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模板集合(精選28篇)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
供貨商(甲方):
購貨商(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貨款結算
1、付款方式:轉賬
2、賬戶名稱:
匯款帳號:
3、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貸款。貸款到達甲方賬戶后,甲方于兩個工作日內發出貨物及發票。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守約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有權向違約方進行追索。
四: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
1、一房多賣情形下,多個當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處理?
出賣人就同一房屋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在合同均為有效的前提下,買受人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原則上應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買受人:
(1)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
(2)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經實際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占有房屋,應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額的多少及先后、是否辦理了網簽、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
買受人中之一人起訴要求出賣人繼續履行買賣合同,出賣人以房屋已轉讓給他人為由提出抗辯的,法院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追加其他買受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其他買受人另行提起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依據前款原則協調處理。
2、當事人先后簽訂數份合同或簽訂陰陽合同,對房屋價款和履行方式約定不一致的,怎么處理?
當事人之間就轉讓同一房屋先后分別簽訂數份買賣合同,合同中關于房屋價款、履行方式等約定存在不一致,當事人就此產生爭議的,應當依據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對于當事人在房屋買賣中確實存在規避稅收征管、騙取貸款等行為的,必要時可一并建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也就是說,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避稅的,避稅的條款因違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無效,仍應按照實際交易價格履行。
3、以他人名義購房,借名人與登記人發生糾紛的,怎么處理?
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并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持。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這里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就借名購房達成了書面協議,或有證據能夠證明借名的事實。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實際出資人為由,對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形的除外。
4、一方當事人確實為購房出資,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系借名關系的,怎么處理?
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系,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也就是說,在此情形下,出資人只能向對方當事人主張雙方形成借款的債權債務關系,出資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5、借用他人名義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保證住房,能否要求登記人將房屋過戶至借用人名下?
借名人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借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者依據雙方之間的約定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一般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借用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條件的情況下,不可能通過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而達到規避購買條件,實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目的。
6、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買方交付了房款,并實際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確定房屋歸其所有?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出賣人未依約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提起房屋確權之訴,要求確認房屋歸其所有的,法院應當行使釋明權,告知其應當變更訴訟請求要求出賣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買受人堅持不變更的,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賣方未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行為,屬于違反雙方買賣合同義務的行為,仍是合同糾紛,并不因為當事人付清了購房款,并實際占有房屋,而可直接要求確認其享有物權。
7、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的,違約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權?
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不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權。如果因不可抗力或情事變更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合同雙方均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不同意繼續履行,愿意以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為代價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堅持要求繼續履行,經審查合同繼續履行不存在現實困難的,應當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約定金等約定或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實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
8、房屋買賣合同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確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對定金性質約定不明的,不應視為解約定金。所謂解約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
若房屋買賣合同中同時約定了解約定金和違約金,當事人一方已構成違約的,在約定條件成就時解約定金處罰與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
也就是買賣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定金為解約定金的,就不能視為解約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棄或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買賣合同。原則上定金與違約金是不能并用的,但解約定金可以和違約金同時并用。在《北京高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的指導意見中》即規定:“當事人同時約定違約金和定金并約定了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一方違約,對方依據約定的定金性質一并主張違約定金和違約金的,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一方違約,對方依據約定的定金性質一并主張解約定金和違約金的,法院應予支持。”
9、房屋買賣合同因一方根本違約解除后,守約方可以主張賠償哪些損失?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因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致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售利益損失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應酌情予以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認定和計算可得利益損失時,應從守約方主張的可得利益賠償總額中扣除守約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當擴大的損失、守約方亦有過失所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因此獲得的利益以及守約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等因素予以確定。
也就是說,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賣他人所得額外收入,特別是在出賣方一房二賣,出賣人將房屋以高于買受人所出價格,賣于第三人的情形,買受人有權要求從出賣人轉售的更高房價款中分享利益。
10、房屋買賣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后,如何處理?
在買賣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的情形中,形成的是締約過失責任,而非違約責任,此時,無過錯一方所受的損失,主要是信賴利益的損失。信賴利益的損失包括: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當事人信賴合同有效成立而喪失另訂其他有利合同的機會損失等)、締約花費的成本等損失,但締約過失的損失賠償數額以不超過履行利益為限。
11、房屋買賣合同侵害第三方優先購買權的,如何處理?
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一般因房屋租賃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轉讓房屋給第三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承租人請求判決其與出租人在與第三人同等條件下成立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出租人為其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經審查承租人購買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具備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訴訟請求,并判決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依同等條件支付房屋價款,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可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要求承租人提供相應的擔保以證明其具備合同履行能力。
承租人在訴訟中僅要求法院確認其對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而不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經法院釋明后仍堅持不變更的,對承租人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具有優先購買權的人,提起侵害其優先購買權訴訟的,在訴訟中,必須立即或擔保行使優先購買權,而不能只主張侵犯優先權,而不行使優先購買權。即不能自己不買,也不讓他人購買。
12、房屋買賣中,房產中介在居間合同中,具有什么義務?
房屋中介機構對于房屋權屬狀況等訂約相關事項及當事人的訂約能力負有積極調查并據實報告的義務。
房屋中介機構違反忠實居間義務,嚴重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務費用及從事居間活動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有損失的,房屋中介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房產中介在居間合同中,主要提供的是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盡管房產中介作為非買賣合同當事人,無需對合同承擔法律責任,但房產中介應就其提供的訂立合同機會或媒介服務負責,若房產中介未適當履行其義務,對存在重大權屬瑕疵或其他瑕疵的房屋,本應或能夠發現其瑕疵,而僅因其不積極調查等消極行為未發現或未告知合同當事人,那么房屋中介機構不僅可能承擔退還居間費的損失,而且還可能會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13、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的,怎么處理?
