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商品買賣合同(精選3篇)
民間商品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出賣人(甲方):
第二條買受人(乙方):
第三條簽訂時間
第四條簽訂地點:
第五條實行三包,質保期為三個月。
第六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無。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買受人所在地庫房。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到站(港)和費用負擔:一切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在收貨后7個工作日內驗收,并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每批次貨到驗收合格后,付清全款。甲方向乙方開據100%的增值稅票。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雙方履行完畢合同義務后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執行。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訟。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出賣人執壹份,買受人執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提供產品合格證。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年6月15日起至20年6月14日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民間商品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當事人: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司
注冊地址:________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出賣人、買受人和保證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以下協議內容:________
第一條出賣人建設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1、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
2、出賣人在該地塊上建設商品房,商品房定名為雁灘家園D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為:________號。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特征
買受人自愿以團購方式購買雁灘家園住房,并自愿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9號樓層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框剪結構,層高為2。9米,建筑層數為34層。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期房。
第三條商品房的面積
該商品房暫定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的價款,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元,暫定總房款為¥元,(大寫:________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面積界定后,合同約定面積與交易中心產權界定面積有差異的,出賣人與買受人同意以交易中心產權界定面積為準,按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每平方米單價不變,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選擇按下列第種方式付款:________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方式、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
帳戶名稱:________
一、分期付款
1、合同簽訂之日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總房價款的30%;
2、工程施工至±0。00,自出賣人通知之日起10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總房價款的15%;
3、主體框架工程完成一半,自出賣人通知之日起10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總房價款的15%;
4、主體封頂后,自出賣人通知之日起10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總房價款的38%;
5、竣工驗收交付鑰匙時付清剩余房款。
二、按揭貸款
1、合同簽訂之日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總價款的30%;
2、工程施工至±0。00時買受人在公積金中心或商業按揭貸款銀行貸款后向出賣人支付總價款的70%;若買受人選擇公積金貸款的,在工程進度未達到公積金貸款的要求時,買受人須選擇分期付款或商業按揭貸款,待工程進度達到公積金貸款要求時辦理商業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手續,出賣人積極配合;若買受人提交的商業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資料經銀行或公積金中心審查,買受人不具備商業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買受人須按第一種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
3、具體首付款比例按公積金中心或商業按揭貸款銀行的相關規定執行。
4、買受人未能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妥貸款的,按照購房合同約定到支付購房款時間節點而貸款仍未到賬時,由買受人按合同分期付款約定期限支付應付房款,待貸款到賬后3日內出賣人將已付房款資金無息返還買受人;買受人逾期未付購房款,出賣人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1。5倍收取買受人逾期利息。貸款到賬后出賣人逾期未向買受人返還已付房款,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1。5倍向買受人支付逾期利息。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民間商品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按照標準執行;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二、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三、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保險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五、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法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六、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七、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人民幣____元。總價:____人民幣。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貨款的支付方式: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3.預付貨款
八、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
十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