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精選28篇)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
監督單位:____________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
作業方一:____________
作業方二:____________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____________現場施工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三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三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機械制造行業、建筑和安裝行業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施工方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檢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或同一臺(套)設備設施上作業時,施工雙方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對方本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施工方要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發包單位負責對施工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要對交叉作業地點派安全員進行監督管理,要對施工方定期進行檢查。
9.監督單位對一般施工作業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作業要派專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協調管理。
10.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認真負責,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11.該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項:(根據需要填寫)。
監督單位:____________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
作業方一:____________
作業方二: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協議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工程完工。
三、協議內容
(一)責任劃分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
2.甲方依法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監管,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3.乙方依法承擔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4.乙方要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制度,接受甲方及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督。
5.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施工所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并認真落實。
6.乙方如果和另一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施工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7.乙方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乙方必須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備案。對于甲方排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整改。
9.甲方有監督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消防管理的義務。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10.乙方應按照批準的《調試方案》、《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方案,組織單機調試、分系統調試,對單機調試、分系統調試的安全負責。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
11.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火等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系、檢查乙方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火等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及防護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12.乙方應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A.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設施和河流;
B.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C.使用封閉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D.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E.對施工中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進行回收處理,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F.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二)資質要求
1.乙方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乙方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資格,并能夠勝任所在崗位。
3.乙方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經過地方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并取得有效證件。
4.甲方有權對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資質及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
(三)人員要求
1.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2.乙方應提供使用勞動力人員名單,在冊施工人員有變動,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4.乙方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配發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5.施工單位人員應當在劃定的區域內進行工作,不得隨意進入其他單位的施工區域。
6.施工單位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
7.乙方應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證件在甲方審核后復印備案,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無證上崗有權停止其本人工作并對其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四)設施、設備管理
1.乙方必須對特種設備和安全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監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監測應當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藝、設備、設施。
3.乙方人員對所有使用的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5.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6.施工機械按照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場內道路。進入現場的施工機械,乙方必須進行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必須建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安全責任制,并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7.乙方如果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應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確認,并對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8.乙方特種設備首次及易地重新安裝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當地主管部門申請備案、驗收檢驗和辦理注冊登記的手續,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五)其他
1.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2.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在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措施中,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措施,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應當在有危險因素的生產施工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必須的安全警示標志。
4.乙方的施工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施工場所和員工宿舍的出口。
5.乙方在進行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和非常規作業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消防器材不準挪用。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監督。
7.甲方應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等詳細交底,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措施進行保護。
8.乙方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乙方應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9.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置的職工生活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防疫的要求。
(六)法律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各種機電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及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即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直接和間接損失及法律責任。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于乙方責任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其工傷保險補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4.乙方在發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如實通知甲方,同時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現場,毀滅證據。
5.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和物資。一旦發生事故,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6.對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甲方或監理單位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停工期間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萬元。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經濟處罰。罰款后,乙方須向甲方補繳安全保證金至規定數額。待工程驗收合格、辦理工程交接后1個月內,安全保證金扣除罰款,無息返還。
8.由于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由此造成上級主管部門對甲方進行的經濟處罰均由乙方完全承擔,由甲方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時從工程劃線款中扣除。
9.由于乙方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罰款應于三日內交甲方財務部門,逾期不交者,每天按罰款總額的3/1000收取滯納金。超過1個月不交者,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劃線款中雙倍扣除。
四、其他
1.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于訂立協議單位的雙方,若有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若工期延長,本協議隨工期順延。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應嚴格執行。
4、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3
為加強外來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實習和培訓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保障外來參觀、實習和代為培訓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甲方《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之規定,經與實習、培訓組織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協商,特簽訂安全協議如下:
一、 乙方組織的實習、培訓人員到生產現場進行參觀和學習,必須經過甲方主管領導同意,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安環部和對口接待部門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必須簽字并進行考試,培訓資料留檔備查;
二、 實習、代培人員未經甲方主管領導批準,不得隨班運轉或在夜間進入廠區;
三、 實習、代培人員由乙方按培訓崗位的個人防護要求自行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按崗位標準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四、 乙方人員進出廠區應遵守門衛制度,自覺接受檢查,不得攜帶不屬于本單位的物品。
五、 乙方人員必須每日參加所在部門組織的班前會,了解夜間生產狀態與本班的工作內容;
六、 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的服從甲方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嚴格遵守甲方及所在廠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七、 進入生產崗位必須遵守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可在甲方崗位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學習,不得擅自觸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儀表、手柄等;
八、 實習、代培人員應按約定在指定的生產區域活動,未經允許不得私自進入甲方其他生產區域;
九、 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不得亂扔垃圾;
十、 嚴禁在禁火區域動火或吸煙,嚴禁在廠區內進行炊事活動;
十一、 車間廠房內行走應走“安全通道”,不得在起吊重物下行走,不得在煤氣區域、原料和成品堆放、碼放區行走或停留;
十二、 實習、培訓中使用的工器具、材料在下班后應歸回原位,不得亂扔亂放;
十三、 遵守甲方《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沿鐵水運輸線行走,橫過路口、鐵道口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十四、 乙方依法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自負其責,甲方只是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起到一個督察和補充作用;
十五、 因實習、代培人員違章違紀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負責,造成甲方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的,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十六、 本協議由甲方安環部制定并維護,未盡事宜經協商補充,解釋權歸廣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安環部;
十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安環部及實習、代培所在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執行。
甲 方 乙 方
經辦部門主管: 單位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安環部主管: 帶隊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聯系電話 :
生產區域負責人: 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 至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氣瓶運輸、使用的相關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氣瓶的顏色要求:
序號氣瓶名稱化學式外表面顏色字樣字樣顏色色環
1氧O2天藍氧黑P150不加色環,P200白色環一道,P300白色環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紅正面寫“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鋁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環,P200黑色環一道
4氬Ar灰氬綠P150不加色環
注:表中P系氣瓶設計壓力,單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氣瓶在甲方管轄區運輸的安全要求
序號名稱安全要求
1裝車固定橫向放置,頭朝一方,旋緊瓶帽。備齊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塊等卡牢,裝車不超高,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五層。
2分類裝運氧氣、強氧化劑氣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同車混裝;所裝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混裝
3輕裝輕卸不拋、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4禁止煙火禁止吸煙,不得接觸明火
5遮陽防曬夏季要有遮陽和防雨設施,防止日光曝曬,防止雨淋
6滅火防毒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標志車前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形標志
四、乙方所提供氣瓶的其他相關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檢測,并在使用有效期內的合格氣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貼有充裝單位的合格證。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閥等安全裝置,并確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5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1),強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實現“零死亡”的目標,實現“四消滅、一達標”,即:消滅死亡事故,消滅重大機電事故(如塔吊傾覆、斷臂、吊車傾覆等),消滅火災事故(一次性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消滅輕傷、重傷事故的發生,確保項目部達到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項目部標準。杜絕“三違”,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在生產中安全生產,規范職工行業行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經充分協商特簽定本責任書,此責任書與勞務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二、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干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三、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抓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乙方進場后,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乙方要確保全部人員參加培訓,且必須全部考核后,方可進入工作面。乙方每天都應召開班前會,每周五有班組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乙方應確保全體作業人員參加甲方組織周一的安全例會。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杜絕“三違”現象,在組織施工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四、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進行作業,并嚴格按JGJ59—11標準和其他安全規章制度進行文明施工。
五、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由甲方提供,其它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六、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七、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八、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九、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十、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甲方和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追查責任。
十一、甲方的安全管理目標
1、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四消滅、一達標”,即:消滅死亡事故,消滅重大機電事故(如塔吊傾覆、斷臂、吊車傾覆等),消滅火災事故(一次性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消滅輕傷、重傷事故的發生。
2、嚴格執行工地的有關規定,確保本建設工程項目達到JGJ59—99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表的要求。
3、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杜絕非典型肺炎或其他傳染病的出現及傳播。
4、培訓教育:對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培訓覆蓋率100%,持證上崗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十二.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紀律處罰規定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罰款200元,不正確使用者(如不系好帽帶)罰款200元。
2) 高空危險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違者罰款500元。
3) 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嚴禁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物件等,違者罰款200元。
4) 違章動火及在施工現場內戲耍打鬧者罰款200元。
5) 坐在腳手架防護欄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罰款200元。
6) 擅自挪動或拆除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牌、安全標志,罰款200元。
7) 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清退出施工現場。
8) 嚴禁酒后上崗者,一經發現,立即清退出施工現場,并處200元罰款。
9) 違反其它安全操作規程者,依照有關條款給予經濟處罰或清退。
10) 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施工人員不準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準故意破壞工地安全標志板牌、數字牌。違者罰款200元。
11) 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必須通過電工接線,嚴禁私拉亂扯。違者罰款200元。
十三、乙方因違反JGJ59—11標準或沒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安全交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在不屬于工作時間內,所發生的任何負傷損失及相關醫療費用概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
十四、乙方因違反甲方的現場安全紀律及文明施工要求,不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懲罰,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合同,并將其清退出場,概不負責乙方的任何損失。
十五、補充條款:
十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6
為落實省指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質量、進度之間的關系,有效地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安全、優質、高效的施工目標,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電工班組(以下簡稱乙方)特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生產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堅決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正確處理好與當地群眾的關系,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1、 乙方必須由班長親自擔任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 乙方必須加強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 乙方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書面記錄。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2、 電工必須參加學習,經考試合格后由有關部門頒發合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3、 在建工程與臨近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即1KV以下不小于6m,1KV以上不小于7m.。
4、 支線架設時,配電箱下引出線不得混亂,電線不得破皮漏電,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處必須穿管保護,不得亂拉亂拖,防止電線被車攆物壓;低壓電線架設時,電桿、橫擔要有絕緣子,電線不準架設在腳手架上、樹上等。
5、 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6、 電箱內電器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7、 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字二級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 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9、 動力線與照明線要分開設置。
10、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于3m。
11、倉庫內不得使用超過60W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等)取暖、燒水。
12、各類電動工具要管好、用好,經常清洗、注油,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各類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13、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干粉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四、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 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 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火滅。
3、 本班組所用設備、材料等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五、安全生產考評辦法
1、 本責任書實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生安全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落實。
2、 乙方應繳納風險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時的將一票否決,甲方將沒收全部風險金并取消其它考核獎勵;考評基本合格不獎不罰;考評良好返還風險金,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3、 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內出現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人員死亡事故,甲方將按所交風險金的200%予以罰款,并給予通報批評。
電工組
項目部(甲方) (乙方)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7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保證學生的安全,創建平安校園,特與長期進入學校停 放的車主或司機簽定如下安全保證協議:
1、學校教職工或家屬個人車輛(含摩托車),若需長期在校園內停放,必須簽訂本協議書,且服從管理。
2、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學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亂停亂放。對于停放在學校的任何車輛,學校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
3、教職工駕駛私家車上下班時間必須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上下班時凡有學生正在進出校園,不得尾隨而入,一是可將車輛停放在校園大門口以外,待學生全部進入后,再將車開進。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學生上學前到崗,放學時必須等學生散靜后方可開車離校。
4、任何車輛在校內造成學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財產損失,車主及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5、學生上課期間,任何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同意后門衛方可放行進入。在校園內禁止鳴笛,不得隨意啟動,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6、任何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學校門衛保安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門衛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7、學校教師車主應時刻牢記交通安全,文明駕車,不酒后駕車,不飆車,遵守學校及交通部門的規定,自覺做遵守交通規則的模范。 以上規定,希望各位機動車車主自覺執行,和學校簽定安全協議書,積極支持學校的工作,為師生安全負責,為創建平安校園盡自己的一份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由學校辦公室、安全員各持一份、乙方由車主持一份,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單位蓋章)
乙方:車主車牌號:
車主: (簽字或蓋章)
康縣太石學區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8
以下的“甲方”指為服務發包的拉法基瑞安公司貴州BU相關企業, “乙方”指提供該服務的合同方企業。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雙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權利及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安全協議,以便雙方信守,嚴格履行。本安全協議一經簽署,將作為雙方購銷合同或訂單的一部分,與購銷合同或訂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職業健康、安全基本要求是為在拉法基瑞安公司工作的乙方(合同方)及其分包商所制訂。本要求意味著遵守適用的當地政府機構制訂的條例和規定、強制性的協定和合同文件要求。每一個合同方都必須保證它及所雇傭的分包商(如有)滿足這些要求,以及在本樣本條款中列出的其它可適用要求。乙方應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來防止傷害人員和破壞環境的事件發生。
一、合同方(下稱乙方)的安全責任
負責在我公司(下稱甲方)現場工程施工或服務期間對其工作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其工作人員完全遵守甲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導致的違約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施工前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在甲方現場工程施工或服務安全文明生產,確保無傷亡及機械設備安全事故。
在施工或服務開始前,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培訓。經安全培訓合格,并與甲方對應部門授權負責人、安全人員一起進行工作風險分析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務。
在每天工作開始前,乙方必須通知甲方授權人員。在獲得甲方負責人員同意后,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務,禁止不通知甲方人員就私自進入工地開始作業。
對于有安全風險的作業,在風險未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前,乙方工作人員可以拒絕作業。
對于甲方授權人員的錯誤指揮或工作安排,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授權人員的上司,在影響到安全時,還應立即通知甲方安全部門。
如果有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方面未通過甲方認可,乙方不得安排其在甲方進行施工或提供服務。
乙方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結束后憑培訓簽字到甲方指定部門辦理出入證。沒有出入證的人員,如無甲方授權人員許可,不得進入甲方場地。
在開始工作前,乙方必須按照工作風險分析的要求,落實每項保護措施并獲得工廠安全部門認可之后,方可以施工作業。