出賣人將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義轉讓給他人,買受人為善意的,可以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出賣人為夫妻一方,轉讓房屋行為符合受讓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有處分權的,另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為由對抗受讓人。
此種情形多發生在,存在多個共有人或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登記在一人或夫、妻一人名下,受讓人在購買時,已盡到適當審查義務的,已核實房產證登記名稱與出賣人名稱相符的,不應或不能發現房屋存在共有事實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應保護受讓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3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房產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出售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 市 區 路 號的房產(店面)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為 。
甲方保證此房產一切情況介紹屬實,承諾和保證此房產無任何權屬或經濟糾紛,權屬無任何瑕疵。同時物業交接前結清物業管理費、水電、有線、通訊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成交價格為:
1. 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整)。
2.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整)作為購房定金。
3. 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房價。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付房款: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支付首付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整)于甲方將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后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及房屋交付
1、甲方應于收到乙方首付款 元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
2、甲方應于收到乙方首付款當日,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第六條 配套設施及費用承擔
1. 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交易成交價格,包括房產的配套價格,此房產附帶的配套及所有權轉移后不得拆除(或附帶)的設備有:(甲方保證下屬設備的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遺失或損壞,按照該設備市場價賠償)
2. 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物業、寬帶費等各項費用由甲方繳清。
3. 上述費用如甲方未繳納,則乙方可從購房款尾款中扣除。
第七條 各方權利義務
1. 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水、電、通訊、排水等設施完好、暢通可正常使用。
2. 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權利瑕疵及關于房屋稅費、銀行抵押、戶口等未清事項。
3. 因本合同房屋已實際租賃給第三人使用,租期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保證與租賃戶無其他糾紛,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租金由乙方收取,租期滿后乙方可自行出租或使用該房屋。
4. 甲方承諾在雙方簽訂本合同 日內空出房屋,并遷出在此房產名下的全部戶口。
5. 甲方應負責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乙方應協助。
6. 甲方交付房屋之前,應結清水電、煤氣、物業、有限電視、通訊等一切費用,并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物業、 等過戶手續。
7.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支付購房款,并在甲方交付房屋及等辦理完畢房屋過戶手續后支付尾款。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
1. 本合同生效后,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并簽署書面文件。
2. 在下列條件發生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 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主要義務的;
(2)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
(3)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
3.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終止通知,本協議自書面終止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
4.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 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的 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 甲方逾期交付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擔房屋價款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返還已付轉讓價款及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3.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房屋、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過戶,經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日內辦理,逾期不辦理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及已付款。
4. 甲方應在合同規定之日遷出戶口,甲方逾期遷戶的,按日向乙方承擔價款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返還已付轉讓價款及同期銀行利息。
5. 甲方未按約定辦理 等過戶手續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6.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承擔價款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 項處理: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未付的轉讓價款,并按本款規定主張違約金。
(2)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7、因甲方原因(虛假承諾)導致合同無效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8、由第三方提供帳戶監管時,甲方或乙方違反約定的或者因違反約定導致合同解除的,由另一方向第三方出具違約確認函,第三方根據約定處理監管賬戶資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 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風暴、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為、政府或公共機關禁止、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政策調整等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和無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 若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約性義務,該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時暫停,而義務的履行期應自動按暫停期順延。
3.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續期的適當證明,
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各方應立即磋商以尋求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并應盡其最大努力終止不可抗力事件或減少其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選擇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即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 市房地產交易中心、 律師事務所(參與買賣見證時)各一份。本合同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以下為簽字蓋章頁)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 證 方: 律師事務所
地 址:
電 話: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4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買賣合同的概念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有償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74、175條的規足,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的事項未作規定時,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互易等移轉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也參照買賣合同的規定。
(二)買賣合同的特征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
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標的物。
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并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要件,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二、買賣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一)買賣合同的成立
1.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的處理。(1)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2)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2.當事人簽訂預約合同的處理。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有權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
(二)買賣合同的效力
1.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的,當事人一方不能以此為由主張合同無效。
2.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
三、標的物交付和所有權轉移
(一)標的物交付
1.交付的形態。標的物的交付可分為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現實交付是指標的物交由買受人實際占有;觀念交付包括返還請求權讓與、占有改定和簡易交付。
2.交付的時間。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間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間內的任何時間交付。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合同法》第61條、第62條第(4)項的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
3.交付的地點。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則:
(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
4.交付標的物的數量。出賣人多交標的物的,買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絕接收多交的部分。買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價格支付價款;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的,應當及時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標的物的,可以代為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買受人有權主張出賣人負擔代為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買受人有權主張出賣人承擔代為保管期間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
5.有關單證和資料的交付。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包括保險單、保修單、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鑒定書、品質檢驗證書、產品進出口檢疫書、原產地證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等。
6.電子信息產品的交付。標的物為無需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信息產品,當事人對交付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或者權利憑證即為交付。
7.交付的證明。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合同約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習慣以普通發票作為付款憑證,買受人可以普通發票證明已經履行付款義務,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所有權轉移
1.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如果是動產買賣,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發生轉移;如果是不動產買賣,標的物所有權自登記時發生轉移。
2.標的物所涉知識產權的歸屬。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件等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于買受人。政法英杰教育獨家提供
