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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發布時間:2023-03-03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通用27篇)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旅游者)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簽約代表人是______(委托書詳見附件三)。

       。ǘ┘追饺藛T情況:□如下!踉斠姼郊都追剑糜握撸┟麊巍罚ā都追(旅游者)名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發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三)結束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ㄋ模┬谐虝r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_____日_____晚。   

       。ㄎ澹┞糜尉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 。

       。ò耍┎惋嫎藴剩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ň牛┵徫锇才牛罕敬温糜涡谐讨幸曳桨才诺馁徫锊怀^_____次。

       。ㄊ┳再M項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_____個,付費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

       。ㄊ唬⿲в畏⻊眨阂曳饺膛阃藛T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導游員_____人。

       。ㄊ┮曳礁鶕竞贤贫鞔_具體的《國內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發前    日內交給甲方,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服務標準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旅游費用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2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體簽約人代表): ________性別________國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所或單位地址: ____郵編: ____電話: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 ____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經營范圍:____地址: ____郵編: ____電話: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旅游時間與路線

        旅游路線名稱 。

        行程共計 天 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 ,出發地點 。

        途經地點 。

        目的地 。

        結束日期 ,返回地點 。

        二、 旅游安排及標準

        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名稱

        游覽時間

        景點名稱

        景點游覽時間

        往返交通 ,標準

        游覽交通 ,標準

        住宿天數 ,旅游飯店名稱 標準

        用餐次數 ,標準

        自選項目名稱 ,費用

        旅游者自由活動時間 ,次數

        購物場所名稱

        購物次數 ,停留時間

        地接社名稱

        導游服務(□ 全陪;□ 地陪)。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2、甲方有權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索賠。

        3、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定. 遵循《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自覺規范旅游行為。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4、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6、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7、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當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以及失效、變質商品的,憑有效憑證和相關證明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9、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擅自離團。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出發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2、乙方不得帶甲方到非法的購物點或旅游點購物或游覽,甲方在乙方所安排的購物點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以及失效、變質商品或在乙方所安排的旅游景點造成甲方人身、財產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甲方的實際損失先予賠償,然后再向購物點或旅游景點追償。

        3、乙方有拒絕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4、乙方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5、甲方屬老年人、軍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6、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7、在旅游行程中,當發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游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說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說明的,應當在事后作出說明。

        四、旅游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 (須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視為乙方代甲方購買)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 。保險額度:____元。

        五、旅游費用及交納方式

        (一)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____元。其中:成人旅游費用為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____元(人民幣)/人( 歲)。

        (二)旅游費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機、船、車等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第63條的規定執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

        (4)游覽費:指旅游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指本合同簽訂的旅游出發地點和結束地點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7)機場建設費、燃油附加費。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 旅游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上網、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上述(項目費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3、自費項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參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須明確自費游覽的項目名稱和價格,且不得影響旅游團隊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甲方參加。

        自費項目

        價格(元)

        六、責任約定

        (一)單方退團

        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至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3、違約方在出發前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0%的違約金。

        4、違約方在出發后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賠償對方當事人的實際損失,違約方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對方當事人,但最高額不得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二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三)合同轉讓

        1、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因此增加費用的,由甲方承擔。

        2、出發前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接待,并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將甲方轉交給其它旅游社接待。

        (四)延誤出行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集合,且又未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所交旅游費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飛機、火車、輪船造成旅游行程延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所交的旅游費用,并承擔甲方所交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

        (五 )行程中退團或棄團

        1、甲方在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六)履行旅游合同

        乙方履行的《旅游行程表》行程和標準與本合同或補充約定的內容和標準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所交旅游費用并承擔其10%的違約金 。

        (七)旅游途中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應按旅游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安排甲方到非法的購物場所、旅游景點(區)、旅游項目等購物或游覽的,應按甲方旅游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人身、財產造成損害(損失)的,乙方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因不可抗力,旅游費用有減少的,乙方應退還該費用;旅游費用有增加的,由旅游者承擔。

        (九)乙方應確保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人身、財產等安全,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履行協助義務,避免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不能成團的約定

        實際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于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應當提前3日(不含本日)將不成團情況通知旅游者,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乙方為甲方近期出團或更改旅游線路,費用有增減的,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2、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

        3、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甲方轉團的,提供受讓旅行社蓋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等關于旅游內容和安排的資料以及受讓旅行社的名稱、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由甲方簽收確認。乙方對甲方與受讓旅行社承擔連帶責任。

        八、補充約定事項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工商、價格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選擇1、向?谥俨梦瘑T會申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時終止。

        2、《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須知》及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往來的信函、電話記錄、網上記錄等與本合同有關的協議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簽約地點:____

        日期: ____日期:____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3

        浙江省旅游合同(國內旅游)

        編號:?浙f17-_________-02

        浙江省旅游合同(國內旅游)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刪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企業。委托代理簽訂合同的,應當具有委托書。

