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七)(精選32篇)
買賣合同(七) 篇1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產品價格
二、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1、合同總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合同產品的運輸、保險費由 方承擔。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甲方應按合同款的%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余款應在乙方發貨前,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即人民幣 元整)。
上述款項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三、產品的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及交(提)貨期限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2.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10天通知乙方;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承運人辦理交接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承運人的責任。)
3、交貨時間: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齊合同附件所列的相關產品。
四、產品的包裝標準
乙方所提供的LED照明/亮化產品為原廠包裝,包裝標準按業務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五、產品的交付與驗收
合同中產品在交貨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在交貨之后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在收到產品 天內應進行到貨驗收并向乙方提供驗收單,驗收以合同附件所列產品清單為準,逾期未進行驗收或未向乙方提供驗收單,視為驗收合格。甲方驗收人為 ,以其簽字為準。
六、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于10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乙方不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責任。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于10日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采取退換貨/修理/折價等措施負責處理。
七、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
乙方保證交付甲方的.產品均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規范。乙方對合同所列產品實行年包換,年售后有償維護。產品本身無質量問題的,不予退換。
八、產品所有權和保管風險
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本合同所列產品所有權均歸乙方所有。從本合同生效起,到乙方將產品交付甲方止,本合同所列的產品的保管風險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將產品按本合同所定的交貨地點交貨后,產品的保管風險自動轉移至甲方。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3、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十、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代表(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七) 篇2
買賣合同是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所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是買賣合同的第一大核心考點。買賣合同在買賣過程中,由于不可歸責于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而使標的物遭受毀損、滅失的情形,就是風險,風險是買賣合同中的又一核心考點。標的物孳息的所有權隨原物的所有權轉移而轉移,我國合同法基本上遵循了物權法上的這一原則,但也有一些差異,這是買賣合同的第三大核心考點,司法考試考查買賣合同一般就是圍繞這三大核心考點展開的,下面我們來一一進行分析。
一、所有權轉移。
關于所有權轉移的時間,規定在合同法第133條,從這一條看來,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所有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里還有一種除外情形是所有權保留的買賣,我們在下面會講到,我們先看:
(1)、所有權轉移因動產和不動產而分不同的情形,這里我們總結為法定三公式:
動產:合同+交付=所有權
不動產:合同+登記=所有權(在中國特指房屋)
特殊動產(如車、船):特殊動產+交付=所有權
1)、以動產公式為例來說明,這里要注意三點:
a,所有權轉移以買賣合同有效為前提,如果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即使這里已經辦好了交付或登記,但買受人是絕對不能取得所有權的,雙方只能負相互返還的義務,在這一點上我國不承認德國法物權行為的無因性和獨立性,德國法認為只要雙方簽訂了合同,標的物交付了,所有權就轉移了,所有權轉移的效力與合同的效力是相分離的,是交付行為導致的所有權的轉移,它的效力不受買買合同效力的影響。
B,只有合同有效是不行的,還必須交付。這與法國法的規定不同,法國法規定合同成立即取得所有權。我國不是這樣,我國合同成立了,還必須進行交付,這說明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的效力有一定的聯系,但還是有所不同的,這就是物權法上的區分原則,也就是債權行為必須加上交付或登記行為才能取得所有權。
C,買賣合同中實質上有兩個所有權,一個是標的物的所有權,一個是貨幣的所有權,這兩個所有權是相分離的,它會與風險合起來考,很多考生經常在這上面犯錯誤,他認為貨幣沒有轉移,那么標的物的所有權也就沒有轉移,這是十分錯誤的,這兩個所有權沒有關系。
綜合以上三點:中國的立法采用了瑞士立法的模式,要求合同有效和交付對于產生所有權是缺一不可的。對于汽車,所有權轉移也是交付,但是我們說汽車是特殊動產,這時,特殊動產也可以登記,這里登記是發生對抗的效力,而不是產生合同生效的效力。而對于不動產,則采用登記方式,登記是生效要件,比如房屋登記是過戶登記,不登記就不轉移所有權。
交付有兩層含義:a,客觀上必須有占有的轉移
b,主觀上有轉移所有權的意思
交付分為現實交付與觀念交付,現實交付又分為送貨上門、上門取貨、代辦托運三種,送貨上門的清況下,賣方要將貨物送到買方那里才喪失所有權,這期間發生的風險當然由賣方承擔;上門取貨的情況下,買方主動到賣方那里去取貨,賣方將貨物交給買方時所有權即轉移為買方所有,風險也自然轉移為買方承擔;代辦托運是由賣方為了買方的利益訂立合同,約定由買方支付運費,這時,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時,所有權即轉移給買方,風險也自然由賣方承擔。觀念交付分為簡易交付(規定在合同法第140條)、擬制交付、指示交付、占有交付。后兩種考的可能性小,簡易交付一般會結合試用合同來考,比如甲向買乙的電腦,約定先適用7天,7天后甲為作出表示,視為同意,這里一般考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擬制交付比較簡單,最明顯的.是提單,提單具有物權的效力,轉讓提單即會發生物權轉讓的效力。而且這里要注意,合同的133條規定,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這里的約定只適用于動產,不動產是法定的,而當時約定的一種比較特殊的情形就是所有權保留制度,我們在下面詳細看一下這項制度。
(2)約定優先:所有權保留。例如:甲賣牛給乙,價款3000元,約定乙付款1200元,6月1日將牛牽走,9月1日再補足余款,同時轉移牛的所有權,這種情況類似于乙這時為甲提供了一個擔保,而這個擔保是以這頭牛來做擔保的,如果乙到期不能支付余下的貨款,則甲可以不轉移這頭牛的所有權。這就是所有權保留制度,它的實質是,交付在先,所有權轉移在后,具體什么時候轉移所有權,由當事人自行約定,給當事人一種物權保護。所有權保留是所有權轉移中的例外,在風險轉移和孳息的占有上也不同于其他動產和不動產。下面我們將風險轉移和孳息占有的情形簡單的列出來,他們與所有權轉移由密切的聯系,明白了所有權轉移的原則,就會很好理解風險轉移及孳息占有的情形。
二、風險轉移
1、一般原則:
(1)、在買賣合同等轉移所有權的合同中采用交付主義
