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精選32篇)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
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
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
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__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
廬山房屋買賣合同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廬山正街22號的店鋪(原為:廬山在線)轉讓給乙方使用,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6000元人民幣(大寫:陸千元整),租金為一次性交清,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甲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6000,(大寫:陸千元整),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
合同雙方當事人:
售房人: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人: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售房人和買房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農民安居房達成如下協議:_____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因拆遷所分得的農民安居房及相應的儲藏室等賣給乙方。房屋、儲藏室等總價為人民幣。
二、甲、乙雙方達成一致后,并在本協議簽章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得到該房屋一切手續后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
三、此房以后辦理房產證手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但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及幫助乙方辦下該證及其它證件。
四、簽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終止合同不愿出售此房,需退還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并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如乙方終止合同不愿購房,甲方有權不退還定金。
五、甲乙雙方交易后,甲方沒有任何權利任何理由收回該房及手續費等,今后該房拆遷還房等一切均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如要收回該房需經乙方同意并按收回時市場均價的叁倍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否則乙方可以拒絕甲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人一份。本合同以簽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違約,應承擔法律責任,并按合同協議執行。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4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略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____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 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_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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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5
甲方: (賣方)
乙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所有人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
二、該房價為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后,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為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并需驗看水表、電表、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6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當事人于簽定
售房方:身份證號:地址:聯系方式:
購房方:身份證號:地址: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兩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現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愿將自有座落于____市東____區小區單元室,建筑面積為㎡的還建房出賣給乙方,包含附屬設施見附件一。上述房屋、房屋占有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附件一所列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等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在本合同中均簡稱為“該房屋”。
第二條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該房屋的買賣價款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三條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應將該房屋的入住手續及房屋鑰匙等該房屋的全部手續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
2、本合同生效當日,甲方將附件一所列《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等相關資料憑證簽名的復印件交付乙方;
第四條甲方保證,其與開發商____市東____區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中約定應由甲方承擔的義務,甲方已全部履行完畢,甲方享有的該房屋的全部權益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該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擔保等他項權利設置、查封、債務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該房屋后,因該房屋存在產權糾紛或第三方對該房屋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或者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該房屋出賣給乙方后,如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問題,需以甲方名義向該房屋開發商____市東____區小區主張權利的,甲方應配合向開發商主張權利。
第七條鑒于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須先辦至甲方名下后再過戶給乙方,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的兩證后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兩證交付乙方。并保證在該房屋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按乙方的要求甲方配合辦理該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1、除甲乙雙方協商,凡任何乙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之義務,即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應當向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損失。損失的計算方式為該房屋的總價的50%,如該房屋的市場價值上漲的,甲方還應賠償該房屋當時的市場加工與簽訂本合同時的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兩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兩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共2頁一式三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兩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共有權人:________年____月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日
公證人:________年____月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小區單元房業主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1、年月日,甲、乙雙方共同簽訂了《_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乙方購買__________小區住宅樓,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元。
2、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華園小區住宅樓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書》,甲方自年月日起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違約金截止至年月日。
5、乙方已于年月日辦理了入住手續,接收了商品房。
6、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逾期交房日,對照《_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元。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執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人民幣元,于年月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給甲方開具收據。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違約金,視同甲方已履行違約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錢給付主張或要求。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8
售房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
購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社會化,根據府發文件規定,甲乙雙方就有關售購房問題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房申請,將位于本市_____區____街(路、巷)____號____幢___單元____樓____號,竣工使用于____年的____結構,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面軍米(其中住房面積______平方米,樓梯間面積_____平方米)的____室_____廳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共同遵守經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評估,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審批的售房價格。職工購房可按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
1、按標準價購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標準價評估核定為_____元/平方,經工齡折扣和買現住房折扣后的房價為_____元/平方;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場價評估核定為____元/平方。單件設施核價為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元。
2、按成本價購房。
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_元/平方,經工齡折扣后的房價為___元/平方;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實際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元/平方;有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價評估核定為_____元/平方。單價設施核價為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元。
三、付款式方式。職工可選擇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給予應付總房價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實付總房款為¥: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其中現金____元,公積金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應付出總房價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過十年,余款要計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__元,余款____元。
付款期限: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月還本付息額:____元。其中現金:____元,公積金____元。累計還本付息金額¥:_____元。
累計實付總房款為¥:__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暫憑合同臨時管業,待房款式付清后,再憑甲方證明和合同第二聯及有關證件經過市房委辦審核后,由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申請辦理產權登記,領取房屋產權證。
五、乙方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房屋產權證書后,即擁有房屋所有權,其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職工以標準價購買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乙方擁有產權比例為_____。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地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權。售房收入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的有關稅費后,單位和個人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
職工以成本價和實際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產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可以依法進入市場,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所購住房原來的結構有用途,若需裝修,按成都市政府發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內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辦理合同。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維修的具體事宜按《成都市城鎮公有住宅售后維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及市房委會辦公室監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內容。雙方都認為需要更改合同內容時,須報市房委辦批準。中途撤銷合同,由提出方承擔撤契手續費。
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聯,甲方持第一聯,乙方持第二聯,甲方財務部門持第三聯。乙方所持第二聯可用于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9