        六、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七、本合同條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編碼: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冊地址: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編碼: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根據《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點出發至?年月?日地點結束。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人,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

        2、住宿飯店標準。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1)飛機,起止地;(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咳嗽、(每人元)、

       。咳嗽、(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_____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日交給甲方。

        7、導游服務內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過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_____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附件:

        《旅_____程》

        團號

        導游姓名導游證號碼聯系電話

        第一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二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三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四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五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六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七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八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九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旅行社: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第一章 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旅游業務的企業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6、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7、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9、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0、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1、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2、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3、業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標準);

        (6)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在出團前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應急聯絡方式;

        3、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5、為旅游者發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8、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9、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索賠之日起超過60日,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13、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4、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簽訂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2、拒絕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發生突發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7、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8、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9、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7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旅游者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旅游者在出發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當日或者出發后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6、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同旅行社違約,旅行社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協議條款

        第十九條 旅游時間

        出發時間 ,結束時間 ,共 天。

        第二十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

        合計: 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第二十一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

        保 險 人:

        保 險 金 額: 元人民幣

        保 險 費: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

        (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旅行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旅行社監督、投訴電話:

        橫縣旅游局監督、投訴電話: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國?內?旅?游?合?同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ㄒ唬┻`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ǘ┻`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5X8185。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X531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X3031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付款方式:

        第三條?違約責任

       。ㄒ唬┛刹糠只蛘呷棵獬熑蔚那樾危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ǘ┘追匠袚`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ㄈ┮曳匠袚`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ㄋ模┮曳皆诼糜螁栴}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追酵庖曳竭`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ǘ┊斒氯瞬辉竿ㄟ^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游?者]:

        身?份?證?號?碼:?(單位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協議簽訂地: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月?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

        第一章 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旅游業務的企業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十一”等3天法定節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缎谐虇巍窇攲θ缦聝热葑鞒雒鞔_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8)購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不超過行程日數的一半,并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在出團前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應急聯絡方式;

        3、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5、為旅游者發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8、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9、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索賠之日起超過60日,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13、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4、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簽訂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2、拒絕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發生突發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7、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8、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9、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7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旅游者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旅游者在出發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當日或者出發后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6、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同旅行社違約,旅行社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協議條款

        第十九條 旅游時間

        出發時間 ,結束時間 ,共 天 夜。

        第二十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兒童(不滿12歲的): 元/人

        合計: 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第二十一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

        保 險 人:

        保 險 金 額: 元人民幣

        保 險 費: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二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 人;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 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 旅行社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三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四條 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旅游者應當支付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旅行社應當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

        (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旅行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郵 編:旅行社監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監執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7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 (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 ,人數 (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 ,人數___ 。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付款方式: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補充條款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 游 者]:

        身 份 證 號 碼:  (單位章)

        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月 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ㄒ唬┻`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ǘ┻`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甲方: 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 ______________ (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 ,人數 (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 ,人數___ 。

        團號_________ 。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 _________ 。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9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該按照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旅游者)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簽約代表人是______(委托書詳見附件三)。

        (二)甲方人員情況:□如下!踉斠姼郊都追(旅游者)名單》(《甲方(旅游者)名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發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三)結束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時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 。

        (八)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購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購物不超過_____次。

        (十)自費項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_____個,付費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

        (十一)導游服務:乙方全程陪同人員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導游員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國內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發前 日內交給甲方,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服務標準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旅游費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費用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幣,兒童(_____歲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幣, 總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旅游開始前_____日內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所需證件、手續的費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如遇交通部門票價調整,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3、《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當補交所需差額。

        4、《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覽費用。包括自機場、港口、車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覽地的往返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5、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含導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非本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交通安排以外的個人交通、餐飲費用,個人醫療費費用,個人行李超重費用,個人的洗衣、通訊、飲料、酒類費 用,個人尋回遺失物品的費用以及行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參與的自費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的費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中的其他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人數約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準人數為______人。參加旅游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乙方可最遲于旅游開始前第3日(不含開始當日,下同)通知到甲方,雙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不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訂立新的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第六條 地接社約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視同乙方違約。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如實告知本次旅游組團形式、住宿、餐飲、交通、景點、購物、服務標準等行程安排真實情況以及注意事項的權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內旅游行程表》記載的內容,組織安排本次旅游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合同約定行程中的自費項目、自愿購物、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權利。

        (四)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發票的權利。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

        (六)對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意見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第八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在旅游過程中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與本團其他成員和睦相處、團結互助,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杜絕在景點建筑上亂刻亂畫、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三)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個人身份、健康、聯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保證個人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護,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不擅自離團活動。

        (五)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

        (六)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過程中與乙方發生糾紛時,平等協商解決,或在旅游行程結束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擴大損失和影響。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

