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代理協議書(技術引進或商品購買)(精選3篇)
總代理協議書(技術引進或商品購買) 篇1
第一條 總 則
本協議書于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法律登記注冊的A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以下稱“委托人”),與根據______法律記注冊的B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以下稱“總代理人”)。
鑒于:
委托人欲從_____C有限公司(以下稱賣方)購買(或引進)_______產品(或技術)。委托人及總代理人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托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談欲購買(或引進)商品(或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定 義
2.1本協議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傭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托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傭金。
“許可證協議”系指委托人與賣方所簽訂的商品買賣(或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商品(技術)相關的在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商品(或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商品(或技術)并向委托方予以報價。
“報價”系指委托人為購買(或引進)商品(或該項技術)而給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2.2各條款所列的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總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總代理并代表委托人與賣方洽談購買(引進)該項商品(或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并代表委托人聯系一切有關事項。為此,總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協議有效期內,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商品(或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托人聯系有關任何事項。
3.3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托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本許可證協議為引進該項目,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并生效。委托人與賣方洽談該項商品(或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人取得傭金,其總代理終止。
3.4委托人指定總代理人系為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談許可項證協議及購買(引進)該項商品(技術)之事宜,本協議的委托人與總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關系,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范圍的代理權。
第四條總代理人的職責
4.1于本協議期內代理人:
(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于委托人獲得該項商品(技術)的轉讓并盡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2)在洽談轉讓及購買(引進)該項商品(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關爭議,分歧或僵局之詳情并就此事與委托人磋商。
(3)應采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托人取得該項商品(技術)并簽訂許可證協議。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項;或:
(2)以委托人的名義或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托人承擔任何責任業務;或
(3)與賣方議定轉讓和獲得該項商品(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或
(4)不論以任何方式從委托人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秘密,僅能為購買(引進)商品(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委托人的職責
5.1代理人當代表其委托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或將轉讓商品(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托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委托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于總代理人與賣方轉讓和獲得該項商品(技術)。
第六條傭 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的傭金。傭金于許可證簽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協議雙方同意賣方與委托方簽訂轉讓商品(技術)價格條款及條件,委托方的義務應根據6.1條規定支付傭金,同時總代理人按照第6.1條規定有權利收取傭金,屆時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終止協議
7.1如遇有下列任何條件或情況時,委托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托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內,仍置之不理,立刻終止本協議對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不論出于何各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3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托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托人。
(2)按照本協議規定,于終止對總代理人委托的的五(5)天內,委托人將傭金(按6.1條規定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傭金)支付給代理人。
7.4按本協議規定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托,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并付之實施。
第八條分代理轉讓
8.1非經委托人預告預先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或轉移給非經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8.2非經總代理人預先書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本協議對委托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并確保實施。
第九條修 改
委托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購買(引進)商品(技術)協議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記錄,并將代委托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購買(引進)商品(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是根據簽字時_____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協議生效后,由于_____頒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委托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1.2在爭執發生時及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并提交仲裁的問題外,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必須按本協議的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1.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委托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包括聘請律師的費用等)由敗訴方負擔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二條 語 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本。
第十三條通 知
13.1凡有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13.2凡有關通知、請示或其他書信往來,可用書信、傳真、電子郵件方式按對方所列地址寄至對方。
委托人:A有限公司 總代理人:B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職 務: 職 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代理協議書(技術引進或商品購買) 篇2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訂立,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貨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價
(5)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
(6)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 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買方投保。
(10)包裝:
須用堅固的新木箱/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銹損,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11)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并刷有下列嘜頭:
(12)付款條件:
信用證付款:在貨物裝運前一個月,買方應由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本合同第13條甲項規定的裝運單據交到_________(銀行)后付款。
托收付款:貨物裝運后,賣方應將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匯票連同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各種裝運單據,通過賣方銀行寄交買方銀行即_______銀行轉交買方,并托收貨款。
信匯付款:買方收到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單據后,應于____天內信匯付款。
(13)單據
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付款銀行議付貨款/托收付款,如為信匯付款,下列單據應徑寄買方:
1.全套可議付的潔凈已裝運海運提單,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并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郵包收據注明郵費/空運提單。
3.保險單或保險證明書注明投保險種,一切險包括tpnd。破碎,滲漏。無百分比限制,并注明貨物到達后倘發現殘損情況,須向到貨口岸之_____檢驗局申請檢驗。
4.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嘜頭。
5.裝箱單兩份,注明毛、凈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由制造廠簽發的質量和數量/重量證明書及檢驗報告各兩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貨物裝船后立即發給買方裝運通知電報真實副本一份。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代理協議書(技術引進或商品購買)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為使合同內容具體確定,請在選定項目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一、合同標的及價款
乙方向甲方購買下列微型計算機商品,各商品的具體配置詳見隨機清單:
筆記本計算機品牌型號單價元
數量臺小計元
臺式計算機品牌型號單價元
數量臺小計元
其他相關商品
1.品名型號單價元
數量臺小計元
2.品名型號單價元
數量臺小計元
3.品名型號單價元
數量臺小計元
以上所選商品的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即(小寫)元
贈品
二、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即時結清貨款:合同標的交付時,以現金信用卡支付;
分期支付貨款:合同訂立時,首付人民幣元,以現金
信用卡其他方式支付;
余款支付方式
其他方式
三、商品驗收與交付
(一)驗收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甲方向乙方說明商品的配置,核對商品品牌、型號和編號,包括附件和贈品,通電調試,保證商品能運行預裝的系統軟件,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經乙方確認后,驗收完畢。
(二)交付方式
自提提貨地點;
送貨上門送貨時間:年月日;
送貨地址;運費由方承擔。
四、商品售后服務
甲方按照《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銷售者的義務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隨機附帶的保修服務標準若高于《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按照該標準執行。
贈品的售后服務見合同附件。
五、甲方承諾
(一)所售商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國家有關的強制性認證規定,技術性能指標與說明書相吻合。商品為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裝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品牌廠商在說明書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實物與原包裝內的配置清單相符。
六、乙方須知
(一)開票后15天內,應保留商品的原包裝和充填物;在質量保證期內,應妥善保存商品的發票、配置清單和三包憑證。
(二)品牌產品經過嚴格的兼容性測試。不應隨意改變配置及任意擴充功能。
七、特別約定
在接受硬件維護前,乙方應自行備份保存在硬盤中的數據資料。因硬件維修而造成的數據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特別承諾:在服務過程中,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復制或泄露硬盤中的信息;商品更換回收后,對原硬盤不進行數據恢復。
八、違約責任
(一)若乙方采用分期支付貨款方式的: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貨,每日按合同總價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日未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并賠償乙方所受損失。
2.乙方無故拒收商品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乙方有權要求退貨及返還全額貨款;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四)開票后15天內,若乙方要求退、換商品,但不能提供商品原包裝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包裝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一、其他約定
賣方(簽章):買方(簽字):
企業(個體工商戶)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聯系地址:
住所: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郵編:
銷售地址:年月日
聯系人:
郵編:
年月日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