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買賣合同書(分期支付)(精選3篇)
建筑買賣合同書(分期支付) 篇1
第二條 本約建筑買賣價款總額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本價款包括拆遷補償及整地等費用)。其付款辦法如下:
第一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訂購時交付。
第二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簽約時交付。
第三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房屋開工時交付。
第四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壹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貳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叁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肆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八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伍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九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交屋時交付。
第十期: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元整于辦妥抵押貸款時交付。
貸款部分并應另行支付自交屋后,至乙方取得該貸款時止,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若甲方于房屋開工后始行承買,應于簽約時一次付清所應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項。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兌現時,視為違約。
第三條 甲方于接到乙方繳款通知時三日內,應準時交付當期款項,若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時,其延遲欠繳金額應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遲繳款不得超過一星期,若超過一星期,經乙方催告仍未繳付時,視同甲方自愿放棄承買權利,無須乙方以甲方違約的聲明通告,乙方即可將甲方已繳款項全部無條件沒收,充作乙方房屋興建工程上所受損害的賠償。至所承買的土地,由乙方另行處理,若甲方于簽約付款后自愿解除契約時,該 已繳付的各期款項,應由乙方全部無條件沒收,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 若各期土地價款繳付后,對于應繳付的房屋買賣各期款項有房屋買賣契約書第三條規定現象發生時,甲方所已繳付的土地價款,亦由乙方無條件沒收,甲方絕無異議。
第五條 本約土地,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讓與第三者,若因此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導致發生糾紛時,應由甲方負責處理,概與乙方無涉。
第六條 本約土地,乙方保證來歷清白,而無任何糾葛,若有第三者主張異議時,無論產權或債務的糾葛,均由乙方負責理清,不得連累甲方,若因糾葛致使甲方受有損害時,乙方愿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第七條 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地上房屋同時辦理,并于交屋時一并點交。于點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應繳而未繳的任何稅費,悉由乙方負責繳清,點交之日以后,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土地,于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甲方的權利人名義,應與地上房屋甲方的權利人名義相符,俾使產權清楚一致以利登記。
第九條 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一切手續,由乙方特約的登記代理人統一辦理,所需甲方有關的書件證章,經乙方通知,應即提供配合辦理,至所需印花稅、地政規費、代書費等由甲方負擔,并按通知期限內繳付乙方。土地增值稅依法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本約土地,未點交前如遇天災地變或其他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損害時,由乙方負責,概與甲方無涉。
第十一條 本約有未盡事宜,適用社會一般慣例或現行有關法律的規定。
第十二條 本約同文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建筑買賣合同書(分期支付) 篇2
立合同者:(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雙方更好的發展,保證各種水果供應,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蜜桃8000,鴨梨10000及紅富士蘋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種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內分三批交貨,乙方負責以柳筐包裝并及時運到甲方地點,包裝筐費和運輸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各類類水果的價格視質量好壞,按國家規定當地收購牌價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貨當日通過銀行托付給乙方。
四、如遇突發自然災害不能如數交貨,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互相協商修訂合同。
五、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甲方拒絕收貨,應處以拒收部分價款20%的違約金;乙方交貨量不足,應處以不足部分價款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各自的上級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買賣合同書(分期支付) 篇3
工業品買賣合同 (電纜接頭防火材料)
出賣人:合同編號:1306T001
簽定地點: 北京
買受人:簽定時間: 20130603 第一條:標的物、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或產品說明書要求執行。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產品交付之日起自然存放兩年內不發生性狀改變。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量辦法:無。
第七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貨款支付完畢之日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
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按買受人指定地點 。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出賣人根據實際情況自定運輸方式,運
輸費、裝卸費均由出賣人負擔 。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按本合同第一、二、三、四條執行 。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按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
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一)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合同專用章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