3.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2)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3)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
4.出賣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2)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3)均未受領交付,也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4)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之一,又為其他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已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將標的物所有權登記在自己名下。
四、標的物風險負擔和孳息歸屬
(一)標的物風險負擔
1.標的物風險負擔,是指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標的物意外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哪一方當事人負擔。在買賣合同中,對于債務不履行或不協助履行,標的物的風險通常由有過失的一方負擔。在標的物非因雙方當事人的故意或過失而發生意外毀損滅失的情況下,根據合同法規定,風險負擔按交付原則確定。具體來說,即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風險負擔具體規則:(1)買受人親自提取標的物的,出賣人將標的物置于約定或法定地點時起,風險由買受人承擔。(2)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起,在途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已經毀損、滅失卻未告知買受人的,由出賣人負擔風險。(3)對于需要運輸的標的物,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自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起,風險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需要運輸的”是指標的物由出賣人負責辦理托運,承運人系獨立于買賣合同當事人之外的運輸業者的情形。(4)買受人受領遲延的,自遲延成立時起由買受人負擔標的物風險。(5)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風險的轉移。(6)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7)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違約、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8)當事人對風險負擔沒有約定,標的物為種類物,出賣人未以裝運單據、加蓋標記、通知買受人等可識別的方式清楚地將標的物特定于買賣合同,買受人不負擔風險。
(二)孳息歸屬
《物權法》規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法定孳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據此,買賣合同標的物孳息的歸屬應根據標的物所有權移轉時間、當事人約定、交易習慣等因素確定。
五、標的物檢驗
(一)檢驗的時間
1.約定檢驗期的,應在檢驗期內檢驗。約定的檢驗期間過短,依照標的物的性質和交易習慣,買受人在檢驗期間內難以完成全面檢驗的,該期間為買受人對外觀瑕疵提出異議的期間,并依法確定買受人對隱蔽瑕疵提出異議的合理期間。約定的檢驗期間或者質量保證期間短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檢驗期間或者質量保證期間的,應當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檢驗期間或者質量保證期間為準。
2.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應當及時檢驗。買受人簽收的送貨單、確認單等載明標的物數量、型號、規格的,可認定買受人已對數量和外觀瑕疵進行了檢驗,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檢驗出瑕疵時的處理
1.約定檢驗期的,買受人應在檢驗期內履行瑕疵通知義務,主張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怠于通知的,視為無瑕疵。
2.未約定檢驗期的,買受人應在發現或應當發現標的物數量或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無瑕疵;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合理期間”應當綜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性質、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標的物的種類、數量、性質、安裝和使用情況、瑕疵的性質、買受人應盡的合理注意義務、檢驗方法和難易程度、買受人或者檢驗人所處的具體環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判斷。“2年”是最長的合理期間,該期間為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三)出賣人依約向第三人交付標的物的檢驗
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與買受人和第三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不一致的,以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為準。
六、違約責任
(一)瑕疵擔保責任
1.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該責任是出賣人違反權利瑕疵擔保義務的違約責任。標的物的權利瑕疵,可表現為出賣人未告知該標的物上負擔著第三人的權利,或者是出賣人未告知標的物無權處分。權利瑕疵須為在買賣合同成立時即已存在,且于合同成立后仍未能除去,同時買受人不知道權利瑕疵的存在;否則,出賣人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標的物存在權利瑕疵時,買受人可請求出賣人除去權利負擔,并可根據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請求出賣人負不履行債務或損害賠償的責任。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5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設備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制作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合格證、使用說明書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標的物所有權自 貨款付清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用戶指定地點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標準驗收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二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解除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6
甲方: 公司
法寶代表人: 性別 族別 職務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族別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 種子 公斤(名稱牌號商標生產單位規格 等級計量單位),每公斤 元(大寫: ),合計 元(大寫: )。
第二條:甲方必須保證出售的以上種子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第三條: 如甲方出售的.種子出現問題,雙方一致同意由如是種子質量問題,乙方有權不支付種子款,同時甲方承擔經濟賠償(經濟賠償包括種子款、乙方因種植產生的一切物化成本和每畝 元的經濟效益)和違約責任。
第四條:乙方于 年 月 日所購種子款由甲方墊付,于甲方收購乙方產品時扣除墊付種子款。
第五條:甲方已墊付種子即以播種量為準( 元)作為甲方收購乙方產品的定金。
第六條:乙方用購買的種子在 種植 畝,甲方負責收購乙方所生產的合格產品。
第七條:甲方收購乙方產品保底價 元/公斤,隨行就市,如果市場價格高于保底價,甲方按照市場價格收購,如果市場價格低于保底價,甲方按照保底價執行。
第八條:乙方種植的產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00收購保護價 元,
第九條:甲方在接到乙方電話后 日內到乙方所在單位
收購產品(運費由甲方自行承擔、包裝物由 負責),同時將產品款一次性以現金方式付清,收購時間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前,逾期收購,乙方定金不退,不支付購買種子錢款,同時有權將產品出售給他人。
第十條:乙方一是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栽培技術要點實施,并主動配合推廣中心技術人員田間指導,否則,后果自負。二是由于不可抗逆的原因達不到上述產品回收質量標準,責任雙方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
2、如甲方提供種子出現質量問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條款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后,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不成或一方不同意調解的,可訴訟至0000000人民法院。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附:甲方有義務提供營業執照、種子許可證、發票等手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簽名): 年 月 乙方 日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7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混凝土外加劑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外加劑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
外加劑名稱
規格
粉/液
數量
單位
單價
(噸/元)
金額
(元)
備注
價款總計(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百 十 元 角 分
第二條 外加劑應符合下列第項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1.國家標準,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標準,標準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附加技術要求(見附件)。
第三條 計量方法
1.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對于包裝標準,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于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包裝物的回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應提前______小時以(書面 / 電話)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貨需求;交貨完畢雙方應簽字確認。
第六條 驗收方法
1.甲方應在貨到48小時內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2.經驗收不合格的外加劑,甲方有權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應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價款的結算依據:雙方簽字確認的`磅單或簽字蓋章的對賬單。
2.價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價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貨過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乙方可中止供貨,但應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承擔。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期房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甲、乙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為的正式員工,按照于20xx年月出臺的員工保障性住房銷售政策,甲方可在20xx年月至月間按照每平方米元的單價購買坐落于的 棟 號,該房屋為鋼混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擬于 年 月 日前交房。
第二條 甲方愿意在乙方按其公司政策代為支付房款的前提下將該期房轉讓給乙方,即在乙方支付完房款后將該期房按甲方公司現定價格轉讓給乙方,并以乙方名義辦理購房合同。
第三條 該期房的現定單價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拾 萬 千 佰 拾 元。乙方按恒大地產集團政策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收據或發票由乙方保管。
第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對甲方支付該期房的轉讓中介費為人民幣(大寫)萬元,甲方出具轉讓中間費收條,待乙方簽訂合同當日,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五條 在房屋交易、轉讓以及合同的辦理過程中,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相關工作。
第六條 因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除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定金賠付原則進行賠付外,違約方還應額外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易總價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協議為雙方自愿的情況下所簽訂,因房屋購買為乙方,故從簽訂協議至協議終止為止期間,所發生的任何因變動而增加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負責配合乙方順利簽訂合同,期間,房市的漲跌等不可預見等因素,均由乙方承擔風險,甲方也不得再索要任何其他費用,否則,違約方按第六條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在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之前,乙方若將購房指標轉讓與第三方,必須經甲方確定,并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簽訂購房合同時作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9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20xx年04 月 28日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0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規范合同當事人的交易行為,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就本合同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1 合同標的