(2)、在其他場合中采用所有權主義
(3)、在路貨合同中采用合同成立主義(規定在合同法144條,路貨合同即在途貨物買賣)
2、例外:
(1)、所有權保留的買賣中采交付主義
(2)、房地產買賣合同所有權轉移依登記原則,風險轉移采交付主義
三、孳息占有
1、一般原則:
(1)、在所有人與用益物權人之間,孳息歸用益物權人。
(2)、在買賣場合中,孳息采用交付主義。
(3)、在其他合同中,采所有權主義。
2、例外:
(1)、所有權保留買賣中,采交付主義。(合同法163條)
(2)、不動產買賣中,采交付主義。
買賣合同(七) 篇3
甲方:乙方:
甲方買地方 乙方賣地方
乙方李訓安現有土地一塊賣給甲方鄭先松,具體訂立土地買賣合同如下:
一、土地界線:
兩邊從老張的地基界線到東邊的溝渠干23.5米(西邊到東邊的界線),從南邊鄭先松的后墻到北邊二吧的田界14.6米(西邊從南到北的界線),從南邊小郭的后墻到北邊二吧的`田界18.5米(東邊從南到北的界線)。
二、土地價格:以上土地買賣價格為伍萬元整。
三、合同條件:甲方從買土地即日起,乙方無權干涉甲方的使用權和變賣權,甲方所買的土地,永遠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對此土地改變主意,無論國家征收或甲方又賣給他人,乙方都無權干涉和敲詐他人,不管以后的土地價格升值或貶值雙方都無權干涉。甲方所買的土地不管北邊還是東邊的路甲方都有使用權。(但乙方有權干涉甲方把土地賣給甲方鄰居的郭定軍)。
四、以上土地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希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七) 篇4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就買賣下列設備的有關事宜,經自愿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便共同履行:
1.甲方向乙方購買垂直發泡機組壹臺,設備單價金額為現金人民幣(大寫):貳拾壹萬伍千元整
2.設備為五個組份,配備打孔機,機臺主機,配電柜(大),TDI和聚醚大罐各一個(帶水循環攪拌)小料罐三個,聚醚攪粉罐一個.(水冷機,空壓機甲方自備).
3.主機尺寸:長4.5米,寬4米,9米.內直徑為1600MM
4.甲方要負責完成基礎的澆灌,包括2個地下成孔的施工.
5.付款方式為自合同生效起首付定金叁萬,機臺裝車前一天再付拾伍萬,試機完成后再付貳萬,正常運行六個月付余下貳萬.
6.機臺自訂貨起2個月為制造時間,其中不包括春節放假期間,初定完工日期為農歷年底,正月初七起運送和安裝,安裝時間為八天.安裝期間甲方要提供乙方員工住宿和伙食,
7.機臺運送由甲方負責車費,乙方裝車,甲方幫忙卸.動用到吊車等裝卸工具由甲方負責.
8.甲方負責整套設備的安裝,調試.經調試后設備正常運轉交付乙方使用.
9.乙方提供一年的機臺故障保修(三個月的無償保修,另九個月的故障保修甲方報銷往還車費),注人為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10.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莆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買賣合同(七) 篇5
買方: (下稱甲方) 賣方: (下稱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買賣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就 (合同名稱)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也可一、二、)賣方像買方提供 (買賣合同的標的,可以用列表式,把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單價、總價款和附加費用寫清楚),總價值 元。
二、 交提貨方式(應寫明是買方自提,還是送貨上門;是車板交付,還是賣方倉庫交付。不同的交付方式,其義務、責任是不同的)。
三、 質量標準(要明確依據什么標準驗收貨物的質量,雙方可以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應寫明適用的標準名稱、編號:沒有國家標準的,雙方可以約定其他質量標準)。
四、 賣方應當提供 部門(標的物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才能出售的,這個條款就是必要條款)出具的證明文件(或者批準證書),因文件不全而導致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不能轉移給買方的,賣方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五、 價格條款(明確貨款數額及貨物支付方式)。
六、 驗收方式(可以寫明賣方應當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或者樣品。對標的物有異議的,應當明確在什么時間內向對方提出方為有效)。
七、合同的履行期限(寫明履行的時間,分期履行要明確每一履行期的起至日期)。
八、擔保條款(雙方都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擔保要符合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的方式可以是保證、抵押、質押等)。
九、包裝條款(貨物包裝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物是否回收,包裝的價款由誰承擔等,雙方應約定清楚)。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變更和解除合同,要寫明變更和解除的程序,通知的方式等內容)。
十一、標的物風險條款(寫明標的物交付前后的責任,如果雙方未約定,則要依據合同法的規定確定標的物風險由誰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明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免除當事人責任的具體情況)。
(一)甲方違約: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 (日或周) 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
十三、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交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協商調解不成的應當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 生效(可以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生效,也可以約定具體時間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的文本,以中文版為主。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由 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合同(七) 篇6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顏色: 產地:型號: 發動機號碼:(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萬元。包括三部分:定金、
第一筆車款和其余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萬元,____日內再支付
第一筆車款現金萬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
第一買賣。(本文來自于范-文-先-生-網)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并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
買賣合同(七)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合同概述
1.1 買賣雙方以《民法典》為依據,經友好協商,就買方購買賣方___________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2 買方同意購買由賣方銷售的本合同中詳述的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
1.3 買賣雙方同意,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4 買賣雙方不得在未得到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方。
1.5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正本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1.7 合同設備的生產廠商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之間所有信函應通過傳真或EMS發送。當一方要求書面正式函件時,確認文件應通過EMS快遞。
