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債務人—管理人接管工作方案及確認書(精選3篇)
接管債務人—管理人接管工作方案及確認書 篇1
有限公司管理人
接管工作方案
(供管理人接管債務人使用)
()滬破號
x年xx月xx日,上海市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X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擔任管理人,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為便于管理人規范、高效、全面地接管X有限公司,依法履行管理職責,保障重整工作的順利推進,為重整計劃的通過和執行奠定良好的基礎,現結合X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接管工作方案如下:
一、接管工作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八條之規定,法院受理企業重整后,管理人應當履行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以及與債權申報、繼續履行合同、資產處置等相關的法定職責。
二、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的主要事項
(一)X有限公司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稅務登記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預留銀行的私人印鑒、掌握在X有限公司手中的關聯公司公章等印章,并由專人保管。X有限公司及其職員因正當原因需使用印章時,必須遵循管理人制定的印章使用制度,履行相關報批程序。加蓋印章后,管理人需復印相應文件資料留底,以防止文件在加蓋印章后被篡改,并對使用人等情況予以登記備查。
(二)X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憑證。
(三)X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資料,包括歷年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憑證、總賬冊、明細賬冊等。
(四)X有限公司的文件、合同、協議等原始檔案材料。
(五)X有限公司的資產權屬證明,包括商標注冊證書、專利證書、對外投資權益憑證、對外債權憑證、房屋權屬證書、車輛登記證書等各類資產憑證。
(六)車輛、房產、機器設備等資產,如資產存在被其他法院強制執行的風險時,及時報請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注意提示法院保全的期限,及時續封、續凍。
(七)X有限公司的人事檔案資料。
(八)X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和現金。
(九)X有限公司的涉訴案件材料(包括以X有限公司)為原告、被告的所有一審、二審、再審、執行案件及仲裁等)。
(十)其他事項的接管和移交。
三、X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X有限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要提前進行資料清理、準備工作,這是接管工作能夠順利開展的前提之一。在準備過程中,X有限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可隨時就有關問題與管理人進行溝通、協商。
(二)根據重整工作進程的需要,對于急需處理事宜所涉及到的移交事項,應當優先安排移交;對于其他事項,可配合重整工作進度陸續移交。
(三)管理人和X有限公司留守人員按照所移交和接管的事項,由上述專人調動本組人力,分工負責移交和接管,所有移交和接管事項必須制作交接清單,一式兩份。
(四)X有限公司留守人員向管理人實際交接時,應該按照交接清單逐項交接,管理人認真核對、清點,嚴格做到賬實相符,即交接清單記載事項與實物必須一致。
(五)管理人清點資產的同時,開展對資產的評估工作,努力做到清點與評估工作同步完成,為后期工作的迅速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六)交接工作完成,X有限公司、管理人負責交接的人員、監交人分別在“移交人”、“接收人”和“監交人”欄上簽字,并由移交人簽署保證全部移交承諾書。
(七)對于移交后暫不使用需要封存的資產,由管理人以封條形式封存,由管理人相關負責人員在封條上簽字。
(八)對于需要由原占有人員繼續保管使用的財產、資料等,由管理人委托原占有人員繼續妥善保管使用,并由原占有人員出具相關承諾書。
(九)對于無法交接的資料,或交接資料中無法體現出來的信息,X有限公司要向管理人進行詳細的介紹,必要時,出具書面的情況說明。
四、X有限公司接管工作的具體分工
一般情況下,對于有形資產和書面文件,采取現實移交的方式;對于不動產和特殊的動產,在現實移交的同時,還要移交權利憑證;對于銀行賬戶等,則通過移交鑰匙、印鑒,改變密碼等方式,將實際控制權移交。根據X有限公司移交接管事項的不同,結合項目推進的具體情況,對接管移交工作做如下具體分工:
(一)公章、權證類
公章、權證類事項的交接,包括接管移交事項中的第(一)、(二)、(五)項內容,由(管理人指定工作人員或工作組)負責接收,并在重整程序中監管、使用。
具體負責人:
(二)文件、訴訟檔案類
文件、訴訟檔案類事項的交接,包括接管移交事項中的第(四)、(九)項內容,由(管理人指定工作人員或工作組)負責接收,并在重整程序中委托公司各對應部門負責保管。
具體負責人:
(三)人事檔案類
人事檔案類事項的交接,包括接管移交事項中的第(七)項內容,由(管理人指定工作人員或工作組)負責接收,并在重整程序中委托公司人事部門負責保管。
具體負責人:
(四)賬簿、資產類
賬簿類事項的交接,指接管移交事項中的第(三)、(六)、(八)項內容,由(管理人指定工作人員或工作組)負責接收,并在重整程序中委托公司各對應部門負責保管。
具體負責人:
五、接管后公司的經營模式及文件保管模式
對于公司高管人員,可以考慮停止其行使一切職務,也可以采取管理人委托其繼續經營的模式,由管理人在公司的原有審批程序上做最后的把關。
管理人接管后,對于生產經營所需的重要文件和資料,采取委托X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代管的方式;對于重整程序所需的文件和資料,按照管理人發布的工作制度,進一步進行清查和整理工作。
六、接管工作的時間安排
