完善的,是否能正確的把握民法的理論體系,對于能否把民法“學會”、“學精”、“學專”起著要害重要的作用。民法體系雖龐大,瑣碎的知識也很多,但真正把握起來并沒有那么困難。孟德斯鳩曾說過:“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個人就是整個國家。”通過這句名言。我們可以看出民法的權利本位,即民法主要關注對于個人利益的調整和保護,我們每個人都可能也可以成為自己利益的國王。了解了民法的出發點,接下來對于其性質、基本原則等方面的理解就簡樸多了:既然保護的是個人利益,那么其私法性就不言而喻;既然“每個人可以成為自己利益的國王”,那么其必然要遵守平等、公平、誠信等原則。自然人要進行交往,那么必然會產生對某些事情的約定或者會對別人造成一些侵害,那么民法體系中自然會有合同、侵權之類的內容,這樣看來對于物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內容就不難理解了。其實仔細分析,對于民法的理論體系,都是可以遵循著“保障個人合法利益為本位”的這條基線來一步步推導出來。把握了民法的基本體系,接下來就要求我們對體系中每部分的具體內容或知識點加以學習和掌握,就像蓋房子一樣,大致的框架弄完后,再開始對于房內布局進行完善和補充。這樣我們的知識才是系統的,才是具有生命力的。對于每個知識點的學習,一定要把其“理解透”、“掌握熟”、“運用巧”,不懂就問,勤于鞏固。這樣我們所建的“房子”才會更耐用,更穩固,我們的理論基礎才會更扎實,更充分,對以后的學習和研究也會起到“事半功倍”的促進作用。
三民法學習要堅持“從生活中來,到生活中去”
“人生處處皆民法”,民法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早上買菜做飯會形成買賣關系,吃完飯坐車上班會產生運輸合同,下車不小心被狗咬會產生動物侵權問題,去醫院路上交話費不小心交到其他的號碼上產生不當得利問題......其實也正是因為有民法的存在,我們的生活才會變得和諧,變得穩定。我們學習民法不能單單只從書本上的文字知識出發,還要結合現實生活來學習。我們要善于發現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實際生活中感受民法的價值,此外我們還要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來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即所謂民法學習要“從生活中來,到生活中去”。民法知識只有能夠被運用,能夠解決實際問題,才會被我們所熱衷;同時實踐活動也對我們的理論知識的鞏固和創新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在民法學習過程中,要注重聯系實踐,并在實際生活中豐富理論知識。這樣,也會更好的激起我們學習民法的興趣,更好的“以我所學,服務社會”。這樣的學習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義的。
民法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法理論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對一個個知識點的記憶和積累的基礎之上的,因此我們在學習過程中要克服暴躁和虛浮的學習心態,不要被一個較為復雜的知識點挫傷學習熱情。民法學習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可謂是“痛并快樂著”,而且我們時常會有“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覺。為此我們要深入淺出的進行理論分析,廣泛大量的進行書籍閱讀,合理變通的解決現實問題。民法學習不僅僅讓我們學到專業知識,同時也會對我們人性的培養,人格魅力的提高產生一定的影響。我們有理由相信“民法是最具魅力的學科”,民法學習也會讓我們的人生路走的更寬廣,更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