燙金/燙印材買賣合同(精選3篇)
燙金/燙印材買賣合同 篇1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出賣方與買受方根據工業產品買賣合同的要求,本著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數量、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要求指標值。
第三條 出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標的物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第二條)標準要求,由出賣方承擔(更換合格品或退貨),負責期限:_______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由出賣方承擔。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起轉移,但買受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時,標的物屬于出賣方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時間、方式、地點: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____天起,于____天內交貨完畢;
方式:買受方自提或由出賣方代辦運輸,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_ ;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買受方在收貨地點按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第二條)檢驗,或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提供相關檢驗依據;質量異議提出時間為標的物到達后十五天內;期間無異議等同為驗收合格。
第十一條 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提供相關《產品使用說明書》,如需出賣方技術人員赴現場配合指導,所產生的費用由買受方承擔。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款到發貨。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待貨款兩清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例,出賣方不能按期供貨,每天按貨款的0.5%扣罰違約金,遲一天扣罰一天;買受方未能按時支付合同約定的款項每天按貨款的0.5%扣罰違約金,遲一天扣罰一天。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雙方當事人只能選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出賣方收到買受方預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約定完畢之日終止。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遇嚴重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由雙方協商延期或終止合同。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傳真件、合同附件、技術規范、工程圖紙等文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燙金/燙印材買賣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條、質量標準與施工要求:
1.供方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GB/T4100);特殊要求的產品質量,應符合供方的特別規定或合同中另行規定;
2.需方應按照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合格證”(在包裝盒內)背面的使用要求進行施工。
第三條、產品包裝要求:按供方標準包裝。
第四條、驗收方法和提出異議:
1.對于品種、等級、規格、數量,需方在收到供方貨物時當場驗收并提出異議,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2.對于其他質量問題,需方應在鋪貼發現問題后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3.需方委托送貨方式:供方送貨至需方指定地點;
4.產品質量保證期為壹年。 送貨約定:
a、項目名稱: 奉賢生物醫藥產業化基地開發項目一期四標段工程
b、送貨地址: 廣豐路758號
c、簽收人:余紹松 陸德興 d、運費承擔方式: (請在選擇的方式后面填寫“是”,不選擇的方式后面填寫“否”;如不在以下可選方式之列的,請在“其他”一欄注明運費承擔方式。)
第五條、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為貨到工地付款方式:15日內批貨批清,最后一批2個月內結算付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合同依法生效后,供、需雙方如有違約行為,按合同法處理;
2. 需方逾期提貨,逾期超過45天,供方不保證貨源的原定供期,供貨期另議。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 陸 份,供方壹份,需方伍份。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合同如需增補,則按照此合同單價。
第十條 預付款貳萬元整。
需方:供方:
燙金/燙印材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自乙方處購買進口葡萄酒酒等相關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名稱、價格
1、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價格向甲方提供下列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
2、協議中訂購產品為實時報價,乙方有義務將最新的價格調整信息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第二條、產品質量
1、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2、因非產品本身的質量原因(如甲方儲運不善等)產生的問題,乙方不予調換,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產品包裝
產品的包裝應符合國家規定和甲乙雙方約定,并且達到安全和衛生條件。
第四條、產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貨運代理人將產品運至雙方指定地
點,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即時對貨物數量、編碼、外觀、包裝、質量等情況進行檢驗,如有任何異議,應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驗收完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在送貨單上簽字蓋章。
2、甲方需將計劃用量按實際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計劃進行備貨,不能備齊的貨品應在甲方提出計劃的48小時內反
饋。
3、除因產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產品的所有權在產品交付時轉移至甲方,貨物風險隨之轉移。
第五條、貨款的結算
1、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甲方應在收到貨物的5日內,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2、無論任何費用,甲方均不得在應支付貨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條、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
1、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標標識以及任何相關的文字和圖片資料。
2、甲乙雙方對于本協議內容、以及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情況、產品信息、客戶資料、營銷計劃、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雙方應保證其雇員、管理人員、代理人等接受本
保密條款約束。
4、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條款持續有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遵循平等誠信的原則,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而給第三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應自行向第三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可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1)一方明確聲明或以實際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主要義務;
(2)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的義務;
(3)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項下義務,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產品報價清單
甲方:乙方:
簽(字)章 簽(字)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