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配置符合甲方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格的安全帽、帶鋼頭的勞保鞋、反光工作服、防護眼鏡。甲方有權拒絕穿戴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進入甲方施工/服務場地。
在進入甲方廠區或施工場地,乙方必須確保其工作人員佩帶好所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對于未按照甲方要求佩帶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甲方有權按照其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對乙方進行處罰(包括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等)。
乙方必須確保其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具有完成相應工作的技能和經驗。對國家要求必須持證上崗的崗位人員具有合法或有效資質證書(如電工、焊工、架子工等)。
乙方不得雇傭不具備作業所要求的生理條件的人員在甲方從事作業。乙方不得雇傭童工。
乙方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狀況可靠的設備。對法律法規要求校驗的設備應具有有效的資質證明,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乙方必須確保其工作人員進入甲方生產區或施工區域時,必須配戴好使用狀況良好的安全帽、工作鞋;在離地1.8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帶(全身式,高處有移動時需有雙掛鉤);在粉塵、嘈聲大的地方應按照要求戴好口罩、耳塞;在焊接、切割作業須戴好專用防護眼鏡、焊工手套。
甲方可根據施工/服務的特性,要求乙方為其工作人員配置個人防護用品,乙方不得拒絕。
如果乙方在甲方有腳手架作業,乙方必須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架設,所用木板合格并且兩端固定在腳手架上。乙方必須按照架設作業規范進行。架設完成后必須認真檢查并經甲方確認,掛綠牌方可使用。
在具有危險能量的設備、工藝系統上工作前,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執行上鎖掛牌驗證制度。
乙方工作人員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業區域開展工作,不得在甲方其他區域隨意走動或觸摸現場設備。
乙方工作人員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認真遵守甲方和國家相關安全規章制度,采取措施杜絕任何違章行為的發生。
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酒后作業,不得在工作現場睡覺、打鬧。
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從空中向下拋扔鋼管、腳扣等物體,以免砸傷下面的人員。
對于甲方規定的高風險的作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設專人指揮和管理。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安排其工作人員或代表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或安全培訓,并且將甲方的安全會議行動計劃落實到實際工作中。
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整齊規范。每天作業結束后及時將現場產生的廢物清走,無明顯的安全隱患。
施工完后乙方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將施工垃圾運至甲方規定的地點。
乙方車輛進入工廠生產區時,行駛車速不得超過甲方限速要求。車輛必須停在甲方指定的區域,乙方司機進入施工區域時,必須佩帶個人防護用品。乙方不得雇傭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車輛進入廠區。
對于違反本協議以及違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或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金額將根據其行為、影響、頻率和態度等根據甲方的管理制度執行。
對于嚴重違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替換,乙方不得拒絕。
對于違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甲方廠區或施工區域。
對于在作業現場出現的安全隱患或安全整改項目,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在期限內整改并獲得甲方認可。
對于不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并不積極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撤離甲方作業現場或廠區,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獲得合同或定單時,必須為其工作人員(或雇傭的人員)購買工傷保險等,甲方不承擔任何因為乙方安全事故導致的任何經濟賠償。
乙方原則上不得將甲方的作業項目外包給其他方,對需分包的工作,需要獲得甲方的同意和認可(包括安全認可)。
乙方雇傭的分包方,安全管理和安全要求等全部遵守本安全協議的所有內容,乙方承諾其分包方接受并遵守本安全協議的所有內容,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根據情況保留對乙方追究損失賠償的權利。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為乙方提供入廠安全培訓并辦理出入證。
根據乙方的要求和詢問,解釋甲方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
檢查和監督乙方以及乙方雇傭方的安全方面的工作(包括設備、人員等)。
任命對應部門授權負責人,并協助乙方開展工作風險分析。
及時認可乙方的保護措施并安排和指導乙方工作。
協助乙方開展安全風險、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調查和分析。
三、安全保證金
作為簽訂合同和本協議的安全承諾,根據施工項目風險程度,乙方須繳納1000—100000元人民幣作為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的專項安全保證金。以上錢款交到甲方財務部保管。
履行合同期間,如乙方有下述條款三的違章行為,將會被處罰,罰金在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抵扣。如罰金總額超過保證金,將從合同款中扣除差額,或要求乙方現金補足。
合同履行結束后,甲方將退還安全違章處罰后剩余的安全保證金。
四、違章處罰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安全違章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
處理依據有:
本協議。
集團和拉法基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
處理辦法:
對乙方人員的安全違章處理包括:警告、限期整改、經濟處罰、終止合同。
安全違章罰金單,經公司安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交到財務部門執行。
乙方、乙方雇傭人員或其分包方,如違反甲方安全規定的行為,將導致如下安全違約處罰:
嚴重程度
違章次數一般違章嚴重違章
違規造成事故
第一次書面警告書面警告500~5000元
第二次100-200元200-1000元終止合同
第三次200-1000元終止合同終止合同
對于乙方多人同時嚴重違反安全規定的,每人次處罰1000元。同時,對該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處200以上1000元以下的處罰。
對于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在收到甲方《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后不及時進行整改的行為,視其情節輕重,將受到200-5000元的處罰。
對于乙方頻繁出現不遵守安全規定的合同方,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如果乙方人員出現三次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甲方將要求乙方將該員工調離甲方現場或辭退。
其它獎懲約定:
以上安全違約處罰并不表示為甲方對的乙方、乙方雇傭人員或乙方的分包方或乙方分包方的雇傭人員的全部違約處罰條例,甲方將根據其公司安全制度,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處罰,乙方不得拒絕。
上述安全違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且本協議的效力獨立于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或訂單的效力,雙方購銷合同或訂單的解除、終止、無效,均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乙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9
民族中學學校安全管理協議
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以及《中小學安全工作條例》精神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衛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系,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墻,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以及不按時返家、反校的。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留宿的。
6、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管理的,在校內外打架斗毆的。
7、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8、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機動車、自行車的。
9、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10、私自進入游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1、私自外出校園造成傷害的。
四、如子女發生意外安全事故,家長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不按時到校而產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0
為了滿足社會對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更好地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聯合舉辦成人高等教育,為保證聯合辦學的順利進行,在符合國家和院校規定的情況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聯合辦班招生計劃、專業及學制
二、甲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負責聯系主考院校的招生計劃的申報與落實。
2、負責學籍的管理、注冊及畢業證的辦理工作。
3、檢查、督導教學計劃的實施。
4、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主考院校的成教專本科畢業證,省教育廳納入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其學歷 。
三、乙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組織宣傳、報名、招生,并按甲方要求將學員有關資料報送甲方,以便招生、錄取和注冊,組織學生按國家和甲方要求參加成人高考。
2、依據甲方提供的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提供教學場所、聘任合格教師,組織實施教學。
3、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學生在學習期間的日常管理。
四、經費及分成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具體事務及操作,由甲方所屬相關部門與乙方會同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單位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1
為了加強對租賃廠房和場所的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預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和財產的安全,租賃雙方就租賃廠房和場所簽訂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租賃雙方概況:
1、出租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2、承租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租賃廠房和場所地址: 租賃面積: 從業人數:
附屬設施設備:
租賃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生產經營范圍:
二、租賃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一)出租方的職責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及特種設備管理等規定,按照本協議各項條款,督促承租方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督促承租方制定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
長效管理機制和相應的事故防范措施及應急處置預案;
督促承租方對所承租的廠房和場所內加強安全管理。
3、出租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并向承租方書面通報出租方對其安全檢查的情況,督促承租方及時做好隱患整改工作;對隱患整改工作拖諉的承租方應開具書面整改通知書,責令并限期承租方立即整改;
承租方對出租方督促整改的隱患拒不履行整改,可能導致人身和財產危害的,出租方可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發現承租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出租方應當及時勸阻并向所在地區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報告。
4、承租方因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向出租方提出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業務咨詢和其他需求時,出租方有義務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堤下,給予承租方提供便利和業務咨詢或指導。
(二)承租方的職責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協議各項條款,具備相應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出租方對其安全生產的統一協調、監督管理。
承租方應根據出租方出具的書面整改通知書,應落實責任人員及時整改排除隱患,整改結束后應報出租方復驗備案。
2、租賃廠房和場所實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承租方法人代表即為承租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在租賃廠房和場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租賃合同中規定的經營內容;如需變更,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在租賃合同中給予變更后方可進行;
承租方不得擅自違規經營,嚴禁違法經營。
3、承租方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報警聯網裝置管理制度及防盜設備設施制度,保險箱內夜間不存放超額現金。
4、承租方必須為所聘員工依法辦理用工手續并如實向出租方上報從業人數;承租方所聘員工(包括其家屬等)進出租賃廠房和場所,應辦理臨時出入證;如需在租賃場所留宿居住的,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上海市公安局的有關規定,辦妥臨時暫住證后方可留宿;留宿居住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出租方安全保衛等有關規章制度。
5、承租方保證不出現辦公、生產、生活場所“三合一”現象;
6、承租方應嚴格執行《消防法》,按規定配備有效完好的消防器材、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標志,并落實專人定期檢查、做好記錄;制訂應急救援、疏散和滅火預案,定期對所聘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適時開展消防實戰演練;保證不在外墻窗戶上設置鐵柵欄,不在消防器材周圍和安全出口通道上堆物,確保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暢通無阻。
7、正在使用的特種設備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并報出租方備案。
8、承租廠房和場所內的電器線路等裝修工程和設備安裝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規定,嚴禁違章亂接亂拉電線和違章使用各類電加熱器;
如需增大用電量或對原有電器線路重新敷設、改造的,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按規定辦妥有關手續后方可施工。凡涉及國家規定需審查驗收方可使用的設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和破壞建筑物結構;
9、承租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要在其承租的經營場所內進行明火作業的,必須事先向出租方安全保衛部門和防火監督部門提出動火申請,經審批同意,并落實有關防范措施后,由持證人員按“十不燒”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10、租賃區域內不得生產、經營、存放危險化學品,嚴禁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進入租賃區域;
11、租賃場所系辦公用房的,嚴禁使用液化氣、電爐等設備。
12、承租方不得擅自轉讓或轉租租賃的廠房和場所。
三、其他事項:
1、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中規定的有關條款,違反的一方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承租方應當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及出租方。
出租方接到承租方事故報告后,亦應當按事故類別立即如實報告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專項監管部門及出租方的上級主管部門。
3、本協議經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持一份;