第二章 貨物名稱、數量、價款
產品名稱型號顏色數量單價小計備注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
第三章 結算方式
貨款的支付
本合同雙方之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雙方的結算方式采用現款現貨的方式進行,當賣方收到買方全額貨款后發貨給買方。
第四章 包裝、運輸、驗貨標準
4.1 賣方發運的___________應牢固包裝,使其適宜長途運輸、多次操作和裝卸。應采取措施,使其防潮、防雨、防凍、防銹,確保在正常作業和裝卸條件下安全無損地到達指定地點。
4.2 賣方應在適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體書寫以下內容:裝運標記、收貨人、目的地、件數、毛重/凈重、尺寸(長、寬高)及設備名。
4.3 根據___________的特點和對運輸裝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裝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國際通用的標記注明“小心輕放”“向上”“防潮”等。
4.4 收貨標準如下:
(1)外包裝盒完好無損,無擠壓、無受潮。
(2)___________及相關配件外觀完好、無損壞、無短缺。
第五章 交貨時間、地點、風險轉移
5.1 合同生效后,賣方應在______日內把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地點。
5.2 開箱檢驗時雙方應做好記錄并簽字,以作為雙方確定責任的根據。若賣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雙方同意的日期參加檢驗,或委托買方檢驗,買方有
權單方開箱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與雙方在場時同樣有效。貨到7天內買方未提出質量異議則視為產品驗收交貨完畢:數量屬實、質量合格。
如發現箱內設備部件和技術資料短缺或損壞,且屬賣方責任,則由賣方負責及時補足或更換,并承擔相關費用。
5.3 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轉移以貨物到達買方指定的地點并驗收合格為分界點。即驗收前貨物所有權及風險歸賣方,驗收后歸買方。
買方聯系人及驗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聯系人及驗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質量標準、保修條款
6.1 賣方提供的______,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 )和行業相關技術規范要求;
6.2 賣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為一年(自最終用戶開具發票之日起十二個月內)。
6.3 賣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為六個月(自最終用戶開具發票之日起六個月內如在三個月內出現無法解決的故障,由賣方負責包換(自最終用戶開具發票之日起三個月內)。
6.4 賣方所提供產品由______公司全權負責產品質量及服務工作。
返修、送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不可抗力
7.1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經雙方商定,可視情順延完成本合同的時間或終止執行;
7.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7天內,盡快以電傳或電報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用EMS郵寄由有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另一方審查、確認;
7.3 不可抗力:地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翻船、空難及雙方共同認可的其它不可抗力。
第八章 違約責任
8.1 買方若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賣方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須按應付貨款的______‰作為違約金補償賣方,此項違約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8.2 賣方若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總貨款的_____‰作為違約金補償買方。此項違約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8.3 由于賣方自身原因錯發到貨地點、收貨單位及收貨人,賣方應承擔錯發期間貨物毀損和遺失的風險,同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保險費用。
8.4 若因買方原因錯發到貨地點、收貨單位及收貨人,買方應承擔錯發期間的貨物毀損和遺失風險,同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保險費用。
第九章 知識產權、商業秘密
9.1 賣方保證:向買方所提供的各種技術資料是清晰、完整、正確的,所提供產品的知識產權具有合法性,若第三方對其提出異議,由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9.2 買方對賣方所提供產品的宣傳資料和技術資料只享有非獨占使用權。非賣方同意,不得對其進行任何修改。
9.3 買方不得將賣方提供的商業秘密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章 其它約定事項
10.1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若附件與主合同發生沖突時,以主合同為準;
10.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若對本合同有關事宜引起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力求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協商后爭議仍未解決,雙方同意訴于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七) 篇8
合同號
甲方:小區 乙方:銘諾水暖行
一、 乙方安裝的產品及質量要求:
1、乙方安裝的公司的品牌散熱器,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2、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售與甲方散熱器的'外觀尺寸型號。
二、甲乙方雙方對安裝散熱器應承擔的責任: 1、因暖氣片質量問題出現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銷售的暖氣片,免費保修三年。
3、在保修期內暖氣片及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隨叫隨到準時維修確保甲方取暖安全。 4、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范圍內由甲方承擔。
三、產品、型號、外觀、價格:
四、付款方式:
付款分兩次進行,合同簽訂后,預付總造價的40%,安裝完成后共余額部分一次付清。 此合同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七) 篇9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
1. 乙方向甲方購買如下貨物:_____ 品名規格 材質 規格型號 數量(噸) 含稅單價 金額(______元) 生產廠家 螺紋鋼 線材 具體數量以實發為準.
2. 質量標準:_____甲方保證所銷售的貨物符合現行國標,并附鋼廠原始材質證書。 如經乙方驗收有質量問題,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有權根據具體情況要求甲方降價, 換貨,退貨,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 價格條款:_____本合同單價為甲方倉庫含稅交貨價,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4. 付款方式:_____期限:_____乙方預付合同貨款10%,余款提貨前付清.款到提貨,按實發 數量結算.
5. 交貨地點,方式,期限:_____漢鋼貨場,交貨期8______月31日前交清.
6. 包裝方式,損耗計算:_____按通用方式包裝,按理論計重.
7. 違約責任:_____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辦理.
8.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由合同簽約地法院裁決.
9. 合同有效期:_____本合同自簽約日生效,有效期半______年.