1.1 砂石料名稱 :(應填寫砂石料全稱)
1.2 砂石料規格 :(應填寫詳細的規格,不可簡化)
1.3 砂石料產地 :(應填寫詳細的產地,不可簡化)
1.4 砂石料數量 :(如能明確數量就明確,不能明確的規定以我方的每批采購通知要求的數量為準,并保證滿足我方施工需要)。
2 質量標準
2.1 本合同砂石料的.質量標準為: (詳細填寫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不可省略或簡化,包括塊石和毛石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
2.2 主要技術指標為: 。
3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物甲方不回收,由乙方自行回收處理。
4 砂石料交付和運輸
4.1 砂石料交付方式為:(根據實際情況,在送貨、自提、代運三種方式中選擇其一)的方式 。
4.2 砂石料交付地點為:(應寫明具體地點,如果采取送貨方式,交付地點就在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點;如果采取自提方式,交付地點就在乙方住所地或砂石料產地;如果采取代運方式,交付地點就在運輸目的地或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點;建議采用送貨方式)。
4.3 砂石料交付時間(期間)為:(應寫明具體年月日,如果不能明確具體時間,只能明確供料期間,也可寫明具體供料期間或以我方批準的供貨通知為準) 。
4.4 砂石料由(具體寫明哪一方負責運輸,如果采取送貨方式,由乙方負責;如果是自提,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代運,由承運方負責)負責運輸。
4.5 采用(具體寫明以何種方式運輸,如:汽車、火車或聯運等)方式運輸砂石料。
4.6 運輸費用由(具體寫明哪一方承擔,如果采取送貨方式,由乙方承擔;如果采取自提方式,由甲方承擔;如果采取代運方式,可選擇甲方或乙方承擔,雙方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約定)承擔。
4.7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換算標準要明確 。
5 合同價款
5.1 砂石料單價:(根據不同規格寫單價,寫明是綜合單價還是單一單價,如果是綜合單價,就應包括砂石料費、砂石料的裝、卸、運以及所有不可預見的費用;如果是單一費用,就指砂石料費。涉及體積和重量的換算,請參實驗室堆積密度)
5.2 合同暫定價款:(如不能確定合同額為約計,最終應按照實際結算,等于單價乘以數量) 元,大寫: 元。
6 計量、結算與支付
6.1 計量方式: 。(過磅或量方方式)
6.2 結算方式: (按照方或按時間,結算以后提供上月供應砂石料的發票) 。雙方每月 日前憑收料單進行結算,超過次月 日前未結算的,轉為下月計算。
6.3 付款方式: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雙方確認數額開具的正式貨款發票后,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確認其收受貨款的開戶銀行為: ,戶名為: ,賬號為: ,乙方如需變更賬號,需提前 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6.4 付款時間:(寫明付款的具體時間要求,如果是分期付款,應寫明每期付款比例和金額數) 。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1
合同編號:
提示:本合同適用于農藥生產商與銷售商之間的交易,或銷售商與種植戶之間的大額交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農藥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買方對農藥的基本要求單位:
第二條質量標準: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第三條賣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
《營業執照》《農藥登記證》《商標注冊證明》《生產許可證》或批準文件《代理銷售授權書》《備案登記號》《經營許可證》標準號:其他: 。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年月日前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剩余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為:;選擇由買方支付定金的,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則定金不予返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則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條交貨方式:;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
第六條驗收: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后日內進行驗收;其中農藥包裝必須貼有中文標簽或附具說明書,注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及農藥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實用技術、使用技術和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農藥分裝的,應注明分裝單位;并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他驗收要求: 。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農藥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六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農藥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2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需方因公司食堂之需,特向供方定制快餐桌椅一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供需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簽定合同,條款如下:
一、八人餐桌主要參數:主架采用馬鋼國標1.2mm厚50*50mm直徑方管,經焊接,打磨、拋光、酸洗、磷化、噴塑處理。主架外表光滑、無結疤。毛刺、假焊、虛焊。結實耐用。
餐桌面板:規格220*60,采用上海優質富美家25mm厚防火板。經過加工后具有防火、防水等功能。比原來老產品要耐用兩倍以上。顏色灰白。
坐凳:采用廣東優質玻璃鋼看臺座椅。結實耐用。美觀大方
二、交貨期限及地點:
1、在需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供方定于_20xx年9月_23日交貨(本合同生產周期為7天)。
2、交貨地點:江蘇科力普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3、需方所訂快餐桌椅由供方負責運送、安裝,運費由供方承擔,送到需方指定地點(江蘇科力普汽車部件有限公司)。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簽定后需方立即支付定金人民幣 1056 元整給供方,本合同以預付定金到帳后的次日生效。如預付定金延期到帳,本合同所訂交貨日期順延。
2、供方所供快餐桌椅發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驗收合格后,并支付剩余貨款人民幣壹萬元整給供方;貨到后,剩余貨款一次付清。
五、售后服務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供方對所供產品執行″一年保修″的原則,即在一年保修期內,屬家具質量因素而導致的故障(除人為因素)負責免費維修;保修期滿后,供方繼續提供維修服務,但要收取相應的維修成本費用。
六、供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導致交貨延期,必須告知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七天內,將災害發生地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郵寄給需方審閱確認;需方如要求延期交貨,必須在原訂交貨日期前七天通知供方。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項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備注:
1、運輸搬運過程中如有損壞,供方需調換。
2、所購產品到達需方所在地后,需方負責搬運安裝。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涂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家住江安縣鐵清鎮回龍村陳家咀組)的黃角樹達成如下協議:
一、樹木的品種、價格及數量
(1)黃角樹:樹木規格直徑約 公分左右,不限樹冠的大小和樹高。
(2)數量: 壹棵。
(3)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共計人民幣圓整。 (¥: 元。)
二、樹木的`要求
(1)甲方要提前對樹冠進行修剪、對樹根進行切割,有可能對樹木周圍作物造成一定的損傷,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2)因甲方要對樹桿進行草繩保護處理,所挖的樹木土球不小于 70 公分,并進行草繩纏繞保護,乙方要無條件的協助配合。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樹木的栽培現場對符合要求的樹木進行標識后支付 元的預付款。余款 元在甲方驗收樹木完成并上車后就立即支付。
四、違約責任
(1)除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的,應以合同價款的 2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即賠付對方違約金 元。
(3)違約方遲延履行超過定日期 15 日以上或有其他行為嚴重損害守約方利益導致守約放訂立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的義務。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有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地址:
聯系電話:
鑒證人 :乙方(簽字): 地址: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 日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品種和數量
l、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必須明確規定生豬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 等級、質量和檢疫方法
l、等級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豬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2、檢疫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 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勵辦法
1、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貨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買方的違約責任
l、買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履行期內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向賣方償付違約金。
2、買方如需提前交貨,并取得賣方同意變更合同的,買方應給賣方提前交貨貨款總值的_____%的補償,買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向賣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賣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買方應按未付貨款總值的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向賣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賣方按合同規定交貨,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向賣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賣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 賣方的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如買方仍然需要,賣方應如數交貨,并應向買方償付貨物總值的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如買方不需要,賣方應按未交貨款總值的_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償付違約金。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買方仍然需要,賣方應如數補齊,并應向買方償付少交部分貨物總值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如買方不需要,賣方應按逾期應交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由買賣雙方約定)償付違約金。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5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古董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古董基本情況
1、古董名稱:
2、古董描述:
3、古董數量:
二、價格和付款
1、成交價格:人民幣
2、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協議簽署后的 日內,按前款約定的金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將貨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
三、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甲方應于收到全部款項后的同時將古董交付給乙方。
2、交付地點:由雙方另行確定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古董,雙方應于古董交付的同時進行驗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古董后發生的風險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逾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成交價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方實際履行義務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古董不符合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古董,同時甲方應按照成交價格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其他約定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
(簽字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6
