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通用3篇)
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有效證件(照)名稱:號碼: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擔保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的《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
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本金為人民幣(大寫)(小寫),月利率為,月綜合費率為;
擔保期限自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擔保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主合同為準。
第二條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編號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復印件附后)。
2、質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
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折價率為百分之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折價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擔保借款合同項下當金、利息、綜合費、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權利質押的登記與記載
一、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二、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甲方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并將股份出質有關事項記載于股東名冊,乙方有權核查記載事項并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對此應提供足夠的協助。
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共同到工商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三、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共同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四、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出質登記;
五、以存單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共同到存單開戶銀行辦理存單確認和止付手續;
第五條質物需要由簽發銀行等有關第三方簽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質物真實有效并保證不接受申請質物掛失或提前支取的書面證明,同時,第三方應保證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
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登記、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和質物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出租、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質押期間,質物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隨附于債權證書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
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借款的利息、綜合費,擔保借款的本金。
三、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
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取得的收益,作為本質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當物或提前清償。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六、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
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質物兌現或者提貨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因質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質押期間,甲方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出現絕當后,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四、乙方對質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質物的返還
借款期限(含續當)屆滿,甲方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應當返還質物。
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
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并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擔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債權數額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三條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甲方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七條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質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質登記/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質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質押期限的,質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借款合同項下或協議項下借款期限屆滿后_________年止。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長沙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 篇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甲方使用位于 衡水市中心街南頭路西博雅餐廳 經營權作為質押向乙方借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做以下約定:
第一條.合同聲明
甲方陳述與保證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質的權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權方面的爭議。本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明了。
第二條.借款金額、利率及還款方式
本質押合同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大寫)元整。借款期限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月,月利率為 %,每月 日前歸還當月利息,期滿一次性歸還乙方歸還本金及剩余利息。到期后若甲方不能歸還本息,乙方給予甲方 天寬限期,寬限期過后乙方擁有該餐廳100%經營權。合同期限最長不超寬限期。
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將甲方所借款項一次性打入甲方指定賬戶,賬戶情況如下:
賬戶開戶行:
賬戶 名稱: 賬 號:
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后,此合同完全生效。
第三條.出質權利
出質人使用位于 衡水市中心街南頭路西博雅餐廳 的經營權質押向乙方借款,其中經營權包含該餐廳前廳后廚及樓上餐廳經營性用品。且餐廳的所有權人知曉并同意甲方以此餐廳經營權質押向乙方借款,為保障乙方權利,甲方在借款未還清乙方之前,乙方擁有該餐廳的100%的經營所有權,在還款期內,乙方接手且對外經營以甲方名義經營,經營所得歸乙方用于維持餐廳經營正常,盈虧甲方不承擔責任,并保證餐廳內部完整,物品無外借、無變賣、無丟失等損失,以及外界其他因素的干擾造成的損失。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之日,該餐廳設施完整,物品齊全能夠正常經營,且無其他債務糾紛。在借款合同期限還清后,乙方交還經營權。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借款期內,非經對方同意,合同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在質權受到可能來自第三方的侵害時,雙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對方免受侵害。此餐廳的經營權,以及該餐廳的經營性物品,任何一方無權變賣、抵債、饋贈或其他任何方式搬離餐廳或損毀。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 質 人: 質 權 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債權人)乙方:借款人(債務人)
乙方(借款人)因向甲方(出借人)就借款事宜,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借款期限為個月,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利率及付息日:本合同借款期限內利率為月利率%,每月日付息。
三、還款日期及方式: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利隨本清,即每月的日付清上一月份的利息,依次類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全部本息。
四、保證責任:乙方自愿用自己、做抵(質)押,如乙方不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甲方有權就抵(質)物的價值優先受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計算逾期利息;
(3)乙方不按約定付息,逾期不歸還借款導致甲方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愿承擔,乙方自愿每天支付給甲方催收費及損失費元。
六、當乙方償債能力發生變化時,為規避風險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甲乙雙方一致認可,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下列順序償還。(1)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2)利息;(3)主債務;
八、乙方同意甲方公開不履行義務信息的約定,乙方同意甲方向媒體、網絡、居委會、小區、村委會、用人單位、親朋好友等發布張貼其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信息,并將違約借款人信息導入和提供給各類社會信用征信機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擔。
九、本借款為夫妻雙方及家庭成員共同借款,有共同使用和共同償還本借款的義務。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訴訟保全險費、公告費、送達費、鑒定費、復印費、催收費、拍賣費、公證費等。
甲方(出借人)簽字:乙方(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今收到以出借的人民幣(大寫)(¥:),月利率為%。
借款人(簽字):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收到借款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