一、 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賣方(甲方)、購買方(乙方)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買賣中介事宜達成協議時簽用;
如因客觀情況,甲、乙方不能同時與丙方簽約時,也可用于甲方與丙方或乙方與丙方雙方簽約。但乙方在申領房屋所有權證時,必須提供該房屋甲方與丙方所簽合同。
二、 本合同所稱存量房屋是指國有土地上已經交付使用且已申領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預(銷)售的商品房,不屬存量房屋。
三、 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商品房委托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廣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四、 方括號內以斜杠"/"區分的不同內容,供簽訂合同時據實選用的,未被選用的應以橫線刪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簽訂合同時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 簽訂合同時,未采用的內容可不填寫,但應劃上斜杠"/"或注上"此處空白"字樣。
六、 簽訂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權查看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機構資質證書和經辦人的經紀人資格證書等證件材料。
七、 所簽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編號號碼必須相連。
八、 本合同條款由寧波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編號: 甬 (縣、市、區) --- 中介 年第 號
存量房屋買賣中介合同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0
賣方:(簡稱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
買方:(簡稱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地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地產(住宅),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標的房地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一)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并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二)甲方應于拿到房產證之日起____天內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并應在產權過戶手續辦完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三)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一切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五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房屋產權過戶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間過戶,否則乙方將另加______萬元的費用給甲方,即總房款為______萬元。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丙方:
(授權委托書,公司委托的應當由公司出具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外國企業還需提供經中國司法部認可的中國公證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公證證明或經中國駐當地領使館公證證明。對于授權不明、無權代理、無權處分的主體簽訂的合同,可能導致合同被變更、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提醒:借款人和保證人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詳細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本合同簽訂地為:、
本借款合同系依“公司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的規定簽訂,該辦法為本合同附件。
乙方系公司員工,現乙方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向甲方申請購房借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有關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有關規定,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rmb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
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
乙方所借款項只應用于購買自住房,不得把購房借款轉作其他用途。
第四條借款擔保:
丙方為該借款提供擔保。
三方方同意擔保方式為:
丙方提供抵押擔保的,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本借款擔保人負連帶清償債務之責(包括借款本金及違約金),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第五條借款用途監管:
甲方有權對乙方借款用途監督與核實,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該項工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服務期不滿八年主動離職者,或不滿八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章制度或依據勞動合同法而被開除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全部借款%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日內返還全部借款和違約金。
2、如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連續任職滿八年但是不滿十一年主動離職或服務期已滿八年但不滿十一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法律而被開除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借款本金的50%計5萬元(以本金十萬元計算),并按10萬元的%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日內返還。
3、乙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返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擔本金%的違約金。
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代替甲方選擇下列方法之一要求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拒絕。
1、要求乙方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2、要求借款合同擔保人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3、要求實現抵押權。
第七條補充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本合同經甲乙方及擔保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條甲方有權指定某一在中國大陸居住的、有確切姓名、住所的自然人,作為解決甲方與乙方間基于本合同可能產生的任何法律訴訟的代理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工作單位及財務部門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2
甲方:委托代理人:日期:乙方:經紀人及執業證號:日期:合同甲方:;【證件類型:】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委托代理人:;【證件類型:】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乙方:;資質證號:;營業執照號碼:;聯系電話:;
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獨家】【非獨家】委托乙方出售于的房地產提供中介服務,達成如下中介服務協議:
第一條房地產基本情況1.房地產地址:;房地產權證號碼:。2.房屋使用性質:【住宅】【商鋪】【辦公】【其他:】。3.建筑時間:。4.【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5.擬售價格:¥元以上。6.同意買房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7.該房地產【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權利受限制的情況,權利受限制的情況可于年月日前解除。8.房屋【是】【否】辦理了土地出讓手續;【是】【否】繳清土地出讓金。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10.房屋【有】【無】占用戶口;房屋【有】【無】占用小學學位。
第二條中介服務事項甲方委托乙方【獨家】【非獨家】提供房屋出售中介服務,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事項包括以下第項:1.書面介紹與交易相關的售房政策、法律、稅費標準;2.提供市場行情,介紹客源;3.促成房屋買賣,并協助上網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4.協助甲方辦理房屋按揭貸款涂銷手續;5.協助辦理銀行房款托管手續及銀行托管房款交割手續;6.代辦房地產權屬轉移及變更登記手續;7.協助交割房源;8.其他:
第三條中介服務費經乙方促成,甲方與買方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按照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務費。1.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作為中介服務費,其中:.完成網簽手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的%;.完成交易遞件手續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的%;.。2.由買方支付。支付金額由買方與乙方協商約定,乙方須將買方支付的中介服務費金額告知甲方。
第四條權利義務1.如甲方非獨家委托乙方出售該房地產后,自行與非乙方介紹的買方達成交易并書面通知乙方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應當撤下乙方在網上登記的本合同及房地產信息。甲方與買方解除買賣合同的,乙方應當及時撤下乙方在網上登記的存量房買賣合同。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信息資料。2.甲方取消委托或變更出售條件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如甲方非獨家委托乙方出售該房地產后,自行與非乙方介紹的買方達成交易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務費的,應當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乙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導致交易無法進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務費,并按中介服務費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甲方因交易無法進行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未能解決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如乙方通過補充約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約定,設立明確或暗示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加重甲方責任或排除甲方權利條款的,該條款無效,以本合同為合法依據。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八條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經紀人及執業證號:
日期:日期: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3
一、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除了適用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等一般法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外,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建設部相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幾種情形也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效:
(一)房屋與土地分開轉讓的。建設部頒布實施的《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城市房屋的產權與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權實行權利人一致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不得分離”《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這是因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固定附著物,二者之間具有不可分離性,否則,極易引起損失或導致糾紛。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合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則該類買賣合同應當是無效的。
(二)侵犯優先購買權的。房屋所有人在轉讓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有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條也有相應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這就是說,所轉讓的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或已對外出租的,必須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賣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應為無效。
(三) 因欺詐而轉讓商品房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
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四)商品房預售違法的。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縣級以上人民的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如不符上述條件,買受人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該買賣無效。
(五)在商品房轉讓過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權轉讓違法的。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以下合同應為無效: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沒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沒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沒有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的政府審批而沒有報批或不予批準的;有批準權的人民的政府準予轉讓的,應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六)其他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禁止轉讓的。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二、房屋買賣效力認定中的一些特殊情形。對這些特殊情形,應具體分析而不宜一概認為無效。
(一)房屋買賣未采用書面形式。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 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我國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
