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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借款協議

      發布時間:2024-03-23

      抵押借款協議(通用34篇)

      抵押借款協議 篇1

        抵押借款協議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

        本合同雙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一、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元)

        二、借款用途:用于經營投資。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每萬元貳佰元計算。

        四、借款期限:十二個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借款本金歸還和利息的支付: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借款期限屆滿未能全部歸還本金和利息,乙方除照付利息外,還應按欠款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加計違約金給付甲方。

        每月利息應于每月25日前存入甲方在農業銀行的賬戶(賬號:     ),不得拖欠。乙方遲延支付利息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提前要求乙方歸還本金,并支付借款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2、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3、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七、本合同涉及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一、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二、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四、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五、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六、抵押人應保證該抵押物權屬沒有爭議,且本人及其家人不得以該房屋是唯一住處等任何理由抗辯執行。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并經公正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后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和抵押登記部門各存一份。

        三、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甲、乙雙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2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注冊號: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

        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周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____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含____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

        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____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____日之前(含____日)支付的

        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后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愿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后,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于違法行為。  

        2、 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 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后,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抵押借款協議 篇3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____________壹輛,排量:_________________,顏色,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抵押借款協議 篇4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乙方: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____________

        1)、房屋所有權證:____房權字第____號房屋共有權證:____房共字第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____字第____號

        2)、名稱:____________

        3)、座落:____________

        4)、建筑面積:______㎡ :用地面積:______㎡

        5)、抵押房地產價值:____________

        2、抵押范圍: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______元人民幣(¥______ )。

        4、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5、借款種類:____________

        6、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7、甲方以位于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____________

        9、還款方式:____________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3、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方:中國________銀行_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 (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年零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 貸款時間貸 | 款 金 額

        第一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第二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第三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 還款時間 | 還款金額 |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

        第二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

        第三期 | ____年____月底前 | 元 |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協議 篇6

        合同范本范文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

        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

        借款人:

      抵押借款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__________數量: __________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__________車架號碼: __________發動機號: __________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 人民幣。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整,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借款期限: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8

        貸款人:

        借款人:

        鑒于: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周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2、為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為此,經雙方協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金額:人民幣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周轉。

        1.3、利率:%年利率。

        1.4、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

        萬股的股權提供擔保,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

        第六條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8.、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后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為全部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金不構成違約,但應當向甲方支付相關的利息。

        9.4、乙方違約時,乙方除應當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9.5、若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保護其權利而支出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拍賣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0.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

        0.2、雙方約定:乙方違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不經訴訟程序,由甲方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股股權,乙方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申請執行費用等。

        第十一條雙方簽訂的《質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其它規定

        3.、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為不可執行、無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條款的可執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響。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合同相關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3、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意味著其放棄該權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單項權利或部分權利,也不意味著其放棄進一步行使權利或放棄行使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公證費借款人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以備呈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簽署

      抵押借款協議 篇9

        債權人:

        債務人: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_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款范本,盡在酷貓寫作。

      抵押借款協議 篇10

        抵押人:抵押權人:

        為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日簽定的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為:,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元,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

        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后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乙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抵押借款協議 篇11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

        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 ,地址____ ,(營業執照)____

        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 他

        一、對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1)向____

        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 附 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簽 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12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 )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__________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抵押借款協議 篇13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一、貸款種類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_________________貸款。

        二、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貸款金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_____________天,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貸款借據對貸款期限實際起始日與實際到期日另有約定的,以貸款借據中的約定為準。

        五、貸款利率本合同的貸款年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基準利率_____________% (上/下)浮_____________%執行;

        本合同項下首期執行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

        注: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浮動利率參照調整后的同檔次貸款利率,并按照貸款人相關政策執行。

        六、罰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_____________%,罰息計算期間自逾期之日起至當期應付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上調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_____________%,罰息計算期間從違約使用之日起至挪用部分貸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上調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七、貸款發放貸款發放至借款人在貸款行開立的指定賬戶內,戶名:_______,賬號:_______,開戶行:_ ____。采取□自主支付□受托支付方式。

        八、貸款償還借款人還款賬戶:戶名:______,賬號:______,開戶行:________。

        借款人選擇下列第_____種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季□年共分_____期償還,具體還款金額及還款日期以貸款人提供的還款計劃表為準。

        (1)利隨本清

        (2)按期還息一次還本

        (3)等額還本付息

        (4)等本金還款

        (5)遞增還款法:年遞增比例為_____________%

        (6)遞減還款法:年遞減比例為_____________%

        (7)先期___個月按月還息 后期___個月按月□等額□等本還款

        (8)隨心還A、B( 組合還款方式)

