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崗位職責集合(通用3篇)
校長崗位職責集合 篇1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附中的教學、國際化辦學特色與品牌建設工作,配合中學事業部總監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及督學檢查;
2、負責中學部教師隊伍的培養和管理,監控教學質量,指導學部的教育教學工作,推動教學質量的不斷提升;
3、掌握本學部國際課程ibmyp要求及知識,按照ibmyp課程體系標準,進行有效指導及監督實施;
4、妥善處理學部、家長、學生及學校的多重關系,使學部有良好、和諧的人際關系和較高的辦學滿意度;
5、進行學部的學風和校風建設,開展宣傳工作;
6、加強校外(含國際)合作與交流,做好校內外公共關系維護,完成中學事業部總監賦予的其他職責.
崗位要求:
1、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國際教育學校校長/副校長相關工作經驗,有ib學校myp管理經驗者優先考慮;
2、有國際視野,對國際教育市場及國際教育發展趨勢有一定了解;
3、有高度的工作熱情,良好的職業道德,務實的工作作風和國際教育情懷;
4、有較強的判斷、決策、計劃與執行能力;善于與人溝通,有較強的親和力;注重合作,有較強的協調能力和帶領團隊的能力;
5、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形象氣質好,具有較強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
6、年齡在40-50歲;優秀者可放寬條件。
校長崗位職責集合 篇2
崗位職責
一、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在上級機關的領導下,主持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其他行政工作。
二、全面貫徹黨和國家制定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法令、法規,執行學校黨總支的決議,實現中學教育的培養目標,保證教育質量。
三、對學校的工作全面規劃,統一安排。負責制訂與組織實施全校的工作,審批處室的工作計劃,定期檢查總結工作,并向上級及全體教職工報告。
四、負責領導和組織學校的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堅持按教學規律辦事,保證教育計劃的全面貫徹執行。經常了解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的情況,隨時與教務主任及有關教師研究改進教學工作。
五、負責領導和組織學校的德育工作。經常與政教主任、班主任及有關人員研究改進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積極指導與幫助共青團、學生會開展工作。要發動全體教職工人人做學生的德育工作。
六、負責與領導學校的教育科學研究工作,主持重大課題的研究。
七、抓好學生的體育衛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和全體教工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文娛、體育活動。
八、主持建立和健全教職工崗位職責和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學校教職工的聘任和調配、管理和獎懲,提高教職工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發揮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九、貫徹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管好、用好學校經費、校舍和設備,審批學校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努力辦好校辦企業,領導開展勤工儉學活動。
十、督促有關部門管理好教師、學生、職工的生活,努力搞好集體福利。
十一、主持校務會議和辦公會議。
十二、深入教育第一線,不斷總結教育、教學經驗,以深化教育改革,探索教育規律,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十三、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校長崗位職責集合 篇3
學校法制副校長在鎮派出所和學校校長室的共同領導下,負責學校師生安全日常宣傳教育及校園周邊治安和整治工作。
1、參與制訂學校法制教育計劃,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根據治安形勢變化,聯系學校實際,結合學生特點,實施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
2、協助學校加強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要做好幫教轉化工作,要協調學校、家長、社區簽訂幫教協議,落實幫教措施。
3、了解掌握學校周邊地區治安動向,提出開展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議,并積極參與組織開展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維護學校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
4、配合街道綜治部門妥善處理學生違法犯罪案件,及時制止和嚴肅查處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和滋擾校園的案件。對校園內發生的嚴重違紀問題,督促學校根據校規校紀妥善處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5、協助學校與社區、家庭及社會有關方面的聯系,促進學校、家庭、社區“三位一體”法制教育機制的完善。
6、按照學校及社區工作要求,會同學校有關部門落實各項綜合治理工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