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采用書面形式,也并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如買賣雙方均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買受人已交付了房款,并實際使用和占有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該買賣合同沒有書面形式的,應認為買賣關系
有效。但為了過戶的需要,應補簽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賣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雙方未履行口頭合同的主要義務且并不能就此達成一致,則該合同應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二)賣方轉讓沒有所有權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
對沒有所有權證的房屋,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規定不得轉讓。但從該條立法目的上看,其規定應當是屬于行政管理性的,違反這一規定,僅是產生房屋轉讓不能及時頒證或不能如期過戶的結果。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 “ 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于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并無特別要求。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也可以推導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盡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 對此應理解為:房地產權利人沒有現實房屋的產權證而不能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的登記過戶手續,但不應據此認為預購房買賣合同必然無效。如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賣方隱瞞無證的事實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為且已被有關機關確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此類合同應為無效。
(三)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而引起發一方反悔的。
1990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私房買賣的成立一般應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的復函》強調:“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后,提出解除買賣協議,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認為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許的。”
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范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復函》答復:“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稅或過戶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后,方能認定買賣有效。”
與此不同: 20xx 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我國《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九條中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或者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如果原告請求被告交付該訟爭房屋,則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繼續履行其合同,并責令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進行登記已在法律上確認不是生效條件,僅是未辦理有關手續之前,不具有將合同指向標的房產權屬變更的效力。本質上說,這涉及到的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二元劃分的理論,只要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轉移合同(債權行為)依法有效,當事人雙方就應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物權行為)手續。因合同一方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責令其繼續履行,辦理過戶登記。
(四)房屋共人擅自轉讓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第(二)項“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九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可見,我國法律已確立了我國物權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即買方受讓房屋時出于善意,不知有其他共有人或無從審查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或有充足的理由人認為其他共有人并不反對,支付了合理的對價,并進行了登記。則從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交易秩序的目的出發,應當認定合同的效力允許買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五)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購買農村居民房屋的合同。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禁止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xx〕234號《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第(十三)款重申:“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總的來說,從我國國家的政治基礎和純粹的法律規定來看,我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農村房屋買賣的。加之其又涉及到多方利益博弈,要改變此類規定也很困難。但由于從法律的合理性及此類合同的涉及到的問題廣泛性及復雜性來看,又沒有充足的理由支認定此類行為全部無效。
且農村村民出售住房后,只是不能再次申請宅基地而已,購買房屋的城鎮居民也可以行使房屋的居住使用權,只是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雖然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但其卻明確了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既然是物權,權利人當然有相應的支配權包括處分權。所以對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效力的認定,司法實踐中認定不盡相同,對該類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就不能簡單的一律為無效。如符合規劃要求和用地條件,買房自用的,就應認定為有效。且如當事人一方提出無效要求因其違反了誠實信用的民法原則而具有惡意也更不應得到法律支持。
(六)城市公房私自買賣的問題。
根據建設部及各地政府的規定,此類公房是禁止私自轉讓的。但這些規定畢竟屬于行政規章性質,并不是法律的直接適用淵源。另外,從現實看,私自買賣或者繼承公房的行為已非常普遍,且在一定程序上相關公房管理機構也默認了此類行為。所以,如果所涉及的公房轉讓如在合同簽訂前或履行后已經得到出租人的同意或買方以自己的名義交付了租金并且實際占有了該房,則這種轉讓行為是有效的。反之,則為無效買賣合同。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4
賣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縣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5
賣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設施設備相關物品清單等。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二) 國有土地證號為:
(三) 該房屋性質為私有住宅。
(四) 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第三條 房屋成交價格及定金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 人民幣(小 寫) 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簽定的購房定金為____________元。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附件一清單里的內容。
第四條 買方付款方式與期限
(一) 在簽訂本合同時買方向賣方支付購房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小寫)______ 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 由買方向 銀行申請住房貸款人民(小寫)____ ________元(大寫)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整,并由 銀行直接將所貸房款放款給賣方。如銀行實際放貸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買方應在銀行放款當日將差額支付給賣方。
(三) 除首付款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貸款外,剩余購房款(小寫)_____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時,買方向賣方全部支付結清。
第五條 房屋交付時間
在簽定本合同后銀行確認放貸之日起 個月內,賣方將此房屋交付給買方。
第六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賣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沒有產權糾紛,符合房屋出售條件。
(二)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交付時,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三)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結清,交付日以后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四) 買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賣方支付購房款,如實向貸款銀行申報有關資料,負責完成銀行貸款和有關房屋過戶的工作,賣方提供協助。
第七條 過戶費用承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應該繳納的各項稅、費由買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后,若買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在15日內將買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買方,但購房定金歸賣方所有。若賣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買方,并自違約之日起5日內應以買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息)返還給買方。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3 份,買方、賣方、銀行各執一份。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6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公司居間介紹,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
房地產座落在市區縣路弄新村支弄號室。房屋類型:結構:
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及裝飾情況
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計元。:仟佰拾萬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和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出賣人:
買受人:
年月日
補充條款
附件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四至范圍
附件,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
已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建筑面積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層,雜房面積約貳拾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四界以證號上所標為準。
2、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雙方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證該房屋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該房屋未辦房產證手續,如乙方要辦理手續,新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過戶手續。
4、甲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爭議,交付該房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屋的結構。
5、合同簽定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向對方支付陸萬元違約金。
6、本房屋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8
合約第一方(簡稱“賣方”):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郵件送達地址:________
合約第二方(簡稱“買方”):________
買 方: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郵件送達地址:________
合約之第三方(以下簡稱“經紀方”) :
經紀方:南寧市遠程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A
開戶銀行:南寧市邕寧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湖信用社
銀行賬號:
特別告知: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多項相應條款,并選擇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責條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如本合有涂改,各方應及時予以校對確認,合約各方均附有審慎義務。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經紀方接受買賣雙方之獨家委托,并獨家促成了買賣雙方達成房屋交易事宜,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經三方協商一致就物業買賣及居間、委托代理、房地產咨詢等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交易標的及權屬情況
1、該物業建筑結構、用途等房屋信息以應賣方提供物業相關權屬材料登記或相關法律文書記載為準。
座落地址:南寧市 區 (下稱“該物業”)
建筑面積/(㎡): 【產權證】或【商品備案證明】編號:
此次交易【已包含】/【不包含】該小區 號【車位】/【車庫】/【雜物房】
權屬為 【有產權】/【無產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相關權屬材料 號為準)
如該物業賣方所持產權材料處于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且房屋已驗收合格并交付,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狀況,已在房管部門已辦理備案及辦證階段中,雙方同意待賣方辦理產權證完畢后再辦理過戶手續。
2、該物業權屬性質為以下第【________】類:
【A】商品房;