        (一) 核實甲方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 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餐館、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權利。

        (五)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約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十條 乙方的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出發前向甲方如實說明本次旅游的組團形式、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有關注意事項,提示甲方自愿選擇購買旅游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個人保險。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積極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辦理旅游手續所需的甲方各種證件資料。

        (四)對甲方在旅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

        (五)按照合同約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動。不強制甲方購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和自費項目,保證甲方在《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點的游覽時間。

        (六)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發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一)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證旅游內容和服務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承擔責任(甲方與其他旅行社另行簽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約定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書面同意后,對相應合同內容予以變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可能導致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單方變更合同。因上述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余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二)除前項約定的情形外,變更本合同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次旅游開始時,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項約定承擔責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等個人身份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或已辦理的相關手續無效的,承擔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費用。

        (三)在旅游開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四)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按照遲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過錯、自身疾病以及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代辦旅游手續及旅游過程中,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手續或代辦的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應積極補辦并承擔相關費用;因此影響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到甲方,退還甲方已交納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二)項約定承擔責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或聯系方式不當,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減少旅游行程的相關費用,退還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乙方應負責退換;不予退換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繼續履行本合同,但應支付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對其中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內容,乙方應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承擔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誤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旅游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九)除上述約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務中其他違反《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規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

        第十六條 免責條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一方延遲履行或單方變更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飛機、輪船、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權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相關糾紛。

        第十七條 避免擴大損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履行完畢。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1

        通用條款

        第一條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 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重慶市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4.旅游者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殘疾人、老年人、軍人、學生等),在得到景點確認后,有權要求旅行社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5.有權拒絕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其他自費項目。

       。ǘ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資料的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安排。

        3.旅游活動中發生糾紛或安全事故,應當協助調查,配合旅游經營者防止損失擴大。

        4.旅游者如屬景區門票優惠對象,應主動出示相關有效證件。

        (三)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

        2.有權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ㄋ模┞眯猩绲牧x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2.提供的旅游車、游船應具備旅游客運資質。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票。

        4.及時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的問題。發生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二條  合同的變更

       。ㄒ唬┞眯猩缗c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應退還旅游者或退回組團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過半數以上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旅行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后,旅行社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ㄈ┰谛星坝龅讲豢煽沽蛘咭馔馐录,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應將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條 旅行社轉團

        當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

       。ㄒ唬┰诼眯猩绲陀诔蓤F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旅行社應按協議條款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的,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ǘ┞糜握吆吐眯猩缭谛星翱梢詴嫘问教岢鼋獬贤。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應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為旅游者購買了游船票,旅游者應承擔承運部門規定的退票費等船票損失。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2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人數

        旅行日期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_____金額

        用餐標準早餐____次正餐_______次標準______元/人_____天

        導游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注

        購物及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附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坐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乙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_________旅行社”公章或“_________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可為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ㄉw章)(蓋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3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____次      正餐_______次 標準 ______元/人_____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及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預附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上述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坐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乙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4

        使用說明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務前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旅行社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訂立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

        2、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選擇具有合法經營旅游業務資格的旅行社。旅行社應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營業執照》。

        3、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旅行社應開具發票。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4、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以及其他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旅游者應結合自身狀況選擇旅游項目。

        5、旅行社因故將旅游者轉交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時,須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6、旅行社在簽訂合同時應真實注明該旅游項目所包含的景點門票及住宿、餐飲、交通標準、導游服務等相關內容。自選項目應安排在自由活動時間,并不得影響旅游整體行程。旅行社不得強制旅游者參加其安排的自選項目。

        7、雙方當事人在簽訂本示范合同范本時,對本格式條款存在爭議、不明確或需另行補充約定事項的,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的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8、旅游服務監督、投訴機構:

        四川省 市(州、縣、區)旅游執法(質監)機構服務質量監督、投訴電話:(區號)+96927 或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國內旅游合同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體簽約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旅游路線名稱 。

        行程共計 天 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 ,出發地點 。

        途經地點 。

        目的地 。

        結束日期 ,返回地點 。

        二、 行程與標準

        (一)行程安排《主要游覽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游覽時間)以小時填寫,交通工具不含景區內觀光車、索道等,行程天數不夠填寫加頁約定》

        行程時間主要景點名稱(游覽時間)交通工具(標準)地接社名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備注:“交通工具”欄中的(標準)按各類別的標準填寫。(如:飛機,經濟艙)

        飛機:頭等艙/商務艙/經濟艙;

        火車:普通車/空調車/動車組;(其中:軟臥/硬臥/軟座/硬座);

        輪船:普通客船/星級游船 人/間(其中:是否帶衛生間);

        汽車:空調大巴/空調臥鋪/普通客車

        (二)住宿標準(住宿天數不夠填寫加頁約定)