10. 甲,以雙方應誠信履約,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乙 方:_____
公司名稱:_____ 公司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簽約地點:_____
簽約時間:_____
買賣合同(七) 篇10
上訴人:于某,女,x年7月28日生,漢族,##軟件有限公司工程師,住##市##區##鎮6號樓4單元602號
被上訴人:蔡某,男,1x年5月5日生,漢族,北京##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是海淀區##鎮##號樓##單元##號
上訴人因蔡某訴于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昌平區(x1)昌民初字第##號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將本案發回重審
2、一二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
一審法院認定按照合同約定上訴人于某應承擔個人所得稅的事實是錯誤的。
首先,要查清本案的事實部分,我們需要了解上訴人和被上訴人以及居間公司之間就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一系列細節約定。x0年8月21日上訴人通過鑫尊置業居間公司和被上訴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合同時,上訴人多次反復向居間公司和被上訴人核實稅、費項目,得到肯定的答復是,賣方只有一套房產,并滿五年,不存在個人所得稅,并且居間公司經紀人國紅吉親筆列出清單(證據四),及上訴人對國紅吉做的錄音證據三,以及《房屋買賣合同》第六條(二)項關于出賣人承擔的稅、費中都清楚的表明,出賣人應該承擔的稅費中不包括“所得稅”,也就是講,不會有個人所得稅發生,這是出賣方以及居間公司給買受人的真實的意思表達,上述證據足以讓買受人相信,買賣合同中時產生的所有費用中不包括“個人所得稅”,在此信任的基礎上,買受人在第六條(四)項買受人愿意承擔出賣人應當承擔的稅、費這一項的約定下,買受人愿意承擔的稅、費就是第六條(三)項下指明的第8項“契稅”,和第六條(二)項下指明的第9項“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這才是上訴人簽訂合同時的真實意思表達,也是買賣雙方關于《房屋買賣合同》達成合意的前提條件之一,也不存在約定不明的情況。該份《房屋買賣合同》第六條關于稅、費相關規定第(一)項之所以用羅列的方式清晰的表達所有應該繳納的稅、費,并在(二)、(三)項繳納義務主體欄中通過填表“√”或“×”的形式約定清楚,就是為了防止合同出現歧義,如果關于“個人所得稅”真的如被上訴人所言,應該有上訴人繳納,那簽訂合同時就應在買受人承擔的稅、費一欄中通過填表打“√”的形式寫清楚。通過對上述買賣雙方意思和語境的分析,以及相關證據的佐證,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時,沒有深入調查簽訂合同的背景和了解買賣雙方真實的意思表達,錯誤的機械套用《房屋買賣合同》相關條款,做出錯誤的裁判。
其次,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違約日期應該從x0年10月26日起算至x1年2月9日房屋實際過戶之日止是錯誤的。我們認為在爭議沒有解決之前,上訴人有理由不履行相應的義務,真實情況是,x1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雙方和中介在昌平建委開始辦理過戶手續時,中介拿出一些過戶材料要求賣方簽字,賣方拒絕簽署《滿五年唯一生活用房證明》,并借口上廁所,離開過戶大廳,后始終沒有出現,當天無法完成過戶。10月至11月,買方多次催促中介(國紅吉)解決問題,并曾到中介店找中介協商,中介說賣方應當簽字,不應該產生個稅,另外簽署合同時,中介講,如果有清單之外的其他稅費,中介會承擔,因此,買方沒有同意支付個人所得稅。x1年11月11日賣方在明知買方已經交付一半購房款,并將另一半購房款匯入賣方賬戶的情況下,為了獲取不法利益,隱瞞不止一套住房并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真實事實,采取欺騙手段,騙騙取中介和買方的信任,稱其房屋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促成交易的目的,至此引發矛盾后,賣方不是采取積極的方式解決矛盾,而是通過律師來歪曲合同簽訂的原意,蒙騙一審法院,騙取違約金和律師費達13萬多元,而一審法院根本沒有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實交易意思,且沒有認真分析研究合同約定的條款內容,草率做出錯誤判決。在本案開庭審理過程中,賣方訴請的違約金是五萬二千一百六十二元五角,而律師費卻高達8萬元。在中國,當事人為了5萬多元利益,卻承擔8萬元的律師費案件是不是就這個案件出現了。而且一審法院根本沒有考慮到案件背后的真實交易情況,做出極其荒唐的判決,本案的判決結果,我們認為完全是一起賣方惡意不履行合同,律師參與挑起訴訟,法官極其不負責的`草率錯誤判決。
二、一審判決認定事實證據不足。
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違約的事實有結婚證、《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公積金貸款補充協議》、查詢單、詳情單、收條、證人證言及當事人陳述等證據在案佐證。我們認為,這些證據并不能證明上訴人有任何過錯,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清晰的知道,在本案的交易過程中,上訴人始終積極嚴格履行合同交易義務,并完成了高達162.5萬的付款義務,(其中50%首付款按時付給賣方,剩余50%尾款也通過資金監管方式按時匯入賣方賬戶),其主客觀善意交易非常明顯,上訴人如此善意行為,不可能也不會為了4400元的個人所得稅而使自己產生無法過戶的風險,因此一審法院認定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對案件事實做出錯誤的認定。
三、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在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錯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做出錯誤判決。我們認為在違約責任沒有劃清的情況下就適用《房屋買賣合同》第九條的規定是錯誤的,上訴人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都是積極和善意的,由于被上訴人的欺騙行為,為了促成交易,才導致過戶失敗,責任不在上訴人。同時關于律師費一節,一審法院適用第九條(四)出賣人或買受人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除了依據本條前三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主張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但賠償的律師費不應當超過房屋總價款的5%),如一方違約導致上述交易無法完成的還應賠償守約方向居間人支付的傭金。且不講該條款是格式條款,有違公平誠信的原則,顯失公平。但該條適用的前提是守約方因主張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我們先不論到底誰是守約方,該條被上訴人主張的債權是多少,我們在判決書中并沒有看到,實際也不存在有債權的事實,x1年4月8日上午 11時,回龍觀法庭民事案件開庭筆錄第三頁第五行,被上訴人的代理人已經明確請求變更了訴訟請求,變更的結果是被上訴人主張違約金48750.00元、律師費8萬元。這和主張債權沒有任何關系,何來因主張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的判決,且律師費開庭時被上訴人并沒有發生,是事后補證的,應屬無效證據,這點從一審x1年4月8日開庭筆錄第10頁倒數第三行法官的問話中能得到印證,法官:“律師費必須要先交”,否則法院無法支持” 。但是一審法官還是錯誤的支持了無效的證據。律師費的訴訟,我們認為也是被上訴人和律師合伙串通,試圖通過法院錯誤判決達到騙取律師費的目的,從整個庭審和上訴人交易的主觀目的性都可以看出上訴人的惡意。
最后,在一審判決書第二頁第二面倒數第9行,法官也作出了錯誤的表述,“被告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房屋過戶給原告蔡某”,而實際情況是“原告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房屋過戶給被告于某”,第一頁第二面第13行,原告的訴求是“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51675.00元”,而在第三頁第一面第9行判決“被告人于某給付蔡某違約金52162.50元”,連關鍵的金額都搞錯了。可見本該嚴肅的判決書,從認定事實、證據采信、到適用法律到判決書的表述都出現了嚴重的錯誤,是一份典型的畸形錯誤判決。
人民法院的審判應該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從一審法院這份漏洞百出的判決書上,法官的隨意性可見一斑!這樣的法官執法,其公正性能令人信服嗎?法治國家的目標能實行嗎,一次不公的裁決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將本案發回重審,一二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七) 篇11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稻谷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品種、數量、等級
品種:
數量:
等級:
生產年份:
縫口標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
第三條包裝
包裝要求:
包裝費用由方承擔。
第四條價款
單價:元/公斤
總價款:元
第五條交付方式
1.時間與數量
(1)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公斤。
2.方式
按照下列第項方式執行:
(1)乙方自行提貨
(2)甲方按照約定的地點交貨。
(3)其他:
3.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元/噸,由方承擔。
第六條驗收
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進行驗收,并開具驗收單。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以權威機構檢測的結果為準,檢測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項方式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內結清。
3.其他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約定稻谷數量的,應向對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價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照逾期支付價款每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調換,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者申請工商部門調解解決;或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住所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買賣合同(七) 篇12
買方: (下稱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賣方: (下稱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買賣事項,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 名稱:
2. 品種:
3. 規格:
4. 質量: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數量: 。
2. 計量單位和方法: 。
3. 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 交貨時間: 。
2. 交貨地點: 。
3. 運輸方式: 。
4. 保險: 。
5. 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
第五條 驗收
1. 驗收時間: ;
2. 驗收方法: ;
3. 驗收標準: ;
4. 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
5. 驗收如發生爭議,由 檢驗機構按 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損失風險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 單價: ;總價: (明確幣種及大寫)。
2. 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
貨款的支付方式: ;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
3. 預付貨款: 。
第八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七) 篇13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 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
買賣合同(七) 篇14
設備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
1. 本合同標的為用于項目的
2.設備一覽表
3.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
使安裝后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協議書的要求;
4.賣方為買方設計制造并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5.賣方向買方所供設備達到設計及良好使用狀態的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后服務、培訓等。
二、設備技術標準:
直接填寫內容或填寫見技術協議(編號: );如果對產品外觀或其他質量有特殊要求的,應在技術協議中明確要求。
三、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第一條2款所述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驗收、包裝、稅費以及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全部費用;
3.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4.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并修正總價;
5.以上價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日內,賣方向買方開具合同總金額 的銀行預付款信用保函,買方憑賣方預付款保函支付的預付款;
2.設備送達交貨現場按裝箱單清點驗收合格后日內,付合同總價的 ;安裝調試完畢總體驗收合格后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 ;其余 款項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無質量問題 日內付清。
