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舍租賃合同合集(精選3篇)
館舍租賃合同合集 篇1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_____市_____(地點)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設備租給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作館舍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并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年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后,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繳付費用。由于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持房屋的結構牢固,設備和裝置完好。甲方將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熱力系統和衛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配電室的維護和清掃;
5.圍墻、柵欄歪閃酥裂,庭院道路破損;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應將房屋發生損壞或危險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應盡快修理。甲方進行上述工程前,應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第四條
由于甲方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房屋中遷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房屋質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對承租的房屋、設備及庭院內的附屬建筑物、樹木等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對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對房屋、設備、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時,應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系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條
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擴建、改建;或在庭院內新建房屋,須經甲方同意,并另訂協議。
乙方對承租房屋、庭院進行亂拆、亂搭,造成房屋設備和庭院綠化樹木的損壞時,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房屋修復時為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甲方收回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檢驗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后,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為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理人:_____
日期:
乙方代理人:_____
日期:
館舍租賃合同合集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復印件附后)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常州市牡丹公寓幢單元號車庫,出租給乙方作倉庫使用。具體存放物品:,若乙方擅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危險品,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房屋,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全責。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一年,甲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甲乙雙方議定年租金人民幣元整(大寫),由乙方在月日交納給甲方。先交付租金后使用。
第二年乙方擁有優先租用權,如不租用需提前一月通知甲方。乙方租用期間所產生的電費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違約責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從事違法或違規活動的。
3.改變車庫的房屋結構和性質,破壞小區內公共設施等,損害公共利益的;影響小區內其他居民的日常生活及活動的,由乙方負全責。
4.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賃的車庫內原有物品損壞的,由乙方按原樣恢復。若無法回復原樣的,折價賠償給甲方。
5.惡意拖欠電費30天及30天以上的。
第四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甲方退還剩余租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館舍租賃合同合集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達成門市租賃合同如下:
一、該門市位于。
二、租賃期限從壹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該門市租金每年為人民幣大寫(¥元)。
四、租賃期間的水、電、氣等費用,由乙方自付。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該門市。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3、乙方拖欠租金的。
六、租賃期滿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七、租賃期間如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由甲方負責修繕。
八、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如遇爭議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處理。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