【B】房改房;
【C】可上市經濟適用房;
注:如權屬為B、C類的,以現行政策需辦妥補交土地出讓金、公攤面積等上市材料方可進行辦理過戶交易手續。
3、買賣雙方確認權屬現狀為下述第【________】項:
【A】該物業未設置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B】該物業處抵押狀態,截止目前未結清還款額約為 萬元,由賣方向抵押方申請還款,待注銷后再辦理過戶手續;抵押方為【銀行機構】/【個人債權人】現雙方同意抵押狀態處理方式為第【________】項:
【1】由賣方自行籌集資金負責解押還款;
【2】由買方按約定支付首期樓款并用提前還款解押使用;如仍有不足部分則由賣方自行承擔;
【3】由買賣雙方委托擔保公司或經紀方等進行墊資結清解押。
注:如選擇【3】項的,須解押前另行與墊資方簽署墊資協議,以及向墊資方指定人員辦理公證委托手續,買賣雙方應予協助,同時賣方應將產權證原件托管經紀方作為辦理各項手續之用。所產生的墊資費、公證費、加急費等按墊資協議約定承擔為準。如因對墊資協議條款及手續有異議的,買賣雙方可另自行通過其他途徑融資解押。
第二條 成交價及交易方式
1、成交價約定: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________,如有加建面積或重新測繪產生增減面積的,此價不因面積變化而變化,并按套出售。
2、此成交價包含該物業所有樓款及賣方交易前已開通已繳納的雜費(包括但不限于煤氣管道、維修基金等入住費用及約定設施物品等),買賣雙方在產權過戶時應如實申報成交價格。
3、買方付款方式種類為【________】:
【A】商業貸款;
【B】公積金貸款;
【C】一次性付款;
買方應在【賣方提前還款前】/【辦理過戶前】到指定的商業銀行配合簽署按揭文件及支付貸款所需費用,并在約定期限內提供齊全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買方向銀行所申請按揭貸款金額與貸款年限最終以銀行批準的結果為準,如為公積金貸款交易的則為過戶后辦理貸款手續,賣方須配合買方提交貸款所需材料。
第三條 樓款支付方式
1、第一部分房款【定金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簽約當天買方須向賣方一次性支付上述定金,賣方應在經紀方通知下配合進行產權查檔。
【B】簽約當天定金由買賣雙方委托經紀方代為托管,由經紀方轉付給賣方。
【C】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前支付給賣方。
2、第二部分房款【首期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買方同意在房管部門過戶遞件并出具受理單當天或之前支付給賣方。
【B】買方同意已辦理申請及簽署銀行按揭貸款手續且賣方銀行通知提前還貸的預約結清扣款前,將首期樓款轉入賣方還款銀行扣款賬號內并用于賣方銀行解押之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則將視為違約。
【C】存入【買賣雙方指定銀行監管賬戶】按托管協議約定支付。
【D】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給賣方。
3、第三部分房款【尾期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買方應在房管部門領取名下《產權證》當天或之前支付給賣方。
【B】買方在新權證出證及抵押登記手續完成銀行并領取他項權利證后,由貸款銀行直接劃給賣方,如由墊資方墊資解押或墊付款項的,則由墊資方與賣方完成此款項結算。
【C】存入【買賣雙方指定銀行監管賬戶】按托管協議約定支付。
【D】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給賣方。
4、第四部分房款【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項:
【A】從首期款中預留給【經紀方】/【買方】托管,并出具托管收據給賣方,待賣方交付物業及結清物業雜費、戶口遷出全部手續完畢后3天內由托管方作為樓款結算給賣方,并沖抵同等數額樓款。
【B】雙方不作預留保證金,遞件過戶前賣方自行結清所欠物業費。
5、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額少于買方申請貸款金額,二者相差金額,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
【A】買方須在到房管部門過戶遞件并出具受理回執當天支付給賣方;
【B】其它支付方式: 前支付給賣方。
第四條 交易稅費
1、本次交易所產生稅費約定:
(1)契稅;
(2)營業(增值)稅及附加;
(3)個人所得稅;
(4)查檔費;
(5)曬圖費;
(6)工本費;
(7)登記費;
(8)交易手續費;
(9)印花費;
(10)評估費;
(11)測繪費;
(12)防洪保安費;
(13)產權轉移印花稅;
(14)土地出讓金;
(15)補公攤費用;
(16)墊資費;
(17)加急費;
(18)公證費;
(19)其他 ;
賣方同意繳納稅費中________款項;
買方同意繳納稅費中________款項;
2、稅費繳納與免征約定:買賣雙方應在交易程序辦理或經紀方通知下,提交符合稅局納稅標準材料,依次按分稅率、綜合稅率、差額稅率、免征等進行辦理減免或繳納稅費,具體稅費金額以相關政府部門征收標準為準。
3、稅費變動處理約定:如簽署本合約后,因政策變動發生上述稅費征收標準上下浮動調整的,則相對于本合約簽訂時稅率標準的調整部分由本合約約定稅費相應承擔者支付;如發生本合約約定之外新的稅費征收政策,雙方應按新政策規定由各自承擔。
第五條 物業交付
1、該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買方或其授權代表已實地勘查了解該物業,現物業交付標準為下述第【________】項。
【A】空房毛坯;
【B】空房帶現固有裝修;
【C】現固有裝修帶家電家具,詳見之附件《家私電器清單》。
注:帶固有裝修指為現已有的入地入頂之地板、入墻柜、隔斷、吊頂及廚柜、衛生間衛浴等固定裝修;如帶固定裝修出售的,樓款已涵蓋約定應移交的裝修。賣方交付前將不移交的附屬物品及時搬出,如買方發出書面通知起七個工作日內仍未按時搬出的則作放棄權利論,買方有權處理。交付時不得故意破壞或更換約定應移交給買方既有室內裝修或附屬設施,否則須賠償買方損失或買方有權拒絕收房,視為賣方逾期交房處理,直至修繕完畢或賠償損失止。
2、物業交付時間約定為下述第【________】項。
【A】不帶租約,【賣方收齊全部樓款三個日內】/【另約定】前交付物業;
【B】附帶租約,【賣方收齊全部樓款三個日內】/【另約定】前交付物業;原租約合同期滿約為至 年 月 日止,買賣雙方同意原租賃合同處理按下述第【________】項。
【1】繼續履行:原租約對買方仍然有效,物業交付當日賣方須協助買方與租戶進行租約手續移交或物品確認,并將其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已收取租賃押金及預收物業交付后的租金移交付給買方。
【2】租約解除:賣方須于物業交付給買方之前解除原租賃合同,將該物業按合同交付約定標準交付給買方,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解除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3、物業雜費結清約定:交付前賣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所欠繳之物業雜費,否則買方有權從已預留保證金中抵扣,如賣方保證金不足抵扣額且賣方借故不配合結清物業雜費的(含買方代為墊付所欠費用)視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處理。已開通之水、電、燃氣等附屬設施雙方應配合移交,如已達交付條件賣方無過錯并結清全部費用且買方無故拒絕接收的,視為物業已交付。
4、物業戶口遷出約定:若物業已落有戶口,賣方在【產權過戶之前】/【另約定】前將物業內戶口遷出,同時有義務協助買方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如因賣方不配合辦理戶口遷出手續或隱瞞戶口問題,則每逾期一天按物業成交總價的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逾期違約金,至賣方戶口遷出當日為止。
第六條 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簽訂本合約后,買賣雙方須于經紀方通知下及按相關房地產交易流程辦理手續前,提供交易所需有效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權屬證明、身份證明原件等所需一切材料),并配合到相關部門簽訂交易文件與辦理手續,雙方應同意該物業權屬證明原件等材料交付給經紀方保管至交易遞件當日,材料收取以經紀方出具的收件收據為準。
2、賣方承諾提供有關該物業的產權情況真實合法,保證對上述物業享有所有權與處置權,交易前所產生的權屬、債務、稅項、租賃等糾紛賣方須過戶前處理完畢。已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及相關優先購買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買方對上述房產現狀有充分了解且已實地勘查,已征產權落定人等同意;如買方需申請按揭貸款的,不得隱瞞個人征信或信用黑名單問題,買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同時委托授權經紀方代為辦理按揭手續。
3、買賣雙方需保證名下無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由此因限售限購政策所產生的損失由各自承擔。
4、買賣雙方同意此次房屋產權過戶登記落定人為第【________】項。
【A】買方或有多個共有人(姓名)。
【B】買方指定的任何產權落定人。
第七條 合約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簽署合約后,任何一方不依約配合辦理手續或違反合約的,守約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經紀方向違約方發送履約書面通知即日起至七個工作日內,違約方仍不履行合約的,守約方可有權解除交易或本合約自動解除,違約方按下列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1)如賣方違約的:須在三個工作日內除無息退還買方已付樓款以及承擔賠償買方已支付給經紀方的服務費、交易所產生的費用或承擔賠償經紀方居間傭金損失外,同時須支付與定金同等數目之金額(包含未付定金)作為違約賠償給買方。如賣方不依約退還款項及違約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支付給買方作為罰息賠償,至支付全部應退還款項及違約款項為止。
(2)如買方違約的:須在三個工作日內賠償賣方應支付給經紀方的服務費、交易所產生的費用或承擔賠償經紀方居間傭金損失外,同時賣方有權沒收買方已付定金與追究其未支付定金,且賣方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售,如買方不依約支付違約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支付給賣方作為罰息賠償,至支付違約款項為止。
2、關于逾期支付樓款與逾期交房的賠償約定:
自違約行為發生后,不影響本合同在違約行為終止之后的繼續履行。經守約方催促履約或發送書面通知之日起,賣方未按約定期限將該物業交付買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總價的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買方未按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須按物業成交總價的萬分之四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經紀方的收費標準及權利義務
1、經紀方的收費標準:基于經紀方提供房地產居間等有償服務,并促成買賣雙方成交簽訂本合約,已完成了房產居間服務事宜,經紀方按公示的收費標準(買賣雙方各自按成交價1.5%支付傭金)或《傭金確認書》收取服務傭金,現雙方同意在本合約簽訂當日各自向經紀方支付服務傭金,其中:
賣方同意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
買方同意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元)
若買方需辦理按揭貸款,經紀方公示的手續收費標準為按成交價1%收取,現買方同意向經紀方支付按揭貸款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整(¥元),
鑒于經紀方已完成了房產居間服務,除經紀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該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或免除。買賣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導致合約不能履行造成經紀方居間傭金損失的,經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承擔賠償該次交易全部居間服務費給經紀方。
2、經紀方的權利與義務:經紀方按照買賣雙方委托,據實告之其所獲悉的與本次房產交易有關信息。因經紀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損害買賣雙方利益的,經法院依法判決確認,應向受損方退還服務傭金。簽約后由經紀方協助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買賣雙方應在經紀方通知配合辦理交易手續及完結手續,如買賣雙方不依約支付傭金及繳納相關應付費用的,經紀方有權拒絕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相關交易手續。
第九條 合約變更、免責及處理爭議方式
1、合約變更:本合約取代三方簽約前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協議之內容;除因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的,須事先書面通知對方,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在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的書面補充協議達成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擅自變更的,應承擔由此給其他各方造成的損失;若涉及經紀方內容的補充協議,須由經紀方簽字加蓋公章的形式生效,否則因給買賣雙方帶來損失的經紀方將不負法律責任。
2、免責聲明:本合約簽訂后,若非三方任何一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交易拖延辦理或無法履行時,則各方同意有關交易日期按交易流程相對順延或協商解除,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及規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3、爭議處理:因本協議的履行以發生的糾紛,三方應積極協商,協商不成的,各方按照合約關系向交易房屋標的所在城區管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訴訟所產生的費用先由各自承擔,并最終由違約方(敗訴方)承擔對方處理糾紛所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執行費、律師費、差旅交通費、過戶稅費等)
第十條 合約送達、生效及持有等附則
1、合約送達:本合約記載通訊地址或身份證地址為買賣雙方所有通知、文件等送達地址。如有通知地址變更,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否則一經正常投遞則視為已經送達,郵寄的憑證即為已成功送達憑證。
2、生效及持有:經紀方已就本合約所有條款向買賣雙方作詳盡解釋,并如實告知所掌據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政策、流程、稅費標準等內容,買賣雙方經審閱無異議,并完全了解合同所列事項,各方按照合約關系承擔義務。本合約自三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合約壹式叁份,賣方、買方及經紀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如本條內容與上述內容有沖突,則以本條內容為準):
客戶須知:閣下凡向我司繳付款項,我司將根據款項內容開具蓋有“財務專用章”收據或發票。如有我司員工私自向閣下開具白條收據、代收付款項或作出其他協議補充的,未加蓋公司印章的,請閣下拒絕接受,否則我司對此不予認可,并不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
賣方(簽字蓋指模):________經紀方:________買方(簽字蓋指模):________
所屬分行: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執業經紀人: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
合約三方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親筆簽章屬實。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9
甲 方:_____
證件號碼:_____
乙 方:_____
證件號碼:_____
就乙方購買甲方所有座落于______市_____路______號_____室(下稱“該物業” )事宜 ,經過平等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 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 》下稱 (“買賣合同”。)
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上述房屋買賣事宜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確認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價款不包括該物業內的附屬____________元 ,合設施、設備及室內裝飾的價 格(實際成交價為人民幣同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