        日期酒店標準房間標準

        第1晚掛牌三星級酒店兩人標準間

        第2晚豪華蒙古包兩人間

        第3晚掛牌三星級酒店兩人標準間

        第4晚掛牌三星級酒店兩人標準間

        (三)用餐標準:早餐 次,標準 元/餐/人;正餐 次,標準 元/餐/人( 人1桌,含 菜 湯)。

        (四)購物安排:購物次數每日不超過一次,每次停留時間不得超過雙方約定時間。(停留時間以小時填寫)

        日 期購物場所名稱停留時間日 期購物場所名稱停留時間

        (五)住宿時如遇單人住宿,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 。

        (六)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委托 省 市 旅行社出團,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應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其與甲方簽訂的本合同內容再簽訂委托合同)。

        (七)甲方自由活動時間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

        (八)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九)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制作詳細的旅游行程表,并加蓋旅行社專用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前 日交甲方留存。

        三、旅游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 (須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視為乙方代甲方購買)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 。保險額度: 元。

        四、旅游費用及其支付

        (一)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 元。人數: 大 小。

        其中:成人旅游費用為 元(人民幣)/人,兒童 元(人民幣)/人( - 歲)。

        (二)旅游費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民法典》第63條的規定執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4)游覽費:指旅游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5)接送費:指本合同簽訂的旅游出發地點和結束地點的接送費用。(6)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7)機場建設費、燃油附加費。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2) 旅游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上網、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3)上述(項目費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3、自費項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參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須明確自費游覽的項目名稱和價格,且不得影響旅游團隊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甲方參加。

        自費項目

        價格(元)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2、甲方有權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3、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定. 遵循《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自覺規范旅游行為。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4、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6、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7、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當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以及失效、變質商品的,憑有效憑證和相關證明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9、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出發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2、乙方有拒絕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3、乙方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4、甲方屬老年人、軍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5、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6、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六、違約責任

        (一)單方退團

        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至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3、違約方在出發前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0%的違約金。

        4、違約方在出發后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賠償對方當事人的實際損失,違約方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對方當事人,但最高額不得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二)延誤出行

        1、甲方未如約到達指定的地點集合,而延誤行程的,且又未中途能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所交旅游費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飛機、火車、輪船、旅游車晚點造成旅游行程延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所交的旅游費用,并承擔甲方所交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

        (三)行程中退團或棄團

        1、甲方在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四)單方委托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委托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提交旅游行程表

        乙方所提交給甲方的《旅游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或補充約定的內容和標準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退還甲方所交旅游費用并承擔其10%的違約金 。

        (六)壓縮游覽時間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按雙方約定的游覽時間被縮短50%(含50%)以上,乙方應退還該景點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并賠償該費用10%的違約金。游覽時間被縮短50%以內,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景區內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等費用)。

        (七)旅游途中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約定

        (一)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二)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如因不可抗力而減少的費用,應退還甲方,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雙方協商合理分擔。

        (三)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雙方應以書面簽字為準) 

        (四)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五)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履行協助義務,避免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補充約定事項

        1、 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旅游者應當交納的旅游費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等內容均在行程表中予以標示并已明確告知甲方 。

        2、 。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執法(質監)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采取如下第 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時為止。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日 期: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5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 特 別 告 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 協 議 條 款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團體),聯系電話: 。

        地址: ,郵政編碼: 。

        乙方: (組團旅游經營者),聯系電話: 。

        地址: ,郵政編碼: 。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

        (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 ,人數 (男 人、女 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 ,性別 ,年齡 ,人數 。

        團號 。

        行程共計 天, 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 。

        主要游覽景點 。

        交通工具 ,標準 。

        用餐次數 ,標準 。

        住宿次數 ,標準 。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 。

        保險情況 。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

        應交納團費總額 。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

        付款方式 。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補充條款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旅 游 者]:

        身 份 證 號 碼:

        (單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 月 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6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持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分支機構必須以組團社名義和甲方簽訂合同。

        四、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交給甲方。

        五、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關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六、乙方提供的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七、甲方應妥善保存有關票據、證明及資料,以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證、索賠證據。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游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游應按《導游服務質量》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游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7

        甲方(旅游者):

        乙方(組團旅行社):

        第一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出發日期 ,具體集合時間 ,集合地點 。

        (二)結束日期 ,解散地點 。

        (三)旅游線路 。

        (四)本次行程游覽景點共 個: 。

        (五)本次行程艙位安排:特等艙 人。一等艙 人。二等艙 人,其中上鋪 人,下鋪 人。三等艙,其中上鋪 人,下鋪 。其它艙位 人,其中上鋪 人,下鋪 人。

        第二條 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一)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二)保險產品名稱:

        (三)保險金額:

        (四)保險費:

        第三條 旅游費用與支付

        (一)旅游費用(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代收費:游船票 元;景區門票 元;