五、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確認:賣方須在發貨前向買方發出書面交貨通知單,得到買方的確認后方可發貨,否則買方有權拒收;
3.交貨地點為買方指定的有限公司安裝現場;
4.交貨方式:賣方送貨上門。
六、運輸費用
運輸費用含在總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賣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全新現貨,符合國家標準及合同約定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和技術性能(詳見技術協議書);
2.驗收方法:
2.1賣方將設備運到目的地后,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設備的包裝、件數進行清點檢驗,但該檢驗不構成對設備質量、性能、安裝以及使用狀態的驗收確認;
2.2 賣方將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后,賣方向買方提出總體驗收申請。
八、安裝及調試
1.由賣方負責安裝調試合格,費用含在總價款中,不再另行收費;
2.賣方應隨設備向買方交付使用說明書(份)、產品合格證、保修卡及相關的配件和資料;
3.貨到現場 日完成調試。
九、包裝及費用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包裝物符合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要求且不回收;
3.包裝物費用包含在產品價款中,不需買方另行支付。
十、賣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1.賣方對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提供的質保期限為年。質保期內非因買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質量問題的,由賣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質保期順延;賣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買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于買方不當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局部損壞,賣方負責修理,只收材料成本費。質保期過后,賣方仍負責設備的長期服務,只收取材料成本費;
2.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符合國家、地區或行業規定的使用壽命期,在使用壽命期內,若出現維修不能或無維修價值的情況,賣方在收取設備折舊費用后,向買方免費提供同型同質設備并達到買方原使用狀態;
3.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不存在設計、制造以及安裝缺陷、錯誤或瑕疵,若出現前述情況,造成買方或買方人員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害或損失,賣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售后服務
1.設備出現技術或質量或其他導致不能正常使用問題時,需賣方到買方現場解決的,賣方接到通知后 小時內給予答復,并自接到買方通知起小時內趕到買方現場;
2.設備由賣方安裝完畢后,賣方負責在用戶現場對操作和維修人員進行設備使用 和保養的技術培訓。
十二、監造(本條款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的條款;如不適用,本條款全部刪除,并注意調整下面條款的序號。)
1、買方派人在賣方現場對合同標的設備的質量和制造進度、交貨期進行監造;
2、買方派駐賣方的監造人員不超過人,賣方應為買方監造人員提供工作及食宿方便條件,費用由賣方承擔。
3、賣方在設備交貨時,必須提供買方監造人員簽字確認的監造記錄,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設備;
4.買方的監造行為不免除賣方合同項下應承擔的相應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關于設備質量、技術性能、交貨期限的約定。
十三、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付設備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外觀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則另按質論價;如不同意利用,則買方拒絕接收,合同解除;
2.賣方所交付的.設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買方同意賣方對設備返修合格后按原價接收的,賣方須承擔設備返修的全部費用,并支付合同約定的設備交付日至返修驗收合格日期間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日;
3.賣方逾期交貨的,賣方向買方每日支付本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天,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買方逾期付款的,買方向賣方每日支付未付貨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5.賣方未按要求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視為違約,賣方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6.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1款約定提供售后服務,賣方響應時間每逾期一天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按天計算),逾期超過3日,買方有權自行委托維修,賣方承擔所發生費用,并賠償買方停工損失;
7.本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出現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賣方需退回已收貨款,并自行將設備運回,所發生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若賣方在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后15日內,未將設備運回,視為賣方同意買方自行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賣方承擔。合同解除后,不能免除賣方的合同責任,賣方還需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四、知識產權保證
賣方保證交付的設備(含技術)擁有完全自主的知識產權或得到充分授權,若出現知識產權糾紛,賣方應全面負責解決,若造成買方損失,賣方同意全額賠償,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相關損失。
十五、不可抗力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在短期內對本合同的履行無重大影響,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響無法消除,嚴重影響合同的履行,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延遲合同的履行;
3.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承擔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六、爭議處理
1.因本合同標的設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委托買方所在地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等,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其他形式均不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
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八、其他
1.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招、投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生效前,賣方必須與買方委托的招標公司辦理中標所必須的手續。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賣合同(七) 篇15
合同編號:122991
甲方:(買方)(賣方)乙方:本著公平.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建工程所用的現澆建筑模板.木方全部由乙方提供,本合同成立后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此系樣品買賣合同,質量標準按甲乙雙方認可的樣品質量和乙方的質量承諾條款執行,但甲房要按使用要求使用。
三、質量承諾與使用要求:
1、甲方收貨后____日內,在商品沒有使用及保存完好無損壞的情況下,若有質量疑議,可以更換其他產品,____日后甲方未提出疑議,就視為該批商品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
2、乙方所供的商品95%,應達到合同所有要求的39;標準。
四、使用要求:使用時板疑家長不干膠封貼,雖鋸切使用的模板,鋸切后用酚醛汕漆封邊,待油漆干后方可使用,周轉使用必須使用脫模劑,嚴禁拆模時從高空向下任意拋擲和與硬物碰撞。
五、規格:
六、數量:
七、供貨時間:
八、甲方指定同志為甲方執行為合同的全權代表人,具有模板檢驗和簽字等權力。
九、結算及付款方式和期限:1元。2貨款。
3、應在年月%。
4、余款應在月全部。
十、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所有資金全部用于商業經營,不同于閑置資金和借貨資金,所以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加價的方式和賒購條件。
十一、如果方需用其它材料,由甲方采購到乙方門市,談好單價,按送貨單上的數量、日期、單價作為結算依據。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判決。備注:
十三、其它規定,本合同一式兩份(一份共2頁),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貨、款兩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司地址:公司地址:電話:電話:公司法人:公司法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七) 篇16
甲方:
乙方:
為了雙方更好的發展,保證各種水果供應,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蜜桃8000,鴨梨10000及紅富士蘋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種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內分三批交貨,乙方負責以柳筐包裝并及時運到甲方地點,包裝筐費和運輸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各類類水果的價格視質量好壞,按國家規定當地收購牌價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貨當日通過銀行托付給乙方。
四、如遇突發自然災害不能如數交貨,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互相協商修訂合同。
五、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甲方拒絕收貨,應處以拒收部分價款20%的違約金;乙方交貨量不足,應處以不足部分價款3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各自的上級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買賣合同(七) 篇17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將民和_____村置用地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自愿購買商住樓第_____單元第_____樓頂層第_____套。編號為_____室(樓層從_____米通道算起為第一單元),車庫不計算樓層。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所購上述商住樓面積約_____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含水電開戶費,其中包括該房屋現在所用裝飾費用,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以后產生裝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付款方式:簽訂合同時乙方付一次性付清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
第五條:合同期內房屋價格一次性定價,不相應調整。收款以甲方收條為憑證。
第六條:乙方按約如數交付房款,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權賣給他人。未交清房款乙方不可強行進房裝修,嚴禁自行改造和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進行裝修如有違造成后果,乙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乙方交清房款后,甲方根據________等村統一到房產部門辦理房屋產權手續,其分證費用由乙方承擔(含房屋銷售不動產稅、契稅和房屋維修基金等)。甲方乙方辦理產權證時,乙方必須交納辦產權證的費用付給甲方。產權證面積可誤差________平方米。
第八條:該房屋頂層墻體裂縫等漏雨現象由乙方自行維修解決、乙方不能找甲方的麻煩。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并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七) 篇18
買受人:
出賣人: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買賣 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 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 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 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 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 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 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 份;
(4)即期匯票一式 份;
