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買賣委托管理合同(精選3篇)
房地產買賣委托管理合同 篇1
房地產買賣委托管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
受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印制單位:
1.本合同文本為簽約使用文件。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咨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4.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由委托人、受托人雙方協商確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寫。
5.本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白行劃斜線,以示刪除,未刪除的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6.在合同簽訂前,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原件)等資料。
房地產買賣委托管理合同 篇2
立合同人:
賣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買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買賣雙方現就下列房地產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座落于 市 區 路 街 巷(里、坊)號房,《證》證號 號,測量: 圖幅地號。
二、該房地產結構層,使用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樓(棟)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連同室內附著設施。
三、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 %元,(大寫: 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余額 元,(大寫:
元整),應在 市房地產交易所(簡稱: 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戶之日支付給賣方。
四、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違約。
五、簽訂合同后,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
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 %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 %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本合同簽訂后,凡違反《 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
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經交易所登記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各執___份,交易所存檔___份。
合同履行后,買賣雙方所執合同應交回交易所備案。
立合同人:
賣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買方或委托人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房地產買賣委托管理合同 篇3
賣方:_________(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賣方與_________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準本房地產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于_________層,用途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項目和不分攤項目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于宗地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范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賣方委托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___為本項目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于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戶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并在_________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余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賣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規定的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的,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時,應發出書面通知,并由買方簽收。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筑面積的內容。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后,應及時對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_________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收樓。
第八條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產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并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買賣雙方協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交付使用的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買方付清購房款后,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房地產移交后,在未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費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收。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可續聘或另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對此,賣方有權監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
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如賣方未按前條規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賣方與深圳市規劃國土局簽訂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或者《房地產證》;
(二)《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為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采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