        保險費 元;其 它 元。

        2、綜合服務費(按代收費總額的 收取) 元。

        3、旅游費用總額(代收費+綜合服務費) 元。

        大寫: 。

        4、旅游費用總額不含用餐、索道、纜車及游船上的其他費用。

        (二)費用的支付

        1、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 。

        2、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 。

        第四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團人數: ;組團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 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       旅行社出團。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選填項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三)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游者簽字(蓋章): 組團旅行社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8

        編號:浙f17-20__-02

        浙江省旅游合同(國內旅游)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旅游合同(國內旅游)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企業。委托代理簽訂合同的,應當具有委托書。

        六、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七、本合同條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冊地址: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點出發至年月日地點結束。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人,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

        2、住宿飯店標準。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1)飛機,起止地;(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日交給甲方。

        7、導游服務內容包括: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過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附件:

        《旅游行程》

        團號

        導游姓名導游證號碼聯系電話

        第一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二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三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四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五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六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七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八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九天:(月日)出發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備注:旅游時間超過九天的,乙方按照上述規定,制訂具體行程。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19

        委托旅行社:

        受托旅行社:

        根據《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關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旅行社委托合同書:

        一、期限

        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經營資質

        甲方:營業執照注冊號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地址設在法人代表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有效期

        乙方:營業執照注冊號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地址設在法人代表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有效期

        三、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并簽訂旅游合同書。

        2、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價格并收取旅游款。負責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3、根據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的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責任

        1、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的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做出向甲方回復是否接團的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2、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履行其責任。

        3、負責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確保所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項告知游客并簽訂組團合同。有義務告知地接社名稱及游客購買游客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有權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務接待質量情況并有義務協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決旅游行程中的突發事件。

        3、為提高服務質量,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來執行。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是乙方為旅游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同時該確認件也是雙方之間的對單團的委托接待協議。

        2、有義務使組團社及旅游者知曉旅游地區的民風民俗和有關規定及安全事項。

        3、為提高服務質量,乙方應與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造成旅游團損失或傷害,承擔其賠償責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雙方確認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承擔其賠償責任。

        八、旅游服務質量投訴責任

        1、因甲方原因變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給游客的行程、標準與乙方所確認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游客對旅游行程途中服務質量的投訴,乙方應積極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妥善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經濟賠償責任

        1、如屬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損失至使該團行程延誤,除承擔自身損失還應承擔給甲、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飲、住宿、交通、景點、導游服務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議合同不符,應依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對游客進行賠償。

        3、因乙方違約,游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依據20__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處理。

        4、因甲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5、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甲、乙、游客三方應采取補救措施,使損失減輕到最低程,并共同配合當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司索賠。

        十、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團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實行對公賬戶;禁止任何團款或旅游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或銀行卡的行為。如涉及乙方經濟賠償責任,按旅游所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議內容處理。甲方不得以其為借口惡意拖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1、團款或旅游款實行全款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全額支付旅游團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

        2、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5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5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3、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7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3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4、團款或旅游款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起,進行月結算。具體時間為次月_日至_日為甲方結清上月所欠團款。超過次月5日,甲方應寫出不能按時付款的情況說明書并自次月6日起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貨款利息計算標準,支付給所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或違約金。

        十一、合同附屬文件

        1、旅游行程確認件原件或旅游行程傳真確認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簽署的旅游服務質量意見反饋表、證明、協議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簽訂地點: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20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游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游應按《導游服務質量》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游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2%),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違約方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5%);違約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為、身體健康原因、第三人責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責任。

        3.乙方應按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旅游意外保險由甲方自愿購買,但乙方應當事先向甲方作出說明和推薦。

        4.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尊重甲方的人格尊嚴及其相關的合法權利,不得強迫甲方參加自費項目和購物。

        5.在旅途中與乙方發生糾紛后,甲方既不得以滯留不歸、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損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21

        國內旅游參游須知

        1、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違法經營,游客向旅行社報名參游時,應首先了解該旅行社是否屬合法有證經營社。旅行社應當將'許可證'與'營業執照'一起懸掛在營業場所。與游客協商洽談旅游業務的,應當是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

        2、團隊或游客委托代理人為其辦理旅游業務必須提交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及范圍。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旅行社簽約,其法律后果直接歸于被其所代理的游客。

        3、游客參加旅行社短長線團旅游,須提前3-30天報名,報名時及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16歲以下未成年人可憑戶口冊、出生證報名。

        4、游客應充分了解旅游線路的行程內容并預約出團時期。旅行社應全面如實向游客介紹其服務內容及質量。

        5、游客應當與旅行社簽定正式的《云南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旅游合同應加蓋旅行社公章。簽定合同前,游客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如對合同條款有不同看法或理解有異議,可請旅行社作出解釋,并將解釋的結果在合同中注明或以簽定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確定,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將無法有效維護游客的合法權益。