5、本協議的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人或代理人 法人或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2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責任合同書
甲方(主管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加強對乙方開發丙方建設但處于停工狀態的_________(以下簡稱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嚴而發生完全事故,根據安全管理實行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群眾監督、企業負責的原則,乙、丙方特向甲方簽訂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書。現將乙、丙責任明確如下:
一、甲方(主管單位)責任
1.甲方切實做好監督職責,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發現停建工地安全隱患時,有權責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設單位)責任
1.監督丙方按責任履行職責;
2.負責安全防護和值班所需費用。如丙方墊付,待工程結算時一并結算;
3.施工單位(丙方)已解除合同離場的,其丙方責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單位)責任
1.切實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護。未建圍墻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后,按規定砌筑_________米高、美觀大方的封閉式圍墻(樣式由甲方提供),設一處封閉式大門并上鎖。平時加強對圍墻的監測,防止因基礎不牢或臺風暴雨發生圍墻倒塌造成傷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職責并安排24小時值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停建工地范圍;
3.停建工地四周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加強對現在腳手架的檢查,對搭設時間長,已出現變形和快要倒塌的腳手架,應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隱患,要防止臺風吹倒腳手架而傷人傷物。
5.帶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強對地下室的管理,盡可能長期抽干地下室的積水,將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暫時封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地下室,要加強臨邊洞庭洞口的防護。
6.做好工地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對已停止使用的線路、電箱、開關等全部切斷電源,防止雷擊、臺風帶來的觸電傷亡事故和人為的誤觸傷亡;
7.徹底清理三無人員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堅持未完工驗收絕不能使用的原則;
8.不準將停建樓房出租經營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經營的單位要采取措施結束經營,封閉經營場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廢品收購站,堆放廢品雜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廢品收購站和倉庫的要盡快清理。
9.加強對停建樓房的自身質量監測工作,對已砌好的磚墻要加強檢查,防止臺風吹倒磚墻、吹壞門窗玻璃傷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嚴,工作失職造成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在停建工地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丙方負責。_____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與_________路交界處。
本責任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3
總承包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裝 方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北京市《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 施工升降機型號SCD200\200臺數3 統一編號京CP-S02821京CP-S06909京CP-S12488
項目名稱朝陽區華威南路施工地點 弘善家園 進出場時間20__年7月27日
一、 總承包方責任
1、根據施組設計與主體結構進度按時組織施工升降機進場,型號與性能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2、雙方協議確定后組織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后方可讓升降機進場。
3、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技術要求組織基礎施工、出租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4、做好升降機進場前的場區道路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供應與配置。
5、支搭升降機作業范圍內地面設施安全防護和樓層的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6、對整個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并留有記錄。
7、機械安裝完畢后,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8、對升降機安裝質量監督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采取強制處理措施。
9、為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證機組人員的正常生活。
10、對租用設備自驗合格30日內,于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掛在設備明顯處。
11、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二、出租方責任
1、嚴格執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具市建委注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并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根據總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和主體結構型式確定安裝位置,簽訂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確定進場安裝與驗收日期。
3、組織設計拆裝方案,提供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并技術指導項目部基礎施工與驗收,合格后方可設備安裝,如委托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并簽定拆裝合同,同一臺設備拆裝接高附墻必須是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保證按期交付使用,拆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4、機械安裝完畢后,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5、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并持證上崗,機械使用前必須根據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及防護等進行書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維修記錄,并填寫履歷書。在運行中不得違章作業,在每層啟動前觀看樓層安全門是否關閉,未關閉時嚴禁啟動。
6、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整機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并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檢查與保養,保證機械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7、配備、遵守操作規程并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的管理,作業中控制乘人違章行為,做到優質服務,不得刁難工地,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8、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故障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并交總包方注冊與存檔。
10、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保持整機清潔,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裝方責任
1、承擔起重設備拆裝必須是有相應的拆裝資質企業并提供資質證件、拆裝人員證件與出租方簽定拆裝合同與拆裝管理協議書,并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根據現場確定安裝位置并根據總包方提供基礎地質情況,編制安、拆方案,進行基礎制作質量鑒定驗收工作,質量合格方可安裝。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備足夠的起重能力設備,劃定拆裝作業區域并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戴好防護用品。
4、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簽字并填寫《北京市起重機械安裝同一檢查表》。
5、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后必須經總包方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責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對所乘坐、使用升降機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嚴禁在惡劣天氣以及6級以上大風時使用升降機,乘員和載物應均勻分布與吊籠內,防止偏載、嚴禁超載,乘員不得在籠內打鬧、喧嘩。
3、乘員在乘坐吊籠,在吊籠運行時不得搬、動機械任何部件,乘員離開吊籠進入樓層時必須關閉好聯鎖門與樓層安全門,乘人在等候吊籠時嚴禁打開樓層安全門或探頭。
4、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在時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開動施工升降機。
五、四方其他增項
在機械出現故障時維修人員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進行維修, 不能出現機械帶病作業 。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后,根據京安監政法[20__]49號文件,《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進行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分包法人單位全稱 項目經理部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 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 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2、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8、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 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1、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4、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1、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范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 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采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臟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28、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5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并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于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系人員: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公司 : 公司: 公司: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6
承租單位: (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減少與避免施工現場各類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并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005)與《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101-62-20__)和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等相關規定。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要審查乙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及技術條件要求進行施工,施工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后填寫“路基檢驗記錄”并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由安裝單位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并經安裝單位(法人單位)蓋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負責編制“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并經甲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與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5、負責配備專業指揮信號工(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操作證),按操作規程負責塔吊信號指揮工作,如需隔樓吊裝,要加配接力信號指揮,對信號指揮人員應配備信號工服裝。
6、負責對塔司、信號工、掛鉤工上崗前的培訓教育考核與“應知應會”考核,并根據“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向塔司、信號工、掛鉤工等進行書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
7、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測定記錄,每月至少兩次定期檢查,遇有5級以上(含5級)大風及大雨后不定期檢查測定記錄,發現隱患及時通知乙方檢修。
8、負責匯總與整理甲乙雙方的塔吊相關資料。
9、未按上述1~8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資料:
(1)出租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出租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②塔吊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原件);
③起重機械設備統一編號、出廠合格證(復印件蓋公章);
④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復印件蓋公章);
⑤塔式起重機安全檢驗合格證(復印件蓋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公章);
⑦塔吊維修保養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單位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裝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蓋公章);
②拆裝單位的“拆裝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裝安全管理協議書(復印件);
④拆裝單位的“塔吊安(拆)裝施工方案”,要有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原件);
⑤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原件;
⑥拆裝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公章);
⑦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
⑧塔吊應急預案(蓋公章)。
2、根據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與技術條件要求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填寫“路基檢驗記錄”并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后才能夠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后,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并經拆裝的法人單位蓋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對進入施工現場塔吊拆裝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
5、向塔司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乙方機組人員進駐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6、對塔吊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維修,并要求操作人員,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運行檢查與交接班記錄、如發現問題及時檢修,禁止帶故障運行與違章操作,將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存檔。