二、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內的附屬設施、設備及室內裝飾的轉讓 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應當在簽訂買賣 , 合同當日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該轉讓價后應向乙方出具書面收款憑證,乙方放棄索取該轉讓價發票的'權利。
三、若乙方未能支付上述轉讓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和買賣 合同,且乙方應當承擔買賣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若甲方收到上述轉讓 價后違反買賣合同約定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和買賣合同,且甲方 除應當承擔買賣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需無條件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上述轉讓價。
四、本協議與買賣合同約定不相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 對買賣合同作出變更的,繼續以買賣合同為準。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 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日期: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0
一、房屋買賣合同的條件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為依法行使權利并且承擔義務的資格。
(1)一般主體要求。依《民法通則》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房屋買賣行為復雜,涉及標的金額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與,所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特殊主體要求。為了維護房屋交易秩序,現行法律和政策對房屋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現售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房屋出賣方必須具有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批文、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依照現行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系當事人真意表示的結果。房屋買賣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才能真正實現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無權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所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皆非買賣當事人真實意思,原則上視為無效。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房屋買賣行為應當符合房地產政策,遵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否則,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例如,在房屋買賣活動中,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房屋買賣雙方不得買賣土地,不得瞞報房屋買賣價格偷逃稅收,不得買賣拆遷房屋等。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類型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帶來這些關于房屋買賣合同要件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房屋租賃稅率包括哪些方面,應該怎么計算
房屋租賃相應的租賃主體具體應該繳納哪些稅費、具體稅費應該怎么計算、相應稅率是什么?本文就相關租賃的繳納稅費問題作相應分析。希望對您有幫助。
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根據財稅〔20xx〕24號文件(對房產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分別做以下優惠):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
2.營業稅: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6.免征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824號《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
首先,稅費繳納理論上,稅金應該由出租方繳納。
其次,舉例:以月租5000元為例計算各稅額?
個人出租計算: (1)營業稅=5000*3%/2=75元 (2)城建稅=75*7%=5.25元 (3)教育費附加=75*3%=2.25元 (4)房產稅=5000*4%=200元
單位出租計算: (1)營業稅=5000*5%=250元 (2)城建稅=250*7%=17.5元 (3)教育費附加=250*3%=7.5元 (4)房產稅=5000*12%=600元
再次,房屋租賃稅費概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實施細則》(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第二十三條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房租收入涉及繳納個人所得稅。
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幫助您了解關于房屋租賃稅率包括哪些方面,應該怎么計算的法律知識,歡迎瀏覽。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匯總
在現今房價越來越貴的情況下,買房子可以說是一件大事兒,在簽訂購房合同是一定要謹慎仔細。那么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么怎么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簽合同補充協議注意事項: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
4、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以后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么就必須對裝修的標準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準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6、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么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買房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情,會花費我們大量的精力財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對待,買房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明確里面的內容,這可都關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條款細節以免損害自身利益。
希望以上小編整理的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能夠幫助到您,讓您在買房簽合同時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二手房買賣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權過戶登記不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債權合同,屬諾成性合同,而產權過戶登記只是房屋產權轉移的必備要件。
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買賣合同的一種,同樣具有雙務、有償、諾成的性質。按照民法理論,不動產物權轉移合同是以轉移不動產物權為內容的債權合同,該合同只要具備書面形式、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則有效成立,應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動產物權變動僅是不動產變動債權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動產物權過戶登記也是合同的履行行為。既然過戶登記是合同的履行行為,則在本質上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判斷,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2)登記過戶行為就是對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記行為的發生,是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為前提,即買受人基于有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才獲得請求出賣方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權利,出賣人才相應地負有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義務。登記是這一對權利義務相互運動的結果。若登記前,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或不成立,則登記本身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
(3)登記的公示作用不能決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進行統一登記過戶,體現了國家為社會利益而對房屋產權的流轉進行干預。市場經濟必然要求契約自由,倘若把登記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則勢必使登記審查變成對雙方可否簽訂買賣合同及簽訂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確認,這已經遠遠超出了房管部門的職權。
(4)將登記作為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實踐中將會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
由于二手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后、產權過戶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導致出賣人基于自身利益而一房多賣,或者待房價上漲,故意不協助買方辦理產權過戶登記,而不承擔違約責任,致使合同形同虛設,這將不利于對無過錯方利益的保護,也難以適用于所有權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
土建合同糾紛
土建合同比較常出現的爭議點有哪些?土建合同糾紛要怎么處理?本文就整理了相關內容為大家解決這些疑問,請閱讀下面的文章了解。
土建合同糾紛
一、合同爭議點
1)招標圖紙中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業主在結算時希望根據實際情況結算,將減少或取消的內容在結算中全部扣減掉。而承包單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減少或取消內容較多,價格數目較大,承包單位利潤空間多的子項。承包單位認為業主雖然有權利提出設計變更,修改設計圖紙,但是不能夠在招標投標后有意將招標圖紙內容分解取消,從而有意降低工程造價。另外,在投標預算書中由于承包單位作為當時的投標單位,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可能會出現工程量上偏差,即與招標圖紙工程量不相符。那么對于減少或取消的內容是按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扣減還是按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扣減,也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
2)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由于承包單位在投標預算時采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在有些子項上有意漏報,而這部分內容業主恰巧在后來施工階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減少或取消該子項。那么在結算時業主會按實際情況進行工程量上扣減。而承包單位可能會認為這些內容當初是作為投標時一種優惠條件,而在工程量上少報,或沒有計取,在結算時不能夠將投標預算書中少計取或未計取的內容再扣減。同時,在扣減時如何取用單價也使雙方不可避免的產生爭議。
3)招標圖紙設計中沒有的內容,實際施工圖紙增加內容。
此情況對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說爭議較少,一般業主也能夠同意在結算中將招標圖紙中沒有而施工圖紙中增加的內容給予增加。可能會存在爭議性問題就是在單價的計取上。
4)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部分內容。
此種情況一般業主都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將新增加的內容在結算中予以認可。但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使得投標預算書中這部分內容工程量不準確。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過多,則業主可能不同意在結算中再給予增加,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相比過少,則承包單位可能利用設計變更,要求按施工圖紙工程量與投標預算書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單價時候,是否延續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報價,還是重新取用新單價也成為不可避免的爭議,雙方都會力爭采用此內容。
5)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內容。
承包單位認為投標預算書中未計取的這些內容是投標階段作為一種優惠條件,現在業主在實際施工中增加了這些內容的工程量,承包單位不能夠再承受,要求在結算中增加這些內容的工程量。而業主可能認為既然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未計取這些內容,屬于承包單位為了中標作為優惠主動放棄這些項內容,因此不能在結算中增加計取。其次對于單價取用上也會存在爭議。
二、解決方法:
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根據工程實際經驗,應站在比較客觀公平的角度,采取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提出建設性意見。結算方式應采取下面的公式:投標預算書造價+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的差異,其優點是充分遵照合同約定,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倡導思想相吻合,結算內容相對明確。采用這種方式結算,要建立在投標預算書、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之間的圖差上,應該本著“交易習慣,雙方協商”的思想由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解決問題。對上述五種爭議應采取以下相對應的五種具體解決措施:
1)對于第1種減少或取消的內容,首先確定施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后采用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單價進行扣減量差。對于投標預算書中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慮,因為為了使投標在總體上有競爭力,并且贏得合同,投標人對某些分項的工程量計取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對其他的分項中工程量的計取偏低。投標預算書中的單價問題也是同樣道理。
2)對于第2種漏項錯誤,承包單位無法證明其漏項錯誤究竟是工作疏忽、讓利行為還是故意留有余地。此處的漏項錯誤損失有可能被別處的重項錯誤所彌補;漏項錯誤使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乃至獲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標圖紙工程量與施工圖紙工程量量差進行扣減。單價的取用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取,既可參考標底,也可參考當地標準定額及市場造價信息,雙方協商確定。這種解決方式符合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對于第1種和第2種情況所涉及內容均為取消或減少的內容,在這里要做特殊說明。如果減小或取消的子項較多,價格數目較大,直接對工程價款產生巨大影響,筆者建議不能完全采用以上兩點方式。我們可參考國家水利部《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價款結算的約定中第39條中相關規定。對于減少或取消內容所涉及工程價款與所增加內容相比超過合同價格的15%時,筆者建議只扣減主材費用,或雙方協商解決。