        6、旅行社應與游客共同簽定《旅_____程表》,一般在出團前召開出團說明會時簽定。該表上應列明每日的行程安排,明確游覽點、航班號、酒店名稱及標準、用餐次數、購物次數、自費旅游項目等內容。經旅行社通知無故缺席者視同為已簽字認可該行程表內容的游客。

        7、游客就預交團費有權索取發票。團費原則上一次付清,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方法辦理。

        8、旅行社在確定出團日期后,會通知游客,故游客應預留能夠讓旅行社與自己聯系得上的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旅行社的通知方式以合同(含附件)約定為準。

        9、孕婦、健康不良者、行動不便者不宜參加旅游,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應如實說明,旅行社有權決定是否讓其入團參游。

        10、游客在旅游中應遵紀守法,尊重旅游地的風土人情、民族習俗。

        11、游客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領隊、導游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隨團前行及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12、游客請不要涉足色情場所,不參與賭博。

        13、旅行社無法保證您所購買的商品沒有假冒偽劣商品,游客購物須慎重辨別,由此產生的購買責任由游客自負。一旦出現此類問題,由游客與商店解決,但旅行社會給予必要的協助。

        14、游客在旅游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飲食時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避免各種人身意外傷害及財產損失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危險,依照法律及合同約定,旅行社一般不承擔責任;但會盡力協助游客解決有關糾紛。

        15、歡迎游客對旅行社的服務及參加旅游服務的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監督,并對該旅游服務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16、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游客可在90天內向當地我省各級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____程表》!堵胈____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旅游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清。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館住宿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館、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報價不含國內旅游意外_____費,自愿購買,金額_____元,(_____金額:____元)。

        國內旅游合同(4頁)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無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標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館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館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用;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費:航空人身意外_____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國內旅游合同(5頁)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販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_____,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旅游意外傷害_____。(十元保十萬元)

        國內旅游合同(6頁)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征得甲方同意,繼續發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因此導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國內旅游合同(7頁)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執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發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8頁)

        旅_____程表

        旅游團隊名稱

        旅游線路及名稱自__起,途經__、__到達__,

        自__起,途經__、__返回__,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____________________

        飲食安排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安排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安排

        購物安排

        娛樂安排及自費項目

        出團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聯系方式

        備注: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公章)游客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22

        旅游者或團體:__________

        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_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年四月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務前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據《_____》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通用條款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ㄒ唬┳灾鬟x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經營資格的旅行社進行旅游活動,有權要求乙方出示由國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乙方實際營業場所應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一致。

       。ǘ┲ひ曳椒⻊照鎸嵡闆r,并要求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在旅游過程中按照約定內容提供服務。

       。ㄈ┤松、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甲方可自愿購買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有關_____條款處理。

       。ㄋ模┳灾鬟x擇自費項目、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帶團到合法的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約定的購物安排,有權拒絕乙方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

       。ㄎ澹┤烁褡饑馈⒚褡屣L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β眯猩绶⻊者M行監督投訴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甲方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國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甲方認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約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并要求賠償。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ㄒ唬┳袷胤伞⒎ㄒ幒陀嘘P規定;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與乙方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服從旅行社安排,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團體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ㄋ模┡φ莆章眯兴柚R,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一)享有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收取約定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享有按照服務標準選擇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權利。

       。ㄈ┎怀蓤F時,有建議甲方轉人其他團隊或者其他旅行社團隊的權利。

        (四)甲方在行程過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離團或放棄行程中某項內容,乙方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

        (五)享有在緊急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臨時處置問題的權利,但不得損害旅游團隊的利益。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ㄒ唬⿷斚蚣追匠鍪尽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ǘ⿷敯凑铡堵眯猩缤侗B眯猩缲熑蝊____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

        (三)應當就旅游的行程、服務標準、購物等情況向旅游者作如實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宜傳。

        (四)必須在團隊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旅游項目具體內容,告知旅游過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項、風俗習慣、安全避險及其它注意內容,并向甲方推薦旅游意外_____及其它_____。

       。ㄎ澹⿷敱局斏、周到的原則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旅游服務。乙方提供的服務不得低于行業標準。

        (六)旅游過程中改變行程或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_____的旅游項目,應當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乙方不得強行安排旅游者購物。

       。ㄆ撸┞糜芜^程中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的,乙方應當協助解決。

        第五條?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由于自身過錯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2.乙方違約責任

       。1)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丈2)乙方服務未達到行業規定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4)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旅游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旅游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旅游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及其他約定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6)乙方導游在旅_____程期間,搜: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ǘ┙饧s責任

        1.甲方解約責任

        甲方在旅游活動開始前解除本合同,除賠償乙方因預訂交通實際造成的損失,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5%;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10%;

       。3)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20%;

       。4)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乙方不參團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30%.

