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機構聘用勞動合同(精選3篇)
心理咨詢師機構聘用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聘方)
乙方: (受聘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心理咨詢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機構的心理咨詢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 專職 兼職 心理咨詢師,其工作范圍是 。
第三條、 乙方從事心理咨詢的對外收費價格為 元 分鐘,其中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及支付形式是 (特別項目可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四條、 甲方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并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條件。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相關要求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并在咨詢開始前 分鐘到達咨詢室等候來訪者,無故遲到 分鐘以上者將扣發咨詢費或作其他置。
第六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 乙方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第八條、 乙方每年從事心理咨詢實踐活動或接受繼續教育時間分別不滿xx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專職心理咨詢師的聘用應參照國家勞動法相關條款。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心理咨詢師機構聘用勞動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被聘職工):
甲方食堂因灶務工作需要,需臨時招用工作人員。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食堂臨時工,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聘用條件:
1、乙方身體健康,無疾病,并持有健康證上崗(配合甲方辦理)。
2、具有一定的食堂工作經驗,能勝任分管的具體工作,年齡在50周歲以下。
三、勞動紀律:
1、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崗位承擔工作。
2、乙方在甲方食堂崗位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縣規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及各項勞動法規。
四、勞動時間與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如確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乙方應無條件配合。
2、甲方付給乙方工資每月元。
3、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乙方繳納養老保險金。
五、終止勞動協議條件:
1、非因工傷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出現各種傳染性病癥和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必須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就醫治療,治療費由乙方承擔。
3、因突發疾病造成自身傷害或因違規用電、用炊具、用液氣、上爐操作等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負。
六、其他事項:
1、乙方在工作期間或上班、下班途中、節假日(周六、日)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交通事故、個人疾病等甲方概不負責。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本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手印)
年月日 年月日
心理咨詢師機構聘用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__文化程度: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員聘用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合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湖南龍鑲巴士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的租車合同以及管理公司指派,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湖南省交通主管部門行政許可具有客運營運資質,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錄用乙方,乙方須具備的條件:
須依法持有相應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機構頒發的客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經交通管理部門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培訓合格;
上崗前須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規定;
儀容儀表端正,文明禮貌,身體健康;
具有一定的維修經驗,能夠獨立排除一般故障;
在工作期間無飲酒、賭博等不良行為;
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及服務質量投訴。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湖南省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乙方違反規定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管理公司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乙方作息時間按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甲方實行績效工資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工資由公司按時發放。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若甲方擔負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指定性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并完成任務。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客運駕駛從業資格證》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駕駛汽車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駕駛員說明情況,聽取管理公司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湖南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湖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湖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