3)第3種情況,屬于新增的工程變更范疇,可以根據施工圖紙增加的工程量,采用現行定額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造價信息調整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4)第4種情況與第1種情況相對應,屬于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5)第5種情況應與第2種情況相對應,亦是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總之,對于施工圖紙預算模式下的固定總價合同發生變化時,在結算工作中應遵照國家相關法規,本著“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三、工程量清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近年來大多數的固定總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形式產生。一般情況招標人委托社會有資質的專業代理公司編制工程量清單,因此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應該是準確的,投標人在投標前也可以復核,有重大錯誤時可以向招標人提出。這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因上述情況發生施工圖紙變化時,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爭議,可以采用以實際發生為基礎進行增加或減少。雙方可以根據上述分析的“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五種情況對應實施。
不得租賃的房屋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房屋所有權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惟一合法憑證。租賃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承租人的權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為,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若出現產權糾紛,承租人隨時都可能會因為出租人沒有擁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書,受到糾紛影響而不能得到權益的保障。
2、被法院、公安機關等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原所有權人的房屋其他權利如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權利在一定程度將受到限制。租賃該類房屋,承租人會因為房屋權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權利得不到合法保護。
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屬于共有產權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數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租賃這種房屋,會侵犯對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權益。
4、權屬有爭議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產權處于不明狀態時即權屬有爭議的,這時,租賃房屋的合法性將難以得到保障。
5、違章建筑
未取得規劃部門的合法建設手續建造房屋,之后也沒有補領規劃許可證。這類房屋,屬于建設規劃手續不齊的建筑,規劃部門隨時對其實施規劃執法監督。租賃這類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護。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
租賃建造質量、生活設施達不到安全標準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將會受到影響。
7、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貸款購買的。這類房屋的抵押權人對該類房屋具有他項權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須征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租賃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對抵押權人權益的侵犯。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部門有關規定的房屋。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市民在租賃房屋,須謹慎對待,不要租賃上述九種情況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賃合法房屋之后,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這樣,有利于從法律角度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減少不必要的租房糾紛。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中介費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賣方義務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
(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稅費:(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2
賣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買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的房產售賣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的價款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
2、上述房產價款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給甲方:
甲、乙雙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并經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戶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產價款于甲方。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價款。
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剩余房產價款人民幣______元,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給甲方。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產價款,甲方應向乙方出具票據。
第三條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轉移登記。如因一方原因,致影響產權過戶轉移登記,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造成損失的一方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稅費分擔
1、本合同簽訂之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如有應交納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負責交納。
2、本合同簽訂之后,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所發生的轉移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估價費、服務費等費用,經雙方協商由_______________負擔。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于______前,將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房管部門確認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不能辦理出售、過戶手續,甲方應在當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本協議第一條項下之房產,每逾期一日按房價款總額的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乙方。逾期超過______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支付元的違約金給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乙方應按房價款總額的______計算違約金給付于甲方。逾期超過______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應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4、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產,產權清楚,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因買受前該房產產權有糾葛,致使影響乙方權利行使,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甲方因個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應在三日內向乙方退還所收的款項,并付違約金___________人民幣給乙方。
第七條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還所收的全部款項,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賣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買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電話∶
______年___月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3
甲方(出賣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
電話:_______
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讓甲方名下_______房屋一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咨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
本房屋為央產房或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備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無它項權利設置;
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承租人已書面聲明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聲明附件)
或,本房屋的共有權人_______,其已書面聲明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聲明附件)
第二條:成交價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采取一次性付款;
或分期付款,具體付款時間:_______。
第四條:房屋實際交付時間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騰空,交付乙方占有使用。在此之前,乙方無權要求提前交房。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產權過戶時間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辦理產權過戶,具體方式如下:
第六條:房屋交付時的狀況
具體見附件。
第七條: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的承擔
房產過戶前的水、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物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交付后由乙方承擔。在房屋過戶之前前往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業交接。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根據房管局的要求準備辦理過戶所需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過戶遲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總價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天仍無法辦理產權過戶或甲方違約不辦理過戶的,乙方有權要求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總價款,并要求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的.違約金;
如因乙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過戶遲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總價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天仍無法辦理產權過戶或乙方違約不協助辦理過戶的,甲方有權要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如甲方未按約定日期騰房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房屋總價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天,乙方有權要求騰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權。
如乙方未按約定方式交付房價總款(銀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房屋總價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天仍未交付房價總款或拒絕交付的,甲方有權要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選擇其一)。
第十條:定金條款
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此定金在支付房價款時實際充抵。
本協議共_______頁,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辦理過戶時交房管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有以上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按定金雙倍賠償乙方
第三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 元整(壹佰零捌萬伍仟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伍萬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四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定金:人民元 元(伍萬元整)給甲方,二期房款:人民幣 元(壹佰零壹萬伍仟元整)通過產權交易中心資金監管。支付時間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前。尾款貳萬元在甲方戶口遷出,物業等雜費結清后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30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交至20xx年3月31日,取暖費交至20xx年4月15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由于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各自承擔。如因國家房產調控新政影響雙方交易,本協議作廢,雙方不算違約,甲方返還乙方定金。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購房定金不退。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3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1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 5 %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3‰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的5 %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 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哈爾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5