(5)商業發票一式 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業發票一式 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 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 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 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 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 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于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4.2.5.1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4.2.5.2 買受人收到匯票后,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出賣人。
4.2.5.3 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 份,經買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受人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 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 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 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 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超過該時間期限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 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 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 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 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 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 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 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 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 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 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 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作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做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 份和國家標準一式 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 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 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得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 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 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 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 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 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 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 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 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 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于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 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 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 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 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 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 至 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至 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 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爭議解決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由 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 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由在 國 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 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 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買賣合同(七) 篇19
甲方:
乙方:
為維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保護權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內容、金額及其他計費
二、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預付款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_
2、違約責任:
A、采用預付款方式,單方違約按家具合同總金額的0。01%扣除違約金;
B、采用定金方式付款的,買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C、遲延送貨或提貨的,違約方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家具款的1%作為違約金;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定金,并需每日按合同貨款的1%承擔違約金。
三、交貨及驗收
1、甲方提貨__________乙方送貨__________送貨費用由________承擔。交貨時間__________地點
2、對于家具的數量、結構、顏色等表面瑕疵,甲方應在驗貨時當場提出異議,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非質量問題的換貨
甲方對已購商品不滿意,7日內在包裝和商品沒有損壞、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辦理換貨(定做商品、處理品除外),因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勞務費由甲方承擔。
五、質量“三包”規定
家具“三包”有效期為一年。即90日內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180日內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可以選擇免費修理或換貨;三包有效期余下的時間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修理;“三包期限”計算方法按《北京市家具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
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方和乙方出現質量或服務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可到愛家投訴,或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對經愛家蓋章確認的合同,愛家將嚴格按照上述條款的規定執行。否則,在商品交易和售后服務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或服務問題,愛家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七) 篇20
經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在執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2.商品質量:
3.作價辦法:
4.交貨時間:
5.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6.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
7.結算方式:
8.運輸辦法:
9.供方違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需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收貨的,由供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延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應交貨總值 %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應承擔支付的費用和損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個月,應償付需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需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外,并承擔因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10.需方違約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規格給供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供方實際損失。
(2)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應償付供方因延期驗收造成的損失;無故延期驗收超過三個月即按中途退貨處理。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金。
11.風險的承擔
12.爭議解決的辦法
13.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4.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買賣合同(七) 篇21
買賣合同(二)-范文正文: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
│ 品名 │ 種類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一范文網()
買賣合同(七) 篇22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賣方)、乙(買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該條是合同的目的。
由委托出售方、買受方、中介方三方簽署。保證三方權利義務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陽光操作。
注意:三方當事人必須使用與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一致的姓名(名稱)。
第一條 標的基本情況及價款
▲該條內容是對房屋基本狀況的`描述。
其中所有權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號、產權證號、建筑面積、土地證號、房屋來源的填寫內容須與產權證與土地使用證所載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權證上不列名的共有狀況。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應要求委托人如實提供情況,并取得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條 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產,并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乙方委托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以上房產,并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證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地使用證)。
▲代辦事宜可以選擇。
可選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選。買賣雙方應從其從其各自利益角度出發,將需委托的事項選擇清楚。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真實,并符合國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且房屋財產的共有人對出售此房屋無異議。
2、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地產的交易過戶手續,提供相應證件資料。
3、按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交付日期,騰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應交付給乙方的附屬設施及原裝修。
4、在房屋交付前,負責戶口遷出,結清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
5、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該條是法律責任所在。
當事人必須知曉違背上述條款,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須將其所有房屋真實情況如實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況(含權利瑕疵與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況,所以應慎重對待。
2、尤其是提供資料應真實。
3、是按原先約定的房屋狀況交付。
4、戶口應及時遷出,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最好在交易手續辦結前一次結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糾紛。