7、乙方塔吊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則與“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
8、乙方未按上述1~7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9、因塔吊設備問題和塔吊在拆裝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三、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場后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業務內容(名稱):
總則:甲乙雙方在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安全、消防、環境、治安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定前提下,為保證雙方業務順利開展,簽訂本協議。本協議適用于在*有限公司管轄區域內進行施工、供應、服務項目的所有外協單位。本協議與業務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環境條款:
1、勞動安全
1.1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時,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操作證書,乙方須將操作證原件交甲方確認并留復印件備案。
特殊作業包括:電氣作業、電梯作業、金屬焊接/切割、行車操作、沖床作業、液壓設備作業、叉車駕駛、制冷作業、登高架設等。
1.2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執行。對大型工程項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交甲方批準后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執行情況并予以處理。
1.3乙方應對乙方所屬員工做好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并對施工人員講解安全注意事項。
1.4施工過程中,乙方員工必須佩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作業人員未按照國家規定佩戴勞保用品的,違規操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停止作業,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均由乙方負全責。
1.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危險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
1.6安全事故處理:
a)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工程負責人,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b)甲方工程負責人接到乙方的報告后,立即協助搶救及處理事故;
c)乙方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并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的形式通過甲方工程負責人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四不放過”是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原則。)
1.7乙方應杜絕作業者的“三違”行為,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人員有“三違”行為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三違”指:違章操作、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
1.8施工過程中,乙方使用的輔助設備必須保證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種設備必須是經國家規定的相關審查部門進行審驗合格后的。如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使用的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有權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動力電源、連續用水和排污或接拉照明燈具時,必須經甲方同意。接拉的電線必須符合電氣和消防規范,嚴禁用裸線頭代替插頭;嚴禁使用電飯煲、電茶壺、電炒鍋等大功率電熱器具。
1.10不得違反其他勞動安全規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業務人員從事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的應具備合法資格,并將資格證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門確認并留復印件備案。
2.2在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執行情況并予以處理。
2.3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活動中,不得違章作業。當發現火災隱患時,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2.4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安全作業規程,不得引發火災(火險)事故。當發生火災(火險)事故時,甲乙雙方必須積極采取相應的撲救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5對于需要臨時接電或動火的工程,甲方負責審核、辦理《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乙方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明并在施工現場顯眼處張貼《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甲、乙雙方都應配備現場安全員至少一名,負責監控臨時用電、動火現場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動用、挪用、堵塞及損壞甲方的消防設施。
2.7甲方公司內不準流動吸煙,不準在非吸煙區吸煙。
2.8禁止無證臨時動火、用電。
2.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運載或攜帶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進入甲方;
2.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進入油庫、化學品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
2.11不得違反其他消防安全規定。
3、交通安全
3.1進入公司的一切車輛和行人,應遵守公共交通規則,主動接受保安或相關管理人員的交通管理。
3.2駕駛機動車輛,必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運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還須有危險物品準運證。
3.3乙方車輛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登記后才能進入(已取得汽車通告證的除外),不得超載、超高、超寬、逆行、鳴笛等,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進入甲方公司的機動車必須嚴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標識行駛,無限速標識的車道,車輛時速限制在20公里/小時以下。
3.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車輛或物品不得占用廠區道路。
3.6人員按交通標志及道路線行走,不得移動或損壞甲方的交通標志。
3.7未經甲方同意,所有車輛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3.8不得違反其他交通安全規定。
4、治安管理
4.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員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4.2禁止黃、賭、毒、盜、搶、騙、破壞、設施勒索等違法活動。
4.3禁止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攜帶管制刀具、傳銷等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
4.4乙方物品(包括個人物品不能隨身攜帶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須憑甲方放行授權人或被授權人簽名(蓋章無效)的放行條。特殊情況一時不能辦理物品放行手續的,須經高科辦公室同意并通知保安后,方能外出,事后及時補辦放行手續。
4.5來訪人員攜帶物品進入公司后需外出的,進入時需登記物品規格及數量并交當班保安現場確認記錄,外出時由業務部門接洽人確認簽名,保安確認無誤方能外出,否則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續辦理。
4.6乙方人員不得填寫甲方的放行條/仿冒簽名、旅行物品與數量不相符合等,否則按盜竊處理。
4.7乙方進入甲方的物品,須自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8不得違反其他治安管理規定。
5、信息安全
5.1沒有征得甲方同意,不能進入辦公場所,征得同意進入辦公場所時,原則上嚴禁攜帶手提電腦、PDA、電子記錄媒體、數碼相機等。
5.2沒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規定的會客場所進行業務活動。
5.3未征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區域內拍照攝像。
6、環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應控制設備工作噪聲和粉塵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和操作人員身體的危害。
6.2在施工、業務辦理期間,不得將有毒有害廢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區域,應按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6.3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浪費甲方的能源、資源。如水、電、汽[氣]、施工/建筑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輔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區域內隨處使用綠化等水龍頭取水洗車,嚴禁將洗車的廢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運輸工具在甲方區域內出故障,需要緊急維修的,不得將廢油、廢抹布、廢零件等廢棄物亂丟,應旋轉在指定場所。
6.6乙方在儲運甲方的廢品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a)運輸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學品時,應事先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安全事故發生以及環境污染。
b)對粉狀廢品的運輸,要采取密閉容器或加蓋蓬布:對液體廢棄物的運輸,應采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運輸途中粉塵飛揚、液體泄漏污染環境。
c)乙方在搬運廢油桶等液體容器時,應按開口朝上的規定搬運,不得有殘留廢液泄漏出來,以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6.7乙方在處理甲方廢品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乙方對甲方的廢品進行綜合利用后的殘留廢渣應妥善處理,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
7、其他條款:
二、文明條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治安管理規章制度,做到文明作業。
1.2在施工中,要規范旋轉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頓,不得隨意放置;
1.3在施工中,產生的廢棄物不得隨意丟棄或掉落在施工現場,不得丟棄或掉落在現場的產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響產品質量,要旋轉在規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現場的托板/周轉箱/臺車/設備等作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員作業中必須佩帶明確標志,穿戴整齊,不準隨地睡覺、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確認無任何安全環境隱患后方能離開。
2、出入門管理:
2.1進入甲方廠區的乙方人員,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由門衛人員證實被該人員可接洽后,方能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值班保安確認后,方可進入,出公司時來訪證件交回保安室。
2.2因業務關系,需長期經常性進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員,可按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免登記進出,此證件不得轉借和超限期使用。
2.3進入公司的人員在18:00~8:00時作業的,另須接洽業務部門確認,派人現場跟班,并到高科辦公室辦好聯絡手續,方可在指定區域施工。
2.4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必須憑出入證進出,主動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員的檢查。
2.5乙方人員在業務期間,不得帶第三方人員到甲方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
2.6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僅限在與業務相關的范圍內活動,未經允許不得到辦公室、信息中心、技術中心、防火防盜等重點保護地點。
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向乙方做出違約處理,違約金交甲方):
1、安全違約處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并繳納違約金50~2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違反安全條款1.1、1.3、1.4〈勞動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信息安全〉、6.4〈環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嚴重警告并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違反安全條款1.5、1.7、1.8〈勞動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環境安全〉(情節輕微者按安全違約條款1.1違約處理)。
2)在1個月期內,二次違反安全違約1.1〈勞動安全〉之一處理者。
1.3違反安全條款2.4〈消防安全〉者,給予嚴重警告并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其該年度業務資格并有權解釋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1)違反安全條款1.2〈勞動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內,二次違反安全條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于乙方進行業務活動或質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者,甲方有權立即勒令停工并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同時追究責任。
1.5違反安全條款1.6〈勞動安全〉者:
1)隱瞞輕傷及以下事故:給予警告,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隱瞞重傷事故:給予嚴重警告,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3)隱瞞死亡及以上事故:給予嚴重警告,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并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向行政機關匯報,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文明條款:
2.1違反文明作業任一條款的,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并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20~50元。
2.2一個月內累計違反文明作業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并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50~300元。
2.3一年內受到文明條款2.2〈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嚴重警告書并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300~1000元。
2.4一年內違反文明條款2.3〈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業務資格并有權解除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四、操作辦法:
1、對安全、文明違章行為,由檢查單位、部門出具書面檢查記錄報高科辦公室。
2、高科辦公室對安全、文明違章單位做出相應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業務期間在乙方范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違反本協議帶來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一次性合格單位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長期業務單位協議書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有效期原則上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滿后甲乙雙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協議,則本協議繼續生效至下一年,依次類推。
