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買賣合同(精選3篇)
蘇州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⒈坐落: 市 區 。地號: 幢號: 室號: 。
⒉房屋登記簿記載所有權證編號: 。
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⒋產權登記建筑面積: 平方米。產權登記附記:閣樓 汽車庫 自行車庫 。
⒌房屋用途: 。
⒍建筑結構: 。
⒎房屋建成年份: 年。
第二條:房屋其它情況。⒈該房屋其它所有權證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有權證。 2 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有權證號為 ,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權人的同意。⒉房屋抵押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設定抵押權。 2 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并注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⒊房屋租賃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賃給他人。 2 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系,并注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⒋房屋物業管理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該房屋目前由 負責物業管理。 2 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范圍。⒌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買受方的房屋附屬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房屋價款。該房屋的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買受方實際支付的房屋價款應當等同于出賣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應當在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按照相關規定繳入相應的房產交易資金托管賬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獲準以后,出賣方按房產交易資金托管有關規定收取房屋價款。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 款。 1 一次性付款: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整。 2 分期付款: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支付人民幣 元整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支付人民幣 元整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支付人民幣 元整。 3 貸款支付: 4 其它方式:
第五條:買受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⒈買受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托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⑵逾期超過 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買受方將房屋退還給出賣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托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⒉在 年 月 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買受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買受方無法按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期限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并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買受方不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2 。
第六條:房屋交付。買賣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日期為下列第 款。 1 年 月 日。 2 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 天。 3 房屋使用權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 天。出賣方應當于上述日期前騰空該房屋,并書面通知買受方進行驗收。買受方應當在出賣方驗收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會同出賣方,共同對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狀況進行查驗。查驗情況符合雙方約定的,出賣方應該當場將該房屋和房屋附屬物品以及房屋鑰匙移交給買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方承擔。由于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七條: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出賣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給買受方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⒈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⒉逾期超過 天后,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買受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39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房屋維修基金狀況為下列第 款。 1 出賣方未曾交付過該房屋維修基金。需要補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1〗出賣方承擔。〖2〗 2 出賣方已經交付的該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1〗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余額無償劃轉到買受方名下。〖2〗買受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按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余額一次性如數支付給出賣方。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
第五條處理。
第九條:出賣方承諾已如實陳述本合同
第一條、
第二條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關情況,保證沒有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或優先購買權糾紛。如因出賣方上述承諾或保證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它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出賣方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賣方關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標準的承諾。房屋交付時,本合同
第一條及附件一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出現損壞或滅失,經買賣雙方當場確認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處理。 1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 天內,出賣方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 價值向買受方支付賠償金買受方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期限付清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且出賣方未按本款約定期限支付賠償金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方告知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向買受方支付雙倍賠償金。 2 。
第十一條:出賣方關于房屋原有戶籍遷移的承諾。本合同生效之前出賣方 落戶于該房屋的相關戶口。出賣方保證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將原先落戶于該房屋且買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戶籍關系遷出。逾期遷移原戶口的,自本條約定的遷移原戶口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原戶口實際遷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關于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自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 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⒈屬于出賣方責任的,處理如下: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⑵逾期超過 天后,買受方有權退房。自買受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不退房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⒉屬于買受方責任的,處理如下: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⑵逾期超過 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買受方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退還給出賣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⒈該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 。⒉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后,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類型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出賣方承擔。 2
第十四條:關于買賣稅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⒈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 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2 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傭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買賣雙方均未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傭金。 2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 省、市相關規定分別承付相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傭金。 3 ⒊物業管理費和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房屋交付以前發生的應當由出賣方承擔,房屋交付以后發生的應當由買受方承擔。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獲準以后,買受方即依法享有該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管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戶手續。
第十五條:房屋交付以后,買受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六條: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提請房屋所在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款方式解決。 1 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應當在本合同附件
一、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不得約定與本合同內容相抵觸的條款。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選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補充性部分的文字與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及簽章頁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電子文本存入 區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備查,打印文本由出賣方、買受方、房屋權屬登記機構、 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網上備案以后,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或退房權的,對方應當及時配合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注銷手續對方不能配合的,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應當按照本合同
第十七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退房權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注銷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附件
一:房屋附屬物品清單
一、裝飾狀況為下列第 種。
1 裝修房:
2 毛坯房:
二、設施設備狀況為下列第 種。
1 供水:
2 供電:
3 供氣:
4 廚房設備:
5 衛生設備:
6 通訊設備:
7 電器設備:
8 防盜設備:
9 停車位:
10 家具:
11 其它:
三、權屬登記以外其它附屬房屋狀況為下列第 種。 1 附屬閣樓: 2 附屬汽車庫: 3 附屬自行車庫:
四、其它。附件
二:合同補充協議合同各方當事人簽章
出賣方:買受方: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居間代理經紀人:居間代理經紀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于: 打印人: 打印日期: 年 月 日
簽于: 打印人: 打印日期: 年 月 日
蘇州買賣合同 篇2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__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____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蘇州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簽訂前應注意事項
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購房者需要對售房者有較為全面的了解:
首先查看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件;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共有?如果是幾位共有,則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產時,房屋的產權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也要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簽章。
第二,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進行必要的了解。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房產面積多大;該房產用途是什么;是辦公還是居住,或是其他;該房產有沒有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該房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在這里,如果該房產已設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為售房者,抵押權人就是售房者將該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銀行;受讓人就是購房者。這個規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在轉讓該房產時,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購房者此房已設定抵押,那么轉讓行為無效。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此房產方可進行買賣。
另外,還要注意該房產是否已設定租賃?如果該房產已經出租,則需要售房者提供該房產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同時購房者還要查詢售房者與該房產的承租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登記備案?
合同簽訂時應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時,除了在簽訂二手房合同前,要對該房產有一個大體的了解外,在簽訂二手房合同時也需要注意以下問題:第一,需要準備的證明材料。購置房地產,購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數人。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購房者準備好如下材料:1、身份證原件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2、未成年人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明;3、有委托代理人,須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購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譯公司翻譯。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書、同意書等必須經下列境內、外機構公證、認證后方為有效。
另外,要看清楚合同中的約定內容。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標的。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房屋轉賣是否有約束條件;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價款。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