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催收代理合同(通用3篇)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為維護甲方交易平臺借款項目借款人合法權益,為保障借款項目債務人及時歸還欠款,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交易平臺指定借款項目進行專項債權催收工作,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鑒于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代理范圍、期限及具體內容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材料,向對甲方交易平臺相關債權人負有還款義務的債務人、項目反擔保人、項目保證人等進行欠款催收。
2、本合同指定欠款催收項目為: ,還款義務人(借款人)為: ,債權金額為本金人民幣(大寫) (¥ 元);利息加罰息為人民幣(大寫) (¥ 元)。
(若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內,欠款本息發生變動,甲方、乙方需書面確定增加信息,作為合同附件附加在本合同中,作為對增加的債權情況進行確認的憑證)。
3、前述指定催收項目的催收回款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收款賬戶開戶行: 。
銀行賬戶名稱: 。
銀行賬號: 。
款項劃撥時產生的匯兌費用由甲方承擔。
4、以上欠款催收期限為 個自然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催收期限,需經甲方書面確認。
5、本次催款如需通過訴訟解決,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向債務人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可根據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托第三方催收。轉委托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該轉委托為依照甲方指示所進行時,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自身人身安全,并采取合法手段催收。
第二條乙方代理費用
1、在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約定的催收債權金額基礎上,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與債務人協商處理后收回的債權金額結算給乙方相對應的催收代理費用。
2、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按照實報實銷原則,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于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代理費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但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或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付款憑證。若追款失利該筆費用不退還甲方。
2、本次委托代理費甲方根據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按 的比例不扣除稅收支付給乙方,包含已經支付的前期費用。
3、在上述欠款到達甲方賬戶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完全部代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若乙方消極怠慢的,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委托。
2、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有關本次催收的調查及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有關的材料、文件。
3、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相應事實,如實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所需的所有材料。
4、甲方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5、甲方承諾對本次催收的對象、金額、提交給乙方的相關合同、文件以及作出的陳述均完全屬實,如有不實導致催收行為違法或侵害到他人合法權益引起的一切經濟與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應賠付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有關催收標的和對象的相關合同、文件的真實性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因該合同、文件及被催收人身份信息有誤而導致他人合法權益的損害,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涉。
2、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相關權利人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費及前期費用的,按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并于 個工作日內支付相關違約金至乙方指定賬戶。
2、乙方在甲方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的前提下未按時將雙方認可的實際收回欠款撥付給甲方的,按應撥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1、甲方故意隱瞞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是有其他故意阻撓乙方正常催收工作的行為,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經乙方調查取證后,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乙方有權利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
2、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時,均應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并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即 省 市 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免責條款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受托方):
住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甲方交易平臺借款項目借款人合法權益,為保障借款項目債務人及時歸還欠款,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交易平臺指定借款項目進行專項債權催收工作,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鑒于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代理范圍、期限及具體內容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材料,向對甲方交易平臺相關債權人負有還款義務的債務人、項目反擔保人、項目保證人等進行欠款催收。
2、本合同指定欠款催收項目為:,還款義務人(借款人)為:,債權金額為本金人民幣(大寫)(¥元);利息加罰息為人民幣(大寫)(¥元)。
(若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內,欠款本息發生變動,甲方、乙方需書面確定增加信息,作為合同附件附加在本合同中,作為對增加的債權情況進行確認的憑證)。
3、前述指定催收項目的催收回款匯入以下指定賬戶:收款賬戶開戶行:。
銀行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款項劃撥時產生的匯兌費用由甲方承擔。
4、以上欠款催收期限為個自然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催收期限,需經甲方書面確認。
5、本次催款如需通過訴訟解決,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向債務人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可根據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托第三方催收。
轉委托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該轉委托為依照甲方指示所進行時,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自身人身安全,并采取合法手段催收。
第二條乙方代理費用
1、在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約定的催收債權金額基礎上,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與債務人協商處理后收回的債權金額結算給乙方相對應的催收代理費用。
2、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按照實報實銷原則,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于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
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代理費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但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或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付款憑證。
若追款失利該筆費用不退還甲方。
2、本次委托代理費甲方根據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按的比例不扣除稅收支付給乙方,包含已經支付的前期費用。
3、在上述欠款到達甲方賬戶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完全部代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若乙方消極怠慢的,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委托。
2、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有關本次催收的調查及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有關的材料、文件。
3、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相應事實,如實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所需的所有材料。
4、甲方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5、甲方承諾對本次催收的對象、金額、提交給乙方的相關合同、文件以及作出的陳述均完全屬實,如有不實導致催收行為違法或侵害到他人合法權益引起的一切經濟與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應賠付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有關催收標的和對象的相關合同、文件的真實性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因該合同、文件及被催收人身份信息有誤而導致他人合法權益的損害,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涉。
2、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相關權利人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費及前期費用的,按應支付金額的%承擔違約責任。
并于個工作日內支付相關違約金至乙方指定賬戶。
2、乙方在甲方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的前提下未按時將雙方認可的實際收回欠款撥付給甲方的,按應撥付金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1、甲方故意隱瞞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是有其他故意阻撓乙方正常催收工作的行為,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
經乙方調查取證后,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乙方有權利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
2、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時,均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并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即省市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免責條款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代理期限乙方代理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 篇3
律師出庭代理合同書
(甲方)因______一案,現委托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為甲方第___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元,標的費______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___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