木薯種植合同書
合同編號:LZ20160101A-2
甲方:x市x利淀粉有限公司乙方:
聯系人:歐x超身份證:
聯系電話:18x640417(連州)1392x964(東莞)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x市x鎮墾區管理區步津村聯系地址:
為了更好地貫徹我公司明年木薯種植計劃,增加當地農民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的友好協商,簽訂該合同.
具體合同內容如下:
種植面積及地點
1:面積畝
2:地點:
收購木薯質量標準:
1:木薯大小不限,根需干凈,不得粘附過量泥土。
2:收購的木薯須保持新鮮,從泥土挖出超過三天的木薯不予收購。(因本廠收購的木薯是作為提取淀粉的原料,并非作為飼料用途,變軟或開始發黃,發黑的木薯本廠不予收購)
收購木薯價格標準
1:保底收購價格:600元/噸(包拉貨到廠)
2:市場變動價格:在600元/噸的前提下,按上浮升幅的50%收購。
比如:市場價現時為650元/噸,比我司保底價高出50元,則我司的'收購價600+50X50%=625元/噸,如此類推.。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l統一提供木薯種子,每畝50元。
l制定種植方案,提供種植技術指導,安排人員對各個環節進行指導。
l對乙方在合同種植期內的合格木薯產品,絕不拒收。
l如乙方種植面值超過200畝以上的,甲方提供乙方每畝50元的肥料,作為支持乙方種植,在收購乙方木薯后扣出此筆資金。
乙方責任
l為保證種植的木薯得到預期產量,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按質,按量進行施肥,除草等農活。
l種植期內因病。蟲。鳥。獸等因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另因大雨,干旱造成40%種子未能出苗的,由甲方提供種子,乙方及時鏟除,補種。
l生產的合格產品必須按時,按量交給甲方,乙方將產品銷給他人一經發現,每畝按20xx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作為違約賠償。
其他約定:
l種植要求:按廣西多年的木薯種植經驗,并根據連州當地的情況:
甲方建議種植間距為:70cm×80cm,則每畝最少可種1100株。
l在本公司生產期間,乙方須按甲方生產要求,按時收采木薯,不得影響本甲方生產,(比如本廠停機時間為12月31日,在12月31日之后的木薯,本公司不予收購),不
作出任何賠償。
l甲乙雙方簽訂種植合同后,如乙方未能按照簽訂合同所標示面積種植的,乙方須提前向甲方知會,以免影響甲方種植計劃。如不及時通知甲方的,乙方須賠償甲方900元/畝.(比如本公司與A君簽訂種植面積是300畝,但實際種植面積為250畝的話,乙方須提前通知甲方,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50畝的損失。
l收購完乙方木薯后,甲方在30日內結清所有貨款。
l如乙方將木薯轉賣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亦不對本公司做出賠償的,本單位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乙方進行起訴,由甲方到當地法院提出仲裁,一切訴仲費用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具有法律效應,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補充,另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年月日7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7
法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的違約金數額或比例;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比例。
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則應該按照相關法規條例的具體規定處理;如果有關條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的,則應該按照《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于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但只要由于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可按照簽訂合同時有效的有關條例的規定執行,有關條例對違約金比例未作規定,而違約又未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下面談談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數額的確定和適用。
一、法定違約金
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條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由于合同的內容、違約的性質、程度的不同,確定違約金的方法與數額也有所不同。第一,有關條例明確規定了違約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該比例直接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例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這里明確規定了延期交貨的違約金比例為每日萬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攬合同條例》第21條第4項規定,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由此可見,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是固定的。各種滯期費、滯納金等適用如上規定。第二,有關法規只規定了違約金一定比例范圍。這需要通過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機關確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至5%。一般來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為一定的比例范圍。
二、約定違約金
由于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法律無明文規定,因此在實踐處理中也不一致。有的認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定違約金,超過的就是無效,但實際中也常常遇到約定違約金過高的問題。究竟應如何確定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下面從幾個方面談談筆者看法。約定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違約部分的貨款或酬金的總額,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違約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種違約金。從法律上講,《民法通則》第122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該法條對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未作限制,允許當事人用約定違約金來彌補某些法定違約金過低的缺陷。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通用產品的法定違約金的比例只是違約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這就使一些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機,如供貨方在因市場行情變化使自己產品變為緊俏時,可能徑行違反合同不供貨,即使按最高數額支付違約金,仍大有利可圖。這顯然不處利于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穩定,不利于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法律規定當事人通過協商,在法定違約金之上議定約定違約金是完全必要的。通過較高的約定違約金可以起到預防違約的積極作用。但這樣的約定也不是無限制的,根據《民法通則》的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司法實踐中的慣例,將約定違約金的數額限制在違約部分的貨款總額或酬金總額之下較為適宜。但如果有關條例對違約金數額有特別規定的,應按特別規定辦。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第19條第1項規定,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金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對此,約定違約金的最高比例也應為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值得注意的是,這里所說的對違約金最高數額的限制,不同于違約方對另一方的實際損失所做的賠償。《民法通則》第122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如一份購銷合同的貨款總值為5萬元,違約金為1萬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萬元的經濟損失。對此,違約的供方除支付1萬元的違約金外,還應賠償5萬元的經濟損失。在司法實踐中,對具體合同的違約金條款進行認定時,應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訂立經濟合同的一般原則性規定。即要看其是否有顯失公平、是否有脅迫或欺詐等情況的存在。如果屬于《合同法》中關于無效經濟合同規定的,則應認定該違約金條款為無效。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8
第一條
預拌混凝土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
說明:
1、 上表內數量系總價估算,結算數量以現場簽證送貨單數量為準。單價未包括其他添加劑及特殊技術要求等費用。
2、 泵送潤滑用砂每立方米單位按同等級混凝土價計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1為標準,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 3為標準,每增加2c,價格增加5元
4、 對價格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補簽協議,否則安____市預拌混凝土信息價結算。
5、 細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漲劑加1個百分點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條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應在澆筑前天向供方提供書面供貨計劃,寫明供貨時間、地點、數量、技術要求、澆筑部位及澆筑方式等。
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需方應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因估算不準造成的超量供應損失由需方承擔(其中如發生連續2車運輸不足立方米的則從
第二車開始計算,每車增加運費100元并在送貨單上注明)
2、 需方負責做好混凝土澆搗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用電、照明齊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關事項
3、 供方應按需方的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按要求送貨到現場,供方人員車輛用設備到施工現場后,聽從需方的'指揮。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況下操作,供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由需方負責
4、 需方應指定現場收貨人員負責收貨,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
5、 要必要時,經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
第三方代為供貨,但合同權利義務仍由原供方承擔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貨款后,供方應及時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證書
7、 需方應在澆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澆筑時間后,沒有特殊情況下同,澆筑時間誤差不得超過3小時,澆筑混凝土時,在約定時間內平均每小時送貨車數達3車以上,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條 質量標準、交貨地點及驗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質量應符合《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 (GB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貨到現場后,需方應對坍落度當場進行檢測,并按規定留置試件和養護
3、 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提出。對坍落度的異議應在交貨時提出,強度經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準,對混凝土強度的異議應在交貨后____日內提出。如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所交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符合合同規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及時與需方共同硧認質量問題并提出處理方案。當供需雙方不能達成共識時,則請雙方共同認可的質監部門進行分析、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預拌混凝土供貨量的結算依據為混凝土送貨單的簽收數量或者結算單。供方根據送貨數量制作結算單,需方應在收到供方結算單之日起的____日內核對硧認并簽字蓋章,如有異議應另行說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內簽署結算單,則視為認可。需方應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對賬,付款按供貨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結70%支付,即月底對賬,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類推,主體結頂即付到已供砼總款的80%,主體結頂六個月即付到總款的90%,佘款10%在主體結頂后十貳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1、 經過質量部門鑒定后,供方硧認由于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供方應賠償需方直接經濟損失
2、 預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現場,因需方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的,其相應的經濟損失由需方承擔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個月以上的,則從