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因此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8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生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施工范圍:
二、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1、乙方的資質名稱:
2、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及其它安全生產相關資料原件送交
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復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寫)人民幣作為乙方的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甲方財務部交納。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監督、檢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在作業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的安全風險。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資質,對不具備資質或資質與工作內容不相符的,有權拒絕為其辦理任何施工手續。
4、甲方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施工作業,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區域、工作內容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或有隨時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
6、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驗證,并進行備案管理。
7、對乙方的違章操作行為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合同。
8、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組織調查處理;并有權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9、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五、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
2、乙方負責人是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協議工程安全生產負全責。
3、乙方應接受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資質的審查,按照甲方規定進行登記,辦理施工手續。
4、乙方應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應的安全獎懲辦法。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將崗位證復印件交送甲方備查。
6、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職業禁忌、患有妨礙工作病癥的人員。嚴禁使用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的人員。嚴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員。
7、乙方應根據所承包工程項目的特點編制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經過甲方審核通過。
8、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同時要做好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為所屬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備案。
10、乙方在施工作業中涉及危險作業時,應按照甲方制定的《高危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作業審批手續。
11、乙方應購置配備安全防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對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整改,并進行相關處罰。
12、乙方投入施工現場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13、乙方應在作業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事后必須及時恢復。
14、乙方要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環境監督和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檢查后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應無條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過程中,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6、乙方應采取措施,控制或處理施工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須及時或定期清理施工現場垃圾、廢舊物品,要做到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的處以20__—10000元的罰款。因此造成公司支出額外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19、由于乙方進入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節嚴重的交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其它要求
1、乙方必須按規定的金額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重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5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輕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1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甲方扣除保證金的行為,并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對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賠償責任。如在整個作業過程中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工作結束后,安全施工保證金(不計息)在扣除甲方日常檢查罰款后全部歸還乙方。
2、如乙方的原因被政府處罰,其罰款從乙方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3、甲方與乙方在交叉作業時,雙方的規定或操作發生有沖突時,以甲方安全環保部制定統一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為標準。
七、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承包(主)合同附件,與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協議期限也隨之變動,施工結束以后,本協議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由各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甲方已提請乙方對協議內容作全
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應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協議簽訂后,因國家法規出現新的變化,可適當補充完善。
4、本協議由中材亨達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19
工程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工程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工程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工程分包人基本情況
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期止: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止:
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碼: 有效期止:
2 責任范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 雙方的義務
3.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 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3.3 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4 發生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5 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負責對乙方進行總分包安全技術交底,督促乙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4.2 負責向監理單位申報乙方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并督促實施。
4.3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4.4 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落實情況和安全措施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4.5有權審查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對無證上崗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4.6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停工整改。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經批準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監理、建設等單位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違章或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2 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應當書面告知本單位危險崗位人員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5.3 根據所承擔工程的特點,負責制定、實施所施工工程和區域的安全施工措施、專項方案,并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
5.4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
5.5 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5.6 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5.7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并為從事危險作業(如登高作業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承擔保險義務。
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非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并對非工作時間和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
5.8 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配合甲方等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做好家屬的安撫、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9 不能雇用未成年人進行施工作業。
5.10所有參工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和公司的各項管理
規定,不得在工地、宿舍和工地以外打架斗毆或參與外部違法事件,若發現違法事件,應及時與當地派出所或公司保衛處及時取得聯系,并控制事態的發展,對違法者及時送公安部門處理。
5.11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工地的治安工作檢查,乙方應經常對工地進行檢查,工地宿舍各處嚴禁有賭博、賣淫、淫娼,禁止隨便留宿外來人員。
5.12乙方人員在校內外發生的各種違法事件,由乙方負責。
5.13對工地使用的民工要做到人數清,情況明,禁止男女混住。
6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7 協議的份數及資料性附件
7.1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7.2 本協議書的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 分包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7.2.2 派駐現場項目經理的法人委托書,加蓋乙方公章。
7.2.3 派駐現場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積極應對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切實加強冬季交通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針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后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尤其是冬季特殊路面,應向乙方告知雨雪天氣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有監督檢查的權利,并有權辭退冬季車輛行駛不能達到合同規定服務標準的運輸車輛。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不符合安全行車管理規定的乙方車輛駕駛人員有權提出批評、警告,責令其改正。對拒不聽從勸阻者,視情節嚴重有權進行經濟處罰,罰金從工資或租賃費中予以扣除。
(二)甲方的義務
1.應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乙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并告知乙方檢查和落實。
2.對乙方應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冬季雨雪冰凍路面可能產生的危險、危害有義務告知乙方。
3.合理指揮調派車輛,避免駕駛員疲勞駕駛,杜絕由此發生的傷亡事故。
4.對乙方在冰凍雨雪天氣行車中遇到的困難需要搶險、救援的,有義務立即組織人員和機具進行解救,防止事態擴大,把危險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有權了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并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嚴格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與調度,并具備從事車輛運輸的有效證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上崗證等)及車輛證件,嚴禁酒后駕車及無證上崗。
2.在冬季起動前要特別注意起動前的預熱及起動時的操作。設備所使用的油品(柴油、機油、潤滑油等),其使用性能必須符合冬季氣溫的要求。乙方必須對車輛定期保養,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3.在冬季行車要嚴格按照安全行車速度行駛,雨雪天氣或路面結冰時,車輛應及時安裝輪胎防滑鏈或換用雪地輪胎。在冰雪道路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施工道路有凹凸不平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轉彎要提前換擋減速,盡量不要猛踩剎車,猛松油門,保持行車間距,謹慎駕駛車輛。
4.出車時要帶足保暖衣物及食物,以防冬季嚴寒造成的突發性傷害。
5.裝卸管時應事先檢查吊具防滑性能,防止滑管、竄管。其它物資裝卸時,必須對所運物資進行安全檢查,并對其捆扎牢固。
6.雨雪天氣上下車抄管號時需注意防滑,如果出現碰傷或跌傷等事故,責任自負。
7.依法按照有關規定入車輛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8.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品。停車時,必須切斷電源、油路,拉好手剎,防止溜車;鎖好車門、車窗,注意防盜。對以上原因造成后果乙方自行負責。
四、違章及事故處理
1.乙方單位和個人不服從安全協議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務中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如實報告甲方,并進行現場處理,由乙方單位和個人負責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造成后果,即甲方停工或誤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費用從工資或租賃費中扣除。
3.乙方單位在施工中因違反各項制度及規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損失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單位在施工區域內造成甲方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的,要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損失。
5.對違反《冬季安全施工管理協議》規定的,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和處理。
6.無視本協議規定釀成事故者,責任自負。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第379號《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企業化的物業安全管理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面積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性物業 。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由裝飾公司裝修完畢并已通過聚富房地產地產公司驗收的樓蓋、屋頂、外墻面、樓梯間、走廊和逃生通道、門廳、電梯、強弱電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電梯及電扶梯、消防設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護管理服務,由乙方看管。
