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居民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聊城市東昌府區小區號樓號房租賃給乙方,房屋面積平方米,乙方三口人在此居住。
第二條屋內設施
甲方出租的房屋內設施包括:全新美心實木門二個、美心牌塑鋼門一個,窗簾、涼衣架、灶臺、華帝牌燃氣灶吸油煙機、地板磚完好。天然氣、暖氣、有線電視開口費已交。水電開通,可正常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用途
乙方租賃期限為個月,從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房屋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網費、取暖費、燃氣費、電梯費、物業管理費、垃圾處理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續租,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0天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合同。如甲乙雙方未就續租事宜達成一致,甲方可提前30天發布租房信息,并可帶人去看房,乙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
租金每月元,乙方按年交納租金,20__年月日前乙方交納全年的租金元。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千分之六計算。乙方交納租金后,甲方給其出具收條。
甲方收房時已支付的物業服務費,垃圾清理費,預付電費,電卡預付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簽訂后甲方將上述單據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交納的押金款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由甲方退回。
乙方有下列情行出現,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終止合同:
1、乙方在租賃期間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損壞
2、退房時不交回房屋鑰匙或少交鑰匙
3、退房時不結清物業費、電費、水費、燃氣費等費用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退房時將有關物品留存房內不予清理的。
第六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經驗證后甲方有權復印備存。
乙方使用房屋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傳銷活動或其它違法活動,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乙方應立即負責維修或給予賠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不得對房屋進行裝修、裝潢。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維護該房清潔衛生,注意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遵守物業管理公約。
第八條:在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并不退還乙方已交費用。
第九條: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在房屋內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租賃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不搬出租賃房屋的,屬違約,應按照每日三百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碼:
時間: 時間:
居民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聊城市東昌府區小區號樓號房租賃給乙方,房屋面積平方米,乙方三口人在此居住。
第二條屋內設施
甲方出租的房屋內設施包括:全新美心實木門二個、美心牌塑鋼門一個,窗簾、涼衣架、灶臺、華帝牌燃氣灶吸油煙機、地板磚完好。天然氣、暖氣、有線電視開口費已交。水電開通,可正常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用途
乙方租賃期限為__個月,從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房屋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網費、取暖費、燃氣費、電梯費、物業管理費、垃圾處理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續租,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0天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合同。如甲乙雙方未就續租事宜達成一致,甲方可提前30天發布租房信息,并可帶人去看房,乙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
租金每月__元,乙方按年交納租金,20__年__月__日前乙方交納全年的租金__元。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拖欠天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千分之六計算。乙方交納租金后,甲方給其出具收條。
甲方收房時已支付的物業服務費,垃圾清理費,預付電費,電卡預付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簽訂后甲方將上述單據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交納的`押金款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由甲方退回。
乙方有下列情行出現,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終止合同:
1、乙方在租賃期間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損壞
2、退房時不交回房屋鑰匙或少交鑰匙
3、退房時不結清物業費、電費、水費、燃氣費等費用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退房時將有關物品留存房內不予清理的。
第六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經驗證后甲方有權復印備存。
乙方使用房屋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傳銷活動或其它違法活動,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乙方應立即負責維修或給予賠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不得對房屋進行裝修、裝潢。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維護該房清潔衛生,注意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遵守物業管理公約。
第八條:在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并不退還乙方已交費用。
第九條: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在房屋內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租賃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不搬出租賃房屋的,屬違約,應按照每日三百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碼:
居民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區路弄號室(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分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為用地,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____,房屋狀況為,產權證號碼。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3、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準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4、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為期年。
5、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6、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7、租金按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應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8、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押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
(3)、租賃期滿后,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4)、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9、物業管理費由支付
(1)、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及整改。
(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10、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大寫萬仟佰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11、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3、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占用范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房的;
14、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5、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燈箱廣告牌。
16、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7、本合同共三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