甲方: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采取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商品住宅_______一套,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總價款_______元(大寫金額)。現甲、乙雙方因情投意有意共同生活,為避免紛爭,愛情永固,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出資_______元(大寫金額),一并作為該套房屋首付款。
二、房屋裝修費用_______元(大寫金額)由乙方負責,剩余_______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房屋按揭月供款每月_______元,婚前由甲方負責;婚后共同生活由甲、乙共同承擔。
四、雙方領取結婚證時,該房產自動轉化為甲乙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或約定該房產由雙方按一定比例共同享有所有權,或約定仍作為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五、若甲、乙雙方不幸分手,該套房產仍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將乙方已承擔的全部費用,包括首付款、裝修款償還給乙方(或按一定比例償還給乙方)。該房屋發生增值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投入的資金比例向乙方支付增值收益。
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該套房屋以低于購置價的標準對外出售,否則甲方除應償還乙方的已付款項外,并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因履行此協議發生爭議,由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名):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天津市 ,產權證號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付款方式
1.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94.5萬元整。
此房款價為甲方凈價,雙方交易稅費由乙方負擔。
2. 經甲乙雙方協商待標的物房屋房齡滿5年后再行辦理過戶手續,為此乙方暫押5萬元。
3.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10萬元,作為購房擔保。
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稅證復印件交與乙方。
待湊足79.5萬元即刻給與甲方,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稅證原件和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4. 房齡滿5年后辦理房屋過戶時,乙方將暫押的5萬元交齊,甲方將房屋評估價的費用補足差額,并由甲乙雙方一同交與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三、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貸款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
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4. 第三條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
四、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
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
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2.在辦理過戶手續以前不論房價漲與跌,雙方均不得違約。
如甲方違約,甲方應將所收房款總額退還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五、 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7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綿陽市涪城區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594平方米) (__________)以人民幣捌拾捌萬元整(___¥萬元)的包干房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
二、乙方支付甲方房屋買賣定金______元整,如甲方反悔本合同按定金的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裝修費用甲方不管。
三、本合同簽訂時,房屋買賣發生的一切稅費及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一年內___年 月日——___年月 日一次性將剩余房款_________元整支付甲方(沒按時間付款算乙方違約)。甲方把房產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交給乙方,房屋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將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及房屋轉讓,抵押。
五、合同簽訂前設及房屋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
六、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所收定金______萬元賠償乙方200%,并賠償乙方及房屋裝修費用。
七、在合同簽訂后,乙方使用該房屋發生的一切法律行為及后果由乙方承擔。(包括安全和消防)
八、如遇到政府或私人對本房屋的拆遷,所有的拆遷費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拆遷賠償手續,并如數把政府拆遷款項轉給乙方。
九、若乙方支付甲方所有八十八萬元房款后不能過戶,甲方的親屬(夫妻、子女、兒孫、父母等所有親戚)不能向乙方索要所有權和使用權。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8
甲方(賣方)姓名:______ 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_____________ ______
鑒于: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征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4、本合同項下房屋現屬于集體土地,暫時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以后集體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時及乙方如需出售本房屋時,如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所有相關手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相關手續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的購房款及房屋升值后收益款。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于
2、該房屋6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7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并轉讓。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拾____萬仟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萬仟元整給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幣萬仟元整于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之日起天內支付。
第五條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后,如發生房屋征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愿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七條本合同經見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見證人: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9
1. 某房屋買賣合同規定,出賣人須于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后15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向某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出賣人和買受人共同辦理房產證,如買受人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權證》,從出賣人取得房地產《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的第180天起,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情況是,出賣人于1998年9月28日領取了所建房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自該日起加上180天,就是到1999年3月26日,出賣人應當在此前為買受人辦理好所買賣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及《房地產權證》。實際上,直到20xx年7月16日,買受人仍未取得所買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在這種情況下,當買受人請求出賣人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及交付《房地產權證》時,出賣人可否以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為由,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2.按照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和第一百三十八條等規定,出賣人移轉所售房屋的占有和所有權為其主要義務。盡管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占有、使用,但這只是出賣人履行了移轉所售房屋占有的義務,只要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因出賣人的原因仍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場合,就屬于主給付義務不履行,構成違約,甚至是根本違約。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關于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時起算的規定,訴訟時效自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起算。據此觀點,上述案件中,出賣人有權援引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抗辯,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并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有的專家不贊同上述觀點,認為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就是出賣人履行了主給付義務,至于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只是出賣人未履行從給付義務。在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的情況下,從給付義務不得單獨適用訴訟時效,以真正發揮從給付義務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最佳實現的功能。因而,在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的情況下,即使出讓人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自合同規定辦理的期限屆滿的次日開始計算已經超過了2年期間,受讓人也有權請求出賣人繼續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對此,筆者持不同意見。其原因在于: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等條文的規定,出賣人所承擔的主給付義務為移轉房屋的占有,尤其是移轉房屋所有權。出賣人僅僅把房屋交給了受讓人,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屆滿時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就是沒有履行移轉房屋所有權這個最重要的主給付義務,已經構成了違約,訴訟時效的期間應該起算。
有專家說,在實務中,由于種種原因,許多情況下是出賣人(基本上為發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遲遲未辦下來,同時因購房人(大多為小業主)的法律意識不強而往往未于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按照訴訟時效完成處理這些問題,顯然使已經交足了房價款的小業主遭受了重大損失。實際上,小業主恰恰值得同情,進而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若保護,就不應認為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于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于訴訟時效。
就我個人而言,也十分同情小業主,但仍然痛苦地堅持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于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于訴訟時效的觀點。其道理在于:其一,小業主完全有機會、有能力及時向發展商主張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造成訴訟時效中斷,從而使其債權得到法律的保護,但小業主卻躺在權利上睡眠,于是,就沒有充分的理由對小業主再予以優惠的保護。其二,把發展商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定為違約,意味著賦予了小業主追究發展商違約責任的權利,并且,發展商逾期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給小業主造成嚴重損失時,小業主
可以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以便盡快甩掉包袱,進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確定,也是雙刃劍,即,使小業主獲得較大數額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額,因為把發展商的違約時間定得越早,其所負違約金的累積或者可得利益損失的數額就越多。