第二個月算起,35天內需方應向供方付清已供預拌混凝土的全部貨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貨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額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不予辦理結算簽證的,供方有權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硧認,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即時結清貨款和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少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蕭山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需方有要權抽查供方數量,實際數量不超過國家超表準版%,每次抽查3-5車,按抽查車數的平均數為當天該批次的數值。憑電腦小票過磅單為結算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銀貨兩迄時止。
需方 供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杭州XX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單位郵編: 單位郵編: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19
采購冰箱合同 合同編號 01
簽約地點;南通
簽約時間:20xx /11/11
賣方:電冰箱廠
買方:第四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1、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品牌名稱 計量單位 數量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新飛冰柜新飛 臺500 1600元 900000元合計6-15 6-25
BC/BD261H 500 300 200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玖拾萬元整
2、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國家標準及輕工部A 級標準
自交貨日期3年起
3、交(提)貨地點和方式:供方倉庫內交貨
4、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買方委托賣方代辦鐵路運輸至南通火車貨運站,費用由買方負責
5、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期限:買方按技術標準抽查驗收如無異議貨到1個月通知對方
6、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紙箱包裝,包裝品由賣方負責不計價不回收
7、結算方式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買方以銀行付款的方式交付匯款的10%,其余款及運費貨到驗收合格后由銀行匯總結算
8、違約責任:賣方不能如期交貨或買方退貨時不能退貨應向對方償付
9、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協商不成時,向賣方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所申請仲裁
10、本合同未盡事宜,一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
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
對賣方資格的確認意見 對賣方資格的確認意見 同意 同意
經辦人:經辦人:第四組采購員
20xx年11月11日 20xx年11月11日 賣方:電冰箱廠
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行間南通支行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行間南通支行
帳號:
郵政編碼:215300
鑒(公)證意見
本合同符合有關法規規定同意鑒證生效
經辦人:
20xx
買方:第四組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賬戶: 郵政編碼:215322 鑒(公)證機關(章) 年11月11日 法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0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賣方同意銷售,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提供的鐵礦粉,并且雙方一致同意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條款:
一、品名:鐵礦粉
技術指標:Fe 64.5%(最小)
水份: 10%(最大)
二、交貨期:款到交貨。
三、數量:5000噸(+/-10%)
四、交貨地點:賣方貨場。
五、價格及價格調整:
1、單價:人民幣____噸,開票干基單價(_____+10%)_____元/噸。
2、價格調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噸的比例獎勵,低于64.5,按每1%以10噸的比例懲罰,如品位低于63.5%,買方則有權要求退款退貨。
六、品質、數量及結算依據:
品質(理化)指標:提貨時雙方代表共同取樣,每天制成一個均樣,一分三份,雙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為公證樣;雙方協商指定一家檢驗機構進行化驗,如果此二份樣的化驗結果之差異在0.5%以內,最終結果以此二結果的平均值為準,如果其差異超過0.5%,雙方共同執公證樣在同一化驗機構進行化驗,其結果為雙方所規定的品質數量均為本合同項下的結算依據。
七、付款和結算:在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買方須將全部貨款匯至賣方指定的帳戶;賣方在5個工作日內憑正本過磅單向買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率13%)進行結算貨款多退少補。
八、貨物發運:
由買方以書面形式指定提貨人自提。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進行裁決,該裁決結果為最終結果,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違約及違約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項合同義務,違約方須向
對方支付本合同總標的額的5%作為補償。
十一、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通過傳真簽署同等有效。
賣方: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延伸閱讀:買賣合同的特征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
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于履行合同。
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5.買賣合同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1
根據《合同法》第142條的規定,我國的風險負擔制度以交付主義為一般原則,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風險隨著標的交付二轉移,這一點,與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的立法以及國際條約基本一致。由于標的物的風險隨著標的物的交付而轉移,因此交付時間的確定對于風險負擔制度來說就顯得十分重要。交付分為兩種,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對于標的物的現實交付的風險轉移學術界并沒有太大的異議,但對于簡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觀念交付是否也能導致風險轉移,學者們存在很大分歧。另一方面,由于不動產的物權變動我國采取的是登記生效主義,存在著占有轉移與所有權轉移相分離的情況,因此有學者認為在不動產買賣中,交付主義只適用于不動產先交付后登記的情形,而不適用于先登記后交付的情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后即使還沒有交付,買受人也應承擔不動產損毀滅失的風險。
一、“交付”是否僅僅限于現實交付
交付就是由出賣人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給買受人占有,即占有的轉移。交付一般分為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所謂的現實交付,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給買受人,使得標的物出于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占有標的物。所謂的觀念交付又可以分為指示交付、簡易交付和占有改定這三種交付方式。在現實交付的'情形下,由于買受人取得了標的物的實際處分權和控制權,也就取得了使用、收益標的物等現實利益,此時由買方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符合風險與利益相一致的原則。現實交付的本質特征就在于讓受讓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直接處分權,并進而取得對標的物的用益權,這也是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的理論基礎,因此,交付主義中的“交付“應當是就現實交付而言。而對于其他交付形態,是否也可以適用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理論,是否產生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我國《合同法》都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有必要一一討論。
所謂的簡易交付,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占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則視為交付完成。《合同法》第140條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己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物權法》第25條亦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以上兩條是《合同法》關于簡易交付的規定。在簡易交付中,由于買方已經基于某種法律關系實際占有了標的物,例如基于租賃、保管等法律關系,所以出賣人無需再交付標的物使得買受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現實占有。買賣合同的訂立,只是改變了買方占有標的物的權力基礎,即買賣合同訂立后,買受人不再基于租賃、保管等法律關系、而是基于買賣關系占有標的物,此時,買方的身份也由他主占有變為自主占有。因此,簡易交付與現實交付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其依然可以發生標的物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只是此時的交付時間變成了買賣合同的生效時間,而不是買方基于其他法律關系實際占有標的物時間。
所謂指示交付,是指在第三人占有標的物時,出賣人將向第三人請求返還的 權利讓與買受人,以代替標的物的實際交付,我國《物權法》第26條規定了指示交付的情形:“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在指示交付中,雖然買受人并沒有取得標的物的實際占有,但是由于指示交付已經移轉了標的物的所有權,也就意味著買受人取得了對標的物的間接占有,可以隨時提取標的物,使標的物處于自己實際支配下,也可以請求第三人采取措施加強對標的物的保護,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賣方將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方后,就喪失了對標的物的實際控制權,也無法對標的物進行使用收益,因此,按照利益說和管領說,此時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是合理的。但是,指示交付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即買賣雙方約定雖然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受人,但在一定期限內出賣人保留對標的物的用益權,例如繼續由出賣人向第三人收取租金等,依據“利益之所在,風險之所在“的市場原則,此時標的物的風險并不隨著指示交付而轉移。
所謂占有改定,指的是買賣合同中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于買受人,但標的物仍然由出賣人實際占有、買受人取得的是間接占有。見我國《物權法》第 27 條的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在這種情況下以買賣合同生效的時間即為交付的時間,例如買方將標的物出售給買方之后,又基于保管合同或租賃合同繼續占有或使用標的物。在占有改定的情形,“雙方約定出讓人繼續占有標的物,觀念上可視為發生了標的物從出讓人到受讓人再從受讓人到出讓人的兩次交付,實際上先后發生了買賣與保管或租賃兩類合同關系,此時對這兩類合同應分別適用各自的風險負擔規則。”
二、“交付”是否適用于不動產買賣
在動產買賣中,由于一般情形下交付即移轉標的物所有權,因此風險負擔制度采取交付主義還是所有權主義并沒有實質的區別。但是對于不動產買賣而言,由于所有權不是隨交付時移轉,而是從完成過戶登記手續時移轉,而且實踐中不動產的交付與登記一般不是同時發生的,存在標的物已交付但未進行所有權變更登記,或者所有權已變更登記但尚未交付兩種情形,此時采取所有權主義還是交付主義分配風險負擔至關重要。筆者認為,不管是動產買賣,還是不動產買賣,都統一適用交付移轉風險原則,而不論標的物所有權是否已移轉,亦即不動產買賣中,無論是先交付后移轉所有權,還是先移轉所有權后交付,風險均自不動產交付時起移轉于買受人。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上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公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丙方居間介紹及服務,甲方同意將位于上海市寶山區路號×室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于乙方,該房屋性質為使用權房屋,用途為住宅,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二、該房屋的轉讓價款
甲、乙雙方同意該房屋的售價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萬元)。該價款包含該房屋內的相關設施設備及現有裝修款,除此之外,乙方無需再因該房屋的買賣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項。
三、轉讓價款的支付
1、雙方確認,所有的房款均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丙方,待該房屋《租用公房賃證》的承租人變更為乙方后,由丙方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簽訂時向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房款。
3、其余房款人民幣×萬元待甲方提交辦理過戶需甲方出具的相關手續后且甲方已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三日內支付給丙方。
三、中介服務費
基于丙方為甲、乙雙方的該房屋買賣提供了居間服務和其他相關服務,乙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萬元)作為中介服務費;該中介服務費需待該房屋《租用公房賃證》的承租人變更為乙方之日支付。
四、相關手續的辦理及稅費的承擔