5、傭金和代辦費以合同約定的數額和時間交付。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按照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代辦事項,按時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用。
3、根據委托事項,乙方應于__________前將各類資料備齊交予丙方,同時將由丙方代繳的____________ (①契稅②交易服務費③抵押管理費④他項權證費)等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將與乙方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1、2款為乙方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第3款備齊資料的時間乙方必須明確承諾。需代繳的費用也須根據需要選擇清楚,并將總額填寫正確。丙方在接受費用時務必開具收據或收條,據此可與最后結算的憑據相對應。
第五條 丙方的義務
1、認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項,親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辦的各項服務。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經紀人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托期限內辦理所委托的事項。 周記
買賣合同(七) 篇23
車位車庫買賣合同
甲方(車庫出賣人):xx省x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傭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筑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后,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后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并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
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買賣合同(七) 篇24
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住宅項目建設程序合法、用途明確。協議雙方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則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購買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其位置(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標注為準)位于______地下車位,編號 ,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轎車、小型旅行車。
二、本協議簽訂前,乙方應去擬購停車位實地看驗,協議簽訂后,視為乙方已對此停車位的實際狀況及其可使用的狀態進行了確認,沒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將提供完整的規劃方案供乙方參照(規劃圖附后)。
三、乙方要愛護車位及其設施、設備,如由乙方造成的損壞,其維修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建設部令第______號《房屋建筑工程維修辦法》的規定,保修期內甲方負責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修,以保證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損壞除外),保修期內所產生的檢查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保修期外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日常的運行、養護、維修費用,從本車庫車位使用人繳納的車位物業管理費中支出,由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六、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戰時征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免責:
(1) 非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車位;
(2) 因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 停車位售價:
1、 ______地下停車位首批的出售價格確定為___萬元/個。
2、 地下停車位的規格為寬______米,長___米,用彩色線條標注。停車位的使用權預售以一個車位計價。
______地下停車位的出售,首次預收地下停車位總價款的______,即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個;
______將根據地下停車位出售情況采取分批此出售辦法實施,對第一批參與購買______地下停車位的業主將給予總價款___%的優惠,此優惠款在交付余款時予以扣減;
九、停車位的交付步驟: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順序出售地下停車位;
2、乙方付清______%出售款后,即取得相應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甲方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甲方向乙方出具相關科大花園地下停車位使用文書;
3、______地下停車位出售的是長期使用權,使用年限與科大花園住房產權年限相同;
4、如乙方交付款項后因甲方原因放棄購買,甲方將無條件退還出售款并承擔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乙方交付購買款,在甲方停車位資源能夠滿足的條件下,經甲方同意后可作適當調換;
6、 如乙方交付購買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動放棄購買,甲方同意退還購買款。
十、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期限內乙方擁有該車位的使用權,甲方將無權再處理該車位,否則引起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可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七) 篇25
賣方: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有關開放二級市場的相關規定,通過購買方式已取得座落于的房屋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房屋,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己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和土地使用期限轉讓給乙方。
第一條:房屋成交價
1、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出售并達成以下條件,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房屋總價為¥______,¥________元整。
2、房屋售價中包含公共維修基金。
3、房屋交易時所產生的:營業費、個人所得費的由承擔。
第二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同時,支付購房定金計¥_____元;¥_________元整。定金在交首付款時轉為首付款。
2、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元;¥_______元整 。
3、房產交稅過戶后,乙方通過銀行貸款支付余款¥_____¥_______元整,并與銀行放款日支付給甲方。
4、首付款+余款=房屋成交價
第三條:
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后3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暖氣、物業費由甲方承擔,交房后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在交付乙方物業時應確保物業,水、電、暖、煤、物業管理費、房費已結清;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物業管理單位對該物業的統一管理。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其合法擁有轉讓房屋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在房屋及相關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或其他擔保權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賃合同》和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
2、房屋交付至乙方之日,甲方對轉讓房屋和物業管理費不存在任何欠繳的款項。
3、本協議簽署之日起,除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不采取任何對其擁有的該房屋的權利和權益產生不利影響的措施。
4、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資料。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1、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轉讓房款。
2、承擔房屋在房屋交付日后由于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所有風險。
3、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資料。
第八條:房屋產權更名
1、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乙方應各自或委派代表到房屋所在管理機構處共同辦理《房屋轉讓》手續,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或有關部門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2、甲乙雙方保證積極配合辦理房屋更名過戶手續,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有違反,應按以下條款由違約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房款,視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滿15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總房款20%違約金,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因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北京市房產政策原因導致該房屋無法正常過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已支付房款在乙方退還甲方所有房屋更名手續所需文件后3日內甲方如數退還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未返還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單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終止,違約方將支付給對方成交價的20%作為違約金。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有關爭議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方式或通過調解解決。若經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一致協議時,雙方同意均可按以下 種方式解決糾紛:
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生效說明
本契約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房地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
買賣合同(七) 篇26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雙方權
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產品名稱:
數量:
價款:
第二條:檢驗檢疫
雙方應按照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種子檢驗檢疫。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貨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運費由______方承擔。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提貨。
4、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與運輸
1、包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貨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乙方付款后,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甲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
1、乙方應對種子進行驗收,如發現種子數量、質量(發芽率、凈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約定,
應在______日內提出異議;如發現種子純度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在_______日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______日內處理。
2、雙方對種子同時取樣、各自封存,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獲。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提)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因種子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賠償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3、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爭議解決