3.地庫已安裝完成的電纜、上下水管道、排風管道、消防管道設備房的各種設備由乙方看管。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月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重慶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質量進行監督,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改善,直到達到甲乙標準。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員工的工作。甲方不認可的乙方員工,可以要求乙方隨時更換。由此產生的責任甲方可要求進行賠償。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筑機密的有關資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據實際情況向乙方無償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電資源。
7.甲方有義務教育甲方員工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要求,服從有關管理,共同安全環境。
8.甲方允許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證件在甲方施工現場配戴使用。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制訂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制度條文嚴格實施。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_____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2.負責編制重慶國際貿易中心范圍內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
4.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5.甲方管理代表對乙方工作提出異議而乙方認為不合理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的上級管理提出書面申訴。
6.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書約定的工作范圍和執行標準,遵照甲方規定時限,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7.乙方保證有________人編制的安全管理隊伍負責承攬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包含管理人員、輪換休假人員),在必須保證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務前提下,乙方可以適當增減崗位人員數量。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編制表》、《主管通訊錄》、《崗位責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責任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裝備。
9.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檢查。乙方所有員工禁止在甲方公司范圍內吸煙、打牌及賭博。
10.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乙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甲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2.乙方員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務的同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維護好重慶勾結貿易中心的整體形象。
13.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乙方需按照國家和重慶市地方的有關勞動法規,為員工辦理有關勞動雇傭手續和勞動保障手續及相關勞動_____。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目標管理分項考核標準”(各項勞動安全事故防護和清潔衛生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達到的管理標準。
乙方按照目標管理要求,每周向甲方呈報書面工作匯報;每月、每季度呈報書面工作總結。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安全管理費用按月計取,每月甲方應付費用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 ),另在本協議書生效的第一個月將安全管理人員的服裝及裝備費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到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帳戶上。
2.物業的清潔服務費由甲方按統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費用。第一筆費用于簽訂本合同____日內將RMB: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在乙方公司帳戶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賠償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若雙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對方任何經濟糾紛,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額費用且超過___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第九條 工作聯系和保密制度
1.甲、乙雙方應建立工作聯系制度,相互通報管理組織架構。每月定期召開工作聯系會議,洽商和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雙方派駐管理人員變更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并確認相關派駐管理人員緊急聯絡方式。
3.甲、乙雙方工作銜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全權派駐代表簽署意見。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重慶市_____委員會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2
1、為了切實加強本工程現場管理,有效進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度控制,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實現計劃目標,特制定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
2、本質量安全管理合同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現行安全技術規范、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而定。
一、管理機構
1、本工程勞務分包單位為綿羊市北郊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勞務分包單位按照合同規定設置工程施工項目部,必須安排符合要求的項目總負責,項目技術、質檢、安全、特殊工種等管理人員,并在開工前報送給甲方。
2、勞務施工隊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能力,對所有進入本工程的勞務人員實行實名登記,根據該工程進度編制勞動力組織計劃,包括工種、人數、進場時間等。
3、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完成,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班組給予相應的獎勵,對進度緩慢、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差的班組將給予處罰。
4、勞務分包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每日在現場并保證聯系電話暢通,若勞務公司主要負責人有事離場,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同意后安排好現場臨時負責人方可離開。
5、工程開工后每周一下午16:00勞務公司現場負責人必須到甲方會議室參加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參加,由總監主持召開的例會,并做好會議記錄。
二、現場安全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范、標準、條例及現場甲方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隨時配合各個單位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接受教育并整改,若不整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2、項目開工后勞務分包單位必須配合甲方安全員做好各個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學習甲方編制的安全施工設計書和各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并積極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工序。
3、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勞務分包單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嚴格執行門崗管理制度,積極配合保安人員的檢查和登記,不得擅自帶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4、施工臨水、臨電必須由專業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及現場甲方要求進行安裝,若有不符合要的部位需限期整改,預期不整改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后必須向甲方資料員提供機械“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準用證”。不符合要求不準使用,對不配合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的將給予200元以上罰款。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業是必須佩戴安全帶。若有違反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管理人員每次50元。
6、模板、外架等支撐系統要牢固、平穩,支撐間距要根據施工方案和現場管理人員要求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各個班組要相互配合,不得隨意拆除外架和模板支撐鋼管,若有發現將視情節輕重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7、特殊工種施工人員上崗必須持上崗證方可施工,積極配合甲方提供上崗證的原件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無證上崗者將給予100元罰款并勒令其退場。操作震動棒、打夯機等要佩戴絕緣手套,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電閘、開關等。
8、現場機械設備等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并按規范及現場管理人員要求實施,各班組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拆除、移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若有違反視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處理。
9、“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必須及時完善,若有發現經甲方管理人員口頭通知不予整改者將給予500元罰款。
10、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定期對現場大型機械設備進行自檢并形成檢查記錄,對現場使用的極具進行正常的維護和定期保養。塔吊使用中必須配備專職信號工協調各班組正確安全使用塔吊,以防發生塔吊碰撞或人身安全事故,定期對現場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技能安全教育培訓。
11、嚴禁高空拋灑建筑材料、垃圾等 ,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嚴禁在禁煙區吸煙,嚴禁在宿舍內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私自使用電爐。
13、勞務分包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各個班組施工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配齊安全裝備和設施,加強管理,從而保證安全生產。
14、由于勞務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均由其承擔。
15、在施工作業中發生的輕傷事故(醫療費用4萬元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擔,包含醫療費用的支付和善后處理的一切費用;重傷事故(4萬元以上)及死亡事故甲方承擔80%,乙方自己承擔20%。
16、對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三、現場質量管理
1、勞務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國家現行規范、強制性條文、設計文件、招投標文件等要求組織施工,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體系、落實質量控制措施。
2、各分項施工質量驗收程序必須遵循:“三檢制”,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須配合甲方取樣檢查等。
3、勞務分包班組必須按設計施工圖配合設計變更、規范規程和國家統一驗收標準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或偷工減料,違者重罰并考慮將其清理出場。嚴禁隱瞞施工質量問題,不得對質量問題私自處理,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若有質量問題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查出書面處理方案后方可按照甲方處理方案處理。
4、為保證施工質量,若有施工難點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必須與甲方技術管理人員及時溝通。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嚴格執行“三檢制”首先勞務單位組織自檢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單位驗收,提出問題及時整改,連續三次整改不合格的將給予500元罰款。等甲方驗收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每道工序必須報驗,若不報驗造成的一切返工后果由其自負。
6、混凝土構件拆模前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拆模,若發現私自拆模罰款200元以上,造成質量事故有其自負。
7、由業主、監理組織的現場安全文明大檢查時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及各個班組長必須參加,不參加者每次罰款100元。
8、安裝現澆結構的上層模板及支撐時,下層模板應具有承載上層荷載的能力或加設支撐,上下層支撐立柱應對準并鋪設墊板。
9、混凝土結構構件必須加固牢固,不得出現漲模、跑模現象,如有發生每處給予200元罰款,若有大面積漲模、跑模現象將進行5000~10000元罰款,并做返工處理。
10、砼澆筑前必須對模板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并澆水濕潤,板縫必須用膠帶封口,以免漏漿。
11、模板加工及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構件截面尺寸進行配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2、鋼筋在加工安裝的過程中必須看清圖紙,按圖集及規范要求下料,不得隨意加工浪費材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鋼筋綁扎過程中認真看清規格、型號、位置和根數,出現錯誤造成返工由其自負。
14、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嚴禁漏震,過震。混凝土表面保證平整,收面不得少于3遍,嚴禁在混凝土表面使用水泥漿或砂漿找平。
15、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嚴禁在運送混凝土罐車內隨意加水,如若不聽隨意加水造成混凝土構件缺陷或質量問題均由其負責,并賠償浪費材料。
16、現澆混凝土構件出現空洞、露筋、爛根、鋼筋移位等嚴重質量缺陷,根據面積大小處以200~500元罰款。
17、本年度內必須完成主體工程的施工任務,并完成一半以上砌體工程,在標準層施工中每月不少于6層,如遇下雨等自然因素影響,工期順延。
18、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施工工期內完成,造成甲方延期,甲方對乙方執行延期違約金,每延期一天,處以人民幣1000元工期違約金賠償。
19、在履行合同中,甲方發現乙方無能力確保工期,在整改指令的期限內仍不能得到改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將乙方清理出場或以本合同工程單價上浮20%的單價分割給其他承包隊伍,此項增加費用甲方將有權從乙方已完成工程款中直接扣給分割隊伍,乙方同時還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現場采用封閉式管理,對進場材料、機具等進行合理分類堆放。
2、施工道路應平整、暢通。不得堆放材料、機具等。
3、及時清理現場及生活區垃圾,并按要求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機具操作人員必須按照現場操作規程操作。
5、每道工序完畢后必須做到工完場清。
6、外腳手架搭設要橫平豎直,間距均勻,安全網要求掛設平整、無污染、無破損、搭設牢固方正、美觀。
7、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施工用水做到人走水關。
8、施工現場內嚴禁亂寫亂畫。
9、施工現場內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0、施工現場內嚴禁穿拖鞋或光背作業,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1、對發現的問題甲方管理人員對其口頭通知或書面通知后必須無條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每次罰款200~500元。
