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液買賣合同(精選3篇)
洗衣液買賣合同 篇1
甲方(供貨方): 地址(住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主要負責人: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貨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主要負責人: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訂單為準。
2、甲方有新產品推出時,應第一時間推薦給乙方,以便共同創造商機。
如乙方確定經營,將按乙方新商品入場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
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于保護商業秘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
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并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
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采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簽。
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后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后,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36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內。
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后6小時內通知乙方,并保證缺貨率不高于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復印本,并采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8、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于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采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
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余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周轉,保證乙方不斷貨。
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并在一個月后銷毀該批商品。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月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銷量。
在雙方對單后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保底結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結算保底金額。
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額超過保底金額元后按結算期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3、數期結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4、乙方新店開業所訂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5、乙方對甲方新入場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6、乙方支付方式為(、電匯;、支票;、現金)。
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給予的現金折扣為:提前10天為1%,提前20天為2%,提前30天為3%、 7、甲方結算時須按乙方關于發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結算總額▁%的合法增值稅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增值稅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8、乙方采購甲方商品超過約定金額一定比例,甲方給予乙方實際采購額的一定比例獎勵折扣,上述獎勵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內雙方核對實際購銷金額后,甲方以現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雙方同意年終獎勵不包括平時促銷的獎勵或單品銷售的獎勵。
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貨、送貨不及時等)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標,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終獎勵率計算。
9、乙方保證全年購進雙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單),甲方提供▁%的年終獎勵。
九、其他約定
1、甲方須保證在有廠家或經銷商進行商品促銷或銷售獎勵等活動時,在乙方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協助乙方進行相同的活動。
2、甲方應積極參與乙方店內進行的各種促銷活動(另付清單并簽署)。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甲乙雙方簽訂促銷協議,若甲方出現促銷價有效期內延遲交貨或交貨數量短少甚至不交貨的情況,應向乙方賠償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4、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5、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其它客戶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乙方有權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貨款,甲方應當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貨款兩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因所有權有爭議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中山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齊全,并甲方為單位時,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為自然人時,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署及加蓋手指模、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主要負責人: 主要負責人:
(簽章) (簽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
洗衣液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GA219041901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章丘市地生金建材有限公司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江蘇宏陽鋼材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質量及其他 1. 產品的名稱、規格、單價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①. 按國家標準執行;
②. 向甲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等; 第二條 產品的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計量單位、計量方法:現場點數檢驗以實際到貨數量作為結算依據 。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無包裝。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乙方運輸,并卸于甲方指定的'位置(在場地允許的情況下)。 2.到貨地點: 3.收貨人: 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期限
甲方至少提前 三 天通知送貨,乙方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產品置于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六條 貨款的結算及貨款支付
1.產品貨款的結算:以上產品的價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運輸、裝卸,結算時按實際交貨量及與之相對應的價格結算。
2.產品貨款的支付: 第七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國家規定,乙方應立即無條件更換產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未經復試化驗使用產品,所用貨品視為合格產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3 %的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無雙方書面協議,債權債務不得轉讓。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供貨單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訂立
洗衣液買賣合同 篇3
編號:
花果山專業水果合作社銷售代理合同(20xx版)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花果山專業水果合作社辦公室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合作的基礎上,就甲方果品銷售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區域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自治州) 縣(自治縣)。
第三條 品質規格
按照乙方根據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提出的要求及雙方協商,甲方應將質量合格的水果提供給乙方。
第四條 價格定位
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各類水果按質論價;確定價格方式:①由乙方派員面議,以當地的平均收購價為準;②或通過網絡發送圖片方式,經乙方確認報價,甲方發貨必須以實際圖片效果為標準。逾期交貨的,無論價格上調與下降,均按協商價執行。
第五條 交貨辦法
在合同規定日期內,乙方在下訂單后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采收。
第六條 驗收辦法
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或運輸至乙方卸貨時抽樣驗收。
第七條 價款結付
乙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 3 日內全部付清。
第八條 費用負擔
交貨前由甲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乙方負擔(或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九條 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根據水果市場的行情和對水果品種的需求量及時把信息提供給甲方。
二、甲方必須在規定時間范圍內保質保量滿足乙方對水果品種的需求量。
三、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并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與處理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努力提高供貨量、質量,按采購訂單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如未按合同規定品名、數量的,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2)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每逾期 1 天,應向乙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 20% 的滯納金;如甲方提供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導致商品損失,乙方可以降價處理當批次貨物,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已符合合同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少收或不收,否則向甲方償付少收或不收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2)乙方在甲方交貨后,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付貨款,如未按時交納,每逾期 1 天,應向甲方償付為付款部分總價值 50% 滯納金;
(3)乙方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壓級壓價收購,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壓價部分總價值 50% 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轉讓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條件。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一、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抵觸。
二、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_30_天通知乙方。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在代理區域內實行變更,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甲方。
四、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全部的代理銷售商。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為要求合作社終止營業。
二、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知識產權。
三、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30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一、甲乙雙方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個體經營組織,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對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乙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以采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合同的期限
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 簽章:單位 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代 表 人:
地址:地址:
開戶 銀行:開戶 銀行:
賬號:賬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