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它]本合同其它事項
1.
2.
3.
4.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 游 行 程 表
┌────────────────────┬────────────────────┐
│ 旅游團隊名稱 │ │
│ │ │
├────────────────────┼────────────────────┤
│ 旅游線路 │自起,途經到達, │
│ 及名稱 │自起,途經到達。 │
├────────────────────┼────────────────────┤
│ 乘坐交通工具 │ │
│ 及接送站 │ │
├────────────────────┼────────────────────┤
│ 飲食安排 │ │
│ 及標準 │ │
├────────────────────┼────────────────────┤
│ 住宿安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