        第一階段:分段本金分段期數_____________;

        第二階段:分段本金分段期數_____________;

        第三階段:分段本金分段期數_____________;

        第四階段:分段本金分段期數_____________;

        第五階段:分段本金分段期數_____________;

        第六階段:分段本金分段期數_____________;

        九、提前還款

        違約金

        1、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應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

        2、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歸還金額不少于 萬元。

        3、□借款人的任何提前還款□如借款人的提前還款將導致本合同項下的已執行貸款期限在___年以內(含),借款人:

        □必須按照提前還款金額的___%交納提前還款違約金。

        □必須向貸款人交納 個月的貸款利息,計算利息的本金基數是提前還款前的貸款余額。

        十、補充條款

        十一、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公證機關各執_____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貸款人:中國光大銀行分行______支行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協議 篇14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為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為此,甲、乙雙方根據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劃撥)。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為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為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

        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采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并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抵押物由于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為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賠償的

        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抵押關系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____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并征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該抵押合同簽訂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于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于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余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到____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____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____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為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并經____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于個人與房地產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后,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外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四、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____市房產管理局

      抵押借款協議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

        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

        每月利息_______元。

        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

        付息日為每月的日,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還款日為每月____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

        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借款人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

        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________】%/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

        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協議 篇16

        抵押人:(以下簡稱為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月日簽定的(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車庫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庫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庫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車庫座落于:,其車庫建筑面積:_______m2,車庫編號: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為: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該車庫開發商售賣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月利率6.7‰)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車庫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元,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車庫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車庫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庫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車庫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車庫的權利。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在抵押期間,抵押車庫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車庫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

        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車庫,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車庫,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車庫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后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公民身份證號碼: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17

        抵押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賬 號:

        抵押權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抵押物抵押給抵押權人,以擔保主合同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抵押擔保。為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為:(金額采用大寫方式)

        第三章 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

        1.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復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抵押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為“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抵押權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最終證據,對抵押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抵押物

        第四條 抵押物的數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詳見附件一),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在此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向抵押權人抵押抵押物,以及現在和將來產生于抵押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作為合同一方簽署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抵押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抵押人可以得到的賠償的權利。

        第五條 抵押物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為:(寫明幣種,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抵押率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抵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抵押率時,抵押權人隨時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抵押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六條 抵押物的以及與抵押手續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均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后,由抵押人交予抵押權人保管。

        第五章 抵押人應提交的文件

        第七條 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該等文件如為復印件,則須經抵押人加蓋公章確認為真實、完整、有效的文本:

        1.經抵押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抵押人的公司章程或批準設立文件和抵押人經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能夠證明抵押人合法存續狀態的文件;

        3.抵押人的董事會或者有權決定本抵押事宜的其他抵押人內部機構同意抵押人將抵押物抵押給抵押權人的決議;

        4.抵押物的權利證明及有關資料的原件;

        5.抵押人根據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已向有關抵押登記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或備案的證明文件;

        7.抵押權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抵押人的聲明和保證

        第八條 抵押人在此向抵押權人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抵押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并從事經營活動。

        2.抵押人具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簽署本合同及進行本合同項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為及其他的行動和同意以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簽署。

        3.抵押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復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與原件相符。

        5. 抵押人合法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如抵押物屬于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準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財產,抵押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準或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權和處分權方面的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抵押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托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7.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與其他人簽訂涉及抵押物轉移占有的合同;如經抵押權人同意,則抵押人在與其他人簽訂的涉及抵押物(動產)轉移占有的合同中要明確約定,抵押物不能留置。

        8.抵押人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準和第三方同意,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抵押人的法人組成文件/批準文件(如有)及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協議。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9.除本合同外,抵押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抵押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10.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關抵押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11.抵押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抵押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于各種稅項),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抵押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12.為確保本合同和抵押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抵押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備案或公證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將抵押物在有關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3.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抵押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人的財務狀況、抵押物的價值或抵押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5.抵押人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第九條 抵押人的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并且抵押人將隨時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抵押人的承諾

        第十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抵押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定:

        1.抵押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抵押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提供有關抵押物的所有有效資料。

        3.應抵押權人的要求,抵押人應隨時向抵押權人報送反映其經營情況和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

        4.抵押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任何有關抵押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抵押權人。

        5.抵押人應按期支付與抵押物有關的各種應付稅項和費用。

        6.抵押人應立即通知抵押權人以下任何事件:

        (1) 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

        (2) 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7.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只要被擔保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完畢,除非得到抵押權人的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 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抵押物或其任何部分;

        (2) 對抵押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之外)再行設置或同意設置任何其它抵押或擔保權益;

        (3) 對抵押物作出任何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行為,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的任何行為。

        8.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抵押人有義務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措施使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第八章 抵押物的占管

        第十一條 在抵押權人實現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抵押權之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因管理、維護抵押物所發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二條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的或任何結構上的改變。由于抵押人違反本條款而在抵押物上增添的不可分割的任何建筑、設施或固定裝置將自動成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一部分。

        第十三條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并及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四條 抵押人應及時將有關抵押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抵押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抵押權人。在抵押權人認為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抵押物價值減損時,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進一步的、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第九章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五條 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抵押物所得到的一切款項均應立即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未經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提取上述指定賬戶中的任何款項。抵押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先受償。

        第十六條 在抵押期間內,一旦發生本合同第十二章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抵押權人即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抵押權或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抵押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并參照市場價格確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在抵押權人依前款的規定處分抵押物的過程中,抵押權人有權依法采取下列行動:

        1.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有權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間變賣抵押物,并對抵押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要求抵押人償付抵押權人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抵押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抵押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七條 一經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須協助抵押權人取得與抵押權人為實現其抵押權而處分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準或同意,并協助抵押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第十八條 抵押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用以支付抵押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抵押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抵押權人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委托任何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用以支付抵押權人因處分抵押物而需交納的稅款;

        3.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應將余款交付抵押人。

        如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抵押權人仍有權依法繼續向主合同債務人進行追索。

        第十九條 抵押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處分抵押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或處分抵押物而給抵押人或抵押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章 抵押物的保險

        第二十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抵押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抵押人應自行承擔費用并到抵押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抵押權人要求的險種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于抵押物的價值。

        第二十一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權人應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抵押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抵押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二十三條 如果抵押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為投保,抵押人須向抵押權人補償抵押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二十四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未經抵押權人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中斷、取消或變更任何關于抵押物的保險。

        第二十五條 在被擔保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抵押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抵押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并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展保險。抵押人應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復印件提供給抵押權人。抵押人不得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損害抵押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抵押人違反本條之規定,抵押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抵押人聯名或以抵押人的名義,采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并確認抵押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抵押人支付,并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條 如果發生了保險單中所列明的保險事故,抵押人應在保險單規定的時間內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及抵押權人。因抵押人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而引起的全部損失應由抵押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于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后 。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期限屆滿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如就抵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抵押人須依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一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是一項持續的擔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為止。本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清算、合并、分立、重組、破產或是其他形式的組織機構的改變或是對被擔保債務所做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影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于抵押權人為被擔保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二章 違約事件

        第三十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已到,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存在無力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出現使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5.發生主合同項下規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抵押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或對抵押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抵押物主張任何權利;

        7.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聲明、保證或承諾被確認為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并會影響抵押權人的權益;

        8.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抵押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征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被擔保債務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抵押人中止或停止營業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或其他類似程序,或抵押人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或暫停營業;

        11.發生了針對抵押人或抵押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2.抵押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物或增加其他擔保;

        13.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生抵押權人認為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抵押權人有權視情況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數項措施: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按照本合同第九章的規定,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抵押權。

        3.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十三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二條 在本合同簽訂后十個抵押權人工作日內,由抵押人會同抵押權人到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抵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或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應交由抵押權人執管。

        第十四章 稅和其他扣減

        第三十三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沖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抵押人對其支付給抵押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抵押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于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抵押人是因稅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抵押人應將完稅憑證的復印件遞交給抵押權人。

        第十五章 費用和補償

        第三十四條 抵押人作為委托人的,應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抵押權人為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鑒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五條 未經抵押權人事先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三十六條 無需事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抵押人應當為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三十七條 在本合同生效后,抵押人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抵押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九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四十條 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

        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抵押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并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四十三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自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法律要求登記的,抵押權自在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后設立。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四十六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向抵押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文件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后的__個抵押權人工作日之內,抵押權人應協助抵押人辦理解除或注銷抵押權的手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抵押人支付。

        第十九章 附件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抵押物清單》;

        第二十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抵押人持______份,抵押權人持______份,抵押登記部門存留_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條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于_______簽訂。

        第五十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權人實現債權、抵押權的情形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主合同債務人、抵押人對抵押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第五十二條 第十章抵押物的保險為可選章節,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本頁為合同雙方簽署頁,無正文)