1、三方同意將該房屋《租用公房賃證》的承租人變更為乙方,相關過戶手續由丙方負責辦理,甲、乙方同意給予協助,辦理該過戶手續所需的'費用,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將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需甲方出具的相關文件提交給乙方,如逾期,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房屋轉讓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在辦理具體過戶手續時,如需甲方及共有人、成年共居人親自到該房屋產權單位辦理的,甲方必須按乙方的要求進行。如逾期,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房屋轉讓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五、房屋的交付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如逾期,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房屋轉讓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在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的同時,甲方同意將該房屋的所有裝修和不可移動財產以及相關設施設備一并無償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無需給予任何補償。在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甲方不得破壞該房屋以及該房屋的裝修和相關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甲方須按價賠償。
3、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已將該房屋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上網費等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一切費用全部結清。如果甲方未能及時結清上述費用而給乙方造成損失或影響乙方后續交費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將戶口遷出。如有困難,乙方同意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戶口遷出,并且甲方同意從丙方領取房款時,從房款中直接扣除人民幣×元作為戶口押金交由丙方無息代管,待戶口遷出后,由甲方到丙方處領取該戶口押金;如甲方未能在前述日期將戶口遷出,則該押金作為甲方向乙方承擔的違約金,可由丙方直接支付給乙方。
5、甲方應在房屋交付時,將與該房屋有關的水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過戶至乙方名下。
6、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租用公房賃證》原件及其他相關權屬證明交付乙方。
六、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夠完全支配或處理。并保證該房屋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債權債務糾紛等影響該房屋轉讓的因素。有關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前已產生的產權糾紛、抵押、租賃、稅務等事宜,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清理完畢。
(2)甲方保證向丙方出具的個人身份證明、《租用公房賃證》以及辦理房屋過戶所需的相關文件的真實、合法及有效。
(3)甲方保證該房屋的共有人、家庭成員及共同居住人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沒有隱瞞婚姻狀況。
(4)如該房屋已出租的,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具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書和承租人同意解除、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并搬遷的保證書,并保證不影響乙方居住使用該房屋。
2、如因甲方違反前述(1)、(2)、(3)、(4)任何一條款而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無法繼續履行或使乙方受到損失的,甲方應承擔房屋轉讓總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
七、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可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共有人及共居人:
乙方: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3
【案情簡介】 原告李彥軍訴稱:原告生產、經營民用建筑類樓板。20xx年5月份,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約定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約定的付款進度為: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20xx年5月28日,經原告要求,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該欠條中“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部分系原告之妻書寫,但其中“14300元整。武喜軍”部分系被告武喜軍親自書寫并捺指印。但之后,雖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無奈,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原告提供的證據有: 被告武喜軍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其主要內容為:“欠條 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 300元整。武喜軍”,用以證明被告拖欠原告貨款14300元的事實。被告未到庭答辯,亦未提供證據。 訴訟中,依原告申請,證人吳出庭作證(證人吳系隨車貨運人員),用以證明其曾隨原告一起為被告武喜軍運送樓板及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的事實。另外,依原告申請,本院依法調取了被告武喜軍的戶籍證明。庭審質證中,被告武喜軍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對原告提供的證據進行質證,視為其放棄質證的權利。本院向原告及證人出示被告武喜軍的
戶籍證明,原告李彥民及證人吳均指認戶籍證明中頭像系樓板收貨人武喜軍頭像,亦即本案被告武喜軍。對于原告提供的欠條及證人吳證言,本院綜合分析認為,欠條中關于樓板數量、規格、貨款總額等信息可以與原告的陳述互相印證,而欠條中送貨人及收貨人及欠條出具人又與證人吳證言互相印證,故本院對于原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吳證言予以采信。
【法院認定】經庭審質證,依據有效證據,結合當事人陳述,本院確認下列案件事實: 原告李彥民生產、經營民用建筑類預制板。20xx年5月份,因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另約定: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后經結算,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之后,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現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
【法律分析】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等違約責任。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本案中,原告李彥民與被告武喜軍之間
系口頭形式的買賣合同關系,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武喜軍在原告李彥民履行完交貨義務后,未及時支付貨款,經原告多次催要,仍長期拖欠,構成違約,應承擔給付原告貨款的民事責任。原告要求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4
名稱: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 牌號商標: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調撥通知書編號:_____字號 規格型號
數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交(提)貨時間
備注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本合同按(___________)、(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有關民爆器材管理規定執行。
5.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6.結算方式及期限:
7.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費用負擔:
2.質量要求、質量標準:
8.違約責任:
3.交(提)貨地點、方式:
9.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
10.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發貨單位: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發貨單位:
物資主管部門簽證意見
簽證部門(章)
(簽證不收費)
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5
1、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約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1) 合同的對內效力!合同生效后,當事人遵循合同約定,依誠實信用原則正確$完全地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不得濫用權利,違反義務,在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時,當事人必須依照法律或者取得對方的同意,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2) 合同的對外效力!合同生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非法阻撓當事人主張權利與履行義務;( 3) 當事人違反合同的,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法院得經債權人申請采取強制措施使債務人依合同的約定承擔責任$履行義務!
合同生效時間是以條款約定為準。不一定要注明地點,但是注明簽約地點,一旦糾紛可以更好確定管轄權。 有些種類的合同由國家法律強制規定需要辦理相關手續才合法。大部分合同不需要辦理專門手續,只要雙方達成合意既可。雙方也可自愿公證。經公證后的合同,證明力要強于未公證的合同。 具體說來,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本條對合同生效時間作了兩層規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也就是說,合同的生效,原則上是與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產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時成立根據本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例如買賣合同,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生效沒有特別約定,那么雙方當事人就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達成一致時,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準、登記時生效。也就是說,某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的生效要經過特別程序后才產生法律效力,這是合同生效的特別要件。例如,我國的中外合資經營法、中外合作經營法規定,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合作經營合同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書面合同沒有簽字有效嗎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有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之別。法律法規要求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的,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合同無效。
經當事人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同的內容及相關事宜進行約定后,一般應接著進行最后的議程,即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中簽字或蓋章。沒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或蓋章,就不能最終確認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也就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有效。為此我國《合同法》
第32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但是,雙方當事人的簽字或蓋章也只是形式問題,實質上應當追求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如果一個以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已經履行,而僅僅是沒有簽字蓋章,就認定合同不成立,則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因此,《合同法》第37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當發生糾紛后,一方當事人不能再以未簽字或蓋章而認定合同無效。
四、合同生效需要具備哪些要件
(一)合同生效的實質要件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二)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
合同生效是包括兩種情況: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定,即如果沒有法律、行政法規的特別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二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如根據三資企業法訂立的合同、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自批準、登記時生效。三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以約定為準。
五、合同成立等于合同生效嗎
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如何確定合同是否生效,在我國《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一)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先決條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有效。所謂締約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或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據此,年滿18周歲,或者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訂立合同。間歇性精神病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他們不具有締約行為能力。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和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不能訂立合同。但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訂立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合同。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只能限制在其核準登記的生產經營和業務范圍內,因此,法人具有就其生產經營和業務范圍內的締約行為能力。
