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生產管理協議(精選3篇)
農貿市場生產管理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深入開展“平安市場”創建活動工作方案》有關精神,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雙方訂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甲方職責:
1、進行安全工作檢查、監督、管理、協調,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乙方如拒絕整改,甲方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2、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及時告知乙方停止違法行為,并及時向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消防部門、質量技監部門報告。
乙方職責:
1、加強租賃場所(地)內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到位,如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徹底或拒絕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2、必須自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營場所(地)內的消防器材必須配齊并保持有效。
3、應經常性的對經營場所(地)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涉及甲方的隱患要及時溝通共同整改。
4、對經營場所(地)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告知甲方,不得隱瞞。
5、對室內固定的電源線路,嚴禁私自更改或違章搭接,對必須更改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實施。
若私自接線,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拆除,有權拉閘停止供電。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農貿市場生產管理協議 篇2
建設單位:(單位全稱)
參建甲方:(單位全稱)
參建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丁方:(單位全稱)
甲、乙、丙、丁四方參建單位現在 區域內同時進行作業,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安裝項目施工,現在四方都在 內進行前期制作與安裝,為保證各參建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強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業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確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與協調”現經多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共同遵守,確保安全生產。
一、多方工程簡況及存在的干擾問題。
二、多方有關責任人應建立相互聯系的機制,確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下:
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 手機:
甲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乙方安全責任人: 手機:
丙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丁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交叉干擾部位進行檢查,及時協商解決由于相互干擾而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如多方無法協調一致,則應報請監理幫忙協商解決。
各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足夠的權限,保證其工作的正常進行。當人員發生變動時,應書面通知相關及監理單位、安監局安全辦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報監理審核后作為本協議的正式附件(下同),并按其規定認真實施,同時報監理和管理局安全辦存檔。
四、各方應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保護業主財產、周邊建筑物及電力等設施的安全;被干擾方應積極配合做好人員撤離、設備防護等工作。
五、干擾方應向被干擾各方提供經監理單位審批的施工計劃,被干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若被干擾方必須停工時,必須報告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局工程部。
六、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錯開時,必須報監理同一協調,共同制定具體措施,按職責認真予以落實。
七、雙方單位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并盡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文明施工條件、文明的施工環境。
八、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處作業或高空作業時,應在下方設置警示標識,在施工作業前采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或設置警戒線并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滾石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九、各方應自覺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暢,不得隨意占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監理單位和工程部審批并及時處理。
十、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進行焊接氣割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并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業結束后,施焊單位必須及時清理焊割現場,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十一、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對各自敷設的用電線路,必須切實做好隔離和絕緣工作,敷設的電線必須通過雙方工作面,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同時,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性對電線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并通知對方或設置警告標志加以注意。
十二、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進行起重時,應考慮對對方工作得安全影響,并制定起重吊裝安全措施經監理審核后,方可開始進行起重作業。
十三、雙方單位有共同維護同一作業區域內安全文明生產的責任,必須做到施工場地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且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設備通行、工作、停放場地穩定(必須防止飛石)。施工完成后做好場地清理,創造良好的環境。
十四、在多個單位的交叉作業區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及多方聯系負責人(涉及雙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十五、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進行調查處理,涉及雙方的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如有分歧時,可請監理協調解決;重大事故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的實際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根據事故調查認定,事故責任方應依法承擔相關事故損失。
十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情況,施工各方應及時會同監理單位共同協商調整,補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職責和安全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協議一式多份,當事方各執一份,報監理單位和安監局各一份存檔。
十八、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各方必須認真履行,監理單位應認真監督執行。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農貿市場生產管理協議 篇3
甲方: 安全部
乙方: 降水施工隊
丙方: 監測施工隊
丁方: 防水施工隊
戊方: 鋼支撐施工隊
已方: 結構施工班組
庚方: 挖土班組
辛方: 地連墻施工隊
壬方: 雜工班施工班組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中鐵十三局竹輝路站和十全街站現場施工和安裝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九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九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建筑和安裝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檢查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高空)作業時,施工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各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本班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號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采用書面形式,一式九份,九方各一份。
甲方:安全部 負責人:
乙方:降水施工隊 負責人:
丙方:監測施工隊 負責人:
丁方:防水施工隊 負責人:
戊方:鋼支撐施工隊 負責人:
已方:結構施工班組 負責人:
庚方:挖土班組 負責人:
辛方:地連墻施工隊 負責人
壬方:雜工班施工班組 負責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