        抵押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抵押借款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

        為確保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房屋所有權證號。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經登記后生效。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抵押借款協議 篇19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 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

        本房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___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__。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_用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元,如實際借款金額有出入,以劃款憑證為準。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 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并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整個借款期間,甲方指派專人定期監督借款資金用途,乙方給以配合。如乙方確需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為_____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為: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 5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 5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并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4.借款年利息為:__________, 即每月利息為:_______________元。

        5.利息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6.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后將借款本金并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 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準和授權。

        2、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為、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3、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4、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八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決定向公證處申請對合同項下的債權進行公證并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雙方共同確認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沒有誤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全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和費用,抵押權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抵押人對公證處簽發執行證書放棄提出任何疑義的權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事實,以抵押權人出具的有關收支證明為準。抵押權人持執行證書和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自愿放棄對該執行的抗辯。

        公證處按如下方式向借款人核實債務履行情況:

        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如出借人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并提供了交付借款的劃款憑證,公證處自出借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分三個不同時間撥打借款人的電話: (如號碼更換,借款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公證處),對借款人履行債務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并進行電話錄音,借款人應按公證處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還款憑證,如果借款人未提供或者三次均未實現有效通話(如關機、停機、無人接聽、接聽后掛斷或無人答話等),即視為借款人未如約履行還款義務。公證處即可依據出借人的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出借人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條 抵押權實現的費用

        甲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1、與拍賣或訴訟有關的費用(含律師代理費用,但律師費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 0%);

        2、其他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抵押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抵押權撤銷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提前歸還抵押債權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抵押解除手續。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各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賬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各項應付款全部結清之日終止。

        本合同共4頁,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 份,公證處 份,土地登記機構 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20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___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___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20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21

        最新汽車抵押借款協議

        甲方:(借款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乙方:(借款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寫人民幣) 元,乙方;(簽字 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無償使用,甲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 : 名稱:

        抵押物的所有權號碼

        備 注:

        對以上陳述,本人保證是真實的。如因陳述不實,導致抵押無效、抵押不足值等情形,致使抵押權人權利受損害的,本人愿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聲明!

        抵押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22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 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簽字:(借款人 )

        乙方簽字:(抵押人 )

        電話:

        電話:

      抵押借款協議 篇23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協議書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編號: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同期貸款四倍利率。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發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借款利息按實際用款金額和用款天數結算,利隨本清。

        第六條: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還款。借款人需要提前還款的,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訴房屋套作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

        產權證號:;

        產權人:;產權類別;

        建筑面積:;結構:;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本合同經公證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第十一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二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四十四條:補充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當事人各持份,公證處、房管部門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24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銀行_______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釋義:

        ( )期房__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__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_____(房產商) 購買的位于

        _______處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元,共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

        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

        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 -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

        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見證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

        篇二:抵押擔保合同

        抵押擔保合同

        編號:888 農信(xx年 月 3 日起至xx年 月 30 日止。債權本金的實際金額和債務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其相關債權憑據所記載的為準。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應承擔的全部債務,包括2

        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和罰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抵押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主物、從物、主權利、從權利、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受抵押權人持有債務人及抵押人以外其他第三人任何方式的擔保的影響,即無論抵押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保證金、履約保險等),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抵押物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且承擔擔保責任不分先后順序。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人同意以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財產作為抵押物,該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抵押物價值(購買價評估價)為人民幣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和保證

        、抵押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組織(或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抵押人擁有合法、充分和絕對的權利簽署及履行本合同,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授權程序(包括內部授權)已經完成。抵押人已獲得有關本合同及相關文件之訂立、有效、履行和執行等所必要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或許可,并且該等授權、同意、批準或許可是完全合法有效的。作為代表抵押人簽署本合同及相關文件的簽字人,是抵押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且已獲得抵押人合法、充分的授權。

        2、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產權清晰,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出租等情況(如抵押物已出租的,則須已取得承租人向抵押權人出具的確認承租人放棄其租賃關系對抗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之權利的書面確認書或經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形式之確認文件),且抵押人依法對抵押物擁有充分、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并有絕對的權利依本合同約定對抵押物設臵抵押擔保物權。

        3、抵押物來源合法,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且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6、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及辦理抵押登記之時,并沒有被設臵抵押權或其他任何擔保物權。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8、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要求債務人就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義務以財產抵押或質押形式設立反擔保。如抵押人與債務人就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抵押人必須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后方可行使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項下的權利。