(二)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構成法律行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是構成有效合同的先決條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訂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屬于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
(三)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當然條件之一。但必須注意的是,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商加以改變的強行性法律規定。換言之,當事人并不必須遵守合同法中用以指導當事人訂立合同的任意性規定。強行性法律規定的標志是一般冠以“不得”、“必須”等詞語,而任意性規范則用“可以”等詞語表示。另外,合同不違反法律,還指合同的內容,即設定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必須合法。如果合同內容的部分條款有效、部分無效,那么部分條款被確認無效不影響有效條款的效力。
(四)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約,于當事人之間猶如法律”。因此,作為確定當事人各自權利義務依據的合同內容對于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發生糾紛時判斷孰對孰錯具有重大意義。合同內容確定,是指合同內容在合同成立時必須確定,或者必須處于在將來履行時可以確定的狀態。合同的內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規定的特定事項在客觀上具有實現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內容屬于事實不能、自始不能、客觀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種情形,則合同無效。
另外,根據《合同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合同,必須依照規定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否則,即使具備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
綜上所述,合同的生效與簽訂時間不一致,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6
出賣人(甲方) :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房產所在地: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房屋共有產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房屋共有產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房屋共有產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出賣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稱簡稱甲方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 ___層,共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_______。并附帶_________一間,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安置房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因權屬問題有上述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為:每平米 元,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分批付款,
第一筆于__ __年___ _月_ __日將首付款(定金)人民幣 ___萬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并注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
第二筆房款人民幣 _ ______萬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
第三筆(尾款)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待該房產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成為可能且房產已順利過戶至乙方名下支付給甲方,乙方應在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第三筆尾款付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承諾及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收取房屋款項。
2、甲方應保證其房產不存在質量和技術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問題,能夠辦理產權證書且順利過戶。
3、甲方保證并承諾對上述房屋及土地擁有所有權(拆遷安置所得),并沒有任何出租,除上述甲方各當事人為不存在其他共有權人且甲方各方均對處分該標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異議,對于該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
該房屋及土地沒有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
4、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
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5、 甲方承諾乙方在第二筆購房款交付與甲方任何一方后,本合同項下房產實際所有
者為乙方,甲方將此房產上的一切權利同時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僅因自身及房產問題暫時無法為乙
方辦理過戶手續,房屋暫時為甲方名下,但甲方對該房產不享有任何權利,乙方對該房產享有完全的權利。
6、 甲方確認此房產在乙方履行第二筆房款的交付后實際所有人為乙方,甲方不在對
其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外贈與、買賣、繼承、出租等。
第七條 乙方承諾及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擁有良好履行合同的經濟能力和信譽,能夠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購房款。
2、乙方給付首付款時,甲方將該房屋(例如,拆遷安置協議、房產登記證明憑證、村委安置房證明、房屋鑰匙等 交給乙方保管。乙方在付清第二筆款項時即表明甲方完全轉讓本合同項下安置房產及附屬其上的一切權利。
3、乙方對該房產享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出租、使用、裝修裝潢、拆除重建、享有拆遷補償款等一切所有權基礎上的附屬權利,甲方僅在乙方要求配合時出面全力配合。
第八條 房屋及土地過戶
1、 本合同簽定時,該房屋為小產權房,暫時不具備過戶條件,但本合同為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財產及財產權交易之協議,并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2、 雙方約定今后國家政策允許過戶時,甲方在取到房產證等房屋權屬憑證的當日應交予乙方保管并且辦理預告登記手續,當日因其他合理的原因不能交予乙方且辦理預告登記有困難時也應于當日通知乙方且于乙方協商具體的交付日期。
3、 甲方在取得產權證等相關權屬憑證后三個工作日內應無償協助乙方辦理房屋及土地的過戶手續。
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一、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
二、買方需付稅費:(1)印花稅;(2)契稅;(3)產權登記費;(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1)權籍調查費;(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3)評估費(如有);(4)保險費(如有);(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可能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另一方可以代其墊付,甲乙雙方可分別增加收取購房款和扣除交付購房款。
第九條 特別約定
一、關于房產拆遷:本合同簽訂后,若該房屋遇到政府拆遷,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權辦理該房屋及土地的拆遷手續,領取拆遷補償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遷過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無償配合。
二、關于房產再次買賣: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轉售給其他人,所售金額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本合同中乙方擁有的權益,新的買受人同樣擁有,甲方需要積極配合。
三、關于房產收回
由于該房屋屬于小產權房,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房屋,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收回房屋需按收回時該房屋市場評估價格的叁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7
20xx年5月1日,原告孫銀山在被告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寧店(簡稱歐尚超市江寧店)購買“玉兔牌”香腸15包,其中價值558.6元的14包香腸已過保質期。孫銀山到收銀臺結賬后,即徑直到服務臺索賠,后因協商未果訴至法院,要求歐尚超市江寧店支付14包香腸售價十倍的賠償金5586元。
【判決結果】: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于20xx年9月10日作出(20xx)江寧開民初字第646號民事判決:被告歐尚超市江寧店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內賠償原告孫銀山5586元。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判決理由】:
法院生效判決認為:
1、關于原告孫銀山是否屬于消費者的問題。(“買假索賠”是否屬于消費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是相對于銷售者和生產者的概念。只要在市場交易中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是為了個人、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為了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職業活動需要的,就應當認定為“為生活消費需要”的消費者,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的范圍。本案中,原、被告雙方對孫銀山從歐尚超市江寧店購買香腸這一事實不持異議,據此可以認定孫銀山實施了購買商品的行為,且孫銀山并未將所購香腸用于再次銷售經營,歐尚超市江寧店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購買商品是為了生產經營。孫銀山因購買到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而索賠,屬于行使法定權利。因此歐尚超市江寧店認為孫銀山“買假索賠”不是消費者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
2、關于被告歐尚超市江寧店是否屬于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第三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該法第二十八條第(八)項規定,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屬于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銷售者負有保證食品安全的`法定義務,應當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自行及時清理。歐尚超市江寧店作為食品銷售者,應當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儲存食品,及時檢查待售食品,清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但歐尚超市江寧店仍然擺放并銷售貨架上超過保質期的“玉兔牌”香腸,未履行法定義務,可以認定為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3、關于被告歐尚超市江寧店的責任承擔問題。(10或是10+1?)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當銷售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消費者可以同時主張賠償損失和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也可以只主張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本案中,原告孫銀山僅要求歐尚超市江寧店支付售價十倍的賠償金,屬于當事人自行處分權利的行為,應予支持。關于被告歐尚超市江寧店提出原告明知食品過期而購買,希望利用其錯誤謀求利益,不應予以十倍賠償的主張,因前述法律規定消費者有權獲得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因該賠償獲得的利益屬于法律應當保護的利益,且法律并未對消費者的主觀購物動機作出限制性規定,故對其該項主張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模板集合 篇28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的和自愿的基礎上,在充分的協商后,就乙方購買甲方的奶牛達成以下的買賣合同的39;條款。
一、甲方出售出奶母牛頭,經甲乙雙方協商合確定每頭奶牛單價為一萬三千五百元(小寫13500元)。
二、乙方愿意以協商確定的'每頭奶牛單價為一萬三千五百元(小寫13500元)價格,購買甲方奶牛
頭。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訂立合同時,首付大寫元(小寫元),作為定金。剩余款項,在
時間內,分
次付清,每次付款金額為大寫元(小寫元),
四、乙方在沒有付清所有奶牛款前,奶牛有甲方喂養,奶牛的出奶款和新出生的小牛犢歸甲方所有,簽訂合同后到付清奶牛款前奶牛死亡歸乙方。
五、當奶牛款付清后,頭立即交付給乙方,有乙方喂養。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件,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蓋章)
開戶、卡號
乙方:
(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