12、施工現場內不準打架斗毆、聚眾賭博,發現一次罰款1000~5000.情節嚴重者直接交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章)
代 表: 日 期:
(章)
代 表 : 日 期: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3
機械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了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施工,使施工現場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工作秩序,明確雙方安全職責。遵循公平、守法、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項工程安全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經濟處罰等措施。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于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5.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及相關協調工作、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
2.乙方負責機械設備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設備,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在設備使用前,乙方應指派專人對設備、操作、安全系統實施進行驗收、如不合格影響施工安全的機械設備,嚴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配定機人員并持證上崗,不得隨意調動,如有調動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員。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工程結束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乙方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如有發現危及安全施工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設備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由于違章操作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司機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開挖區域進行確認以免損壞地下管線、電纜等物,如有損壞由司機負責。
9.下班后,司機應將機械應停放在平穩的地方,并將機械設備處于安全狀態。妥善保管機械,如發現丟失損壞甲方不負責任。
10.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區域,不得到處走動,偷盜施工區的任何物品,一經發現罰款______元并清除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11.乙方人員應遵守湖南省治安處罰條例,禁止賭博、酗酒、偷盜、打架斗毆和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罰款______元并清除施工現場。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加蓋雙方公司印章;與項目主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安全、環保、質量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與相關法律責任。
13.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地通過訴訟途徑予以解決。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燃氣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維護物業及廣大業主共同利益,加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對燃氣設施監督管理,規范裝修人、裝修企業的裝飾裝修行為,給全體業主營造一個安寧、舒適、優雅的居住環境,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庭院燃氣公共設施免費維護管理;
2、 甲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用戶進行室內安全檢查,不定期對正在裝修用戶進行檢查,并定期在小區進行安全宣傳;
3、 甲方應定期按照乙方提供業主的名單進行點火;
4、 對于通氣之前私自拆、改、裝燃氣設施的用戶,必須經乙方出具相關證明后到燃氣公司營業大廳辦理二次安裝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通氣點火;
5、 對于通氣后用戶私自拆、改、裝燃氣設施的用戶,甲方及時通知物業并有權對用戶進行停氣處理;
6、 如有險情及與燃氣設施相關事宜公司須按乙方要求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
7、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啟閉燃氣管道公共閥門,不得涂改燃氣設施的安全警示標志;
8、 經國家認定不合格或者已被取締銷售的燃氣具,甲方有權拒絕點火。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燃氣設施受到破壞,乙方應及時報修,必要時乙方應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報告甲方;
2、 督促并監督業主掌握安全用氣常識,正確使用燃氣;
3、 定期向甲方提供點火名單,甲方根據點火名單及時進行;點火,沒有乙方提供名單,甲方不得進行點火;
4、 定期向甲方提供業主室內裝修名單及房屋所處位置;
5、 對私自拆、改、裝燃氣設施的用戶,乙方應積極制止;
6、 乙方應積極協作甲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5
發包單位: (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
為確保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作業的安全,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一條 本協議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合同正本同時生效同時廢止。
第二條 協議雙方應履行的職責
(一) 甲方的職責
(1)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的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教育。
(2)負責督促乙方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事項的交底。
(3)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數的核定。
(4)根據有關規定,督促乙方落實專人負責其內部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對乙方制訂的消防保衛、交通安全措施的審核和確認。
(6)按有關規定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批和管理。
(7)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各類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嚴重且又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作業。
(8)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而引起的各類事故、案件的查處。
(9)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二) 乙方的職責
(1)組織本本單位施工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場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教育。
(2)及時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的交底工作,使每一位員工懂得相關知識,掌握相關技能。
(3)編制入場人員的名冊,經甲方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證件。
(4)制訂各種安全防范措施,確定本單位 同志為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人,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衛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督促所屬人員進入現場時,嚴格執行業主及甲方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檢查、管理;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從事與本工種、本崗位有關的作業,禁止觸摸、拆卸、關閉、開通與作業無關的設備、裝置。
(6)嚴格執行甲方有關人員車輛入場、證件管理的規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增加入場人員。
(7)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并按規定配備監火人及配置消防器材,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結束經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動火作業區域。
(8)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留下的可燃、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貴重物資;做到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
(9)發生火災、爆炸或物資被盜等事故后,應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和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警,同時,向甲方有關部門報告。
(10)承擔因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全部損失。
(11)承擔因違反規定而導致甲方被業主罰款及一切處罰的損失。
(12)乙方進入現場的機械、機具、施工周轉材料要有明細清單,建立臺帳,報甲方項目部有關部門備案,作為竣工后物資出場依據。
第三條 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對違反規定的進行處罰,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意按此考核辦法執行;施工過程中,甲方項目部若根據現場情況進一步制定管理細則,乙方將無條件服從執行。
第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予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需按規定履約,由于違反本協議規定而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日期: 日期: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著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特制并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責任:
1. 負責在生活區域無水域地方。
2. 負責員工和家屬及小孩對生活區的安全相關要求的告知。
3. 負責生活區域所有雨水井蓋和各個排水溝無隱患,保證完好無損。
4. 負責員工家屬及小孩到工廠居住協議的簽訂。
乙方責任: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 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廠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 要掌握公司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公司期間的交通、活動、餐飲、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 員工家屬和小孩嚴謹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 未成年人在公司生活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 嚴禁家屬及孩子到公司水塘邊、井口邊、臨時建筑物附件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活動。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公司。
7. 嚴禁隨便動用和損壞公司的設施、設備及物品。
8. 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
9. 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公司居住,都要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10.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以及因自身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各司其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屬及小孩搬離廠區時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員工或小孩家屬):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7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系說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系。
2、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 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 工程的建設單位( 中鐵房地產集團廣州有限公司 )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中鐵建設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 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托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4)中鐵建設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中鐵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著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并有權對由于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于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于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匯報。
2、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后,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法人單位: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法人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承包單位):
甲方將本工程項目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等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治安穩定,雙方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與工程承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 工程項目:
二、 協議日期: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承攬合同履行完畢終止。
三、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治安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建設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并配有分配有分管領導及專職或兼職人員。
3、進作業場所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治安保衛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和治安情況要求。乙方應認真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有關制度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設計工藝有關的各項規定。
5、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人員違章作業、違紀行為有權對承包隊進行處罰,乙方應加強對施工場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紀行為,對查到的隱患應及時組織整改,涉及到甲方的問題應書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進行相關作業。
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
8、乙方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9、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持有外省市操作證的人員,還必須經當地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審證教育。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所施工場所的安全生產、治安工作負全責。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在從事本職工作中發生工傷等事故,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統計上報及事故善后處理。甲方予以積極配合。
11、本協議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為承發包合同書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