        9、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債權人可以就抵押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且無需對由此而可能給抵押人帶來的影響承擔任何責任。

        0、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抵押權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抵押人的相關信息。

        第五條 主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對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之債權債務金額進行變更應及時通知抵押人并取得其同意。未取得抵押人同意的,如果加重了債務人債務的,抵押人對加重的部分可以不以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減輕了債務人的債務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2、抵押人在此同意,除增加債權債務本金金額外,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有關變更自抵押權人或債務人告知抵押人之時起對抵押人具有約束力。主合同的變更并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抵押人以抵押物應承擔的擔保責任也不因此而減免,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3、抵押人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如主合同采用可浮動利率,抵押人愿以抵押物承擔因利率浮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之訴訟或仲裁時效屆滿之日止。

        2、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將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被轉讓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并由受讓債權的第三人按其所受讓的債權受讓相應的抵押權。

        3、抵押人在此同意,在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可以許可債務人轉讓全部或部分債務,如將來抵押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無需再取得抵押人口頭或書面同意,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在原抵押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包括對被轉讓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權存續期內,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使用并負責保養、保全,同時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抵押權人如有要求,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應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果在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明顯減少的情況時,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維護、修繕、挽救和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在七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5款約定處理。

        2、抵押人應及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收取的任何稅費、管理費、修理費、水電費等款項,否則應賠償因未履行上述事宜給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權人如有要求,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必須承擔費用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為抵押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期限至少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三個月。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后,保單的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果保險期屆滿時,被擔保的債權未全部受償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否則抵押權人有權作為第一受益人辦理續保手續,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及利息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償并有權直接從抵押人在抵押權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3、保險單中應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2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___元整(¥___元)。

        二、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借款期不足___天的按___天計息。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到乙方指定賬戶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車牌號:

        車駕號:___)作價___元抵押給甲方,

        抵押期間,抵押物,甲方負有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若乙方在限定日期內不歸還全部金額,則由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26

        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戶)

        住址

        借款用途

        利率

        月息%

        抵押品名稱

        單位

        數量

        折價后價值

        保管方式

        借款金額(大寫)

        千

        百

        十

        萬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借款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到期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還款計劃

        還款情況登記

        年

        月

        日

        金額

        年

        月

        日

        還本金額

        還息金額

        結欠本金

        經辦員

        以上貸款,按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編號縣鄉協議第號抵押借款協議書執行。

        借款方貸款方印章

        借款單位(人)印章貸款單位印章

        審批人

        借款方經辦人印章信貸員印章

      抵押借款協議 篇27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xx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1.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2.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3.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4.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5.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6.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7.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 )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  ________號《抵押合同》項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________萬元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協議 篇29

        經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   ,價值   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貸款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抵押借款協議 篇30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1)、房屋所有權證:x房權字第 號 房屋共有權證:x房共字第 號 土地使用權證: 字第 號

        2)、名稱:

        3)、座落:

        4)、建筑面積: m2 ;用地面積: m2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范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于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xx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3、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方:中國________ 銀行____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 (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 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年零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二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三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3.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間利率

        第一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二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三期

        ____年____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約定條款

        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載。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當事人一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協議 篇3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__________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 ,地址____ ,(營業執照)____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 他

        一、對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抵押借款協議 篇3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電話: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電話:甲、乙雙方為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抵押權設立登記或抵押權預告登記,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詳情

        第二條抵押詳情

        第三條特別約定

        1、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為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或抵押權預告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

        2、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為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設立登記、房屋最高額抵押權預告登記,以及上述登記中抵押權的預告登記變更為抵押權設立登記。

        乙方代理權限:提出登記申請、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接受詢問、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3、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

        如有虛假或不準確,雙方自行解決爭議并愿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4、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其他

        1、本合同與抵押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年月日年月日

        六:合同范文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但是顯而易見,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

        向私人借錢,大多是在半公開甚至秘密進行的資金交易,借貸雙方僅靠所謂的信譽維持,借貸手續不完備,缺乏擔保抵押,無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極易引發糾紛乃至刑事犯罪。

        民間個人借款合同范本(標準一)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

        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民間個人借款合同范本(標準二)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元整(大寫為)已于年月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

        雙方于年月日所立《借款協議》(no:)作廢。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元整(大寫為)。

        鑒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

        每日利息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于年月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

        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的罰息,直至還清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系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系方式。

        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年月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33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為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日簽定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為:,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元,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

        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后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乙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協議 篇34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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