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調解;或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七) 篇27
請草擬一份合同樣本,合同的雙方分別為我公司和北京的某個景點,合同內容中注意以下幾點:
一、我公司是該景區電子門票的`獨家代理銷售商(電子門票是指通過網上、手機終端等電子網絡方式銷售的景點門票,不包括游客在景區門口售票點夠買的紙制門票);
二、代理期限;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
四、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五、其它。
買賣合同(七) 篇28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1.產品名稱:三星I9100(GALAXY SII);
產品品種:直板手機、3G手機,智能手機,時尚手機;
產品規格:手機尺寸:125.3×66.1×8.5mm
重量:116.0g
顏色:黑色,銀白色,白色,粉色
數量:300價格:每部3200元、 總價:9600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3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由乙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20xx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系,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手機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甲方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3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 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七) 篇29
編號:
委托人:_____________(為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為乙方)執照名稱:仙居縣雙通房地產中介服務部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和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個月內止,(除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
第三條委托報酬、支付方式和期限:乙方經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報酬為成交價額的_____%計算,(或以“差價”計算,即賣方擬定最低價超出部分抵作乙方報酬)。甲方應在成交合同訂立后的______天內向乙方以現金給付金額報酬。但對在本合同期限內未完成所委托事項的。甲方可拒付乙方的報酬,只能給付______元的勞務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甲方的權利最終是自己達到與_______方成交合同的訂立。
②甲方的.義務是:對乙方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得任意干涉,在必要時還應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和資料。 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并杜絕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私自與______方訂立成交合同。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是享受甲方所給付的全額報酬。
2、乙方的義務是:應認真負責地行使應盡職責以達到甲方最終目的的實現。在此全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當事人一方因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也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起訴。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七) 篇30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成交所訂家具的買賣。
一、家具名稱、商標、規格型號、數量、基料及金額:
二、付款方式:
1、合同定金:合同總價的20%,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于合同簽訂當日支付。
2、合同余款:合同總價的70%,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于家具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后七日內支付。
3、合同質保金:合同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驗收合格后一年內如無質量問題即可支付。
4、付款方式:甲方應在指定期限內將應付價款以_________方式支付。乙方的賬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甲方為國有企業,此合同金額需經國家審計部門審計。雙方同意,如審計無法通過,則雙方應參照審計部門意見協商調整合同價款。
三、家具的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和要求及處理方法:
1、本合同所定家具的質量應嚴格按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具行業標準》執行。乙方保證提供的家具質量與雙方確認的樣品質量一致,保證家具符合國家強制環保要求,保證家具是全新且通過生產廠家的出廠檢驗,并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2、甲方在收到貨物后應點驗數量和檢查質量。如發現數量有誤或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在知悉或應當知悉甲方有異議后,有義務向甲方解釋原因并予以補足或更換。
3、乙方為家具提供____年質保服務。質保期間,非因甲方人為故意造成家具損壞的`,乙方應免費提供維修和退換服務。非質保期間或非免費項目的維修服務,乙方應只收取成本費。
四、交(提)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將標的家具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進行安裝。運輸和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安裝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雙方確認的方式、時間、圖紙和標準進行安裝。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清潔的、有照明和用電條件的工作環境。
3、安裝完成后七日內,甲方應安排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應簽署確認書。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在三日內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并通知甲方再次驗收。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非有重大違約事宜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供貨或完成安裝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三/日的違約金。逾期七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三/日的違約金。
4、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名優標志、認證標志、廠名、產地,或有其他欺詐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還全部貨款,并賠償甲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5、乙方應為安裝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設備和保障措施,如安裝人員在安裝過程中出現人身損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處理方式:
雙方因本協議內容或履行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無錫新區人民法院裁決。
八、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則應服從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無錫新區簽訂。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
日期:
乙方:
簽章:
日期:
買賣合同(七) 篇3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為了安葬雙親骨骼需向甲方購買一塊墓地,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買賣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經甲方同意,選擇在甲方的坡地中購買一塊地作為墓穴,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費:( )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 )元。在簽訂協議書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乙方在獲得甲方代表人簽字后,即獲得該墓穴的永久使用權。
第四條 乙方所購的墓穴(地)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這塊地中種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墓穴(地)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
第五條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過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員或者屯內人員干擾和阻撓的,由甲方負責出面解決。
第六條 不可抗力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七條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變更對本協議不受任何影響。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假如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手印):
甲方到場人員(簽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 _____
買賣合同(七) 篇32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議定條件如下:
第_條合同標的
買方自愿向賣方購買_______________貨物,合同標的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合同貨物的單價、數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號規格:
3.貨物單價:_______________元
4.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件
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該價格包含運輸、保修、服務等費用)。
第三條質量要求
合同貨物的質量應達到我國國家質量標準的要求,具體技術參數(詳見產品技術說明書)由賣方提供樣品備查,并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性能資料。
第四條合同貨物交付
1.交貨時間和期限:賣方應于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___日內將貨物交付于買方。
2.交貨地點:由甲方制定地點。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第五條結算與付款方式
1.買賣價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佰元,于賣方交貨同時悉數付清。
2.合同的全部價款,由買方以現金現場交付于賣方負責人,或者以電匯、匯票方式將價款匯至賣方賬戶內。
第六條賣方責任
1.賣方保證所供合同貨物與本合同第二條及所提供的樣品相符。賣方所提供貨物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數量時,應于交貨后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補足。賣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買方可要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2.賣方應如期交付貨物,賣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應于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買方延緩日期;買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七條買方責任
1.驗收合格后,買方應立即交付價款。如買方不能付清,賣方可停止交貨,直至解除合同。賣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由買方賠償。
2.買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賣方延緩交貨日期,倘賣方不同意時,買方可以解除合同;但若已經給賣方造成損害,應當賠償其損失。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賣方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全數交付,可延長交貨期,但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2.市場價格如有升降變動,各方不得主張增減貨價,或借故解除合同。
3.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5.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而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均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經對方同意,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通知:
1.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且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五條附則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