3.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占有、使用,并且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前也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一直未交付,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房屋所有權已經移轉給了受讓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從給付義務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系房屋所有權的憑證,它只起證據的作用,已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不因該證件的有無而發生改變。既然如此,在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至今已經超過了2年,購房人一直未請求出賣人辦理該手續的'情況下,如果對該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使出賣人有權抗辯,仍然拒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反倒是人為地制造麻煩。如果聯系到房屋所有權人遺失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還可以補辦的現狀,罹于時效的觀點更顯得失去權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說"盡管債權證書是動產,但是它的所有權卻不能獨立轉讓。該所有權與債權不可分離,歸各自的債權人所有。"(曼弗雷德·沃爾夫:《物權法》,吳越、李大雪譯,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頁)那么,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同樣應與房屋所有權聯系在一起,二權不得分離。若對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恰恰會造成房屋所有權與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分離的結果,所以,對于此類請求權不宜單獨適用訴訟時效。
4.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買受人應當在約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賣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除非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此處所謂約定的期間或者基于法律規定而確定的期間,簡稱為質量異議期間。一種觀點認為,它屬于短期時效。筆者對此持有不同意見,認為質量異議期間不同于訴訟時效期間。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表現為約定期間,而訴訟時效期間為法定期間。其二,質量異議期間適用對象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中所謂請求權,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和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包括買受人請求出賣人修理、重作、更換標的物的權利,買受人請求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的權利(有學說認為這是形成權),在解釋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后段所謂"等違約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后段規定的"退貨"的救濟方式,一般情況下為解除合同,有時轉為更換,有時轉為重作,個別情況下可以轉換為代物清償。為了把退貨同修理、更換、重作相區別,不宜將它解釋為含有更換、重作的類型。從權利的角度著眼,解除合同的權利顯然屬于形成權。正是因為質量異議期間適用的對象包括請求權和形成權,就同僅僅適用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區別開來了。其三,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不消滅權利本身,質量異議期間屆滿則消滅權利本身。其四,于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轉換為訴訟時效期間的進行;若為訴訟時效期間則不會發生這種現象。其五,質量異議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延長,與訴訟時效期間不同。其六,質量異議期間的起算點,在該期間為當事人約定的期間場合,自約定的第一天開始起算;在無約定場合,自能夠檢驗貨物時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條),或者說自發現或應當發現標的物存在瑕疵時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若有質量保證期,自規定的質量保證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后段)。訴訟時效期間一般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正因為質量異議期間不屬于短期訴訟時效,所以,只要買受人在質量異議期間內將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了出賣人,質量異議期間就功成身退,讓位于訴訟時效制度。該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為買受人請求出賣人承擔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期限屆滿的次日。附帶指出,質量異議期間也不同于除斥期間,其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為約定期間,無約定時才依據法律規定的方法予以確定;而除斥期間原則上為法定期間,只有合同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的解除權的除斥期間系惟一的例外。其二,除斥期間的客體為形成權,
而質量異議期間制度的客體包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三,在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質量異議期間便完成使命,訴訟時效粉墨登場。其四,如果買賣合同規定有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為當事人約定期限的開始之日;如果買賣合同未規定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有時為買受人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有時為買受人收到標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中段)。與此不同,除斥期間的起算點則比較復雜。合同法規定,在可撤銷的合同場合,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時起算(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場合,追認權的除斥期間自相對人催告確定的開始追認的時間起算(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相對人的撤銷權在除斥期間的長短方面不確定,只有最后限定,即追認權行使之前,起算點應為合同成立之時(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在債權人撤銷權的情況下,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算,在債權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的情況下,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條)。在合同解除的情況下,解除權的除斥期間自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起算之日開始計算,無此規定或者約定的,自債務人催告確定的開始之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0
賣房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 ______ 買房人(以下簡稱乙方):___ _____,身份證號碼:__ 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將坐落在___ __ 的房屋有償作價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雙方約定上述房屋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 __元整(大寫:_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方式:乙方已于 年 月 日轉賬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幣_ __元整(大寫:_ 元整),由乙方于簽訂本合同后,當日轉賬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稅費承擔:乙方需承擔公證等手續辦理過程中雙方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第五條 甲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權屬清楚,沒有附著戶口、租約、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日后如果房價上漲或涉及拆遷,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補償;乙方保證簽訂本《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如果房價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補償。
第六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附屬設施、電器設備、裝飾裝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驗收并接收該房屋之日起,該房屋內的用水用電安全、房屋質量等一切風險責任均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約定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以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為結算日。水、電度數分別為:水 、電(住宅) 、電(商鋪) 。
第八條 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水、電、有線電視更名或過戶手續以及《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等手續,能提供的材料需積極提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需以該房屋轉讓總價款為基數,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完結日止,按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1
房屋買賣三方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協議簽訂前,丙方與甲方已于________年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現就甲方與丙方所生之權利義務,三方經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 原甲丙雙方合同權利義務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原甲丙雙方合同所享有或承擔之全部權利、義務,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轉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原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乙方與丙方均具有約束力。
3、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雙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款項視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協議生效前已發生之甲方應履行義務或責任,不論甲方是否已履行完畢,均自本協議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協議生效后,丙方不得基于原甲丙雙方合同再對甲方行任何主張。
二、 各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三、本《轉讓協議》與原甲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一同構成有效的合約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雙執一份,經三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石家莊市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2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丙方介紹,甲方自愿將下款所列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已將房屋狀況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屬設施、裝潢情況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況:房屋坐落,房屋所有權證號號,國土證號為。
二、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該房屋出讓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簽此合同時乙方交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給甲方,由丙方代為保管。甲方將房產證和國土證交給丙方保管,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天內開始辦理,在此期間,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此時間,可以相互協商解決,否則視為違約,則按違約的相關規定賠償違約金。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陪同乙方辦理過戶手續,乙方在過戶前即付款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給甲方,由丙方代為保管,丙方在甲乙雙方產監處過戶拍照后將此款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交付甲方,留下按揭款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待郵政銀行按揭貸款審批后一次性付給甲方(乙方須開具剩余款項(包括按揭款)的欠條給甲方,甲方在收到銀行按揭貸款時須歸還欠條,開具等額收條給乙方)。過戶后,本合同上述定金即轉為交房押金,丙方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時,將交房押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付給甲方。
三、其他相關: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委托丙方代為辦理房屋買賣銀行按揭手續,按揭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由乙方支付給丙方。甲方在此過程中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二)甲方在乙方全部房款付清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之前發生的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訊費及其它有關費用,由甲方繳納。
四、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符合房屋轉讓條件。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上述房屋在辦理交易、權屬登記手續及按揭貸款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乙雙方約定由方承擔。
六、甲、乙兩方應各自按上述房屋價款的1%支付給丙方中介服務費。甲乙雙方應最遲于交房當日支付中介服務費于丙方。甲、乙兩方或一方未按期給付丙方中介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中介服務費的1%給付丙方違約金。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丙兩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并等額賠償甲方合同簽訂后所有相關花費;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丙兩方,并應在悔約之日起三日內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并等額賠償乙方合同簽訂后所有相關花費。本合同簽訂后,甲、乙兩方中一方悔約的,違約方應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丙方有權在定金中優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并造成損失的,視為甲方違約,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承擔雙方的中介服務費。
3、若因郵政銀行按揭手續不能通過審批,則視為不可抗力因素,各方皆不承擔違約責任,由丙方將替甲方保管的購房定金原數返還給乙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邵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丙方: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