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買賣合同(精選3篇)
混凝買賣合同 篇1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__)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購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乙方委托甲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甲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__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四、 供貨量驗收方式
1、 預拌混凝土的供貨量,乙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收甲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 發貨單作為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 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 數量合理誤差在2%以內,抽驗費用 由乙方承擔。大于合理誤差,則按本車抽驗數量為基數計算本次供砼總量,且抽驗 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簽收后的發貨單編制結算單,并提供給乙方,由乙方核對 后在結算單上蓋章或簽字確認數量 。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 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變動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為混凝土車輛的運輸提供必備的條件,確保施工道路安全暢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車場地等設施,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確保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和人員的安全。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乙方應在4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由于超時卸料造成的質量缺陷其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乙方應估算最后車次實際用量并提前一小時告知甲方調度進行數量調控。
4、乙方在工地現場砼試塊制作和養護必須規范符合GB/T14902-20__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拒收。乙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如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在澆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撐必須符合安全施工規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撐等原因發生事故,一起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驗收合格,并通過審計部門對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拿到工程款后必須將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須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規范進行。對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樓板、梁, 需在振搗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時覆蓋保濕,防止混凝土發生塑性收縮裂縫。
七、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規范生產,根據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甲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貨必須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有關資料。
3、甲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驗,出現爭議時,甲方應及時委派 相關人員進行協商處理。
5、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為乙方首先墊付商品混凝土款150萬元整。
八、 違約責任及質量保證事項
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術、養護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質量不合格,經質量部門鑒定確認后,由甲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另找違反合同規定的理由拒絕向乙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有權拒付已購混凝土款,并有權選擇另外廠方供貨,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 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所簽訂的單價為一口價,不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積極協商訂立書面補充合同。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混凝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家具名稱、數量、價款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家具保修期為 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家具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 天內修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 定做家具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五條 交貨時間: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及提出出議的期限:
第九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名稱(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買受人姓名(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混凝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成交所訂家具的買賣。家具買賣合同范文節選!
一、家具名稱、商標、規格型號、數量、基料及金額:
基料價款
家具名稱商標規格型號
名稱等級
數量單價
十萬千百十元角分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定規格家具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甲方自定規格的家具,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于乙方。乙方審定認可的,由乙方賣場銷售人員簽名(蓋章)后,將其中能夠一份交還給甲方留存。
三、具的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和要求及處理方法:
本合同的質量按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具行業標準》執行。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甲方在驗收中發現數量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對質量有異議的,可在《上海市家具行業“三包”規定》所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知悉或應當知悉甲方有異議后,有義務按《上海市家具行業“三包”規定》辦理,并及時告知甲方。
四、交(提)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所訂家具由:
1、乙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間送到甲方指定的(任選一項)地點: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號_____室。
2、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到乙方處自題。
運費約______元由______方負擔。(若由甲方負擔的,乙方應憑合法單據按實結算)
五、結算方式、期限及訂金:
雙方同意在腳(提)貨時,以現金方式銀貨兩訖。甲方若以個人支票、信用卡結算的,款到乙方帳戶后三日內交付產品。甲方給付乙方合同總價款10%以下的定金,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價款。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能交貨的,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逾期提貨、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計算方式均為:價款的萬分之______×逾期的天數。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名優標志、認證標志、廠名、長址、產地,或者其他欺詐行為的,應當依法增加賠償,即乙方先賠償甲方的損失、再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家具的價款的一倍。
七、合同爭議的處理方式:
1、請求賣場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調解。
2、向賣場所在地行政管理機關申訴。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向人民法院訴訟。
3、或者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辦理:(√)
八、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及賣場主辦單位簽、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能夠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悖,應服從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乙方撤離賣場的,由賣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民事責任。
買方賣方賣場主辦單位
甲方姓名(簽章)________單位名稱(簽章)_________單位名稱(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本合同一式三聯,第一聯買方存,第二聯賣方存,第三聯賣方主辦單位存。
第一條家具名稱(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辦公家具)家具名稱商標規格型號材質顏色生產廠家數量單價總價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第二條定做家具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三條質量標準:
第四條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買方自提。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驗收及三包期限:對于家具的數量、結構、顏色等表面瑕疵,買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對于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應按照《北京市家具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第六條付款方式、地址、時間。
第七條定金:買方應在年月日前向賣方交付總價款%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賣方交貨后,定金抵作價款。買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家具價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或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買方(章):主辦單位(章):
住所: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