接管工作暫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開展。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為準備階段,由X有限公司有關人員清理文件、編制清單,在此期間,管理人可以根據交接工作的要求與X有限公司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溝通與協調;×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為X有限公司向管理人移交階段,雙方具體辦理移交手續。
X有限公司管理人
x年xx月xx日
附:1.保證全部移交的承諾書;
2.繼續妥善保管、使用相關資料委托書;
3.繼續妥善保管、使用相關資料承諾書。
附1
承 諾 書
本人現鄭重承諾,已按照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交接了本人保管的
(文件名稱)
無任何隱匿、銷毀、轉移相關資料的行為,所交資料真實、無遺漏。
如果存在上述隱匿、銷毀、轉移的行為,本人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聯系電話:
時間:
附2
繼續妥善保管、使用公司相關資料委托書
x年xx月xx日,上海市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X有限公司的重整案,并指定擔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X有限公司后,為了維持公司事務的正常管理,除管理人另有規定外,委托公司相關人員、繼續保管和使用原由其保管和使用的相關資料。
繼續保管相關資料的人員依法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管理人交由其保管的所列清單上的資料繼續妥善保管;
(二)在需要使用上述資料時,應按照資料固有的用途使用,保證資料的安全、完整;
(三)對于在X有限公司重整期間,因負有保管義務的人員未履行相應保管責任,致使相關資料毀損、滅失的,由其本人和其他對該項資料負有繼續保管義務的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X有限公司管理人
x年xx月xx日
附3:
繼續妥善保管、使用公司相關財務資料承諾書
x年xx月xx日,上海市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X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請,并指定了管理人。
本人認識到:管理人接管X有限公司后,除管理人另有規定外,由本人保管相關材料,有利于維持公司事務的正常管理,有利于X有限公司重整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人承諾:(一)對管理人交由本人保管的所列清單上的材料妥善保管;在需要使用時,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執行。(二)對于在X有限公司重整期間,因本人未履行相應保管職責,致使相關材料毀損、滅失的,由本人和其他對相關材料負有保管義務的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承諾人:
聯系電話:
時間:
接管債務人—管理人接管工作方案及確認書 篇2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對債務人申請破產還債用)
民破字第號
申請人……(寫明單位名稱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寫明姓名和職務)。
委托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申請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向本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本院經審查認為,……(寫明申請人的申請理由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實和根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和第二百條第一款的規定,裁定如下:
宣告申請人破產還債(或駁回申請人破產還債的申請)。
……(準許破產申請的,寫:“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駁回破產申請的,寫:“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上訴于人民法院。”)。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接管債務人—管理人接管工作方案及確認書 篇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況)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申請公司破產。
事實與理由:
1、書寫事實時可以參考要點:
1)企業基本情況。應寫明企業性質,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和登記核準號,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數額,經營范圍和方式,產品的名稱、規格,職工人數等。
2)企業經營情況。簡敘經營生產情況,何時開始虧損,虧損情況,原因是什么,采取過何種扭虧轉盈的措施,效果如何等。
3)企業欠債情況。要寫明主要債權債務關系形成的情況,共欠債多少元,所欠債務是否到了償還的期限;拖欠稅務機關稅款多少元,虧欠本企業職工工資和勞保費用等各多少元,內外共欠債多少元,企業所欠債款與企業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相比,前者數額已相當或超過了后者的數額。
4)破產還債,已征得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授權部門的同意。
5)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2、書寫理由部分應說明事實已充分證明企業虧損嚴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具備了法定破產條件;若不采取破產措施,則企業虧損日益嚴重,將使企業以及債權人等受到更大的損失。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經營不善,到目前為止,已經嚴重資不抵債,符合《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故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