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書(通用3篇)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書 篇1
委托人: 證件類型及編號:
委托代理人: 證件類型及編號:
受托方: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 ,建筑面積 平方米,委托乙方代理對外出租。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 。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獨家代理房屋出租事項,并代理簽署相關合同甲方均認可;
2、代甲方出租房屋并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委托期滿時如乙方仍有客戶居住該房屋,乙方有權延長租期,雙方同意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延長期內乙方應按委托期間的租金標準支付租金。
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甲方同意預留出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接洽承租、尋找合適客戶的工作期,期滿后從 年 月 日起開始計算租金。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如乙方有續租需求,應與甲方另行協商。
如甲方同意繼續出租,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續租協議;
如甲方不同意繼續出租,甲方應當以延長期的形式給乙方留有必要的找房搬遷時間。
延長期在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屆滿后自動順延,延長期的具體時間由乙方確定,并通知甲方,延長期內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租金
租金標準: 元/月。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以下付款形式:通過銀行匯款,開戶行名: 開戶人名稱 帳號: ,乙方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項。
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戶的日期:首次付款日期從計算租金日起 金額 ;
第二次 金額 ;
第三次 金額 ;
第四次 金額 ;
第五次 金額 。
第五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 1)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 物業管理費房屋租賃稅費衛生費上網費室內設施維修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范圍
門窗玻璃;
水龍頭,馬桶,淋浴噴頭及軟管;
電燈,開關;
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刷墻,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衛生間下水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水表,電表,燃氣表,燃氣入戶管道,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采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范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范圍。
對于以上約定的甲方負責維修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提供能夠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甲方的下列各證件:房屋產權證原件,房主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如代辦另需提供房主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以及其他乙方所需的相關證明。
如甲方對上述材料弄虛作假而導致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負責連帶責任并賠償乙方損失。
確保該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如為共有房屋,則甲方應以取得其產權共有人的同意,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并保證對可能產生的權屬爭議而導致影響本合同履行的事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提供的房屋及室內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損,如遇自然損壞且已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應在五日內修復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超過上述規定期限免租期自動順延。
甲方負責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與供暖費。
其他如水、電、煤氣、衛生費、電話費、有線收視費等,自本合同生效時須處于結清狀態,如因費用未結清而導致乙方損失的,其損失部分應有甲方支付,或有乙方自應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國家規定出租人應繳納的稅費,由甲方自行繳納。
委托代理期內及合同終止后三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的客戶另行成交,否則甲方支付乙方原定兩個月租金作為賠償金。
如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影響正常居住生活的,甲方應在簽署合同前如實告之,否則由此而引發的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的,后果概由甲方負責。
如房屋內所留家電等過于陳舊或已超出使用年限,甲方應主動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后不予賠償。
本協議不因甲方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喪失而終止,由甲方民事權利繼承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簽約前出示營業執照與房地產經紀資質。
乙方定期對房屋進行勘察,做好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承租客戶居住期間房屋內基本設施的正常使用。
負責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內的所留家具、電器及其他設施,如屬人為損壞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修理或賠償。
代理期間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活動,不得在房屋內堆放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審查承租人的合法身份。
如出現承租人非法轉租進行非法活動,欠費逃脫等意外情況由乙方負責,但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在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根據客戶要求,可對房屋進行簡單裝飾、清潔、粉刷及增添房屋內附屬設施,并有權提高該房屋的出租價格,出租房屋的房租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委托期滿后由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結清水、電、煤氣、電話等各項費用,如有拖欠由乙方負責結清,同時清點屋內各項設施及家具家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協議提出解約的,違約方須支付對方違約金。
違約金標準為代理期租金標準的一倍。
甲乙雙方首先應保證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否則由此給對方帶來的一切損失概由違約方賠償并承擔民事責任。
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修改或解除合同。
如果有特殊原因,須提前30天或須提前更長時間通知對方,并須賠償對方合同約定的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
貴重物品;
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
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
家具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
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兩 份,其中甲方執 一 份,乙方執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書 篇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出售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售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介紹有意購買該房產的客戶,經甲方同意,由乙方與客戶約定看房時間并由乙方免費陪同客戶實地看房,并根據所掌握的客源信息,盡可能多的提供給甲方介紹。
2、若乙方所介紹的客戶經過實地考察后對該房產同意認購,乙方負責提供合同或提供定金合同等相關事宜及協助甲方進行家私盤點。
3、若甲方與乙方所介紹的客戶在未簽定買賣合同前交換聯系方式或在2年內: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介紹之客戶或其親人朋友自行成交、通過其他中介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或其親人朋友自行成交等發生以上情況則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愿意依照本協議辦理,付該房成交價的10%給乙方作為賠償金。4、在甲方和乙方所介紹的客戶簽定合同或交定金后乙方收取甲方相當于購房款的__________%作為傭
金。(不得高過北京市有關規定的房屋總成交價的2.8%)同時乙方保證不收取房款差價。
5、乙方介紹客戶認定方式以乙方與客戶簽定的看房確認書為準。
本委托書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并可以傳真形式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書 篇3
出售人(甲方):
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地址:
代理人:
身份證號: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地址:
代理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產基本情況
甲方房產(下稱該房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若上述表述與房屋登記簿不符,則以房屋登記簿記載內容為準)。
第二條甲方對該房產現狀的聲明
甲方(及產權共有人_____________)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若發生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說明該房屋的下列情況:
1、抵押情況(以選擇條款為準):
(1)未設定抵押。
(2)向_____________抵押,借款_______元。
抵押權人已書面同意抵押人出售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歸還借款。
2、出租情況(以選擇條款為準):
(1)未出租。
(2)出租給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為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人已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
3、甲方就出售房屋的質量,附屬設施、室內裝飾和使用情況說明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情況的聲明
1、乙方已親自實地看房,并對該房產的現狀及疑慮詢問過甲方,在明確甲方所告知的事項后自愿簽訂本合同。
乙方已親自審查過該房產產權相關權屬信息資料,了解產權相關信息,愿意購買該房產。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房產成交價
甲乙雙方商定上述房產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包括、不包括)該房產的附屬設施、設備等物品。
第五條交易定金
為了表示乙方向甲方購房的誠意及保證購房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須于____年___月____日時向甲方交納_____元的購房定金,合同生效后,定金沖抵房款或者返還乙方。
第六條房款交付
該房屋買賣價款為_________元。
乙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
甲、乙雙方按第______款約定該房交付日期:
1、合同簽署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
3、_____________。
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割。
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
查驗后,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第八條有關稅費
1、在辦理房地產交易、登記手續時,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按第____款約定承擔:
(1)各自承擔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稅、費。
(2)所有稅、費由甲方承擔。
(3)所有稅、費由乙方承擔。
2、在房屋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按第____款約定支付:
(1)全部由甲方支付。
(2)全部由乙方支付。
(3)____________。
第九條有關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乙方向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市場產權管理處申請辦理房地產交易與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
在辦理上述手續時,甲方須積極給予配合。
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造成乙方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
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日將定金退還乙方,另付給乙方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屋價款千分之__的滯納金。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____市房地產市場產權管理處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年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