        2.乙方解約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取消的,除應立即通知申方外,乙方應退還甲方繳納的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7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

       。2)在旅游開始前第7日至第5-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3)在旅游開始前第4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5%;

        (4)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5)在旅游開始當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總額的30%.

       。ㄈ┭a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由于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

       。ㄋ模┟庳煑l款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六條?旅游投訴

        甲乙雙方要保存好旅_____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據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江西省旅游局行業管理處通訊地址:南昌市福州;郵編

        江西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791)

        第七條?本合同《通用條款》一式一份由旅游者保存,《專用條款》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專用條款》甲方必須是由旅游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須經旅游者書面委托)簽字;乙方必須是由旅行社經辦人簽字并加蓋旅行社公章,旅行社內設部門或門碘公章無效。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作為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專用條款(甲方持有)

        ____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打社)

        甲方自愿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務。為保證薄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時間與費用

        (一)旅游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結束。

        (二)旅游服務價款和支付時間

        本旅游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總費用為_____元。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托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費用在本旅游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ㄒ唬┲饕斡[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迾藴史謩e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煌üぞ邩藴史謩e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ㄎ澹┢骄刻彀才刨徫锊怀^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分鐘。

       。┮曳桨才诺淖再M項目及費用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ㄆ撸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ò耍⿲в畏⻊眨ㄈ、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制作詳細的旅_____程表,并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條?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應于約定出發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委員會,請求按照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夯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活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專用條款

        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時間與費用

       。ㄒ唬┞糜螘r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結束

       。ǘ┞糜畏⻊諆r款和支付時何

        本旅游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傎M用為_____元。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托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_____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費用在本旅游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ㄒ唬┲饕斡[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迾藴史謩e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煌üぞ邩藴史謩e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ㄎ澹┢骄刻彀才刨徫锊怀^_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分鐘。

       。┮曳桨才诺淖再M項目及費用______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

       。ㄆ撸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ò耍⿲в畏⻊眨ㄈ、地陪)______。

       。ň牛┮曳綉鶕竞贤s定,制作詳細的旅_____程表,并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前______日交甲方。約定出發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委員會,請求按照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游團隊編號: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2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 )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的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__________( 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 ) 團體人數 _______( 附名單 )

        線路名稱 ______ 行程共計 ____ 晚 ____ 天 ( 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

        出發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發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門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 ( 全陪、地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2、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游者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五)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昆明仲裁委員會仲裁的,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1.

        2.

        3.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24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團隊國內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旅游及邊境游)合同時使用。

        2、雙方當事人應當結合具體情況選擇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所提供的選擇項,空格處應當以文字形式填寫完整。

        3、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予以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4、本示范文本由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解釋,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

        團隊國內旅游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章 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旅游業務的企業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地區)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十一”等3天法定節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 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缎谐虇巍窇攲θ缦聝热葑鞒雒鞔_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8)購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不超過行程日數的一半,并同時列明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 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定的。

        第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在出團前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應急聯絡方式;

        3、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5、為旅游者發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8、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9、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13、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4、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簽訂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2、拒絕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旅游者及代理人應當保證提交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旅游者應實事求是地向旅行社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旅游者因未向旅行社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而發生旅游行程中意外傷亡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發生突發事件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4、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7、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8、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9、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雙方協商解決。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不予退還旅游者。

        第十二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條 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7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旅游者自身損害或損失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擔。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如果因此給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旅行社未經旅游者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拼團的,旅游者在出發前(不含當日)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當日或者出發后得知的,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

        6、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同旅行社違約,旅行社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其他責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協議條款

        第十九條 旅游時間

        出發時間 ,結束時間 ,共 天 夜。

        第二十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 人;兒童(不滿12周歲的,不含12周歲): 元/人, 人。滿12周歲及以上按成人標準支付旅游費。

        合計: 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

        第二十一條 個人旅游保險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

        保 險 人:

        保 險 金 額: 元人民幣

        保 險 費: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二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 人;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 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 旅行社出團;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三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四條 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旅游者應當支付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旅行社應當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出發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

        1、旅游者已認真閱讀并確認本合同各項內容。

        2、旅游者聲明:參加此次旅游的人員身體狀況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擔健康責任。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視為旅行社已按照本合同約定對旅游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盡到真實說明和必要的警示說明義務。旅游者確認旅行社已盡到說明和警示義務。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旅行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旅行社監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監執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郵 編:

        附件1:旅游報名表

        旅游線路及編號 旅游者出團時間意向

        姓 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身體狀況

        (需注明身體情況是否適宜出游、有無突發病史、有無藥物過敏史;是否身體殘疾,是否為妊娠中婦女,是否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損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報名后在合理范圍內給予特別關照,所需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單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視為旅游者要求必須同時安排出團):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與 同住,

        為單男/單女需要安排與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單間(應當補交房費差額)。

        其他補充約定:

