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生產管理協議(精選3篇)
農貿市場生產管理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深入開展“平安市場”創建活動工作方案》有關精神,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雙方訂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甲方職責:
1、進行安全工作檢查、監督、管理、協調,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乙方如拒絕整改,甲方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2、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及時告知乙方停止違法行為,并及時向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消防部門、質量技監部門報告。
乙方職責:
1、加強租賃場所(地)內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到位,如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徹底或拒絕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2、必須自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營場所(地)內的消防器材必須配齊并保持有效。
3、應經常性的對經營場所(地)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涉及甲方的隱患要及時溝通共同整改。
4、對經營場所(地)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告知甲方,不得隱瞞。
5、對室內固定的電源線路,嚴禁私自更改或違章搭接,對必須更改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實施。
若私自接線,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拆除,有權拉閘停止供電。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農貿市場生產管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洗煤項目待調試生產,乙方具有完善的重介選煤生產管理技術團隊,愿意承包該項目,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總則:
一、 江防提供原煤,及完善的選煤系統設備,乙方負責生產,經營管理機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如因設備質量問題影響正常生產由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二、 乙方扶著招收,管理洗煤所需生產工人,甲方提供上料鏟車3臺,以及供工人吃放,住宿的場所,冬季供暖。
三、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所需的電力及水源供應,如因原料、電力,水源供應不足造成乙方無法按噸/月正常生產,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工資xx萬元/月,不餓能夠達到上述產量造成的變壓器無功損耗滯納金罰款由甲方全額支付。
四、 承包形式為大包干,噸原煤生產費用為二十元六角,包括(人工工資,生產電費,藥劑費用,介質粉,潤滑油脂及柴油,易損材料費,設備維修費,人身事故費、系統維護費、勞保用品。其中:介質粉、電費、油品、材料帶增值稅票;人工工資不帶稅票,每月向甲方報工資表,超出3500(月·人)的上個人所得稅)
五、 乙方應對洗煤工人,上保險。
六、 如遇特大的,因不可抗力(地震、山洪、雷電等自然災害)發
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分則:
一、 費用支付方式:
1. 調試費用:調試工人到廠,甲方支付乙方五萬xx元調試費用。確保調試正常進行。
2. 調試期限:暫定10日。3月1日進廠。甲方提供200噸磁鐵粉,適量潤滑油和浮選藥劑,試驗期內甲方付費,試驗完成后核定剩余量,余量由乙方付費。
3. 調試完成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40萬元生產所需費用,以確保正常生產,
二十日內完成原煤入洗五萬噸,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本月生產費
4. 生產費用結算:每月五號結清上月費用。
5. 按每月產量計算生產所需的材料費,正常電費,甲方需全額月初支付乙方。
二、 產品質量要求:
1. 為確保精煤粉9.5%—10%,甲方提供的原煤內灰不得大于7.5%;
2. 矸石帶中煤不大于3%;
3. 中煤含精煤小于8%(所含精煤灰分大于13%),含矸小于5%;
4. 浮精灰分10%—12%,尾礦灰分大于50%;
三、 產品質量超標處罰(待調試完畢后擬定)。
四、 承包期限為三年:
即本合同以年月日簽訂生效,至年月日結束。
五、 若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所定條款有異議,可經雙方協商后再訂立補充條款。
六、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農貿市場生產管理協議 篇3
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并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并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范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并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置并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并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設備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并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并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可并處20__元以下罰款;
(1)無故經常不參加甲方組織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和其他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會議的;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并未在有關設施、設備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項目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并對施工項目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