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混泥土買賣合同(精選3篇)
工程建設混泥土買賣合同 篇1
買方:
賣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瀝青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結算單價:見單價附表
瀝青混凝土單價
上述單價已包括為了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設備機械費、節假日加班加點費、措施實施費、勞保費、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費、調遣費、安全及保險、小型工具使用費、管理費、規費、利潤、稅費等,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結算數量:以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確認的混凝土發貨單數量為準。
2瀝青混凝土技術質量要求
2.1原材料
瀝青: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瀝青70號,各項技術指標滿足40-20__《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中對重交通道路石油瀝青的質量技術要求。
集料:瀝青混凝土骨料選用質地堅硬、質量較好的石灰巖加工碎石,壓碎值不大于30;礦粉由石灰巖加工;各項技術指標滿足40-20__《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中對瀝青面層用粗集料、礦粉的質量技術要求。
2.2瀝青混合料技術要求
外觀:拌合均勻,所有礦料顆粒全部裹覆瀝青結合料為度,無花白料、結團和離析現象。
混合料出場溫度:165-175o,運輸到現場溫度不低于140-150o。
瀝青混合料的各項技術指標必須滿足40-20__《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要求。
乙方出具出場檢測報告。
3、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3.1乙方供應甲方的瀝青混凝土應執行現行有效的《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約定。
3.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瀝青混合料外觀質量、數量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瀝青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3.3如經外觀檢驗質量明顯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現場甲方對瀝青混合料質量及溫度進行檢驗。
4、供貨方式:交貨方式為乙方送貨,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購量及供貨時間,準時、連續的供貨。
5、價款結算及支付
5.1預付款:
5.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中所使用的瀝青混凝土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數量為準確數量辦理價款結算。乙方提供發票。
5.3價款支付期限:施工完成并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15日內支付貨款的50%,剩余款項在主線恢復交通后,未出現質量問題后一次性付清。
6、雙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
按合同及時辦理混凝土價款結算手續并支付價款。
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提前24小時向乙方提拱混凝土使用申請單,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并作為每次供應瀝青混凝土的依據。
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過程及過磅進行監督。
乙方:
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需求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瀝青混凝土。
瀝青混凝土出場過磅,接受甲方監督,按雙方認可的數量,填寫發貨數量。
嚴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證混凝土質量并提供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具有公路乙級資質試驗室出具的瀝青混合料配合比組成設計報告,瀝青及水泥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技術資料。
7、違約責任
7.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賠償。
7.2經國家授權和質量檢驗部門確認,因乙方供應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能解決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買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工程建設混泥土買賣合同 篇2
定義及解釋
1.1 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1)“業主”指___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采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采購、監督和支付的范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后的授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
(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為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并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準,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復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范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規范。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并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并為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后,并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并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為實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為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于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為工程 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為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注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
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歷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為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 標題和旁注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注不應視為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 注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 單數和復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復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并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地址名稱)
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 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準:
(1)根據第4款,批準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為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采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布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盡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征得業主的批準,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工程建設混泥土買賣合同 篇3
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