        旅游者確認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1、年齡低于18周歲,需要提交家長書面同意出行書;2、年齡低于12周歲的,須在監護人的監護下方可出行。)

        以 下 各 欄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員 填 寫

        服務網點名稱

        旅行社經辦人

        附件2: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游者:(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游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并向旅行社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信息,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30%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須知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由游客與旅行社自行協定。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間交通費、各地游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行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費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扣團費總額的10%;出發前6-4天,扣團費總額的20%;出發前3-1天,扣團費總額的50%;出發當天,扣團費總額的80%。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出發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出發前3-1天,賠償己交團費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3、游客報名時距出發日期已不足7天,報名后游客要求退團的,游客應按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應在游客報名時將預計的實際損失額如實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約定日期出團的,按已收團費的1%的標準向游客支付違約金。

        4、游客如不同意1、2、3所確定的賠償標準的,在訂立本合同時可與旅行社協商,另行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標準。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不含小孩)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游客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6、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7、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從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8、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后,剩余部分退還。旅行社不負擔其醫療費用。

        9、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游客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游客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游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部門(如保險公司、交通部門或酒店)的規定處理或交由公安部門查處。旅行社應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如非旅行社責任的,旅行社不承擔事故責任。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26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旅團旅行社)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F就旅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費用包括: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本運)公司等部門購買的交通客票費:

        (2)餐飲住宿費: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飲、住宿費:

        (3)旅游費: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費、門票費。

       。4)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費用:

       。5)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獲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用)

        (6)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3、各項目的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醫療費;行李超重費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個人保險的費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飲住宿費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5、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6、“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屬號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循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__(附名單)

        線路名稱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時間及地點_________結束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游覽重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隔餐次數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及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

        保險情況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尊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履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格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違約責任

       。ㄒ唬┘追阶裱杭追娇梢栽诼糜位顒娱_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須承租乙方已經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的第____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ǘ┮曳饺∠喝缫蛞曳皆,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三)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四)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五)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旅游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糜涡谐萄诱`: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ㄆ撸増F: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ò耍┲型靖咚伲杭追皆诼贸讨形唇浺曳酵獾男须x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讓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ň牛┎豢煽沽Γ杭住⒁译p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ㄊ┘、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讓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ㄊ唬┘追酵庖曳竭`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旅游局規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ㄒ唬┍竞贤诼男兄腥绨l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ǘ┊斒氯瞬辉竿ㄟ^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原則上實行“一客一簽”制,但在組織和接待旅游團隊和數客過程中實行一團一簽制。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補充條款:雙方約定下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旅行社《旅游團隊運行計劃表》

        旅團社:_________團號: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

        接待標準:_________

        旅游人數:人:_________男:_________人:女:_________人:聯系電話:_________

        出車單位(車型/車號):_________

        司機:_________地陪: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____月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車次)由_________到_________

        ____月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車次)去_________

        出發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接待時間: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早餐標準:_________

        午餐標準:_________

        晚餐標準: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

        娛樂項目: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

        日程安排:_________

        聯系電話:(地陪)_________(司機)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應急電話:_________

        投訴電話:

      大連市國內旅游合同(官方范本2023年版) 篇27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旅行社管理條例》、《云南省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堵眯猩鐦I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經營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局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云南省稅務局印制的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云南省國內旅游合同》。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進行更改。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_____程;旅行者應遵守我國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種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時,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ㄒ唬┻`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ǘ┻`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旅游_____。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游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_____機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合同條款予以說明。

        十三、鑒于旅游產品的特性,為防止低價陷阱導致您的旅行質量下降,簽定合同時,請您依據市場行情,按照市場價值規律優質優價、低質低價,認真對比簽約內容及價格。?全省各地旅游投訴電話:

        云南省旅游質監所:?087X8315昆明市質監所:?087X4961?96927

        大理州質監所:?087X6769?96927西雙版納州質監所:?069X2323?96927

        麗江市質監所:?088X3432?96927紅河州質監所:?138X2117

        :?069X7927?96927思茅市質監所:?087X4947?96927

        迪慶州質監所:?088X1460?96927楚雄州質監所:?087X9104?96927

        曲靖市質監所:?文山州質監所:?0876-1632

        玉溪市質監所:?087X7403?96927保山市質監所:?087X7704?96927

        怒江州質監所:?088X4247臨滄市質監所:?088X8388?96927

        昭通市質監所:?087X2835

        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的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_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附名單?)

        線路名稱?______?行程共計?____?晚?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違約責任

       。ㄒ唬┏袚`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ǘ┘追匠袚`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自負。

       。ㄈ┮曳匠袚`約責任的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ㄋ模┮曳皆诼糜螁栴}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2、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游者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ㄎ澹┘追酵庖曳竭`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ǘ┊斒氯瞬辉竿ㄟ^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昆明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若不同意通過昆明_____委員會_____的,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1.

        2.

        3.

        ……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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